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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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docx
2022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策划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充分发挥消费者组织的社会监督职能,提高消费者的自我爱护实力和维权意识,推动消费者权益爱护事业的健康发展,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和省市工商局、消保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将在全区开展十大系列宣扬活动。特制定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届大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宣扬贯彻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为中心,以开展年主题活动为重点,提升广阔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生产经营者履行社会责随意识,促进消费,推动余杭区消费者权益爱护事业深化发展。二、活动内容(一)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这个年主题年开展研讨、座谈等系列活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大型商场、超市、企业、公用企业、志愿者等各界人士参与,通过举办系列主题论坛、研讨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凝合消费维权合力,搭建维权共治新格局,努力开创消费维权新局面;根据“依法治国”理念,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法所规定的各项责任、义务,更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加强社会监督和教化引导,主动营造平安放心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情愿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为发挥消费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做出新贡献。(二)组织开展法律宣扬“六进”系列活动即送消费维权宣扬进社区、进村区、进营区、进校区、进厂区、进商区。区消保委要会同各消保委成员单位、消费维权义工以宣扬贯彻消费者权益爱护法、食品平安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惩罚方法及消费维权法规常识为重点,以“一会两站”为基地,通过培训、座谈、讲课、发放宣扬单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的“六进”活动。引导消费者形成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爱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三)开展“服务消费开放日”系列活动余杭区市场监管局、余杭区消保委将举办区投诉举报中心开放日、区质量计量检测中心开放日、区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开放日等系列“服务消费开放日”活动。届时将为市民供应食品、农产品、药品、保健品平安以及消费维权投诉举报程序等方面的询问、检测服务,以提高广阔消费者的消费平安自我爱护实力,营造维护消费平安的良好气氛。(四)开展食品平安四个“你我”系列活动四个“你我”活动即:“我执法,你参加”、“我宣扬,你传递”、“你点题,我检测”、“你举报,我查处”。选择与老一百零一姓亲密关注的重点领域、重点产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参加执法检查。通过参加餐桌消费平安一百零一日会战执法检查、消费维权专项执法维权行动等各项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提升公众对食品平安及消费维权工作的满足度,引导和发挥公众参加食品平安监督的主动性,构建社会共治新格局。(五)开展消费体验系列活动余杭区消保委将组织消费者监督员、消费义工、以及各界消费者代表到商品生产企业、商品零售企业、药品生产企业、商品批发市场等单位进行参观、考察等系列消费体验活动。让消费者充分了解产品从生产领域到流通领域,通过层层把关,最终到消费者手中消费的整个过程。营造平安放心消费环境,增加消费者的消费信念。(六)开展媒体互动、公众展示活动区消保委将在新闻媒体上以开拓专栏的形式,宣扬省市区各级消费者信得过单位的企业,介绍企业的消费维权做法与阅历;同时每季在媒体曝光消费投诉前十位的企业。加强与广阔消费者、社会各界的沟通互动,进一步促进消费环境优化。(七)开展3.15权益日宣扬询问服务活动在3月15日当天,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以“一百零一所服务一百零一姓”为主题,在全区设立13个宣扬询问服务点。主会场设在临平人民广场,分会场设在各市场监管所辖区。届时,各个宣扬服务点将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并向广阔群众供应包括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家用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在内的全方位消费维权询问服务。并根据“多点受理,就近处理”的原则,集中力气受理举报投诉,第一时间快速处理。(八)运用网络平台进行消费维权宣扬“3.15”期间,区消保委将正式开通运行“余杭区消费维权网”。运用这一网络平台发布消费热点、消费警示,宣扬新消法等法律法规,维护广阔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通过制作一批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以企信通短信平台、余杭消费维权手机报、余杭区消协微信公众平台、“余杭区消保委315”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等形式向全区人民发布中消协20xx年中消协年主题的讯息,通过手机向广阔消费者宣扬维权常识和科学消费学问,提高广阔消费者的维权意识。(九)开展“双十佳”评比活动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比“十佳消费维权监督站(点)”、“十佳消费维权监督员”活动。从而完善余杭区消费维权监督网络建设,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发展,调动广阔维权员的工作主动性。(十)组织3.15纪念活动新闻发布会区市场监管局、区消保委联合召开“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通报20xx年3.15纪念活动的总体方案;表彰“第七届余杭区消费者信得过单位”和“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站”、“ 201X年度十佳消费维权联络员”;向社会公布201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和十大违法典型案例,公布201X年余杭区产品质量报告,201X年余杭区消费投诉状况分析报告。通过媒体宣扬,使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身边发生的消费维权事,不断提高消费维权意识;让消费者放心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三、活动要求组织开展好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纪念活动是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定要求,也是区消保委及各消保分会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爱护工作的重要举措,更是各委员会成员单位提升部门影响力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途径。为此,区消保委对各委员会成员单位及基层消保委分会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要围绕消费维权为中心,仔细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各消保分会要主动争取地方领导的支持和参加,开展既隆重热情又扎扎实实的纪念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二是要广泛宣扬动员,提高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和消费者参加的主动性,扩大活动影响。三是要加大宣扬力度,活动期间做到全方位、多角度、大篇幅宣扬消费维权学问,通过新闻媒体宣扬,营造深厚的活动氛围。四是“3.15”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将开展活动的相关资料(包括照片)、工作小结书面材料用电子邮件的形式于3月17日前报送区消保委。联系电话:86169710、57893967。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