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问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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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问答.docx
2022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问答为了规范零售商的促销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了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方法,为帮助大家了解更多,下面是我给大家整理的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方法问答,供大家阅读参考。问:当前促销活动中存在哪些问题?为什么要出台方法?答: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零售商的促销活动非常活跃,对旺盛市场、促进商品流通、拉动消费发挥了主动作用。但是,零售商的促销活动也存在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主要集中在五个方面:一是不实宣扬。比如,有的零售商在宣扬时,不明示促销活动的限制性条件、例外商品;有的零售商以虚假的清仓、拆迁、停业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欺瞒消费者等。二是价格欺诈。一些零售商以频繁打折、降价等方式促销,以虚高原价迷惑、欺瞒消费者。三是限制消费者合法权益。零售商往往规定促销商品不退不换,或以保留最终说明权等名义,免除自己的责任。四是缺乏平安管理措施。一些零售商在开展限时、限量促销活动时,缺乏必要的平安措施,简单造成经营场所内人员大量聚集、秩序混乱,甚至引发人身伤亡事务。五是违反商业道德,进行有违社会和善风俗的促销活动。目前,我国虽有一些规范促销行为的规定,但分散于消费者权益爱护法、价格法等法律及相关规定中,且规定得较为原则,难以干脆适用。为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零售业公允竞争秩序,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税务总局、工商总局等部门共同探讨制定了方法。问:方法主要通过哪些方面的规定来爱护消费者的权益?答:方法针对促销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从七个方面加强监管:一是提出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二是加强促销活动的平安管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平安;三是规范促销宣扬行为,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四是规范促销商品的价格行为,防止价格欺诈;五是明确促销商品的质量保证责任,确保消费者选购平安商品;六是针对一些特别促销形式作出详细规定;七是对违法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问: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哪些基本原则?答:方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公允、诚恳信用的原则,遵守商业道德,不得开展违反社会公德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不得侵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问:当前零售商的促销活动在平安管理方面存在什么问题?方法对此作了哪些规定?答:近年来,一些零售商在开展促销活动时,由于事先没有实行相应的平安管理措施,导致促销活动期间人员拥挤、交通堵塞,甚至引发了人身损害等事务,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为维护良好的购物环境,保障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平安,方法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具备相应的平安设备和管理措施,确保消防平安通道的畅通。对开业、节庆、店庆等规模较大的促销活动,零售商应当制定平安应急预案,保证良好的购物秩序,防止因促销活动造成交通拥堵、秩序混乱、疾病传播、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问:方法在规范零售商促销宣扬行为方面作了哪些规定?答:很多消费者反映,商家促销宣扬不规范,突出表现为:零售商没有事先明示必要的、具体的促销信息,或明示的信息不醒目、不明确,严峻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为爱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方法从四个方面对零售商的促销宣扬行为进行了规范。第一,规定了促销宣扬的基本原则。零售商的促销宣扬应当真实、合法、清楚、易懂,不得运用模糊、易引起误会的语言、文字、图片或影像,不得以保留最终说明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规定了须要事先明示的详细事项。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内容,包括促销缘由、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以及相关限制性条件等。第三,对有例外情形的明示事项提出了要求。比如,有不参与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零售商应予以明示,并不得宣称全场促销;明示例外商品、含有限制性条件、附加条件的促销规则时,文字、图片应当醒目。第四,严格限定明示事项的变更。开展促销活动后,零售商除因不行抗力,不得在明示期限内变更促销内容。问:方法规定零售商不得以保留最终说明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请问如何理解该条款?答:零售商销售促销商品提出的保留最终说明权,属于单方面的格式合同条款。依据合同法规定,供应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对方的责任、解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因此,零售商无权以保留最终说明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问:现在一些零售商在促销前先提价,再打折,实际的价格比促销前还高。请问方法对规范促销价格有哪些规定?答:价格欺诈是消费者反映最剧烈的问题之一。中国消费者协会等单位曾在20xx年9月开展网上问卷调查,68.4%的消费者反映购买促销商品时,最担忧遇到商品的价格在促销前已被商家提高的情形。方法为此明确规定: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楚、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明示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使人误会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瞒、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为加大监管力度,方法还明确要求,零售商开展促销活动应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档案,照实、精确、完整记录促销活动前、促销活动中的价格资料,妥当保存并依法接受监督检查。问:方法对时下流行的限时抢购、限量抢购等促销方式进行了规范。请问规范这类促销方式的动身点是什么?答:限时促销、限量促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消费者根据广告宣扬到商店购买促销商品时,零售商以促销商品已经售完为由拒绝兑现承诺。为此,方法通过明确零售商履行相关义务的方式,督促零售商履行承诺,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详细包括:零售商开展限时促销活动的,应保证商品在促销时段内的足够供应;零售商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明示促销商品的详细数量,连锁企业所属多家店铺同时开展限量促销活动的,应明示各店铺促销商品的详细数量,促销商品售完后应即时明示。零售商如不能履行相关义务,将受到相应的惩罚。问:方法涉及商务、价格、公安、税务、工商等五个方面的监管部门。请问消费者遇到不规范促销行为时,应当向哪个部门举报?答:根据方法的规定,各地商务、价格、税务、工商等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促销行为进行监管;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因此,消费者遇到不规范促销行为时,可参照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向有关部门举报;消费者假如不清晰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可向上述任何一个部门举报,接受举报的部门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的案件,将依法移送其他相关部门。问:当前零售商的促销活动花样繁多,除方法明确规定的打折、有奖销售、限时促销、限量促销、积分实惠卡等促销形式外,其他促销行为是否也适用方法?答:方法其次条明确规定:零售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展的促销活动适用本方法,也就是说,零售商全部的促销活动都属于方法调整的范围。事实上,方法的许多条款属于普遍性规定,零售商无论实行什么样的促销形式,在促销过程中都应严格遵守,如促销宣扬明示义务、促销商品质量责任、零售商平安管理责任、明码标价等。消费者可以援引这些条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问:零售商违反方法规定,将受到什么样的惩罚?答:零售商违反方法规定,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三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方法规定的零售商可予以公告。问:除政府监管外,行业协会在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方面发挥什么作用?答:行业协会在规范零售商促销行为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北京、上海、哈尔滨等地的很多商业零售企业,在行业协会的组织推动下,通过签署诚信公约、制订自律规范、发布诚信宣言等方式,大力提倡诚信兴商的经营理念,加强自律,规范经营,受到社会各界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特殊是发挥行业协会紧密联系企业、驾驭第一手资料的优势,方法规定,激励行业协会建立商业零售企业信用档案,加强自律,引导零售商开展合法、公允、诚恳守信的促销活动。通过零售行业的信用建设,将促使零售商更加注意企业的自身形象,诚信促销,遵守法律经营,为消费者供应更好的服务,努力构建和谐商业环境。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