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关系重构初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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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关系重构初探.docx
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关系重构初探 摘要: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既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渠道,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首先从替代、互补两方面分析了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关系,其次从商业健康保险重视、政府职能转变以及顶层设计等方面对二者关系的重构进行了深刻探讨。 关键词:社会治理;社会医疗保险;商业健康保险 引言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目的都在于对人们的健康进行保障、对人们的疾病风险进行化解。然而他们之间的关系比较困难,既存在替代作用,又具有互补功效,并且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不断发展,二者在制度方面的弊端也逐步显现,比如资源奢侈严峻、覆盖面窄等等,不仅影响了医疗资源的有效配置,同时也降低了社会治理效果。因此有必要对二者的关系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进行重构,进而提高社会治理水平。 一、二者关系的分析 社会医疗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目的在于对人们患病时的医疗需求进行保障,主要体现在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以及个人补充医疗保险等方面。商业健康保险主要是将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对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或者是疾病中所产生的干脆费用、间接损失等进行补偿,主要体现在疾病保险、收入保障保险以及医疗保险等方面。二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下述两个方面: 二者的替代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功能方面具有肯定的替代作用,二者的目的都在于对被保险人进行保障,为其供应相应的医疗费用。由于二者具有替代作用,因此它们在发展过程中成反比,也就是说假如社会医疗保险在人体保障方面的范围比较广、水平比较高,那么人们就会削减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需求,进而限制了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假如社会医疗保险的水平比较低或者是保障范围有限,那么人们就会增加对商业健康保险的依靠,进而促进商业健康保险的发展。 二者的互补关系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在实施主体、参保人员、保险性质以及保障范围等方面都存在肯定的差别,因此二者可以进行互补。对于社会医疗保险来说,涵盖的面积比较广,各个层次的人群都可以进行社会医疗保险,其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医疗费用。而对于商业健康保险来说,虽然在参保范围以及参保人员等方面存在肯定的局限性,但是却从产品以及费率等方面增加了客户选择的多样性。社会医疗保险的关键之处在于保障,而商业健康保险的关键之处在于赔偿,二者相辅相成。另外,在保险体系当中,社会医疗保险属于基础,为不能参加商业健康保险的人群创建了便利条件。由此可见,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既有替代作用,又有互补作用。 二、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二者关系重构的途径 增加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视 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发展过程中既要重视社会医疗保险,又要重视商业健康保险,对商业健康保险的地位、职责等进行明确。现阶段,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对健康的重视度也越来越高,再加上医疗费用不断上涨,使得人们增加了对商业健康保险的投保意识。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是社会治理的有效手段,在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完善时,不能仅仅将商业健康保险视为社会医疗保险的补充,而是要全面发挥其对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作用,根据客户的实际需求,增加商业健康保险的种类、扩大商业健康保险的范围,进而对人们的保险需求进行有效满意。 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 在对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关系进行重构时,也须要对政府职能进行转变,引入市场机制,进而对医疗保险效率进行有效保障。社会保障体系具有极强的系统性与综合性,我们不仅要对基本医保和补充医保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也须要对政府和市场之间的关系进行有效处理。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应当对基本医疗保险进行有效管理,全面发挥它的行政作用,并为其制定相应的保险政策,让其对保大病的制度进行有效监管,对人们的疾病风险进行有效化解。另外也可以利用市場竞争方式,通过商业保险对医疗服务进行购买,对医疗保障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并通过市场配置对各种多样化需求进行有效处理,以确保医疗保障体系可以稳定运行。 做好顶层设计工作 首先,政府部门须要对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政策方面的规划,在此基础上进行组织协调,对一些已经参加医疗保险的保险企业进行有效监管,对统一的制度框架进行完善。其次,政府部门须要对商业保险公司进行正确引导,让其逐步退出和医疗保险类似的业务,对健康保险产品进行创新与完善,进而对人们的医疗需求进行满意,实现商业健康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的和谐发展。最终,法律应当对社会医疗保险的作用进行明确,对其“大包大揽”的行政化运作进行转变,处理好基本医保和补充医疗之间的关系。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要想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实现社会保障体系的稳定发展,就必需对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之间的关系进行明确与重构,增加对商业健康保险的重视,加强政府职能的转变、做好顶层设计工作,进而促进社会医疗保险和商业健康保险的协调发展,增加社会治理效果。 参考文献: 1张颖,胡炳志,许佳馨.商业健康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对接路径设计基于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视角J.经济体制改革,2022,:160-164. 2郭雅琴.基于社会治理视角下的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关系重构J.经济探讨导刊,2022,:40-41. 作者简介: 尤磊,乌鲁木齐市友情医院。 第5页 共5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