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扶贫应知应会知识138题库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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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扶贫应知应会知识138题库答案.docx
2022年扶贫应知应会知识138题库答案 一、我市三保障措施状况 教化帮扶政策 出台海口市义务教化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海口市非义务教化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实施细则、海口市一般中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标准是: 1、补贴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学前教化阶段、小学每生每年2000元;初中每生每年2500元;一般中学阶段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补贴生活费和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补贴住宿费和教材费;中等职业教化阶段按每生每年3500元标准补贴生活费,中等职业教化阶段一、二年级学生按每生每年400元标准补贴教材费;对高等教化阶段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5000元标准补贴学费和生活费。 2、学习生活用品费补助。补助标准为义务阶段学生每生每年400元,用于学生校服、学习资料及交通费等支出。 3、免学杂费。免除公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免除民办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 并规定各区在财力允许状况下,可适当调整政策,但范围和标准不得窄于或低于本实施细则。各区也相应出台了区教化帮扶政策。 医疗帮扶政策: 2022年我市接着出台了海口市健康扶贫工程实施方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帮扶,详细标准: 1、提高新农合待遇水平。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参与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赐予全部资助。 2、农村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10%以内,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比例在20%以内。 3、已核准符合救治条件的患7+2种大病之一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患者救治率达到100%。 4、全面实行市域内住院先看病后付费,患者住院不用预缴押金。 5、新农合、大病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医疗兜底保障专项资金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依托新农合结算平台实现一站式结算。 6、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慢性病规范管理率已经达到100%。 7、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已经达到100%。 贫困户危房改造帮扶政策: 2022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标准如下:对c级建档立卡贫困户1.2万元,d级每户4万元。 二、全市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责任落实状况 我市支配十三五期间11个贫困村驻村第一书记派出单位为定点帮扶贫困村,每个驻村工作队队员人数原则上不少于3人,详细组成为:市级单位选派1人,由市委组织部选派,原则上为驻村第一书记;区级单位选派1人,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选派,原则上为贫困村区级结干部;镇级选派不少于1人,由镇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选派,原则上为镇政府联系贫困村的干部。 三、结对帮扶机制 我市建立了领导挂点、单位包村、干部包户的长效运行机制,确保每个区有市四套班子领导联系帮扶,每个整村推动的村庄有单位包村帮扶,每个贫困户有干部结对帮扶,做到不脱贫不脱钩。支配34名市级领导与4个区结对挂点帮扶,94个市级单位指定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结对开展到户帮扶。各区和镇也支配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做到每个贫困户都有市、区、镇、村四级责任人进行帮扶。根据重视要够、责任要到、措施要实、成效要好的要求,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常常性深化贫困户家中,开展慰问和对接帮扶工作。 四、相关扶贫政策要求 五个肯定不允许:肯定不允许搞形式主义,肯定不允许弄虚作假,肯定不允许数据脱贫,肯定不允许滞留、挪用、贪占扶贫资金,肯定不允许干部渎职失职和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化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支配精准、资金运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十项措施:产业、乡村旅游、电子商务、劳务输出、教化与文化建设、卫生健康、科技人才引领、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移民和生态补偿、社会保障兜底。 四不退:一是收入没有达到脱贫标准的不能退;二是两不愁三保障还没有落实的不能退;三是当年新纳入的不能退;四是保障措施落实了,但脱贫效果不明显的不能退。 五、脱贫攻坚学问问答 1.致贫缘由主要有哪些? 答:致贫缘由主要有:一是因病;二是因残;三是因学;四是缺土地;五是缺水;六是缺技术;七是缺劳动力;八是缺资金;九是因灾;十是交通条件落后;十一是自身发展动力不足等。 2.什么是建档立卡贫困户?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指已经完成两公示一公告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 3.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贫困户的条件是:申请人必需是农村户籍,且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年省定贫困标准的家庭;或家庭年人均纯收入超过贫困标准,但不稳定,且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家庭。 4.贫困户识别的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贫困户识别的工作流程是: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农户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村民代表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进行第一次公示;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进行其次次公示;报市县扶贫办进行一比对,符合条件者公告后纳入;不符合条件者,市县扶贫办将比对结果通过乡镇交行政村进行其次次民主评议。 对在比对时发觉有解除情形,但经查证后存在特别状况的,的确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对状况进行说明后,再次上报市县扶贫办识别公告,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进行公示不予纳入。公示、公告时间均为5-7天,最终完成建档立卡信息系统采集录入。 5.如何做好一比对工作? 答:以市县为单位组织开展数据比对工作,对家庭拥有城镇住房、商铺、享受型小轿车、大型农机具、经商办企业、财政供给人员等情形开展比对工作,确保贫困人口数据信息精确、经得起检验。比对工作应在市县扶贫办收到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经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名单后,统一提交至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其中住建部门负责比对城镇住房、商铺;公安部门负责比对享受型小轿车;农业部门负责比对大型农机具;工商部门负责比对经商办企业;财政部门负责比对财政供给人员;金融机构负责比对银行存款。相关行业部门收到比对名单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数据比对工作,并将比对结果反馈至市县扶贫办。市县扶贫办要加强比对结果运用,比对后不能搞一刀切,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告后纳入;对不符合的应将比对结果通过乡镇交行政村再次进行民主评议。对于比对时发觉虽然有解除的情形,但经查证后存在特别状况,如存在借用身份证给他人等情形,的确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对状况进行说明后,再次上报市县扶贫办进行识别公告;对不符合贫困户识别标准的,由乡镇进行公示不予纳入。 6.对贫困户识别的公示公告有什么要求? 答:贫困户识别过程中的公示公告应在各行政村、自然村、村民小组等村民活动较为集中的地方进行。公示公告内容应参照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执行。公示、公告必需采纳能够留存的纸质形式进行张贴,并留存档案。用黑板板书等不宜留存的形式进行公示公告则不予认可。 7 .贫困户家庭中的非农户口成员是否应纳入识别范围? 答:贫困户家庭中的非农户口成员应当纳入贫困识别范围。 8.对无户口或户口没有迁入的家庭成员怎么认定? 答:家庭成员应登记家庭常住人口。常住人口是指实际居住在家半年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无户籍人员或户口没有迁入人员应由本人向所在乡镇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申请落户或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9.单独立户老人能不能识别为贫困户? 答:单独立户老人能否识别为贫困户应视其有无法定赡养人而定。无法确定赡养人的,可以干脆识别为贫困户。有法定赡养人的,应将其法定赡养人家庭一并纳入识别范畴,共同识别。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可识别为贫困户,并将其作为法定赡养人家庭成员进行登记;如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不能识别为贫困户,应当由其子女履行赡养义务。如单独立户老人有多个分家子女的,全部法定赡养人家庭全都纳入共同识别。假如因特别状况造成已分户老人与法定赡养人不能进行共同识别的,由县级扶贫部门依据其家庭实际状况和民主评议结果,综合研判确定。 10.对户在人不在的贫困户应如何处理? 答:首先应查清人是否健在,在哪里,是否回原籍居住。对已去世的,从贫困户名单中清退;对因婚嫁在原户籍地以外居住生活的贫困人口,如嫁入地和原户籍地都将其识别为贫困人口,或嫁入非贫困户,原户籍地应予以清退;贫困识别时确认为贫困户,后因外出打工长期联系不上,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应重新由村委会进行民主评议,办理退出或者进行清退。 11.分家未分户的贫困人口,应如何界定? 答:以户籍为参考,以实际一起居住生活人数为准进行详细识别。 12.现役军人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现役军人户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被识别为贫困户的,现役军人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统计。 13.服刑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有服刑人员的农户按贫困户标准识别为贫困户的,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服刑期满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计入该户贫困人口。 14.吸毒人员是否应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 答:吸毒人员应当纳入贫困户识别范围。正在强制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内,符合家庭成员登记条件的应当计入家庭人口。强制戒毒期在半年以上的,在强制戒毒期间不计入该户贫困人口登记;解除强制戒毒后,如该户仍未脱贫,将其登记为该户贫困人口。 15.贫困户家庭成员中持有假残疾证或是无残疾证的残疾人是否应清退?如何处理? 答:假如贫困户家庭成员持有假残疾证而非残疾人,且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应清退;若该家庭成员的确是残疾但又是假残疾证或无残疾证,且符合贫困户标准的,保留贫困户身份,并要求贫困户按程序补办残疾证,同时在系统中更新该户的残疾证信息。 16.财政供给人员主要指哪些人员?家庭成员中有财政供给人员能否纳入贫困户? 答:财政供给人员是指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及其他运用财政性资金的事业单位中由财政性资金支付全部或部分工资的在编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家庭成员有财政供给人员原则上不得纳入贫困户。 17.家庭成员有村干部公职人员,或居住楼房,或拥有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家庭能否认定为贫困户? 答:有财政供给人员,或居住楼房,或拥有小轿车、大型农用车、工程机械的家庭,原则上不符合贫困识别标准,但不能一刀切不予认定为贫困户。应由申请人对相关状况进行说明,能作出合理说明且群众评议通过的可以进行认定。这类特别状况应当依据家庭实际状况,对家庭收入、家庭消费水平及支出、结合群众评议结果等进行综合研判,确定是否纳入,同时要从严审核和甄别,说明状况并进行备案。对于财政供给人员,由于工资收入相差较大,应依据实际工资收入进行综合研判。 18.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成员是如何认定的? 答:贫困户家庭成员指居住在同一住宅内,常住或者与户主共享开支或收入的成员,长期共同居住长达半年以上,包括:由本家庭供给的在外学生、未分家农村外出从业人员或随迁家属、在同一户籍内轮番居住的老人、因探亲访友等缘由临时外出人员。不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成员,包括:不再供给的在外学生、已分家子女或有独立户籍的兄弟姐妹及其子女、出嫁人员、挂靠人员或寄宿者、帮工、家庭中已应征入伍人员。 19.超生户是否还能申请成为贫困户?答:超生户只要孩子户口落实即可申请贫困户,符合条件的可以纳入贫困户。 20.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和退出工作的民主评议有什么详细规定? 答: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建档立卡贫困户识别、退出民主评议工作导则对识别和退出工作民主评议有如下规定:清点到会人数,并向村民代表报告本次会议应到人数、实到人数、缺席人数和列席会议人员,确认符合法定人数后由主持人宣布开会。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提交民主评议人员名单。申请人或帮扶责任人、退出贫困户户主在民主评议起先前陈述纳入或退出理由;申请人或拟退出贫困户较多时,也可由上述人员提出书面陈述材料。村委会在民主评议起先前,应对申请人、拟退出贫困户在比对、核实工作中发觉的疑点问题进行说明。村委会组织参会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评议时,申请人、拟退出贫困户应退场回避;与会村民代表对人员名单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村委会工作人员要照实记录村民代表反映的看法或问题。民主评议投票前,村委会应当提名监票人、计票人,经参与会议的村民举手表决通过。在充分酝酿、探讨的基础上,村委会组织村民代表进行民主评议投票。投票结束后,在村委会主持下当众开箱,由监票人、计票人公开核对、计算票数,作出记录并签名。禁止在会场外开启票箱。收回票数超过参与本次民主评议人数半数并且等于或者少于发出票数的,民主评议有效;收回票数未达到本次民主评议半数或者多于发出票数的,评议无效。村委会确认评议投票无效的,应当在作出记录和当众封存选票之后,当场重新组织投票。村委会确认评议有效后,当场公布评议结果。民主评议要指定专人做好记录,记录要真实、客观、全面。内容包括:参与评议的人数及报到名册、主持人、记录人、评议的名单、探讨的主要看法和投票状况等。 21.在贫困户的识别纳入程序,民主评议环节中民主评议的得票数标准是什么,即得票率超过百分之多少可视为通过评议? 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其次十二条村民会议所作确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原则上得票率过半视为通过评议。但是否可以识别为贫困户,还应当经过入户核实,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程序综合评定。 22.贫困户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户退出的标准是:以户为单位,主要衡量标准是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当年省定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化、基本医疗、住房平安有保障。 23.贫困户退出的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户退出程序是:由村两委组织民主评议后提出,经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在村内公示无异议后,公告退出,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24.贫困户退出的详细步骤是什么?答:贫困户退出的详细步骤为:村两委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村民代表会议,依据年度减贫目标对应退出贫困户进行民主评议,提出贫困户退出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驻村工作干部对贫困户退出名单逐户入户核实,并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村两委将入户核实状况和贫困户退出名单在本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名单报乡人民政府。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应对异议材料反映的状况进行核实后,将核查材料连同异议材料一并上报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应当对各村上报贫困户退出名单进行审核确认,主要审核确认以下内容: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履行相关程序,异议对象的核查状况。乡人民政府在审核确认后,应当将确认的退出名单在各村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公告期满后退出,报市县扶贫工作办公室备案,并按程序在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完成退出销号。 25.什么是农夫纯收入?如何计算农夫人均纯收入? 答:农夫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总收入扣除有关费用性支出后,最终归农村居民全部的收入总和。纯收入主要用于再生产投入和当年生活消费支出,也可用于储蓄和各种非义务性支出。它反映的是全国或一个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纯收入=总收入-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税费支出-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赠送农村亲友支出。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调查户纯收入 总和/调查户常住人口总和。 26.计算农夫人均纯收入应留意哪些事项? 答:计算农夫人均纯收入应留意的事项: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是按常住人口平均的收入,不是按家庭户籍人口计算。常住人口,即全年常常在家或在家居住6个月以上,而且经济和生活与本户连成一体的人口,不是户籍人口。外出从业人员在外居住时间虽然在6个月以上,但收入主要带回家中,经济与本户连为一体,仍视为家庭常住人口;在家居住,生活和本户连成一体的国家职工、退休人员也为家庭常住人口。但是现役军人以及常年在外且已有稳定的职业及居住场所的外出从业人员,不应当作家庭常住人口。农村居民纯收入不是总收入。应扣除掉经营费用、税费、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赠送农村内部亲友的支出,而赠送城镇亲友的支出不能扣除。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不全是货币形态,它包括现金纯收入和实物纯收入。现金纯收入是指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现金收入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现金费用支出后的总和。实物纯收入是农村住户当年从各个来源得到的实物分品种按市场价作价,并相应地扣除所发生的实物性支出后计算得出的收入总和。 27.贫困户识别和退出标准是根据人均纯收入还是根据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答:国务院扶贫办印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和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看法的标准均是年人均纯收入,因此,贫困户识别和退出的标准也应根据人均纯收入计算。 28.年中动态调整时按什么时间计算贫困户收入? 答:国务院扶贫办2022年10月8日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户家庭收入计算周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我省在核算贫困户收入周期确定为调查时点以前12个月收入。 29.农户家庭饲养的家禽家畜如何计算收入? 答:农户家庭养殖大量鸡、牛、羊、猪等家禽家畜,未出售时属于家庭固定资产,不计入经营性收入;出售后所得收入计入经营性收入,减去生产和饲养成本,剩余部分为家庭经营纯收入。例如:农户家中饲养5头牛,这些牛未产生经济效益,不计入农户当年纯收入;假如农户当年出售一头牛获得6000元,若生产和饲养成本1000元,扣除后剩余的5000元计入家庭纯收入。 30.转移性收入是否应当计入贫困户人均纯收入? 答: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单位、社会团体对农户家庭的各种转移支付和居民家庭间的收入转移,包括在外人口寄回和带回、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调查补贴、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退休金、怃恤金、五保户的供应、嘉奖收入、土地征用补偿收入和其他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在贫困户信息表扶贫手册登记家庭收入和帮扶成效时,应依据实际状况登记,填写在相应表格内,仅用于统计口径计算。在考核贫困户人均纯收入是否达到脱贫标准时,转移性收入应分为以下三种状况对待:三保障类转移性收入不应计入家庭收入,目的是防止出现通过计算教化补贴、危房改造收入等算账脱贫、数字脱贫的状况。包括危房改造资金,减免学杂费、住宿费、生活费补助等教化资助,代缴新农合补助资金,医疗报销费用,以及保险赔款、救济金、救灾款、抚恤金等。帮扶的种苗、物资在出售前不计入家庭收入,比如:农药、化肥、饲料等。产品出售后,获得的收入计入家庭收入,帮扶的种苗、物资不作为成本予以扣除。其他转移性收入,如生态补偿、嘉奖收入、慰问金、在外人口寄回及农村以外亲友赠送的收入等应计入家庭收入。 31.家庭成员中部分人员享受低保,该户是否属于低保户? 答:依据国务院扶贫办信息中心关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的数据清洗反馈,非低保户在家庭收入中登记有低保金收入属于逻辑错误。目前,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人员则家庭收入中必定有低保金收入,因此为避开系统内产生系统逻辑错误数据,只要家庭成员中有享受低保的,户属性应复选低保户。 32.低保金是否计入贫困户家庭收入?答:在登记家庭收入时,低保金应在家庭收入中进行登记。但对于没有产业、务工收入或主要依靠低保金收入属于低保兜底的贫困户,短暂不能退出。当家庭的产业收入或务工收入能稳定超过脱贫标准的低保贫困户可以予以退出。 33.如何处理贫困户因意外收入脱贫的情形? 答:意外收入包括征地补偿收入和中奖收入等,意外收入应一次性算入家庭纯 34.年度返贫人口的识别范围是什么?答:年度返贫人口的识别范围包括:因病、因学、因灾或因残等返贫的农户家庭成员。 35.四不退指的是什么? 答:四不退指的是:收入没达到脱贫标准的不能退;两不愁三保障还没落实的不能退;当年新纳入到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的不能退;保障措施落实了,但脱贫效果不明显的不能退。 36.贫困户脱贫后是否可以接着享受帮扶政策? 答:我省的政策是:十三五期间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脱政策,贫困户脱贫后可以接着享受三保障政策至2022年。 37.当年识别纳入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能否宣布脱贫? 答:关于做好2022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中明确当年新纳入贫困户不能退出。因此,当年识别纳入的贫困户,既使通过扶持达到脱贫条件且群众认可,当年也不能宣布脱贫。 38.完成了危房改造,是否就应当退出贫困户? 答:我省退出贫困户标准为:农夫家庭年人均纯收入高于现行省定脱贫标准,且教化医疗住房有保障。住房平安并非是退出贫困户的唯一标准,完成了危房改造并不是说就应当退出贫困户。 39.什么状况下贫困户应予以清退? 答:属于错评的贫困户应予以清退,主要是指识别时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或通过隐瞒财产收入、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错误识别纳入,或未履行识别程序录入系统的贫困户。 对拟清退人员,应依据举报或比对结果,入户核查状况,对所提出问题无法做出合理说明,或者识别时的确不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的,应参照海南省建立贫困退出机制实施方案,执行一公示一公告后予以清退。 40.清退的详细程序是什么? 答:清退的详细程序为:由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依据举报或比对结果,组织进村入户调查核实;经村两委召开会议进行民主评议通过后进行村内公示;将清退名单上报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在村内进行公告;报市县扶贫办备案,并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销号。 41.贫困户脱贫后,家境明显改善,这种状况应当接着扶持还是要清退? 答:只要识别时符合识别标准和程序的,已脱贫户不能做清退处理,应接着扶持,巩固脱贫成果。 42.父母是贫困户,其子分户独立,也符合贫困标准,是否准予纳入?若录入系统,则会造成重复数据,该如何进行操作处理? 答:首先要判定是否符合分户条件,如的确符合分户条件的,分户后分别采集父母及子女信息。子女符合贫困标准的,父母作人员削减,子女信息重新采集录入;子女不符合贫困标准的,父母应由子女赡养进行脱贫处理,系统依据实际状况录入。 43.贫困户一家人在外出务工等,春节才回来过年,长期联系不上超过半年以上的,是否可以清退? 答:贫困识别时,家庭成员应是农村常住人口。假如识别后一家人在外务工且长期联系不上,时间长达半年以上的已不属于农村常住人口,应按清退程序予以清退。 44.系统内脱贫回退人员是否须要重新履行脱贫程序? 答:系统内未脱贫和返贫标识人员,在标识脱贫之前都应履行退出程序。不管上一年度是否履行过线下退出手续,因各种缘由无法退出的脱贫回退人员,只要系统内显示未脱贫和返贫的,当年退出前应重新办理退出手续。 45.整村推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答:整村推动的主要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指水、路、电、房、电话、广播电视、互联网等;社会事业建设,指文化室、球场、卫生室、文体活动、新农合、新农保、适龄儿童入学、就业等;增收产业建设,指种养业、手工业、乡村旅游业、电子商务、外出务工等;文明新风建设,指邻里和谐、家庭和谐、乡规民约、环境卫生、村容村貌等;民主法制建设,指良好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规范村民行为,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水同等;基层组织建设,指党支部、村委会、团支部、妇女、民兵等组织,党支部是核心,带头人是关键。 46.贫困村提升八大工程是什么?答:贫困村提升八大工程是:减贫工程,漂亮乡村建设工程,集体经济培育工程,三保障工程,基础设施改善工程,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村级组织建设工程。 47.贫困村提升的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提升的标准是:有效地限制贫困发生率在2%以下。有稳定牢靠的增收渠道。有1-2个支撑实力较强的主导产业,并对村内贫困农户的带动实现全覆盖。有较好的生产生活条件。村村通马路等级不低于四级马路标准。到2022年,实现具备条件的自然村100%通硬化路,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达到100%。基本解决饮水平安问题,基本完成农村危房改造。有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成村级公共服务中心,有合格的村卫生室、文化室。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自然村实现手机信号和广播电视信号全覆盖,行政村实现光网全覆盖,实现户户通电。有较健全的社会保障。贫困户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100%。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有比较充分的就业。有战斗力较强的村级组织。村党支部核心作用,村委会带动作用得到较好发挥。民主管理机制健全,村规民约完善。 48.贫困村的退出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村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49.贫困村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村的退出程序是:申请退出。村两委依据贫困村整村推动脱贫安排或本村实际状况,向乡政府提出退出申请。乡政府根据贫困村退出标准,进村评估脱贫状况,并填写海南省建档立卡贫困村脱贫申请验收表。经审核符合退出标准的,乡政府在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验收。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乡报送的拟退出贫困村名单进行审核,同时组织力气进行验收。确定退出。市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验收通过后,在相应乡进行公告,公告期7天。公告期满后退出,并在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中标注销号。 50.贫困县退出的主要衡量标准是什么? 答:贫困县退出以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 51.贫困县的退出程序是什么? 答:贫困县的退出程序是:提交申请。贫困县依据自身脱贫任务完成状况,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填写海南省贫困县脱贫申请验收表,并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退出申请。评估公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托付第三方对拟退出的贫困县开展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贫困县退出的依据。确定退出名单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报告。公布退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评估检查通过后,由省政府正式批准退出,并向社会公布。 52.贫困退出后有什么激励政策? 答:贫困退出后的激励政策有:贫困户退出后,在肯定时期内接着予以帮扶,巩固脱贫成果,避开出现边脱贫、边返贫现象。贫困村退出后,对原规划未实施完成的项目接着实施,原有定点帮扶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关系不作调整。贫困县退出后,现有扶持政策不变、支持力度不减,接着保留专项、行业、社会等有关扶持政策至脱贫攻坚结束。省直有关部门在制定行业规划、年度安排时对脱贫摘帽县接着予以支持,原有定点帮扶的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关系不作调整。 53.产业扶贫主要有哪几种模式? 答:产业扶贫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干脆帮扶。对既有产业发展愿望,又有产业发展实力的贫困对象,在政府的组织和引导下,干脆参加区域特色产业开发,通过以奖代扶、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干脆帮扶。二是托付帮扶。通过购买扶贫社会服务方式,将扶持资金干脆托付给有合作意愿、有社会责任、讲诚信和有实力的企业,实行项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相互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三是股份合作。将扶贫对象的政策扶持资金、土地、林地和水面等生产资料折价入股,由企业统一管理和生产经营,结成联股、联利的共同体,实现股份到户,利益到户。 54.什么是四跟四走? 答:四跟四走指的是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四跟四走是为破解产业扶贫对象难瞄准、项目难见效、风险难防范、资金难保障等系列问题,探究走出的产业扶贫新路子,其核心内容是瞄准贫困人口,改革帮扶方式,建立利益联接机制。 55.推动四跟四走产业扶贫应着力抓好哪些方面? 答:一要科学选择产业项目;二要精确核准帮扶对象;三要仔细选择扶贫经济组织;四要建立健全利益联结、风险防控和收益维权机制;五要扩大金融资本参加;六要加大考核督查力度。为实行四跟四走要求,省级政府部门接着推动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56.贫困户参加乡村旅游扶贫有哪几种方式? 答:贫困户参加乡村旅游扶贫有五种方式:一是干脆参加乡村旅游经营,如开办农家乐和经营乡村旅馆等;二是在乡村旅游经营户中参加接待服务;三是通过乡村旅游出售自家的农副土特产品获得收入;四是通过参与乡村旅游合作社和土地流转获得租金;五是通过资金、人力、土地参加乡村旅游经营获得入股分红。 57.我省光伏扶贫的主要模式有哪些? 答:我省光伏扶贫的主要模式有三种:户用型电站。这是光伏扶贫的主要模式,主要是利用贫困户自家屋顶或院落空闲地建设,发电装机容量3-5千瓦,贫困户年收益3000元左右。村级电站。主要是利用村委会、敬老院、乡村学校等公共建筑屋顶建设,发电装机容量在10-60千瓦不等,发电收益在特定帮扶贫困户和村集体中安排。集中型光伏扶贫电站。主要是利用政府公共建筑屋顶或农村闲置未利用地等建设,装机容量在几百千瓦至数兆瓦,从光伏发电总收益中拿出肯定比例安排给确定的贫困户,其他收益归项目投资人。 58.电商扶贫有哪几种形式? 答:电商扶贫的主要形式,大致有三种:干脆到户。即通过教化培训、资源投入、市场对接、政策支持、供应服务等方式,帮助贫困户干脆以电子商务交易实现增收,达到脱贫效果。其中,最典型的方式就是帮助贫困户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上开办网店,让他们干脆变身为网商。参加产业链。即通过当地从事电子商务经营的龙头企业、网商经纪人、能人、大户、专业协会与地方电商交易平台等,构建起面对电子商务的产业链,帮助和吸引贫困户参加进来,实现完全或不完全就业,从而达到减贫脱贫效果。共享溢出效应。即电商规模化发展,在肯定地域内形成良性的市场生态,当地原有的贫困户即便没有干脆或间接参加电商产业链,也可以从中共享发。 59.就业扶贫的服务对象是什么? 答:就业扶贫的对象是指: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有劳动实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力。 60.参加就业扶贫的服务机构、用人单位享有哪些详细实惠政策? 答:我省规定参加就业扶贫的企业享有以下详细实惠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为贫困家庭劳动力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举办免费专场聘请会的,赐予一次性嘉奖补贴8000元;职业中介机构每免费胜利介绍1名贫困家庭劳动力就业的,赐予职业中介机构职业介绍补贴300元。将贫困家庭中的4050人员及有劳动实力的残疾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对象范围,公益性岗位补助标准为每月700元;全省各级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同等条件下向以上人员倾斜。与贫困家庭劳动力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履行合同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赐予一次性嘉奖补贴2000元。各类用人单位招用贫困家庭中的4050人员及有劳动实力的残疾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赐予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是用人单位为招用的贫困家庭劳动力实际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用,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61.贫困户享有哪些详细的就业扶贫实惠政策? 答:贫困户享有的就业扶贫实惠政策有:贫困家庭劳动力可免费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对贫困家庭子女就读技工院校的,除享受学费减免政策外,每人每年享受生活补助3500元。将一般高等院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特别教化学校中的贫困家庭应届毕业生纳入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按1500元/人赐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贫困家庭劳动力首次创业3年内,带动3至5人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履行合同满1年后,赐予一次性嘉奖补贴3000元;带动6人以上就业,赐予一次性嘉奖补贴5000元。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条件的贫困家庭劳动力,落实贴息资金,赐予创业担保贷款,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贴息期限最高为3年,其中: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赐予全额贴息;对其他地区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第1年赐予全额贴息,第2年贴息2/3,第3年贴息1/3。 62.贫困户想外出打工,又不知道去哪里能找到合适的工作,怎么办? 答:可以干脆询问当地的就业局,他们可以供应免费的就业指导、政策询问、职业介绍和举荐就业等服务。就业部门还会不定期举办一些聘请活动,邀请县内外多家用人企业单位在现场聘请,届时各乡镇政府会组织劳动力去聘请会现场求职。 63.贫困户子女想找个工资待遇好点的工作,但是又不驾驭什么技能,怎么办? 答:可以让孩子依据个人爱好报名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和创业培训班,比如挖掘机操作工、中式面点师、修理电工以及创业培训等项目,培训结束后参与技能鉴定考核和专项实力考核,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专项实力证书和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提高就业创业实力,为找到好工作打下基础。 64.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学前教化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建档立卡贫困户儿童学前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