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工程承合同4篇.docx
2022工程承合同4篇本文书目工程承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工程承包、询问)单项工程承包合同书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道德同等、自愿、公允和诚恳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肇东市曙光驾校玻璃雨搭工程施工事项经协商达成一样,订立本合同。一、 工程名称:。二、 工程地址:三、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四、 工程内容:点式玻璃雨搭。五、 工程用料:1、框架:用15mm与10mm的铁板制作成玻璃雨搭专用的框架,作成之后进行防锈处理,然后进行氟碳烤漆。2、拉筋:点式玻璃雨搭专用拉筋。3、玻璃:8mm+8mm钢化夹胶玻璃,用专用的点式玻璃支架安装到主框驾上。六、 承包总价:(1500元)每平方米,大约66平方米,总计(101010元),拉筋单独合算,不在总平方米造价之内,最终结算以验收实际测量面积结算。七、 工期:收到预付款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工期。八、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壹万元订金,主框钢板进入现场后付工程款的30%,主框安装完毕后在付30%,完工验收合格后付 37%,留3%的质量保证金。(无质量问题按国家规定一年内返还保质金)。九、 违约责任:1、承包人向发包方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在施工期间,由乙方造成停工或人员不足,质量达不到本合同规定要求,须返工重来,造成损失由乙方担当,工期不予顺延。2、发包方向承包人承诺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因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予以停工,工期顺延,造成人员、机械窝工损失及产生的相应费用由甲方担当,并在复工前支付违约费用。十、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至肇东市人民法院。十一、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盖章后生效,望共同遵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_ 法定代表人(签):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建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合肥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方法的原则,结合本工程详细状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公寓5#楼工程地点: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校内内)工程内容:铝合金建筑门窗工程范围:加工、制作、安装及成品爱护1、工程各项目单位一次性包死,不存在其它任何费用,工程总造价(暂定贰拾玖万元整)。推拉窗为228元/(带不锈钢窗纱),推拉门及门连窗(门下方扣板)为269元/,地弹门为310元/(不包括地弹簧)。决算时工程量以实际为准。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其次条:工程期限1、开工日期:5月30日2、竣工日期:7月20日3、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下列状况,工期应相应顺延: a) 因甲方缘由发生工程量改变和设计变更;b) 一周内非乙方缘由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c) 不行抗拒之因素;d) 因甲方缘由未能按期完成施工前打算工作,或未能按规定供应材料等造成乙方停工的;e) 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赐予顺延的其它状况。乙方在以上状况发生后5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作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视为确认。第三条:工地代表甲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人:乙方驻工地代表: 负责人:第四条:甲方工作1. 供应与门窗工程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2. 负责检查办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设计变更的签证和验收;3. 负责供应材料堆放场地及脚手架运用。第五条:乙方工作1. 应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现行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2. 切实与土建施工单位协作,仔细做好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现场平安责任自负;3. 工程在未办理移交前要切实做好成品爱护;4. 要做好门窗的防渗漏措施,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第六条:工程进度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确保不影响土建工程进度。第七条:工程质量1、工程质量的等级和要求:确保优良,门窗综合验收确保叁级以上。2、工程材料的运用:推拉窗为828系列,推拉门为90系列,壁厚为1.2mm,扣板厚度为0.81.0mm,几何尺寸统一,色泽一样,配件选用信元牌。货至现场报甲方验收合格方准运用。3、工程材料的要求:电泳不锈钢铝合金型材采纳江阴信元铝材,铝材质量及相关技术指标确保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有关标准。玻璃为蚌埠5mm厚浮法白色玻璃。第八条:工程验收1. 隐藏工程和中间工程检验应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一周内提交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3. 乙方应会同建设单位、质检部门在工程完工后即进行竣工验收。第九条:合同价款与支付1、本工程合同单价(材价调整除外),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但发生下列状况之一的,可作调整:(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2、工程款支付方式和时间:参见原土建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十条:设计变更1. 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2. 工程设计变更就变更内容、增减价款及支付方式、工期增减等达成书面协议。第十一条:保修承包方负责保修二年(注:非人为缘由)。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 甲方不能按时付款的责任:按未付款额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 乙方延误工期的责任:按工程总造价的每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3. 由于一方责任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责任:由责任方担当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4. 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的责任:按工程造价的10%进行惩罚。第十三条:争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约请合同签证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参加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采纳下列方式中2项解决。1. 向当地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 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四条:如需担保,应另立合同。第十五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6份送有关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_ 法定代表人(签):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建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发包方(全称):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法等相关管理规定及条例,为了明确经济关系和职责,分工作,相互协作,相互促进,共同多快好省地完成施工任务,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状况,本着互利互惠、自愿诚恳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一样,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一、工程基本概况:1、工程名称:重庆富臻泰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厂房、综合楼:2、工程地址:重庆江津先锋镇(杨家店)工业园区内.3、厂房、综合楼总建筑面积:约11010平方米。4、建筑层数:厂房钢为钢结构一层,办公楼三层,住宿楼四层,餐厅、厨房一层,建筑总高度14.70米。二、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方式:厂房、综合楼窗制作安装工程(不含内外装饰和水、电安装)本工程整体单项实行双包工程,包工包料。三、工程计价方式:厂房、 综合楼按窗洞口面积计价125.00元/平方米。四、工期要求:1.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工程完工20天,详细以实际进场时间计算。乙方不得以任何附加条件有意拖延工期,更不能无理取闹刁难甲方,若乙方无技术力气无人员组织实力,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自行退场,并按合同价款的50%赔偿给甲方的违约损失。2. 除人力不行抗拒的自然因素(如停电、下雨、机械故障、停工待料、)等,按实际天数工期顺延。五、材料、设备供应1、甲方供应材料:全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全部由乙方购买。但是:原材料按甲方的指定要求,必需用海螺60型材,玻璃厚度及颜色花纹另议。2、设备:甲方供应所用机具的用电,其它一切大、中型设备及小型手工用具全由乙方自带。六、技术资料供应:甲方负责供应窗洞口尺寸及数量,但是:乙方进场对实体另进行复查校对,确保无误。七、临时设施供应方式:全部职工的生活用品,食宿自理。八、工程款支付方式:成形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按计价金额的50%支付给乙方,全部安装完成后30天内付清一切工程价款。九、工程质量:全部窗框、窗扇保证无错角,及配套小件齐全,接头平整,缝隙匀称。平安、文明施工措施及管理制度。乙方进场后必需听从现场管理员的统一指挥和支配,加强职工教化,做好一切平安防护工作,高空作业必需系好平安带,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罚款101200元/次.主动找管理人员协商工程的有关事宜,主动协作其他班组的工作.同心合力确保平安和工程质量.十、违约与赔偿:1、甲方责任:甲方严格根据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执行,如有违约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对乙方实行经济赔偿。2、乙方责任:乙方必需遵守双方约定的合同条款,保质保量完成工程任务,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劳务合同法的相关条例规定,对甲方实行经济赔偿。其它: 乙方严格根据业主及管理员的要求,在保证质量的完成工作任务,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在工地上拉帮结派,打架斗殴,违者罚款200500元/次,情节严峻者送当地公安机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含复印件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十二、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或签之日起生效,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立附件,附件与合同正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至承包范围内的工程完工,付清一切价款后自然失效,任何一方不得返悔。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_ 法定代表人(签):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承合同(2) | 返回书目(一)总承包合同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1._市_(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_2.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经理_先生(_年_月_日由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诞生地:_(国家)国籍:_(国家)总部:_(国)_市在_国的通讯地址:_信箱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年_月_日被_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依据_国_部_年_月_日第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一)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精确地根据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市对_进行施工。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全部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二)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_.兑美元比例为70%.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依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样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依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担当的全部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修理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三)工期乙方必需依据本合同第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假如乙方由于某些不行抗拒的缘由而认为不行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缘由,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假如乙方证明这些缘由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四)移交场地依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假如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五)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四周的环境,驾驭了全部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状况,如地质土壤状况、水源、当地气候状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供应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六)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其次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供应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终交付工程为止。该保证金始终都由甲方保存,作为乙方完成施工和履行甲方权利的保证。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挂号函件后,最多在一个月内,按可能业经被扣除的金额的相同额度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的余额,或者从乙方手中收回工程由甲方自行施工而由乙方担当费用。甲方有权索赔,只要用挂号函件通知乙方即可,无须诉诸法院或实行其他措施。甲方有权从乙方在本合同的任何收益中索取其拖欠的债务。甲方:_代表:_年_月_日乙方:_代表:_年_月_日(二)土木建筑工程(国际)合同条件第一部分共同条件定义与说明1.定义本合同(按下文规定的定义)中的下列词和用语,除文中另有要求者外,应具有此处为其所规定的含义:(a)“雇主”,是指合同条件其次部分中指明的已就工程的建立、安装或交付进行招标并将雇承包人的该一方以及雇主名下的合法继承人,但不包括(经承包人同意者除外)雇主的任何受让人。(b)“承包人”,是指其投标已被雇主接受的个人或多人、商号或公司,并包括承包人的私人代表、继承人和经许可的受让人。(c)“工程师”,是指其次部分中指定的工程师,或由雇主随时指派并书面通知承包人,要为本合同的目的替代上述指定的工程师,以工程师身份行事的工程师。(d)“工程师的代表”,是指驻工地工程师或工程师的助理,或任何由雇主或工程师随时指派来履行本文件第2条所规定的职责的工程建筑管理员,其职权应由工程师书面通知承包人。(e)“工程”,是指依照本合同应进行的工程。(f)“合同”,是指合同条件、说明书、图纸、经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费率与价格表(假如有的话)、投标书和合同协议。(g)“合同价格”,是指投标书所列明的,但经依据下文所载规定予以增减的金额。(h)“施工设备”,是指为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按本条下述定义)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一切设备器械或诸如此类性质的各物,但不包括准备用以构成或正在构成永久性工程组成部分的材料或其他各物。(i)“临时工程”,是指为本工程的进行、建成或维护方面所需的全部各种临时工程。(j)“图纸”,是指说明书中所提到的图纸和任何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对这类图纸所作的修改,以及工程师随时供应或书面认可的其他图纸。(k)“现场”,是指要在其上、其下或其中进行本工程的土地和其他场所,以及任何由雇主为本合同的目的而连同本合同中特殊指定为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一起供应的其他土地或场所。(l)“经认可”,是指业经书面认可,包括对从前的口头认可所作的随后的书面确认;而“认可”是指书面认可,包括上述状况。单数与复数视文中须要,仅表明单数的词也包括复数在内,反之亦然。页旁小标题或注释这些一般条件中的页旁小标题或注释均不得被认为是本合同条件的组成部分,也不得作为说明本共同条件或本合同时的考虑因素。工程师的代表2.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和权力工程师的代表的责任是视察和监督本工程,并试验与检查有关本工程所要运用的材料与做工。他无权免除承包人依据本合同所担当的任何责任或义务,除本文件下面或本合同其他地方另有明文规定者外,他无权吩咐进行任何会引起拖延的工程或指示雇主作任何额外支付,也不能对本工程作任何变更。工程师可以随时以书面方式把授予工程师的任何权力和授权托付给工程师的代表,并应将全部这种权力和授权的书面托付的副本提交给承包人。工程师的代表在这种托付范围之内(但不是托付范围之外)赐予承包人的任何书面指示或认可,应犹如工程师所作出的指标或认可一样,对承包人与雇主具有约束力。但是必需以下述为条件:(a)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工作或材料未予不认可,并不损害工程师日后不认可该工作或材料并下令予以推倒、清除或拆毁的权力。(b)假如承包人对于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任何确定感到不满足,他应有权把此问题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随即对该确定予以确认、撤销或更改。转让与转包3.转让承包人未经雇主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任何组成部分或其中的任何好处或利益(付给承包人银行的任何依据本合同到期应付的款项不在此列)。4.转包承包人不得把整个工程转包出去。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未经工程师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无理不予同意)不得把本工程的任何组成部分转包出去,如予同意,不得免除承包人依据本合同所担当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对任何分包人或分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和疏忽,就犹如对承包人或承包人的代理人、雇员或工人的行动、违约或疏忽一样,应担当全部责任。但是,按计件方式供应劳动力,不应认为是本条所说的转包。合同的范围5.合同的范围本合同包括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还包括供应经本合同指定或从本合同中合理地推知须要供应的为本工程的施工、建成和维护所需的一切劳力、材料、施工设备、临时工程和不论临时性或永久性的各物。合同文件6.语言(1)制订本合同文件所用的语言应在其次部分中予以说明,假如本合同文件用不止一种语言写成,则还应在其次部分中指定说明本合同所据以为准的该种语言,即其中指定的“主要语言”。(2)文件相互说明: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共同条件和专用条件中的各项条款规定,应成为任何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的主导,在上述条件下,构成本合同的若干文件应视为是彼此相互说明的,如有意义不明确或不一样之处,应由工程师对之作出说明和调处,工程师应即为此向承包人发出指示,指示应按何种方式完成该项工作。但是,假如工程师认为,遵照任何这种指示执行而为承包人带来的任何费用,由于文件的这种意义不明确或不一样,并不在而且有理由不在承包人所预料之列,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应按可以合理负担此项费用的金额支付这笔额外款项。7.图纸的保管(1)图纸应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有承包人免费供应图纸副本2份,承包人如还须要更多的副本,应由承包人自费供应和制作。在本合同履行完毕时,承包人应把全部依据本合同供应的图纸退还给工程师。承包人应就执行依据本合同规定的工程或其他事项所进一步须要的任何图纸或说明书,给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以适当的书面通知。图纸副本应有一份保存在现场(2)上述供应给承包人图纸副本中的一份,应由承包人保存在现场,该份图纸应供工程师、工程师的代表和经工程师书面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员在一切适当时间检查和运用。8.进一步供应的图纸和指示工程师应完全有权在本工程进行过程中,随时向承包人供应为了本工程的正确和适当的进行和维护的目的而必需进一步供应的图纸和指示,承包人应予执行并受其约束。一般义务9.合同协议承包人应邀立约时,应按附件所列并视状况经过必要修改的格式签订合同协议(由雇主担当费用制订)。10.履约保证书假如投标书中载明,承包人承诺在须要时取得一家保险公司或银行的担保或是供应两名合适而殷实的担保人,同承包人一道负有连带责任地向雇主担当义务,按不超过投标金额10%的金额依据保证书的条件担保照章履行本合同者,则该保险公司或银行或担保人以及该保证书,均应是须经雇主认可的。而取得这种担保或供应这种担保人以及所要订立的这种保证书的费用,应统由承包人担当,但本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11.现场检查投标书应认为是依据雇主在其为投标的目的提交给承包人的文件中所应供应的有关水文、气候和自然条件的数据资料所制订的。但是承包人应检查和考察现场及其四周环境,并应在提交投标书以前(尽可能)的确弄清现场的形态与性质、完成本工程所必需的工作和材料的数量与性质、进入现场的交通工具以及他可能须要的居住设备,总之,他应亲自取得一切有关风险、意外事务和其他可能影响其投标的各种状况的必要资料(按上所述)。投标的充分条件12.不利的自然条件和人为的障碍承包人应被认为在投标以前,已的确弄清他对于本工程的投标以及在标价的建筑工程清单和费率与价格表(如有的话)中所列的费率与价格都是正确和充分的。此费率与价格除本合同另有规定者外,应包括承包人依据本合同所担当的一切义务和为本工程的正确建成与维护所必需的一切事物。但是,假如在本工程进行中,承包人遇到自然条件或人为的障碍,而此种条件或障碍并非一个有阅历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承包人应马上将此书面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假如工程师认为,此种条件或人为障碍并非一个有阅历的承包人所应能合理预见的,则工程师应予证明,而雇主则应支付由于此种条件而加给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包括由于遇到此种条件或障碍而引起的以下适当而合理的费用:(a)遵照工程师在与此有关状况下向承包人所发出的任何指示执行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b)以及承包人在未得到工程师详细指示状况下,可实行的任何经工程师认可的正值合理措施所引起的适当而合理的费用。13.工作必需使工程师满足除了法律上不行能或事实上不行能以外,承包人必需严格根据本合同要求进行,建成和维护本工程,做到使工程师满足,并应执行和严格遵循工程师对于涉及或有关本工程的任何事项(不论本合同中是否提到)所作的指示和指导。承包人只领受工程师或(在根据本文件第2条所提到的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14.应供应的方案在承包人的投标被接受以后,承包人如经要求应当尽快向工程师提交一份表明他所建议本工程进行的步骤次序和方法的方案,请工程师认可,并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出要求时,应向他们书面供应关于承包人对进行本工程以及承包人准备供应、运用或建立的(视状况而定)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所作支配的具体资料。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提交这种方案并经他们认可,或者向其供应这种具体资料,不应免除承包人依据本合同所担当的任何义务或责任。15.承包人的监督权承包人应在本工程进行中,并在其后工程师认为是正值履行承包人依据本合同担当的义务所必需的期间,赐予或供应一切必要的监督。承包人或经工程师书面认可的(该认可随时可予撤销)一名有法定资格的指定的代表人或代表应当常驻本工程,并应把他的全部时间专用于本工程的监督。假如工程师撤销此项认可,承包人应在接到撤销此项认可的书面通知以后,尽快(在考虑到下文所述须要替换他的状况下)将该处理人撤离现场,而且日后不得再雇用他担当现场任何工作,并应由经工程师认可的其他代理人来替换他。这种指定的代理人或代表应代表承包人领受工程师或(在按本文件第2条规定限制条件下)工程师的代表所作的指示和指导。16.承包人的雇员(1)承包人有关本工程的进行和维护应在现场供应和雇用:(a)仅属具有各该行业的娴熟技能与阅历的技术能手,和能对要求他们监督的工作进行适当监督的助副代理人,领班和工长;(b)以及为本工程的正确而刚好的进行和维护所必需的娴熟、半娴熟和非娴熟工人。(2)承包人为了或关于本工程的进行或维护而雇用的任何人员,假如工程师认为其行为不当或不称职或玩忽职守,或者工程师另外认为雇用该人是不合须要的,工程师有权反对并要求承包人马上将该人撤离本工程,而且非经工程师书面允许,不得再雇用该人从事本工程。任何因此而撤离本工程的人员应尽快地由经工程师认可的称职的替换人员接替。17.工程定位承包人应负责按工程师书面规定的原始基准点、线和高程对本工程进行精确和正确的定位,负责本工程全部各个部分的位置高程、尺寸和定线正确无误(按上所述),并负责供应与此有关的一切必需的仪表器具和劳动力。假如在本工程进展中的任何时候,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在位置高程,尺寸或定线上出现或发生任何错误,承包人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要求,应自行担当费用订正此种错误,使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满足。除非此种错误是由于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书面供应的不正确的数据资料所造成的,在这种状况下,订正此种错误的费用应当由雇主担当。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对任何定位或任何线或工程所作的检查决不应免除承包人对此项定位的精确性所担当的责任。因此,承包人应当细致爱护和保持本工程定位中所用的一切水准基点、龙门板、标桩和其他各物。钻孔和勘探挖掘18.假如在本工程进行中的任何时候,工程师要求承包人进行钻孔或进行勘探挖掘,应以书面吩咐提出此项要求,而且除非建筑工程清单中已列有关于这种预期的工作的临时金额,否则应被认为是依据本文件第51条的规定所吩咐的一项追加的要求。19.保卫与照明承包人在必要的时候和地方,或者经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或者经合法当局提出要求时,应自行担当费用为有关工程供应和保持全部照明、保卫、围拦和看管,以爱护本工程或保障公众或其他人员的平安和便利。20.对工程的照管(1)从本工程起先到完成,承包人应担当全部责任照管本工程及一切临时工程,假如由于任何缘由(本条第(2)款所规定的例外风险除外)使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或任何临时工程遭遇任何损坏、灭失或损害,原包人应自行担当费用予以修理和弥补,使得本工程在竣工时处于良好的状态,并且在一切方面都符合本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师的指示。假如任何这种损坏、灭失或损害,是由于任何例外风险引起的,承包人在经工程师要求并符合本文件第65条规定的状况下,应予以修理和弥补,如上所述,其费用则由雇主担当。承包人还应对他在为了履行本文件第49条规定的义务而进行的任何作业过程中所引起的对本工程的任何损害负责。(2)“例外风险”包括:斗争、斗争行动(不论是否已经宣战)、入侵、外国敌人的行动、叛乱、革命、暴动或者军事政变或篡权、内战或(非承包人自己的雇员之间的)动乱、骚动或骚扰,或者是雇主运用或占有已经对之出具竣工证书的本工程的任何部分,或者是完全由于工程师对本工程的设计所造成的缘由,或者是由于并非承包人方面的合理预见性和实力所能预见或合理预防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所造成的(全部这些,在此都统称为“例外风险”)。21.工程的保险等承包人在其依据本文件第20条所担当的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状况下,应以雇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对他依据本合同条款应予负责的,由于任何缘由所引起的一切灭失或损坏按下述方式投保。使雇主和承包人得到保险的范围包括本工程施工期间,也包括维护期间,由于维护期起先以前所发生的缘由而引起的灭失或损坏,以及承包人在为了履行其依据本文件第49条所担当的义务,而进行任何作业的过程中所引起的任何灭失或损坏:(a)对本工程和临时工程按随时所进行的这种工程的全部价值保险。(b)对材料、施工设备和承包人运至现场的其他各物,按这种材料、施工设备和其他各物的全部价值保险。这种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在承包人上述义务与责任不受限制的状况下,本条所载任何规定都不得使承包人有责任对须要修理和重建任何所用的材料或做工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工程投保。22.对人身和财产的损害(1)承包人(除说明书另有规定者外)应就由于本工程的施工和维护而可能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对任何人身或任何财产所受损害或损害(并非承租人或占用人所遭遇的对现场的土地或庄稼的表面或其他损害)的权利主见,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见、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但是,此处的任何规定都不得被认为使承包人应有责任就对下列状况的任何补偿或损害赔偿费给雇主以补偿:(a)土地由本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永久运用或占用或者(除下文规定者外)遭遇如上所述的表面或其他损害;(b)雇主在任何土地上或其下或其中对本工程或其中任何一部分进行施工的权利;(c)由于根据本合同进行本工程施工而不行避开地造成比照明、空中航线或水路或其他地役权或准地役权等任何权利的临时或永久性阻碍;(d)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或其他承包人(非本承包人所雇用的)在本合同期间的任何行为或疏忽所造成的对人身或财产的损害或损害,或者与此有关的任何权利主见、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但是还必需规定:为了本条的目的,“现场”一词应认为只限于说明书中规定的或图纸上表明的其中土地和庄稼由于进行本工程而将不行避开地受到阻碍或损害的范围。(2)雇主应就有关本条第(1)款限制性条款中所提到的事项的一切权利主见、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承包人免受损失,并给承包人以补偿。23.第三方保险(1)承包人在起先进行本工程之前(但在不限制其依据本文件第22条所担当的义务与责任的状况下),应为防止并非由于本文件第22(1)条限制性条款中提到的事项所引起的、在进行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对任何财产(包括雇主的财产)或对任何人身(包括雇主的任何雇员)的任何损害、灭失或损害进行保险。(2)第三方保险的最低金额:此项保险应按雇主认可的条件(不得无理拒绝认可)并应至少按投标书中所列金额,向保险人投保,承包人凡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24.工人遭遇工作事故(1)对由于承包人或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工人或其他人员遭遇任何工伤事故而应依法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费或补偿,除了由于雇主、雇主的代理人或雇员的任何行为或违约所造成的工伤事故者外,雇主均不应担当责任,而承包人应就全部这种损害赔偿费和补偿(上述例外状况除外)并就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见、要求、诉讼、各项费用和开支,给雇主以补偿。(2)承包人应把此项赔偿责任向经雇主认可的(不得无理拒绝认可)保险人投保,并应在他雇用任何人员在本工程工作的全部期间接着此项保险,如经要求,应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该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但是,对于任何分包人所雇用的任何人员,假如分包人已就对这些人员的赔偿责任,根据使雇主能依据保险单得到补偿方式进行保险,则承包人依据本款担当的进行上述保险的义务应属已经履行,但承包人应要求该分包人凡经要求向工程师或工程师的代表出示此项保险单和支付本期保险费的收据。25.对承包人没有投保的补救方法假如承包人未就本文件第21、23和24条中提到的各项保险或依据本合同条款应由他投保的任何其他项保险进行保险和使之保持有效,则在这动状况下,雇主可以就任何此类保险项目投保和使之保持有效,并支付为此目的所必需的保险费,并随时从到期应付或将到期应付给承包人的款项中扣除上述雇主所支付的金额,或以此作为到期债务向承包人索还。26.发通知和付费承包人应按有关进行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国家的或州的法规法令或其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他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要求,并按其财产或权利在任何方面受到或可能受到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影响的一切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的要求,发出一切应发的通知和支付一切应付的费用。承包人应在各个方面遵守可适用于本工程或任何临时工程的任何上述法规、法令或法律,或者任何地方当局或其他合法当局的规章条例或细则的规定,以及遵守上述公共团体和公司的规则和规章条例,并就对于违反任何此类法规、法令和法律、规章条例或细则的一切罚款和各种赔偿责任,给雇主以补偿。但是,凡经工程师证明为正值应付并由承包人支付的关于此类费用的一切款项,应由雇主付还给承包人。27.化石、文物等在本工程现场发觉的一切化石、硬币、有价值的物品或文物和建筑物,以及其他在地质学或考古学方面有价值的遗物或物品,应在雇主与承包人之间认为是雇主的肯定财产,承包人应实行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他的工人或任何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这种物品,并应在这种物品发觉之时和移动之前马上将此项发觉通知工程师的代表,并按工程师的代表的指示处理这种物品,其费用由雇主负担。28.专利权和运用费承包人应就对于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的任何部分所运用的任何施工设备、机器、工具或材料侵扰任何专利权、设计、商标或名称或其他受爱护权提出的一切权利主见和诉讼,并就任何与此有关的一切权利主见、要求、诉讼、损害赔偿费、各项费用和开支,保障雇主免受损害并给雇主以补偿。除另有规定者外,承包人应为取得本工程或临时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所须要的石头、沙子、砾石、泥土或其他材料支付一切吨位税和其他运用费、租金,以及其他付款或补偿(假如有的话)。29.阻碍交通和毗邻的财产为进行本工程和任何临时工程施工所必需的一切作业,应在遵照本合同的要求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以免不必要地或不适当地阻碍公众便利或阻碍进入和运用公、私道路和人行道或不论雇主或任何其他人员拥有的财产,承包人应就由于或有关任何这种只要是承包人应对之担当责任的事项所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