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docx
-
资源ID:10307555
资源大小:36.04KB
全文页数:17页
- 资源格式: DOCX
下载积分:10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2022年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docx
2022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为了促进电网和发电企业协调发展,制定了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协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下面是细则的具体内容。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协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西北电力系统平安、优质、经济运行,规范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协助服务管理,维护电力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电网和发电企业协调发展,依据并网发电厂协助服务管理暂行方法(电监市场20xx43号)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西北电力系统实际,制定本细则。其次条 本细则所称协助服务是指为维护电力系统的平安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除正常电能生产、输送、运用外,由并网发电厂供应的服务,包括:调频、调峰、自动发电限制(AGC)、无功调整、自动电压限制(AVC)、备用、黑启动等。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北区域省级及以上电力调度机构直调的发电厂(含并网自备发电厂)和由地调直调的风电、光伏、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水电站。地调电网内的其它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自备电厂有上网电量的以上网电量部分担当协助服务费用。新建火电、水电机组通过整套启动试运行后纳入本细则管理。风电场、光伏电站从并网运行之日起的第一年为协助服务管理试运行期,试运行期满后正式纳入本细则管理。网留电厂暂不参与补偿与分摊。第四条 西北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对协助服务调用、考核和补偿状况实施监管。电力调度机构在能源监管机构的授权下根据调度管辖范围详细实施协助服务管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其次章 定义和分类第五条 协助服务分为基本协助服务和有偿协助服务。第六条 基本协助服务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平安稳定运行,保证电能质量,发电机组必需供应的协助服务,包括基本调峰、基本无功调整。(一)基本调峰: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为了跟踪负荷的峰谷改变而有安排的、根据肯定调整速率进行的发电机组出力调整所供应的服务。燃煤火电机组基本调峰范围101%-50%额定出力,燃气机组和水电机组基本调峰范围101%-0额定出力。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在电网平安和供热受到影响时,应通过购买协助服务等方式适当参加调峰。(二)基本无功调整:发电机组在发电工况时,在迟相功率因数0.85至1范围内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或在进相功率因数0.97至1范围内从电力系统汲取无功功率所供应的服务。第七条 有偿协助服务是指并网发电厂在基本协助服务之外所供应的协助服务,包括一次调频、有偿调峰、自动发电限制(AGC)、自动电压限制(AVC)、旋转备用、调停备用、有偿无功调整和黑启动等。(一)一次调频:当电力系统频率偏离目标频率时,发电机组通过调速系统的自动反应,调整有功出力削减频率偏差所供应的服务。由于目前西北电网机组一次调频性能差异较大,担当该项服务义务不均,为改善全网频率质量,促进发电厂加强一次调频管理,将一次调频确定为有偿服务。(二)自动发电限制(AGC)是指发电机组在规定的出力调整范围内,跟踪调度自动限制指令,根据肯定调整速率实时调整发电出力,以满意电力系统频率和联络线功率限制要求的服务。(三)自动电压限制(AVC)是指在自动装置的作用下,发电厂的无功出力、变电站和用户的无功补偿设备以及变压器的分接头依据电力调度指令进行自动闭环调整,使全网达到最优的无功和电压限制的过程。本方法规定的自动电压限制(AVC)服务仅指发电机在规定的无功调整范围内,自动跟踪电力调度指令,实时调整无功出力,满意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限制要求所供应的服务。(四)有偿无功调整:发电机组在迟相功率因数小于0.85的状况下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或在进相功率因数小于0.97的状况下从电力系统汲取无功功率,以及发电机组在调相工况运行时向电力系统发出无功功率所供应的服务。(五)有偿调峰分为深度调峰和启停调峰:深度调峰是指燃煤火电机组有功出力在其额定容量50%以下的调峰运行方式。启停调峰指并网发电机组由于电网调峰须要而停机(电厂申请低谷消缺除外),并在72小时内再度开启的调峰方式。(六)旋转备用:是指为了保证牢靠供电,电力调度机构指定的并网机组通过预留发电容量所供应的服务,且必需能够实时调用。(七)调停备用:燃煤发电机组按电力调度指令要求超过72小时的调停备用。(八)黑启动:电力系统大面积停电后,在无外界电源支持状况下,由具备自启动、自维持或快速切负荷(FCB)实力的发电机组(厂)所供应的复原系统供电的服务。(九)稳控装置切机服务:因系统缘由在发电厂设置的稳控装置正确动作切机后应予以补偿。第八条 第一调频厂和跨省调峰补偿在西北电网协助服务跨省补偿方法中规定。第九条 对于机组因供热、防冻等要求造成被迫开机的状况,将一律不参加调峰和备用补偿。第三章 供应与调用第十条 并网发电厂有义务供应协助服务,且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厂内设备的运行维护,确保具备供应符合规定技术标准要求的协助服务的实力。(二)供应基础技术参数以确定各类协助服务的实力,供应有资质单位出具的协助服务实力测试报告。(三)协作完成参数校核,并仔细履行协助服务考核和补偿结果。(四)依据电力调度指令供应协助服务。并网发电厂应按要求托付具备国家认证资质的机构测试发电机组性能参数和协助服务实力,测试结果报能源监管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备案。第十一条 为保证电力系统平衡和平安,协助服务的调用遵循按需调用的原则,由电力调度机构依据发电机组特性和电网状况,合理支配发电机组担当协助服务,保证调度的公开、公允、公正。第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调用并网发电厂供应协助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一)依据电网状况、平安导则、调度规程,依据按需调用的原则组织、支配协助服务。(二) 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方法对并网发电厂协助服务执行状况进行记录和计量,统计考核和补偿的状况。(三)定期公布协助服务调用、考核及补偿统计等状况。(四)刚好答复并网发电企业的问询。(五)定期将协助服务的计量、考核、补偿统计状况报送能源监管机构。第四章 考核与补偿第十三条 对基本协助服务不进行补偿,对供应的有偿协助服务进行适当补偿。当并网发电厂因其自身缘由不能供应基本协助服务时需接受考核;当并网发电厂因其自身缘由不能被调用或者达不到预定调用标准时需接受考核,详细考核方法见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对有偿协助服务的补偿,实行打分制,根据分值计算相应补偿费用。第十五条 一次调频服务补偿:各电厂一次调频服务补偿根据动作积分电量月度平均合格率进行补偿。一次调频积分电量:电网频率超出 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起到复原至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止,实际发电出力与起始实际发电出力之差的积分电量,高频少发或低频多发电量为正值,反之,高频多发或低频少发电量为负值。机组当月一次调频积分电量为当月每一次电网频率超出50±0.033Hz(水电机组按50±0.05Hz计算)时一次调频电量的代数和。一次调频月度平均合格率:发电机组一次调频月度总实际积分电量与理论月度积分电量之比的一百零一分数。(1)火电、燃气机组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不小于60%。(2)水电机组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不小于50%。月度一次调频平均合格率在满意上述条件状况下进行补偿,根据每高出1%补偿5分。第十六条 有偿调峰服务补偿(一)深度调峰依据机组实际发电出力确定。由于发电机组自身缘由造成出力低于基本调峰下限的不予补偿。深度调峰计量以发电机组为单位。(三)常规燃煤发电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在72小时内完成启停调峰,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瓦补偿20分;燃气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完成启停调峰,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瓦补偿0.1分;水电机组按调度指令要求启停机,每次按启停机组容量每万千万补偿0.02分。第十七条 旋转备用服务补偿(一)对火电以及担当西北电网系统备用的水电机组供应旋转备用进行补偿。(二)火电机组旋转备用供应量定义为:因电力系统须要,当发电机组实际出力低于最大可调出力、高于50%额定出力时,最大可调出力减去机组实际出力的差值在该时间段内的积分电量,根据以下标准补偿:1.机组实际出力大于70%额定出力,低于最大可调出力的,燃煤火电机组按0.1分/万千瓦时补偿。2.机组实际出力大于50%额定出力,低于70%额定出力的,燃煤火电机组按0.5分/万千瓦时补偿。(三)燃气、水电机组实际出力低于70%额定出力时,额定出力的70%减去机组实际出力的差值在该时间段内的积分,按0.001分/万千瓦时补偿。并网发电机组运行当日由于电厂缘由无法按调度须要达到申报的最高可调出力时,当日旋转备用容量不予补偿。第十八条 自动发电限制(AGC)服务补偿自动发电限制(AGC)服务补偿仅限于供应调频、调联络线服务时予以补偿。(一)AGC补偿按机组计量。(二)可用率补偿:月可用率达98%以上,每提高1%按0.5分/万千瓦补偿。(三)调整容量补偿:按日统计AGC机组的实际最大出力和最小出力,计算调整容量,按0.02分/万千瓦补偿。(四)贡献电量补偿:AGC每次下发调整指令期间贡献电量为实际功率与初始功率差值(实际功率与AGC指令目标功率同向为正,反向为负)的积分值,按日统计机组AGC投运期间贡献电量累计量(每次贡献电量代数和)。贡献电量累计值为正时,火电机组按3分/万千瓦时补偿,水电机组按 0.5分/万千瓦时补偿。第十九条 自动电压限制(AVC)(一)AVC补偿按机组计量。(二)装设AVC装置的机组,若AVC投运率达到98%以上,且AVC调整合格率达到101%以上,按补偿电量0.01分/万千瓦时补偿。其次十条 有偿无功服务补偿依据调度指令,发电机组通过供应必要的有偿无功服务保证电厂母线电压满意要求,或者已经根据最大实力发出或汲取无功也无法保证母线电压满意要求时,按发电机组比迟相功率因数0.85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比进相功率因数0.97多汲取的无功电量,以及机组调相运行时发出的无功电量补偿,无功电量的详细计算公式为:其次十一条 调停备用服务补偿燃煤发电机组在停机备用期间,每天按1分/万千瓦补偿,最多补偿7天。其次十二条 黑启动服务补偿黑启动服务用于补偿弥补发电机组用于黑启动服务改造新增的投资成本、维护费用以及每年用于黑启动测试和人员培训的费用。具备自启动、自维持或快速切负荷(FCB)实力的发电机组应自行申报并提交具备国家认证资质机构黑启动实力检验报告,并且每年做一次黑启动试验,经电力调度机构认可,并报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对调度机构根据电网结构指定的黑启动机组按水电机组5分/月,火电机组10分/月,全厂最高30分/月补偿。待条件具备后以市场竞价方式确定黑启动服务。其次十三条 稳控装置切机补偿区域稳控装置动作减出力或切机后,按每万千瓦20分/次补偿。为提升本电厂送出实力的稳控装置所切机组不予补偿。第五章 计量与结算其次十四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并网运行管理及协助服务调用的状况进行计量,以电力调度机构和发电厂共同认可的计量数据及调度记录等为准。计量数据包括电能计量装置的数据、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自动化系统记录的发电负荷指令、实际有功(无功)出力,日发电安排曲线、电压曲线、电网频率等。其次十五条 电力调度机构负责组织各有关电力企业建设相应技术支持系统。技术支持系统主站设在电力调度机构,进行计量、统计等,并据此进行相关结算。发电企业应设立子站,进行查询与信息反馈。其次十六条 遵循特地记帐、收支平衡、适当补偿的原则,全网统一标准,按调管范围对协助服务调用状况进行统计、计算,分省平衡、结算。其次十七条 协助服务补偿费用主要来源于以下方面:全部并网运行管理考核费用;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的50%;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金。上述费用减去协助服务补偿所需总金额的差额部分由各省(区)内发电企业根据上网电量的比例进行分摊。计算公式如下:协助服务补偿所需总费用与并网运行管理考核总费用依照并网发电企业并网考核与协助服务补偿分值计算,每分对应金额均为1010元。则某并网发电企业结算金额=1010×(∑有偿协助服务补偿分数-∑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数)+分摊费用。其次十八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其直调发电厂(站)协助服务补偿的评分工作。各省(区)电力调控中心负责本省(区)电网内全部发电厂(站)考核、补偿分值汇总和分摊计算工作。各省(区)调度机构将本省(区)电网内各电厂的并网运行管理考核分、协助服务补偿分以及纳入协助服务补偿的发电机组调试运行期差额资金等根据其次十七条规定合并计算出各电厂考核补偿结算金额。其次十九条 考核补偿结算金额按月统计,在下月电费结算中兑现,月结月清,过期不追溯。当月上网电量不足扣罚考核电量,剩余部分记账顺延至次月结算,年度结清。第六章 监督与管理第三十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应根据能源监管机构的要求报送相关信息资料。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按规定向并网发电厂披露相关信息。信息披露应当采纳网站、会议、简报等多种形式,季度、年度信息披露应当发布书面材料。第三十一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其直调发电厂及所属地区调管电厂的协助服务补偿评分工作,并于每月第3个工作日前向并网发电厂披露上月各直调电厂及所属地区调管电厂并网考核与协助服务补偿状况明细。并网发电厂对考核和补偿状况如有疑义,应在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相应电力调度机构提出复核。电力调度机构经核查后,在接到问询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并网发电厂经与调度机构协商后仍有争议的,可向属地能源监管机构提出申诉裁决。第三十二条 西北电力调度机构应于每月第7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所调管电厂并网考核与协助服务补偿状况和明细报西北能源监管局,经西北能源监管局审核后,由各省(区)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对辖区内全部电厂进行统一分摊计算。第三十三条 各省(区)电力调度机构于每月第15个工作日前将上月本省(区)电网内发电厂运行管理考核与协助服务补偿状况和明细(含各电厂当月考核补偿项目内容、分值计算及全网各考核补偿项目状况)以正式文件和电子版本形式报属地能源监管机构审核。各属地能源监管机构于每月第20个工作日前公布上月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考核结果。各省(区)电力公司应于次月底前在厂网电费结算中予以兑现。第三十四条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应每季度总结分析协助服务补偿开展状况,并于下季度首月20日前书面报属地能源监管机构。第三十五条 并网发电厂与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之间因协助服务调用、统计及结算等状况存在争议的,由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其中,并网发电厂与区域电力调度机构之间存在争议的,由区域能源监管机构依法进行调解和裁决。第三十六条 能源监管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可以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协助服务补偿状况进行现场检查,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应予以协作。现场检查措施包括:(一)询问被检查单位的工作人员,要求其对被检查事项作出说明;(二)查阅、复制与检查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对可能被转移、隐匿、销毁的文件、资料予以封存;(三)对检查中发觉的违法行为,可以当场予以订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第三十七条 电力调度机构、电网经营企业、并网发电厂违反有关规定的,能源监管机构应依法查处并予以记录,造成重大损失和重大影响的,能源监管机构可以惩罚并对相关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干脆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看法和建议。第七章 附 则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负责说明。第三十九条 本细则由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依据实际运行状况刚好修订。第四十条 本细则自20xx年10月1日起执行。原执行的西北区域发电厂协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西电监办20xx118号)同时废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