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农村耕地抛荒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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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农村耕地抛荒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2022年农村耕地抛荒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耕地抛荒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进一步加快,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或进城进园,从事农业工作的劳动力急剧削减,各村均出现较大程度的耕地抛荒撂荒现象,农业生产受影响程度加剧。为进一步抓好农业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推动现代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确保农业增产增收增效,镇党委政府确定对耕地抛荒撂荒进行集中整治,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实行中心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不断夯实粮食主产区地位,为国家粮食平安做出了重要贡献,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爱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方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通知(万府办字202240 号)的有关规定,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坚决订正和逐步解决农村承包耕地管理中出现弃耕撂荒等现象,稳定农村生产经营,增加粮食生产实力。 二、工作目标 加强农村耕地承保管理,规范耕地承包流转,提高耕地利用率,力争用二年的时间,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发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保障国家粮食平安。 三、时间支配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2 年 12 月-2022 年 3 月)。各村委会要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气,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详细地点、面积、缘由、性质等具体状况,并具体了解农户抛荒地流转或复耕代耕意愿,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并于 3 月 25 日前汇总上报至镇农综所郭明处。 其次阶段(2022 年 4 月-2022 年 12 月)。要依据耕地抛荒的不怜悯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动耕地抛荒整治,镇党委政府将组建督察组从 2022 年 4 月起先对边摸排边整改状况进行督查,各村委会每季度向镇耕地抛荒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进度。2022 年 11 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2022 年 1 月-2022 年 12 月)。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胜利阅历,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夫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届时县政府将组织整治工作全面验收,镇党委政府将依据验收状况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 四、工作措施 各村要仔细分析耕地抛荒缘由,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根据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动,提升整治工作实效。 (一)劝耕促耕。全体村两委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要主动担责,深化田间地头开展劝耕促耕工作,将最新农业耕地种植奖惩政策传达到每一位农户,做到应种尽种,宜种尽种,根据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旱粮、蔬菜、牧草或其它经济作物,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改种井冈蜜柚、茶叶等经济作物。 (二)土地流转。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缘由导致零星抛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承包户协商,在不变更承包权的前提下,实行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实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各村应主动引进大户并帮助其完成土地流转,同时做好督促大户做好复耕工作。 (三)落实奖惩。 1.早稻生产嘉奖。各村严格按2022 年各村早稻生产任务表督促村民复耕或土地流转至大户主动开展早稻种植,镇政府依据县相关部门验收状况,对完成早稻生产任务的村予以嘉奖工作经费,嘉奖标准为 2 元/亩的标准。 2.完成抛荒耕地整治任务嘉奖。经土地流转或他人代耕抛荒地的,各村据实登记造册,县委县政府将补贴种子、化肥等农资并附加现金补助,嘉奖标准为 50 元/亩。完成整治任务的抛荒耕地至少要种植上一季水稻并能供应抛荒前及耕种后的清楚图片,抛荒地块新型经营主体已享受土地流转嘉奖的,各村不行申请抛荒耕地整治嘉奖。 3.土地流转补助。重点支持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流转土地进行早稻、中稻、晚稻生产,确保水稻种植面积稳定。 抛荒耕地流转补助。对 2022 年元月 1 日后,和农夫签订合法的抛荒耕地流转合同规模达 50 亩(含 50 亩)以上(不包括其自有的土地确权面积和非抛荒耕地),并到镇经管站备案,必需供应抛荒前及耕种后的清楚地块图片,流转土地用于早稻、中稻、晚稻种植,栽插有效面积达到 10100 蔸/亩以上、稻苗返青成活率高、田中无杂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补助 50 元/亩。 非抛荒耕地土地流转补助。和农夫签订合法的非抛荒耕地的流转合同规模达 50 亩(含 50 亩)以上(不包括其自有的土地确权面积),并到镇经管站备案,流转土地用于早稻、中稻、晚稻种植,栽插有效面积达到 10100 蔸/亩以上、早稻返青成活率高、田中无杂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补助 20 元/亩。 资金补助享受抛荒耕地流转补助后不行享受非抛荒耕地流转补助,一年中只可申报一季补助,不得重复申报补助。先申报先补贴直至嘉奖资金用完为止。同时,土地流转补助资金严格执行谁种补给谁的原则,严禁田贩子申请补助和临时性并户申报。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种植的早稻面积低于其持有面积的80%或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不享受土地流转补助,并取消其全部农业项目的申报权和各项农业补贴。 5.惩处措施。对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和个人弃耕撂荒的,由村 委会下发复耕通知书限期复耕,限期未复耕的停发全部涉农补贴;违规变更用地性质用于非农建设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前停发全部涉农补贴;对非法损毁耕地的农户,限期复原原貌并复耕,复原前停发全部涉农补贴。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或弃耕抛荒超过两年(含两年)的耕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其追索因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的赔偿,并由村集体在土地承包微调时该户耕地只减不增或收回农户耕地承包权重新发包。 五、工作要求 1.组织架构。为加强对农村耕地抛荒撂荒集中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镇党委政府探讨确定,成立镇农村耕地抛荒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1),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农业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各挂村班子成员对所挂村负总责。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马上召开村组干部会议,传达省市县镇关于耕地抛荒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组建领导小组,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将责任落实到人。 2.加强宣扬引导。各村要进一步加大宣扬力度,通过大喇叭、手机、电视、网络新媒体等,进村入户、到田间地头深化开展劝耕促耕工作,用活用足奖补政策,提高广阔群众耕地爱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爱护耕地的共识共为。要动员广阔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气,主动参加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化引导农夫群众依法依规 经营耕地、爱护耕地。要主动宣扬工作典型,刚好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地区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加强督查考核。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实行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比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镇纪委监委组建耕地抛荒整治督查考核组,实行每周一督查一通报、每月一约谈制度,发觉问题刚好督促整改,约谈每月整治工作处于末位的村两委负责人。 并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列入本年度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本年度抓整治工作不力的村两委负责人予以肃穆问责,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整治耕地抛荒作出显著成果的村和个人,年度考核设置单项奖予以激励。 第6页 共6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第 6 页 共 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