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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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docx
2022年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XX 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实行XX 省学前教化规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化改革发展的看法(X 政办字2022X 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幼儿园办园秩序,促进幼儿园健康发展,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化环境,依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 省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 政办字2022X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X 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XX 市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 政办字2022X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仔细履行政府责任,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维护正常的学前教化管理秩序,为幼儿营造良好的教化环境,切实满意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专项整治工作 2022 年 5 月底前全面完成。 二、整治范围 全县全部未经县教化和体育局批准、未取得XX 省学前教化机构登记注册合格证而擅自举办的非法民办幼儿园。 三、整治原则 (一)落实政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政府负责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同时充分发挥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城区社区居委会和农村村委会的作用,确保按时完成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二)坚持部门协作,实行齐抓共管。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治牵涉面广、工作量大,面临的冲突错综困难,县教化和体育局会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行政执法局、法院、司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等协力攻关,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刚好探讨解决存在的问题,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三)坚持改革创新,简化审批程序。在确保平安卫生的前提下,适度降低幼儿园准入门槛。结合放管服改革,实施全链条管理,简化审批手续和流程。县教化和体育局审核基本合格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赐予发放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四)坚持分类治理,形成长效机制。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根据准入一批、整改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一园一案妥当做好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行政和劝服教化相结合,避开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 四、整治任务 (一)准入一批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但相关证件不齐全的无证幼儿园。对因年头久远或其他客观缘由无法办理建设、施工、规划许可、土地证明、不动产登记等前置证明的,由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1.。 消防许可。19101 年 8 月 31 日之前建设运用且建筑主体未发生改、扩建的,以及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下或者投资 30 万元以下的,不须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但须符合消防平安要求。19101 年 9 月 1 日之后新建、扩建或改建(含室内装修、用途变更)的幼儿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筑面积 300 平方米以上且小于 1010 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备案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大于 1010 平方米的,应当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应当依法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不能供应的,依据县政府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核查后出具的合规替代证明文件,申请办理消防手续。 2. 房屋平安鉴定报告。县教化和体育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帮助协作下,加强园舍房屋平安排查,对存在平安隐患的疑似危房,刚好托付第三方机构进行房屋平安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平安。2022 年以来新建、改扩建的幼儿园不须要供应房屋平安鉴定报告。 3.。 办学许可。县教化和体育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共同参加,为办理办学许可手续供应便利。申请设立民办幼儿园,举办者根据XX 省学前教化机构登记注册管理方法XX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县教化和体育局、行政审批服务局等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县教化和体育局出具批复。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和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同步按有关规定依法核发民办非企业法人证或营业执照。 4. 餐饮许可。供应餐饮服务的幼儿园,应当在依法取得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后,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无重大平安卫生隐患、教学条件和老师配备基本合格但存在肯定问题的无证幼儿园。对园舍建设、保教设施配备、平安设施、老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等方面存在的不合格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做好重点监控,确保在园幼儿的平安和健康。凡是通过整改达到标准的,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非营利性幼儿园)、营业执照(营利性幼儿园)、 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审批核发,并做好各部门之间的审监互动工作。 整改过程中,相关部门依据排查中发觉的隐患,提出整改看法,并监督落实整改到位。县教化和体育局加大对无证幼儿园的日常监管,指导其改善办园条件、提升办园水平,完成升级达标。县教化和体育局会同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加强对幼儿园的检查指导,督促无证幼儿园落实安保措施,完善安保、消防设施设备,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县教化和体育局在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帮助协作下,做好园舍房屋平安排查,对存在平安隐患的疑似危房刚好托付第三方机构进行鉴定,依据危房类别进行整治,防止事故发生,确保园舍平安。县卫生健康局从卫生保健、卫生平安方面协作清理整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食品平安方面协作清理整顿。 (三)取缔一批缺乏基本办园条件、存在重大平安卫生隐患的无证幼儿园。对租用沿街商铺、居民楼或农村民居,无户外活动场地,无消防设施和安保人员,办园随意性强,教职工配备不足,设施设备配备简陋,存在严峻平安、卫生隐患,不符合基本办园条件标准,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对办园者法律意识淡漠、主观上不接受政府部门管理、不办理办学许可证的,依法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办学许可证,并办理相关登记,逾期不办者予以取缔。 取缔过程中,县教化和体育局、公安局牵头,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法院、司法局、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局、消防大队等,依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执法,分期推动。县教化和体育局做好依法取缔行动的政策宣扬说明工作,对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公示公告,妥当做好被取缔无证幼儿园在园幼儿的安置及幼儿家长的稳定工作,防止被取缔的无证幼儿园再次开班招生。县公安局协作做好无证幼儿园取缔过程中的秩序维护,深化排查平安风险隐患,妥当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务,确保联合执法工作顺当进行。 五、整治步骤 (一)核查告知阶段(2022 年 年 2 月底前)。各镇(街道)根据XX 省幼儿园办园条件标准要求,对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核查和分类处理,确定拟准入、整改、分期取缔对象名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和工作安排进度表。依据核查和分类结果,由县教化和体育局下达非法办学告知书和限期整改通知书。 (二)分类整治阶段(2022 年 年 3 月至 2022 年 年 5 月底前)。2022 年 3 月底前,对拟准入的无证幼儿园,相关部门赐予办理办学许可等相关证明文件,完成法人登记。4 月15 日前,各镇(街道)成立联合执法组,对缺乏基本办园条 件、存在重大平安卫生隐患、不愿接受教化部门管理的无证幼儿园,依法予以取缔。5 月 15 日前,拟整改的无证幼儿园,依据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到位。县教化和体育局联合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综合行政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卫生健康局、司法局等对整改状况逐一核查,达到整改要求的,准予审批登记;对在限定时间内没有整改或经整改仍达不到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而接着办园的,根据行政执法程序进行强制查封。 六、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压实部门责任,确保整治工作如期完成。各镇(街道)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切实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形成长效机制。畅通群众反映看法的渠道,县教化和体育局、各镇(街道)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健全部门工作联动、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当处理突发事务,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对有办园意向或筹建中的无证幼儿园,相关部门要提前介入,督促其按标准和程序筹建,对无法根据标准筹建的要刚好制止。对在治理工作中发觉的瞒报漏报无证幼儿园状况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予以严 惩。各镇(街道)要主动借鉴有益阅历,刚好总结本地整治状况,形成规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刚好报送状况。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刚好驾驭、通报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状况,总结宣扬典型阅历,加强工作信息沟通,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主动有序开展。2022 年 5月底前,各镇(街道)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向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送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状况。 七、责任分工 县教化和体育局:担当清理整治的主体责任,负责幼儿园办园资质检查,协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对符合办园标准的进行审批注册,根据办园标准对幼儿园进行分类,并加强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县公安局:负责幼儿园周边环境、幼儿园平安保卫工作、平安防范设施达标状况的检查并出具证明材料;对幼儿接送车辆和驾驶员的资质进行审验;取缔过程中,维护秩序,深化排查平安风险隐患,妥当处置可能出现的突发事务。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检查幼儿园办园场所建筑是否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并检查幼儿园园舍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和设备等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赐予办理消防审验手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消防手续,依据相关文件规定,对因年头久远或其他客观缘由无法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前置证明的,联合相关部门核查后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相关机构对幼儿园房屋建筑质量进行认定,对存在平安隐患的疑似危房进行平安鉴定。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取缔过程中的执法工作,依法拆除全部被取缔非法幼儿园的户外广告和牌匾等,封存拒不关停幼儿园的桌凳等教学用具。 县法院:负责依法、妥当执结非法幼儿园整治中相关非诉执行案件;对拒不关停者,纳入失信名单予以公布,并促其关停。 县司法局:负责整治期间的执法指导。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对非法民办幼儿园清理整治行动的宣扬报道;通报县域内依法办园和非法办园现状,引导幼儿家长选择具备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刚好报道无资质幼儿园存在的平安、管理隐患等。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评价及报告,对园内幼儿及在岗员工的健康状况、卫生、消毒、防疫、儿童养分、卫生许可证等方面的检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检查民办幼儿园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发布是否经过核准;负责幼儿园食品平安、餐饮经营许可证的检查,封存拒不关停的被取缔幼儿园的炊具等;负责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的审批核发。 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准入幼儿园名称的核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营业执照等证照的审批核发。 各镇(街道):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担当属地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法幼儿园的排查、清理、取缔工作。对不具备办园条件,拒不执行的非法幼儿园要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关停,妥当做好被取缔幼儿园幼儿的分流及稳定工作。期间,县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依据各镇(街道)工作状况,点对点指导帮助相关镇(街道)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县教化和体育局监督举报电话:XXX,XXX。 第10页 共10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第 10 页 共 10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