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作风建设工作方案5篇.docx
乡镇作风建设工作方案5篇 第一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干部作风建设,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按照上级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自9月至11月底,利用3个月时间在全镇开展“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依据省市县有关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纠正多领、冒领、骗领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为突破口,以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和财政纪律为重点,以构建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为目标,切实解决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我镇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治理范围和清理对象 (一)治理范围。治理的单位包括我镇党委、政府机关。人员范围是2022年6至8月份以财政性资金发放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二)清理对象。 1在编职工离职、辞职、非组织选派自行离岗学习、长期病事假、长期旷工、已故或失踪、违规停薪留职以及被单位开除、辞退,但未办理核销(减)工资手续,仍正常领取工资福利人员。 2按照规定应办理而未办理退休手续,以及已办理了退休手续,但仍按照在编职工标准领取工资的人员。 3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已故或失踪,其家属或利害关系人仍代领离休费、退休费或退职生活费的人员。 4离休、退休职工从社会保险机构领取养老保险金,又同时从财政领取离休费、退休费的人员。 5受党纪政纪处分、被司法机关羁押和受到刑事处罚未按规定核销(减)工资的人员。 6已不具备享受遗属补助规定条件,仍继续领取补助人员。 7虚报多领、冒领职工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的人员。 8其他从财政多领工资和补助的人员。 三、治理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6日9月19日)。9月中旬召开全镇“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会议进行部署,启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使干部职工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重大意义,增强参与、支持、配合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20日10月21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部门单位自查,特别是公示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提出统一要求。要按照要求组织人员信息公示和自查工作。公示分两次进行,第1次公示内容包括:专项治理公告,2022年6至8月份领取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人员信息,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地址和通信地址。第2次公示的内容:自查结果,即审核确认的“吃空饷”人员信息。两次公示纸质信息在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在进行全员公示的同时,对照机构编制管理证、增人计划卡、工资表、在岗及离退休人员名册、考勤记录等相关信息,严格排查“吃空饷”人员。对所有被群众举报人员,必须仔细查证,逐一确认。 (三)集中核查阶段(10月22日11月10日)。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全面核查,依据机构编制、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公安、民政、司法等各职能部门掌握的人员信息数据与单位上报备案的公示信息进行对比核查。认真受理查处群众举报问题,明确专人记录群众举报信息,并依据举报线索逐一调查核实。 (四)清退处理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明确对“吃空饷”人员处理的程序、步骤、方式方法和政策标准,并做好“吃空饷”人员清退处理工作。认真核实“吃空饷”人员多领财政资金情况,多领资金自开始“吃空饷”时间算起。根据“吃空饷”人员是主动自查上报或是被动查出情节,依据相关政策规定,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包括对相关人员做出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吃空饷”人员办理返岗手续等。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我镇成立了“吃空饷”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部门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定期报告、通报、督查等工作制度,做好专项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和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工作。 (二)积极稳妥推进。要准确把握落实有关组织人事、财务管理及工资福利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在正确、一致的政策指导下进行。对群众举报事项要认真受理,同时做好群众举报信息和举报人的保密工作。要密切关注、正确引导社情舆论,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和各种咨询,妥善处理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各类“吃空饷”专项治理汇总数据,未经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不得对外。 (三)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专项治理情况,建立健全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的成果。一方面,要查找在组织人事和财务管理、政策执行和制度落实方面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备、有效、科学、细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另一方面,建设财政供养人员信息数据库,实现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民政、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不断完善防范“吃空饷”长效机制,巩固本次专项治理成果,防止“吃空饷”问题反弹。 第二篇:吃拿卡要及五霸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整治执法执纪部门和服务单位“吃拿卡要”“上热下冷”企业周边环境“五霸”等行为,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椐省整治“吃拿卡要”问题实施方案和我县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和内容 整治范围:具有审批、服务、管理职能的镇机关科室和镇直单位,重点整治干部在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吃拿卡要”行为,特别是该批的不批,能早批的故意拖延、上热下冷、办事效率低下等“中梗阻”行为。 整治内容: (一)镇直执法执纪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违反规定程序从事执法执纪活动。 (二)在执法执纪或服务单位公务活动中以权谋私、索贿受贿、优亲厚友,或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三)在执法执纪或服务单位公务活动中态度冷硬、蛮横粗暴、故意刁难,或酒后执法执纪。 (四)镇直执法执纪单位或服务单位公务人员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及接受或参加宴请、旅游、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五)镇直执法执纪单位或服务单位公务人员让管理和服务对象报销应由部门或个人支付的费用,或在企业投资入股、持有干股、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等服务活动。 (六)企业周边环境重点整治村霸、路霸、料霸、工霸、市霸等“五霸”强行买卖、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用水电、强占土地、强拿恶要等干扰、破坏投资发展环境的各类违法行为。 二、整治措施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从3月份开始,6月底结束。重点抓好宣传教育、自查整改、绩效考核评议和典型案件查处四项任务。 (一)深入宣传教育,动员群众参与。按照专项整治活动要求,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教育,认真组织学习讨论,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克服四风”、省、市、县关于对损害发展环境行为实行问责的暂行规定、关于纠正执法执纪部门不正之风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监管行为的通知等有关政策规定的精神实质,深刻认识“吃拿卡要”问题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服务意识,严肃政治纪律,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热下冷中梗阻现象。 (二)突出治理重点,认真自查自纠。根据专项整治活动工作方案,镇直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对存在的“吃拿卡要”等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对照有关规定,逐人查摆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落实到位。镇纪委负责收集、汇总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三)严格绩效管理,开展窗口单位“三亮三评”活动。镇便民服务中心和镇直单位各个窗口,要将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到人,每季一评比,半年一公布,年底严格兑现奖惩。窗口单位开展“三亮三评”活动,即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服务对象评议、同事互评、领导点评,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在政务服务中心,推行“月度窗口评价”,群众和市场主体对窗口单位服务态度进行满意度评价,每月汇总通报。对排名后三位的黄牌警告,对排名末位且满意度低于60%的窗口工作人员实行“末位淘汰”,连续两次排名末位的直接淘汰。另外,镇纪委将定期开展“最优、最差科室评议”活动。 (四)严肃查办典型案件,严格责任追究。畅通损害发展环境的投诉平台,开辟24小时受理投诉举报热线,做到“有拆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重点抓好三个环节:1、线索排查。通过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个别走访、专项督查等多种渠道和方式排查具有审批、服务、管理职能等领域“吃拿卡要”的案件线索。2、查办案件。对“吃拿卡要”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绝不姑息,实行“零容忍”。特别要坚决查处效能低下、懒政怠政、不负责任、执行不力、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中梗阻”行为。3、责任追究。对整治“吃拿卡要”问题监管不力、工作不力,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要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镇派出所要对举报和排查出来的“五霸”违法案件线索,按照依法从严从快的原则,做到快侦查、快提请批捕、快移诉。重点抓好二个环节:1、深入到企业、学校、市场、建设工地走访群众和施工单位,围绕经济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迅速梳理出一批混乱地区和重点整治问题。2、力争破获一批案件,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打掉一批犯罪团伙。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镇直各单位一把手是抓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专项治理工作统筹安排、统筹推进,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要作为2022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严格考核评价。 (二)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发挥制度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上热下冷”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反复发生。镇纪委要不断开展检查。 第三篇:正风肃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下简称“四风”),彻底纠正各级干部存在的歪风顽疾,真正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坚决根除影响发展的障碍藩篱,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聚焦“四风”问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关于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市关于深化正风肃纪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及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项规定为切入点,针对不同领域的具体情况,严明纪律规定,除歪风、治邪气,倡新风、树正气,汇聚正能量,树立党政机关及其全体党员干部务实高效、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二、实施范围 我镇机关全体干部,各村“两委”干部,镇直单位干部。 三、主要内容 聚焦“四风”问题,狠刹歪风邪气,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查找镇在各个层面上存在的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务、政务环境。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社会各层面上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一)镇机关层面:1、查找是否存在工作纪律松弛、工作涣散、不负责任、不爱学习、得过且过问题;2、是否干部存在走读现象;3、是否存在态度蛮横、刁难、谩骂群众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缺乏责任心,对群众的合理诉求见事迟、反应慢问题;4、是否存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不善于或不愿做群众工作问题。 (二)镇直单位层面:1、查找是否存在“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三难”和部门利益至上问题;2、是否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参与或暗箱操作让近亲人员参与进行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等问题,严肃查办“级别小但影响坏、数额小但影响大、事情小但性质恶劣”等“三小”违法违纪行为;3、是否存在工作缺位、作风漂浮,不务实事问题;4、是否存在办事效率低、推诿扯皮、工作迟滞问题;5、是否存在工作怕苦怕累、精神萎靡不振、不愿到艰苦权小的地方和部门工作问题;6、是否存在部门之间用公款相互宴请、走访、送礼问题;7、是否存在借执法、管理之名,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甚至给了好处也不办事问题。 (三)社会层面:1、是否存在婚丧事大操大办、公车私用、公电下通知,发请帖等行为;2、在工程建设工程中,是否存在工霸、料霸,强装强卸、强买强卖问题; (四)农村层面:1、是否存在农村、社区低保、医保“造假”和“关系保”“人情保”问题;2、违规发展近亲党员,肥亲厚友等问题;3、是否存在违规变更、变卖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 四、方法步骤 (一)自查自纠、公开承诺阶段(2022年12月份),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1、“三查三看”。围绕在机关作风、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在个人风气、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查摆,重点做好“三查三看”:一查狠刹顶风违纪情况,看是否存在公车私用、违规外出、公款挥霍等有损形象问题;二查制止不良风气情况,看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有悖厉行节约、公序良俗问题;三查制度执行情况,看是否存在各行其道、另搞一套等政令不畅问题。 2、公开承诺。在“三查三看”活动基础上,干部职工要如实填写“正风肃纪”专项行动自查表和签订“正风肃纪”专项行动承诺书,并公示7天。 (二)重点检查、严肃纪律阶段(35月份),重点抓好三个方面。 1、监督检查。对执行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贯穿活动始终。阶段期间,镇纪委将邀请“两代表一委员”、行风监督员重点对贯彻落实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明查暗访;镇人大将充分发挥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职能,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 2、警示教育。采取下发通报、案件剖析、公开承诺,以及签订责任状等形式,定期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严肃纪律。镇纪委组织成立督查问责组采取重点抽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形式,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正风肃纪”行动相关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问责。 (三)落实整改、总结提高阶段(6-7月份),重点抓好两个方面。 1、落实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剖析,制订针对性强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内容、措施、时间,坚持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活动始终,坚持抓重点,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总结提高。围绕薄弱环节,要围绕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进行“回头看”,查漏补缺。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关效能、作风建设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从制度上预防和杜绝作风问题的发生、不良风气的形成,建立起不愿违的自律机制、不敢违的惩戒机制、不能违的防范机制以及加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镇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由镇纪委负责日常工作指导。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与,努力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成员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镇纪委要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人员予以严肃查处。 (三)注重监督实效。监督检查工作要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始终,镇纪委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邮箱为,受理群众来电来信举报,并依纪依规做好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等工作。对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贯彻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发生严重问题的机关单位,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树立先进典型,曝光反面典型,推动深化正风肃纪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第四篇:争当群众喜爱的好官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对我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的“引导党员干部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使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成为新常态,努力打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凝聚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动力,为推进科学发展、绿色崛起提供坚强保证,乡党委决定在全乡党员干部中开展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活动,现就本次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种全会和省委八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及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领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结合全国和省、市委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部署各项工作要求,深入贯彻新时期好干部“五条标准”。 活动要突出“一百零一姓喜爱”主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宗旨观念和群众观念,做以群众之心为心的“好公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为群众服务中积极作为、敢于担责,做勇于替群众担当的“主心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做一心为群众造福的“领路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做赢得群众口碑的“清廉官”,为打造乡经济崛起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活动的有效开展,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三、重点任务 开展党员干部“亮承诺、亮态度、亮形象”的“三亮”活动;“比服务、比作风、比业绩”的“三比”活动;“各级领导点评、党员干部互评、群众测评”的“三评”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成为勤奋学习、服务群众、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的好官。 (一)开展“三亮”活动,向群众“亮承诺、亮态度、亮形象”。要抓好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向群众“亮承诺”,为争当好官奠定思想基础;开展读原著上党课学先进活动,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以及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的讲话,学习省委书记周本顺同志在我省纪念建党93周年暨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座谈会上的讲话,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学习牛玉儒、吕振华、王胜等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把握活动的标准和内涵。学习教育要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及专家辅导、党组织书记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进行,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撰写“争当妇女群众喜爱的好官”文章,亮出争当群众喜爱的好官的态度;通过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聚焦主题、凝聚共识,增强践行宗旨、争当好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亮出干部新形象。 (二)开展“三比”活动,各级干部“比服务、比作风、比业绩”。各级组织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积极围绕为群众谋利益目标,“比服务”: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制定惠民措施,与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形成惠民合力;“比作风”:认真抓好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创新联系方式和载体,使联系群众服务成为一种新常态。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亲自阅批群众来信,带头接待上访群众,进一步完善听取群众诉求机制,切实化解群众反映问题;“比业绩”,要组织党员干部大力开展党员志愿者一帮一、多帮一等结对帮扶活动,为贫困儿童送温暖、献爱心,帮助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三)开展“三评”活动,各级组织接受“各级领导点评、党员干部互评、群众测评”。各级组织要把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积极利用“赶考日”、“党章学习日”、“党员活动日”等有效形式,开展党性党风和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使每名党员干部受警醒、知底线、明敬畏。树立“两个务必”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遵守廉政准则,积极推进“三个公开”、“三个清单”。健全群众评判机制,拓宽听取群众意见渠道,让组织在各级领导点评、党员干部互评、群众测评的机制中真正成为一百零一姓致富的领路人。 四、强化责任 各村要结合自身实际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具体组织实施,抓好活动推进,把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的好官纳入干部队伍建设常态化工作日程,各村支书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抓好整体工作谋划部署,要走在前、做表率,带头践行争当一百零一姓喜爱好官的要求,形成领导带头、党员跟进的良好局面。 第五篇: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突出表现为在其位不谋其政,既贻误发展,又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根据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为切实防止和纠正少数党员干部中“为官不为”的倾向,进一步弘扬担当精神,更加奋发有为地推动苏区振兴发展,结合教育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当前干部队伍当中存在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廉而不勤、廉而不为,等待观望、庸政懒政等问题,教育引导我乡党员干部发扬敢于担当、务实拼搏、奋发进取、勤政廉政的优良品格,努力营造敢作为、有担当,能者上、庸者下的良好氛围,为实施“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发展战略提供智力支持。 二、整治范围 乡村党员干部 三、整治内容 1.部门管理“散”。单位纪律涣散,松松垮垮、拖拖沓沓,一盘散沙;干部迟到早退、缺岗缺位,不务正业、玩心较重,纪律松弛、办事拖拉,敷衍塞责、消极懈怠。 2.工作推动“慢”。工作拖延应付,马马虎虎;对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指一指、拜一拜,能拖则拖、能推则推;重点工作推进慢,解决办法不多、工作效率低下。 3.精神状态“差”。工作心不在焉,上班不在状态;对上级文件、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疏于学习,工作能力停滞不前;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精神萎靡不振,混日子、熬资历、摆架子。 4.推诿扯皮“耗”。大事小办、急事缓办;对职责范围以外的事不闻不问,对职责范围内的事能推则推;遇矛盾就绕、见问题就躲;习惯等一等、看一看。 5.碌碌无为“庸”。在岗找不到感觉,干事提不起精神;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脸好看了,事不办了;不积极主动想办法、干工作,而是消极应付,敷衍了事。 6.应付了事“懒”。接待群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应告知事项不一次性告知,让服务对象到处跑、反复跑;不按规定和程序办事,甚至故意刁难服务对象,损害服务管理对象合法权益。 7.缺乏担当“软”。对急、难、险、重任务能推就推、能躲则躲,不敢挑担子,怕承担责任,缺乏敢啃硬骨头、敢涉险滩的精神;遇事患得患失,左右为难,怕出事,做决策不果断,该拍板不敢拍板。 8.思想观念“旧”。因循守旧,凭经验办事,安于现状;不能以发展的眼光思考问题、处理问题,缺乏突破常规、敢闯敢冒精神,不能创造性开展工作,甘居中游,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四、整治措施 1.坚持自查自纠。全乡党员干部人员要在2022年9月20日前开展一次自查自纠。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照本方案指出的“为官不为”突出问题,进一步深挖细掘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议透。要针对自我查摆和征求意见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切实整改到位。(牵头单位:乡活动办,完成期限:2022年9月20日) 2.强化教育引导。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力戒“为官不为”的相关讲话精神,以及人民日报系列评论员文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着重就“敢于担当”进行座谈讨论,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对“当官为什么,做官干什么,离任留什么”有深刻理解,促进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积极培育推介一批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的先进典型,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和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牵头单位:党办、乡活动办,完成期限:2022年9月10日) 3.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完善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AB岗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强化工作纪律的刚性约束;进一步修改完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干部作风指数评价要点,确保有纪可依;建立工作奖惩制度,对工作当中敢于担当、敢于作为的干部进行激励,对不作为、不敢作为的予以惩罚,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把“敢于担当”作为重要标准,对敢于承担工作风险、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解决复杂问题能力和魄力的干部大胆使用,对作风懒散、不思进取、不愿担当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乃至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理。(牵头单位:乡活动办,完成期限:2022年9月30日) 4.严格监督检查。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官不为”问题作为监督和查办重点,与督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结合起来,延伸触角,主动出击。要采取明查暗访、交叉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责令整改,对涉嫌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广辟信息收集渠道,公开举报电话(乡监督举报电话:,鼓励和吸引社会参与,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和信息。针对收集到的信息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醒纠正;对一些普遍性问题要研究原因、完善制度。(牵头单位:乡活动办,完成期限:2022年9月30日) 5.强化考核问责。对在自查中发现并自觉及时纠正到位的问题,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可依法依规从轻从宽处理或免予处理。对在被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和有关问责规定,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取消考核评先资格、取消奖励工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辞退、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严肃追究责任。涉及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对督促整改不力、导致整改不到位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一并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在班子考察中,将此项内容作为考核重点,考察组撰写考察意见时,必须专门对此做出评价,为调整班子、选拔任用干部提供参考。(牵头单位:乡活动办,完成期限:2022年12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乡要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把它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的职责,做到既抓业务工作,又抓队伍建设,尤其是干部作风建设。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牵头科室(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有效合力。纪检监察联络组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党办和人事科要加强干部管理、教育,建立健全干部考核评价和监督机制;局宣传报道组要加强舆论宣传,强化舆论监督,宣传先进典型,曝光重点问题,营造浓厚氛围。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落实措施到位、工作责任到位。 3.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各科室(部门)、各学校要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整治什么问题的原则,突出工作重点,要深入自查自纠、强化督查整改,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第26页 共26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第 26 页 共 2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