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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公司承包经营合同通用15篇公司承包经营合同1承包经营合同发包方(甲方): 有限责任公司承包方(乙方):鉴于甲方基于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及管理需要,与乙方协商一致,将公司经营权在本合同期限内发包给乙方以供经营。为了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特于 签订此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承包事项:公司所有与经营管理相关的事宜。第二条 承包经营的方式: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将公司全部经营权发包给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间,由承包方独立核算、依法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第三条 承包经营期间,承包方必须在本公司的法定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本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为准)。第二章承包的期限、费用第四条 承包经营的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五条 承包费为 元/年(大写:人民币每年 ),五年共计 元(大写:人民币 )。承包费用在本合同签订后5日内支付完毕。第六条 承包期间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伤事故、房屋租金、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宽带费、电话费等与公司经营管理相关的全部费用均由承包方支付。第三章承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六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对承包事项享有自主、独立的的经营权。承包方在承包期间享有以下权利:6.1有权组建公司的管理团队、聘任公司经理和各部门负责人,组建公司领导机构。承包期满或合同解除后,该部分人员的安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6.2 有权决定公司的管理机构设置,制定规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奖惩。6.3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购置新设备和资产。合同终止后,由承包方出资购买的设备和资产归承包方所有。第七条 承包方有权根据本合同规定,取得其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得的合法收入。第八条 承包方有权在承包期内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账号、发票等财务凭证。第九条 承包方在承包期间应尽的义务9.1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 合法用工、按期如数缴纳承包事项应缴纳的各种税费等。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发包方承担对公司的处罚,发包方可向承包方追偿,并可解除承包合同。9.2承包方需维护公司形象、保护公司资产,不得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若承包方作出损害公司权益的行为,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9.3承包方必须按期足额支付合同中应由承包方支付的费用,延期支付的,经发包方催告后仍不履行,发包方有权解除承包合同。9.4承包方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及时通知发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合同履行。否则视为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所缴纳的承包费不再退还。9.5承包经营期间因承包经营事项的经营行为造成的后果均由承包方承担。由发包方或公司承担的可向承包方追偿。第四章发包方的权利与义务第十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享有的权利10.1有权维护公司利益不受损害。10.2有权监督公司的实施情况。10.3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享有监督权。10.4有权在本合同届满前30日组织审计机构对承包情况进行审核,双方代表在审计意见书上签字后,承包方方可离职。第十一条 发包方在承包经营期间应尽的义务11.1不得干涉承包事项的经营管理,但损害公司利益的除外。11.2必须按本合同规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权益,为承包方开展承包事项提供协助和便利,不得无故单方面解除承包合同。11.3必须全面履行合同中应由发包方履行的全部条款。第五章其 他第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内容,对方有权合同解除。发包方解除合同的,承包方已缴纳的承包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退还;承包方解除合同的,发包方除退剩余的承包费用外,还应按承包费的6%向承包方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 本合同每章标题仅为阅读方便设置,标题不作为合同内容使用,具体内容以合同条款为准。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签订、生效、解释及争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五条 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六条 合同经过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文字为中文,合同及附件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合同附件:1、发包方营业执照复印件2、承包方身份证复印件3、移交时公司财务及资产负债表发包方(盖章)发包方代表(签字) 承包方(盖章) 承包方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年月日公司承包经营合同2发包方:xx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甲、乙、丙三方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承建的 工程项目,丙方为乙方的承包经营提供不可撤销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事宜,经三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三方共同遵照履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甲方已于 年 月 日与 (以下简称“建设方”)签订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为便于该工程施工,甲方特成立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部。第二条甲方经公司内部人员招投标,同意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承包方式,承包经营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第三条本合同签订并生效后,甲方委任乙方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的约定,自主经营该项目经理部。第四条乙方确认,已完全了解和认可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 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确保有能力履行甲方向建设方所应承担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承担该项目的全部经营风险。第二章 承包内容第五条 承包范围: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等文件的所有责、权、利。第六条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项目债权债务、包违约责任、包项目盈亏的总承包方式。第七条 承包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对本项目结算完毕之日止。第八条 承包费用:乙方按承包工程项目结算总价款的 %(其中承包费为 %;税金为 %)向甲方支付承包费。第九条 承包费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甲方在建设方支付的每笔工程款到账时,按本合同第八条的约定扣除承包费用。甲方在扣除承包费用后,向建设方出具建安发票。第十条 劳保基金的返还:第三章 承包管理第十一条 鉴于建设工程的特殊性,为防范甲乙双方在施工期间出现经营风险,达到甲乙双方承包双赢的经营目的,甲方有权对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乙方有权在甲方的管理下自主经营。第十二条 人员管理:一、甲方负责委派公司的项目经理、财务员、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结算员到乙方项目经理部,协助甲方管理该工程项目的相关工作;二、除项目经理、财务员以外,其他甲方负责委派的人员,乙方有权另行选择外聘有经验、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高素质人才作为项目经理部的相关管理人员,但乙方外聘的以上管理人员,需经甲方考核并备案后,方可聘任进行相关工作;三、甲方委派的管理人员在乙方项目经理部工作期间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四、乙方有权自主外聘项目经理部的其他管理人员,并自行承担所有费用。第十三条 工程款及财务管理:一、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直接从建设方支取工程款,该项目的所有工程款项,必须经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流转,甲方发现乙方私自从建设方收取工程款项的,有权从建设方下一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收取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二、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工程款的情况进行监督、审查,乙方需在使用工程款的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除乙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费用以外,甲方原则上需将工程款直接支付给收款人;三、乙方每月28日前需向甲方书面申报工程款的回款计划、项目负债情况、项目负债的还款计划;四、在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最终结算完毕之前,建设方所支付的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将工程款挪用该工程项目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有权从下一笔工程款中直接扣回,并有权直接扣除或向乙方追究私自挪用工程款金额的5%的违约金;五、甲方需为乙方提供良好便捷的服务,在工程款到帐后且乙方申报工程款使用计划后,及时审查,并按照工程款支付的轻重缓急,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各收款单位;六、乙方需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的财务管理和制度,甲方委派的财务人员负责管理乙方的财务,该财务人员有权监督、审查乙方对工程款的使用计划、使用情况,以及该项目的资产负债情况。第十四条 公章管理:一、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经理部公章一枚,该公章经甲方备案后交由乙方使用,乙方承包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所发生的生产、经营活动,需加盖甲方备案的公章确认后方可发生法律效力;二、甲方提供的公章,由甲方委派的财务员进行管理,项目部合同及其他文件的盖章签署,需由公章管理人员审查、登记后方可进行;三、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无权私自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刻制公章,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 合同管理:一、乙方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乙方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任何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承诺书、担保书等,均需交由甲方审核同意并备案后,方可签署。不论甲方是否同意签署,由此所发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予以赔偿;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无权以项目经理部的名义对外签订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与工程施工无关的书面协议。第十六条 项目管理:一、乙方需认真、负责的全面管理好该工程的所有施工工作,安全生产,依法、依规进行施工,维护和树立甲方的良好形象,甲方负责委派项目经理协助乙方负责管理该工程的具体施工工作;二、乙方应及时、妥善处理施工现场以及项目经理部与他人发生的各类纠纷,尽量避免和减少各类损失的发生,并负责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三、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施工合同的约定履行各项义务,行使各项权利,避免出现违约行为;四、乙方应认真做好施工期间的签证、索赔、工程延期等工作,完善和弥补施工合同签约时所存在的对甲方的不利因素,争取创造最大的经济效益,避免出现亏损。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为乙方的施工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二、协助乙方与项目的建设方和其他各部门进行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三、协助乙方处理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四、协助乙方组织项目的工程竣工验收;五、为项目部及时传达和转发有关部门的文件和要求;六、每月定期对乙方的工程进行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七、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施工进行有必要的监督管理,该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款的流转、工程施工进度、工程款的支付情况、项目部的资产与负债情况、工程的文明与安全施工等;八、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对乙方进行专项管理。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维护甲方的公司形象和声誉,对其承包的工程的工期、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均需达到建设方和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必须及时予以整改,直至达到相关要求,且自行承担整改费用;二、接受和配合甲方及建设方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安全与文明施工等的监督与检查;三、承担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责任;四、承担施工期间以及施工完成之后的各项工作,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的结算、工程的维修、工程所有债权债务、工程的安全事故等,并承担相应费用;五、承担甲方与建设方为该工程项目签订的所有合同及其他文件的债、权、利;六、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专项权利和义务。第五章 合同的解除第十九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以下约定的条件成就后,任何一方均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除此之外,除非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之外单方解除合同。第二十条 甲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乙方私自在甲方指定的工程款收款账户之外流转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二、乙方承包的工程给甲方造成两起以上诉讼、或者诉讼金额在壹佰万元以上,且乙方无力自行协商解决的;三、乙方拖欠甲方承包费用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四、乙方承包施工的工程项目因安全事故、质量事故等原因,造成甲方上质量简报、停工整改、不良行为记录等两次以上的;五、乙方因拖欠民工工资或其他欠款,出现投诉、影响甲方公司的正常运转或者被媒体曝光等不良影响达两次以上的;六、乙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接受甲方的管理达两次以上的;七、乙方将工程款挪作工程以外的用途达两次以上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八、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的建设方、监理方或者其他职能部门书面提出解除乙方职务的文件,且经协商乙方确实不能承包经营该工程项目的;九、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有证据证明将要出现亏损的;一十、乙方主动提出或者其行为已证明其无力完成承包工程项目的;十一、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者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十二、乙方的施工行为严重违反我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第二十一条 乙方解除合同的条件:一、擅自与建设方签订除施工合同以外的补充合同或者其他有损乙方利息的书面文件的;二、无正当理由扣除乙方除承包费(含税费)以外的工程款达两次或者金额累计达壹佰万元以上的;第二十二条 任何一方按本合同的约定提出解除本合同的,甲方均需成立工作组接管该工程项目,并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第二十三条甲方在接管该工程项目后7个工作日内,应该派专人与乙方办理结算事务。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仅有权收回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甲方在工程完工且工程结算款到账后14个工作日内返还给乙方。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对该承包工程的实际投入(应按实扣除乙方施工期间出现的亏损、负债、各项违约责任等),并按返还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补偿金。第六章 合同的结算第二十四条乙方承包的工程结算总价款到甲方公司后,甲乙双方办理本合同的结算事务。乙方应根据该工程的资产负债情况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甲方应在14个工作日内审计完毕。甲方扣除乙方应缴纳的承包费、税费、应付款、赔偿金、违约金等费用后,余款在结算完毕后14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给乙方。第七章 合同的担保第二十五条本合同项下所发生的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经营项目的亏损、承包费、税费、材料及民工工资等欠款、赔偿金、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由丙方为乙方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担保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结算完毕满两年之日止。第八章 其他约定第二十七条乙方承包期间,其他第三方因该工程项目向甲方提起诉讼的,乙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争端。如乙方无力解决争端,造成法院冻结甲方银行账户(基本账户)、冻结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其他资产、或者扣划甲方银行账户资金及处置甲方资产的,乙方和丙方应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乙方和丙方不能提供相等的资金作担保的,应按冻结、扣划资金额度或者处置资产价值的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自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至乙方向甲方赔付之日止的赔偿金。甲方为诉讼所另行支出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二十八条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发生纠纷,三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xx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乙方: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时间:丙方:身份证号码:合同签订时间:公司承包经营合同3发包方:承包方: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电话:电话:为了明确发包方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对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实行承包经营,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承包内容承包方为_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经理,从事济南市的工程项目建设,承包方不得从事其他经营业务。第二条承包期限承包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限届满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展,另行订立承包协议。第三条承包指标在承包期限内承包方向发包方上缴承包费计人民币月内支付。另外,建设单位按建设工程总造价的2.6%所交纳的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竣工结算后所返还数额,分公司向总公司应缴纳。第四条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4.1在年将分公司交给承包方经营管理。4.2提供分公司承揽承建工程劳务所需要的资质 证照及相关资料。4.3协助分公司参与招投标及办理相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4.4对分公司的运行状态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等工作,实施监督和检查。4.5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考核,评估。4.6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第五条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5.1作为承包负责人全面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接受发包方的监督与考评。5.2根据发包方授权,参与工程劳务投标;根据业务情况组建施工队伍,负责材料采购 施工管理 质量保证 安全保障 资金筹措 竣工决算等工作。5.3合法使用,妥善保管发包方提供的资质及印鉴。5.4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工程管理 工程质量 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5.5独立核算 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 劳动保障);5.6按季度 年度呈报业绩报表,按约定时间上交承包费用;5.7对分公司除上交约定承包费用 承担约定其他费用外的一切有形财产享有所有权。第六条其它事项6.1分公司出现工程质量 安全事故 经营不善等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方全部承担。6.2发包方应承包方请求派往分公司长期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项目管理人员 法律审查人员,其在分公司工作期间相应的工资 福利 差旅费等由分公司全部承担,工资标准参照当地同类人员平均工资水平确定。6.3分公司需要发包方派员参与工程劳务招投标 办理相关手续 订立相关合同 协调对外关系的,发包方应当配合,相关人员差旅费 交通费 食宿费用 出差补助费由承包方承担,差旅费 交通费 食宿费用据实报销。6.4承包方保证分公司按时完整地向发包方移交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工程劳务承包合同 中标通知书 竣工验收报告 结算表单 民工工资表等)。6.5分公司单独建账,独立核算,盈亏由承包方享有或承担。分公司独立进行税务登记,如果当地税务机关要求必须在当地缴税,承包方应在当地依法按时纳税,承包方对承包期间形成的分公司一切债权债务负全部责任。6.6承包方在经营管理分公司期限内,应当保证工程质量 安全,顺利完成施工任务,不得拖欠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赊购材料物资或者向任何单位 个人借款融资。第七条违约责任承包方承包经营分公司期间,出现下列情况,全部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发生质量 安全事故;拖欠农民工工资;分公司及所属人员违法犯罪,造成一切民事 行政 刑事责任;发生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 新闻媒体曝光等有损企业形象的事件;不按约定时限上交承包费用;违规使用资质;不服从发包方的监督管理。第八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讼处理由总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九条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保存一份,乙方保存一份,双方签章后产生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盖章)承包方:(签字)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公司承包经营合同4发包方:_承包方:_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南泉广场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工费事宜,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_(二)工程地点:_(三)施工面积:_第二条承包范围人工挖运土石方、回填土;现浇砼工程(综合)、支模(含脚手架)、钢筋制作、安装;预制构件制作、安装;砌砖;铺贴花岗石、广场砖、柱面、柱头、瓜米石地面及抹灰;安砌青石路沿及草坪路沿;二布六油防水层;脚手架搭拆;梯踏步贴面砌、缸砖粘贴;建筑拆除(含除渣)、搭建临设;零星估工等(除水电安装及绿化工程外的所有工程)。第三条承包金额详见本合同附件所包含的单价及名分项包干价。承包金额的构成=单价×实收方量+上、下浮比例金额本工程劳务人工费除绿化工程外,所有工程价格均已包括,不再另立项目,若有,现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工程进场前乙方向甲方缴纳五佰元保证金,工程顺利进场15日后甲方退还保证金。主要分项工程单价附在本合同后面,作为合同附件。本单价已包含了管理费、工具费、交通费、保险费等一系列费用。第四条工期(三个月)(一)开工日期:_(二)竣工日期:_第五条施工技术要求(一)每一项工程开工前由甲方施工技术人员向乙方交底,并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二)乙方代表必须指挥工人按技术交底和施工规范施工。先作样板,达标后再施工。(三)第一道工序必须按交底、施工、检查、验收几个步骤进行,本工序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工作。第六条双方责任及工作(一)甲方工作1提供食宿条件:2为乙方施工协调有关工作关系:3派施工管理班子驻现场,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及施工步骤进行安排,指导乙方施工,并对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乙方工作1严格执行合同中对工程工期、质量、安全的要求,调配甲方要求的相应工种及工人数量,服从施工人员的安排,按规范进行施工。2加强对工人的管理,教育工人遵纪守法,办理流动人员务工的暂住证等相关手续。加强安全、防火、防盗意识。3组织工人文明施工、钢筋工、电焊工等重要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到工完场清。文明施工,周转材料包干使用。.扣件按3%,.u形扣按15%,。钢管、钢模按0.5%包干,全奖全赔。第七条工程验收(一)工程质量,以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优良等级进行要求以分项工程优良确保分部工程优良,分部工程确保单位工程优良。(二)以甲方施工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签证为验收依据。(三)因乙方造成的质量问题返工,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并承担其材料及人工费损失。(四)因甲方指挥错误造成的返工,由甲方按乙方已作部分的实际记工,以每人30元一天支付给乙方。第八条人工费支付(一)工程开工后,由甲方向乙方预支工人生活费,每人每月共借支代金卷250元,现金50元,每10天借支一次,总额控制。(二)每30天根据形象进度计算工作量,若达到预计工期则支付总工作量的70%人工费用,完成工作量超出计划量,则支付80%,达不到则支付60%。付款时必须扣除预支金额。如甲方不按时支付工资,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发放工资的要求或罢工。(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再计算总工作量,扣除总借支(预支代缴保险费),交还借出的全部工具、设备、周转材料、剩余材料、生活用品等,扣除损毁、短缺部份赔偿后10日内付足总额的95%,余款一个月后付清。(四)本工程若经有权单位评定质量标准为优良工程,甲方按附件单价上浮30%结算;将乙方在施工期间的工具费报销作为奖励;若不能达到优良,甲方则按附件单价下浮10%与乙方作结算。第九条安全责任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因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全权负责,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与甲方无关,工程施工期间乙方必须购买全部工人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由乙方自理,乙方提交工人名单,甲方为乙方代办保险手续。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成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共同遵守。第十一条其它约定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其工艺水平、工期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则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场并不予进行结算,甲方所受的工期、信誉损失也不向乙方索赔。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捃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清尾款后自然失效。甲方:_乙方:_负责人:_委托人:_代表:_代表:_签约时间:_年_月_日附件基本单价表基坑土方25元/M3基坑砂岩120元/M3管沟土方40元/M3基坑浇砼25元/M3模板12元/M2钢筋制安320元/T加气砼砌体25元/M3零星砌体45元/M3垫层砼浇筑25元/M3零星浇筑砼40元/M3内、外抹灰3元/M2零星抹灰4元/M2零星贴粘面砖20元/M2表中除“”外,其作均在结帐时按合同约定上浮或下浮比例。此表中未涉及的单价,凡在现场确定的如零星用工,上下车费等,按实结算,最后结算时不再进行上下浮比例范围。授权委托书重庆锦绣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本人_系_县_乡_村村长,特全权委托_(身份证号:_)与贵司就_及环境工程劳务输出一事签订合同并组织生产。特此委托授权人:_委托人:_时间:_年_月_日公司承包经营合同5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电话:传真: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电话:地址:第一条:总则为了适应市场发展需要,增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综合实力,巩固和开拓地区建筑市场,明确各自的职责,甲、乙双方方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承包经营“ 楚雄分公司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第二条:承包区域及范围乙方承包区域为西双版纳地区,乙方承包范围为甲方现有建筑资质范围内的相关业务,乙方不得超出甲方现有资质范围开展业务。第三条:承包期限本协议有效期为 半 年,自 20xx 年 11 月 17 日至 20xx 年 4 月 16 日,协议期满自动终止。下一年度承包费在 20xx 年 3 月 16 日前缴纳,如承包到期,合同期内中标工程尚未竣工,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义务直至工程竣工。若需签订后续合同,需提前二个月协商承包费并支付承包费。第四条:承包费用及保证金4.1 乙方承包 分公司后,确保每年完成施工产值人民币 / 万元。如在每一承包年内未完成 / 万元的施工产值,甲方有权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经营权,乙方无任何索赔权,并仍应履行对已承建工程项目的管理责任和法定义务。4.2乙方按 万元人民币交纳甲方区域承包管理费。并且无论乙方中标项目多大,甲方都要按 收取项目管理费且同时在总公司注册所在地缴纳 点企业所得税。4.3承包期间,如遇甲方资质升级或发生增项,甲方有权提高管理费用,具体费用双方共同协商。4.4乙方交纳年度基数管理费的时间为合同签订时交纳 肆万元,乙方应一次性按合同价款预交给甲方。4.5 签订本承包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即 年 月 日前),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 / 万元的风险保证金,该风险保证金用于:(1)乙方交纳管理费及其他费用不足时,抵甲方应收取的相关费用;(2)若没有完成1000工程量和400万外经证,公司按0.3%处罚;(3)乙方出现其他违约行为时,直接冲抵违约金,违约金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4)乙方分公司在投标或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等过程中若出现违规违纪时,与招标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市场行为的罚款金额冲抵,罚款金额超出部分仍应由乙方补足交纳给甲方。按如未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该款在合同到期后无息返还。4.6 甲方派驻0名管理人员在乙方处管理印章及有关证书、证件,并负责对乙方经营、工程质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服务。甲方派驻人员工资为5000元/月,工资每半年支付一次(按甲方财务要求时间)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负责发放。甲方派驻人员的食宿费用及每年六至八次的探亲返差往返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4.7 甲方根据乙方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及其他工作(因此产生的各项费用按甲方规定标准由乙方另行支付)。其中,乙方若使用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2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若使用二级建造师进行招投标应向甲方交纳100元/次建造师使用费(双方费用协商)。4.8乙方工程中标后需预交甲方建造师证使用费(预交时间为施工合同签订日之前),直至工程完工(中标后无论证书使用与否,均应交纳)。每套证书应向甲方交纳每月1500元/5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如是市政专业每月20xx元/6000元证书使用费(二级建造师/一级建造师)。其他专业遵守市政类执行。4.9 乙方以甲方名义承接的所有施工合同必须寄回公司盖章方能生效,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任何施工合同、担保协议、贷款协议、抵押协议。第五条:承包质量管理5.1乙方保证承建工程质量,单位工程一次校验合格率100%,评定等级符合项目承包合同的要求,力争每两年创市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每三年创省级优良样板工程一项。5.2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年度创所在地市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每两年创省级安全文明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程一项。5.3承包期间,乙方在施工中所造成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自负(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债权、债务、财产损伤等)。每发生一起人员伤亡事故,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暂扣50万元人民币,待事故处理完毕后,根据甲方承担损失的大小,实际结算。5.4分公司承揽工程项目后,甲方对每个项目都有权指派质安人员13名(根据项目的规模大小定)协助分公司进行现场质量安全的监督。交通费、食宿费由分公司负责。分公司每月向总公司按每人8000元/月标准支付特派质安员工资。公司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分公司办理各分公司注册、开户事宜。费用由分公司负责(含来人住宿、就餐、交通费等)。5.5乙方不得把分公司的有关资料和承揽的工程再转承包给其他单位。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乙方自行负责。5.6乙方有义务向项目部收集中标工程量的40%材料发票第六条:双方权利义务6.1甲方权利义务6.1.1制定、修改对分公司的管理制度。6.1.2派出专(兼)职人员对乙方经营、生产活动及财务管理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对乙方违法违规行为有权追究其责任。6.1.3协助乙方及时解决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6.1.4提供设立分公司、分公司承建工程所需的资质、证照及相关资料。6.1.5甲方根据乙方招投标需要,合理安排建造师及其他人员到场参加投标,根据乙方承担工程需要,完成法人签章行为。6.1.6对分公司进行年度工作的考核、评估。6.1.7收取承包费用和其他费用。6.2乙方权利义务6.2.1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完全进入甲方帐户,发票由甲方开具,发票税额由乙方承担(税率以税务部门实际调整税率为准)。6.2.2 承诺项目的工程款开具外经证,外经证税点按工程款的2个点收取。6.2.3依据本合同约定,以甲方名义自行承揽工程任务,负责工程投标及中标工程的实施,代表甲方的名义自行承担合同的谈判,向建设单位履行承包合同中的相关权责。6.2.4严格执行甲方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条件下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制定与甲方管理制度相适应的具体管理制度,自主实施对管理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处罚;在确保完成税金,并上缴管理费的条件下,自主决定管理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待遇,自主决定利润分配,甲方不予干涉。6.2.5准确、及时、规范向甲方上报生产、经营报表及人事档案、财务报表,每月上报一次。6.2.6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项目财务帐册,按时、足额交纳国家、地方各项税费、甲方管理费及其他约定费用。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贷款、租赁、担保、借款、赊欠及其它有可能导致甲方经济、法律责任与风险的经济活动。6.2.7乙方承揽的工程项目,获省市优质工程质量奖的,甲方可给乙方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方式,可根据具体工程项目确定。6.2.8项目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对所属工程项目部进行生产经营、技术质量检查,并确保每月将各工程项目生产进度报表、施工技术和质量检查报表、工程形象图片等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报给甲方备查。工程竣工后必须将整套竣工资料报甲方存档6.2.9向甲方提供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等有关工程履行完整的资料的原件。6.2.10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行承担分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劳动保障、工资、工程款等)。第七条:其他约定7.1 市场由乙方经营管理,若甲方在此地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