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承揽合同模板集合九篇.docx
2022关于承揽合同模板集合九篇承揽合同 篇1在法律实务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有着明显的区别,同时两者也有着极大的相似性,其中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最为相象,比如中央空调定作合同、印刷合同等等。由于二者的相似性,给合同的定性和处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因此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首先应当对一份具体合同的性质做出准确判断,然后才能选择适用具体案件的法律依据,基于此掌握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就成为一种必须。一、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分标准。法律之所以区分各种有名合同,并在实体法和诉讼法中针对各类合同作出不同的法律规定,原因在于立法者对各种契约关系中的利益关注程度不同。换句话说,在纷繁复杂的契约法律关系中,由于立法者更侧重于对某一秩序的干预和调整,或对某一利益的保护,因此通过成文法赋予了相关一方当事人某种不同与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正是由于这些权利义务的不同,才形成了各种各样的有名合同。 首先,从实体法即合同法的规定来看,虽然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着相似性,但是定作合同还是有着与买卖合同的显著区别:比如合同法规定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有单方要求承揽人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承揽方未经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等。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从合同当事人的角度来解释也就是说,只有在定作人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相关商品生产人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时,双方才称得上达成了“加工承揽”的合意;如果双方虽然达成了某种合同合意,但该合意中不包含定作人对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的内容,则双方达成的就不是“承揽”合意而是别的合同合意,双方签定的合同也就不是承揽合同而是别的合同。因此,在现实中,即便有的合同作了诸如“留置权”的约定,但如果该合同中没有定作方控制生产过程的意思表示,或者该合同明确排斥定作方对生产方的必要控制,则不论双方在合同中如何约定留置权,都不能认定双方签定的合同是承揽合同。其次,从诉讼程序法来看。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适用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最高人民法院做如此规定,一般来说,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即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由此可以得出明确的结论: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注重的是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如果一个合同规定了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的控制权,而且这些控制权显然属于该合同的重要部分,则该合同应属于承揽合同,反之则属于买卖合同。二、区分买卖合同和承揽合同的具体方式方法。现实中的案件事实是多种多样的,如何适用这一标准处理具体案件仍须进一步 探讨,否则即便掌握了区分标准也无任何益处。,在实务中应针对不同情况做如下处理:第一,在审查一份合同时,应首先审查该合同有无意在强调标的物的接受人(具体合同中可能写作购买人或承揽人)对生产进行控制的内容。比如审查合同有没有约定标的物接受人享有材料选材或者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权、是不是享有单方设计变更权或终止定作权。这些约定不一定全部具备,但是必须能显示出定作人对生产过程的必要控制,如果没有体现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应认定为买卖合同。反之则认定为承揽合同。第二,标的物的特定性一般不应作为两类合同的区分标准,只能作为最后的辅助参考标准。但不是实质区分标准。但需要指出的是,即使标的物是特定的,但如果合同没有体现定作方的任何生产控制权(比如合同虽然约定由定作人提供图纸,但合同没有约定或明确排斥了定作人的监督权和随意解除权,则可以视为双方只有买卖特定物的合意,并无承揽的合意),也不能认定是承揽合同。第三、在前述两种情况仍不能确定合同性质时,如何处理?,那要看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并加以区别对待:因为买卖合同更具有一般性,而承揽合同相对来说属于一种“特殊”合同,因为买卖合同的规定基本上都适用承揽合同,而承揽合同的不一定是用于买卖合同,既然该合同不具备承揽合同的特殊要件,应当按照买卖合同来来处理,这样更为简便易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我国合同法出台前,承揽合同被习惯称之为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一般来说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等。其中的定作合同是承揽人用自己的设备、技术、材料和劳力,应定作人的特殊要求制作成品,定作人接受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由于原材料是由承揽人提供,因而定作合同与买卖合同在司法实践中往往较难区分。而且由于法律对加工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纠纷方面约定的地域管辖不同,主张合同性质的争议在合同主体之间经常出现。特别对于分处两个不同城市的企业之间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更容易出现对合同性质的争议,也主要是为了取得在当地法院管辖的便利。因此,在律师实务中,准确的区分买卖合同与加工承揽合同,有着重要意义。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有4点区别:1、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主要义务是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承揽合同中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只是承揽人完成工作后的一项附随义务。2、承揽合同中的标的物只能是承揽人严格按照定作人的要求而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是双方约定的出卖人应交付的物。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可以是种类物,也可以是特定物;承揽合同的标的物是一种工作成果,这种工作成果是特定物,如有着特定的尺寸和功能。4、买卖合同的买受人有权请求出卖人按约定的条件交付标的物,无权过问出卖人生产经营或标的物取得情况;承揽合同的定作人有权在不影响承揽人工作的前提下,对承揽人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检查。5、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约定自合同成立起标的物意外灭失的风险,可由买受人承担,也可以由出卖人承担。承揽合同中在工作完成前,只能由承揽人自己承担工作物意外灭失的风险。承揽合同 篇2甲方: (委托方)乙方: (承揽方)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一、 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名称: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二、 相关事宜:1、 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 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 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 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车辆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3、 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4、 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三、 时间要求: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四、 加工费用: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20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五、 付款方式: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 ,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六、 其他事宜: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 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 盖章: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已方: 盖章:签约人: 职务: 电话号码:时间: 年 月 日承揽合同 篇3定作单位:某某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承揽单位:某某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本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委托给乙方承揽加工,结合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照履行。第一条 加工构件品名与价款一、 加工品名:某某高炉大修项目钢结构工程风口平台出铁场构件加工制作,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接受甲方委托加工的构件。二、 承揽方式:本加工构件采用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及综合单价包干、完工结算的承揽方式。三、 加工单价:每吨壹仟元整人民币(¥:1000.00元人民币)四、 本加工构件综合单价一次包定,不受市场物价浮动和有关部门调价文件的影响;已包含了加工制作时所要发生及所涉及到的所有加工内容及费用,加工制作范围内将不再发生的其它费用支出。五、 本加工构件不含防腐涂装,由甲方防腐涂装分包单位在制作场地进行防腐涂装,乙方免费提供构件机械翻身。六、 本合同价款已含乙方应缴纳的税费和各种规费,乙方开具发票。第二条 加工成品期限与交付一、 加工期限:暂定为三十日历天。按甲方施工进度要求、加工顺序和出厂时间及时交付加工构件。具体交付日期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二、 交付状态:按甲方提供的加工制作转换图全部图示状态交付,并配合防腐涂装。三、 交付地点:运输至甲方指定场地,甲方负责卸车。第三条 加工材料供应与采购一、 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工程钢材由甲方供应,并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负责卸货。乙方应设专人向甲方办理甲供材的限额领料手续。甲供钢材按乙方编制的材料预算经甲方审核后,作为供料依据(板材材损2、型材材损3)。乙方按图纸要求负责组织排版套材下料,排版图必须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下料切割,超供用料甲方负责回收或按市场废钢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因乙方原因超领用料或浪费材料按同期市场价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加收5的采管费。二、 乙方负责供应的材料:本加工构件的所有辅材、措施用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采用甲控乙供形式;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施工图设计要求。三、 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构配件等应具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鉴定或经过试验定为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等,甲方有权制止使用,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四、 具有合格证书的材料、构配件等应按规定复验,其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其不合格产品由乙方在48小时内清理出场。五、 材料代用,经甲方批准后,乙方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第四条 加工成品质量与验收一、 根据设计施工图、修改图、转化图、变更通知、施工说明及有关技术文件资料,遵照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有关工程质量的规定,由乙方确保本加工构件质量。二、 质量等级:一次验收合格三、 保修期限:保修壹年。四、 技术资料:由甲方提供壹套加工图纸及加工技术说明资料,交付完毕后收回,乙方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技术资料必须按甲方贯标程序记录整理,格式采用甲方提供的表格格式。承揽合同 篇4甲方(业主):乙方(承揽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要求,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室内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一、工程施工地点及房屋情况1.施工地点:武威市凉州区聚银新都小区3号楼2单元1503室。2.住房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型:二室二厅一厨一卫,建筑面积:90.2。二、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全程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损害其他人的财产、生命健康、安全等事故发生。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上述情况发生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2.乙方为包工不包料的承揽方式,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3.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4.施工机械以及模板、工具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5.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6.为施工方便,甲方给乙方提供房屋的钥匙一把,乙方不能将钥匙遗失、损坏、复制、转借,并在结算加工承揽费时交还甲方,同时对房屋内的原有设施、堆放的各种材料及电器、家具及装饰装潢负有保护和保管责任,防止被盗丢失,否则应对保管不当造成的直接和间接损失负全额赔偿责任。三、质量和工期要求1.工期从20xx年10月 日开始建设,到20xx年11月 日止。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2.装饰施工内容:水电路工程、泥水工程,木工工程、刮瓷工程、漆工工程及需要的其他工程。3.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保证工程质量。4.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等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5.房屋装修竣工后,甲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维修。四、违约责任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五、争议解决办法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2.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年月乙方签字: 年日日 月承揽合同 篇5甲方(定作人): 乙方(承揽人):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甲方拟装修房屋一座,位置在富民县大营镇大营村330号,由乙方负责承揽全部装修工程,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经平等协商,双方自愿签订本装修承揽合同。一、双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加强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管理,遵守安全操作,安全施工,为施工人员配备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等安全用具。由于乙方人员的故意或过失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2、甲方负责提供砖、水泥、沙子、水源、电源、内外墙砖、铁丝、地板砖等建筑装修材料。根据施工进度,乙方应提前5天通知甲方购买所需材料。3、具体装修工程为乙方承包整栋房屋全部内外粉墙,内外墙面积贴瓷砖,过道砖、卫生间贴砖、地板砖、楼梯砖、屋顶贴小瓦等全部建设,连同搭建所需全部脚手架。4、乙方具有从事房屋装修的成熟经验,负责施工建设并交付建设成果。当事人明确,双方不存在雇佣关系。5、施工机械以及模板、脚手架等所有劳动工具由乙方自带,费用由乙方自理。6、乙方所属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乙方负责支付,与甲方无关。二、质量和工期要求1、工期从20xx年3月1日开始建设,到20xx年5月31日止,工期为92天。在约定的工期内,施工时间、施工进程由乙方自定。2、乙方应当本着保质保量的原则,加强质量管理。3、甲方发现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偷工减料、工作不负责影响房屋质量等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或整改。4、房屋建成自交工后壹年内,甲方发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必须及时进行免费维修。三、付款方式1、工程款结算方式:以建房面积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元。2、付款时间:第一次付款在施工开始后 工程过半支付第二次付款在房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后 15 天内给付。3、乙方质量保证金为全部工程款的5%。竣工一年后支付给乙方。四、违约责任1、由于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乙方要进行修理、重作;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因乙方原因导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2、乙方若无视甲方的合理要求,或者采取消极怠工和延误工期等做法为难甲方,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元。3、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若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应当承担违约金五、争议解决办法1、发生合同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2、如协商不成,双方可将争议提交富民县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六、附则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3、以上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如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协议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承揽合同 篇6浙江五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甲方)建德市龙源电力有限公司 (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乙方受甲方委托, 承担甲方新上建德市档案馆迁建250KVA变配电受电工程, 具体事宜双方明确如下:一、甲方委托给乙方的工程项目和内容:1、250KVA变受电工程的设计、设备购置、安装调试二、有关技术及服务要求:1、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做好开工和竣工等有关技术工作,协助并配合线路验收、接入系统及并网工作 。及时提供竣工资料。2、乙方采购所有电气设备和原料, 应从国家定点厂家采购, 并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技术标准。3、变配电及线路安装工程应根据电力安装标准进行,符合质量要求。4、甲方负责做好青苗赔偿等有关政策处理。三、工程款项及费用的结算:1、工程款结算按执行。2、工程预算款总计:102496元;(高压电缆、10KV线路部分按实际耗材在决算中计收)3、本工程款分 2次结清,其中:(1) 、合同签订3天内应付工程款的70%(计70000元)(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决算审核后,送电前工程款全部付清。4、工程款的结算以审计决算为依据。四、施工及竣工验收:1、根据工程施工要求,甲方应于施工前具备土建验收条件(包括完成破路申请手续,设备进场道路畅通等) ,并确保自建附属工程质量为乙方进场创造施工条件。2、乙方应在20xx年 月 日工程竣工,遇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时间顺延。3、施工期间, 甲方应派员到现场协助解决安装施工期间所发生的特殊情况。4、乙方在施工期间应注意安全, 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生违章和野蛮施工所造成意外事故和损失,由乙方自负。5、乙方在工程结束时,甲方应会同供电局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六、合同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七、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代表: 代表:承揽合同 篇7委托单位(甲方):承揽单位(乙方):为规范装饰装潢施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具体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乙方承揽甲方的装饰装修工程事宜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 种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包料;(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5.施工图纸: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种方式提供:(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 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6.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7.甲方自愿将 项目委托给乙方施工。工程总造价计 圆整,大写金额: 圆整(附报价清单)。二、施工时间工程期限 日,时间自 起至 日止。如在制作期限内甲方提出变更而造成待工,工程时间顺延。三、甲方工作1、开工前 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四、乙方工作1. 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2.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3. 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5. 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6. 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7. 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五、验收和标准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六、工程款付款方式如下:付款时间付款百分比金额七、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支付违约金。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八、质保期乙方承诺装修质保期六个月,质保期间出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负责维修。九、其他:1、本合同一式 份,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盖后生效,需办理鉴(公)证的,自办理鉴(公)证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过质量保修期后终止。3、本合同签订后,若双方需要提出修改时,经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4、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依法向杭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委托方(甲方): 承揽单位(乙方):代表人: 代表人: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承揽合同 篇8认立合同双方:承揽方:定作方: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长春吉林高速公路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单立柱三面广告牌加固翻新扩大面积的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 加工 成品 编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物品不得偷换。1.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双方协商。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 由承揽方提供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3.承揽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第五条 总价款为 合同签订后,订作商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达到 %,定作方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在加工量全部完成时,在定作方验收合格后支付给承揽方 元(即总价款的 %),预留 元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交货地点为长吉高速长春东出口一公里处,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30日。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第十一条 其它(如: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定作方可向承揽方给付预付款。承揽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定作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等等。)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3050的幅度)或酬金总额的(3050幅度)违约金。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在承方应当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十一、在承揽方制作的过程中发生的任何损害及由于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由承揽方负责。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xxx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交(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定作方: (盖章) 承揽方: (盖章)代表人: (盖章) 代表人: (盖章)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年 月 日订承揽加工合同(二)现有_单位将_(地点或加工件全称)交予_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诚信、公平的原则特制定以下条款,望双方遵守。甲方:_乙方:_一、工程项目1、工程名称_2、工程地点_3、工程范围_4、工程期限自至完工,共计天。(不可抗拒原因顺延)二、甲方在合同签订时要将所加工产品的成套图纸交付乙方,以便乙方施工。乙方在受到图纸后详细查看后交由甲方签字确认。乙方在看图时不明确的地方有权向甲方要求图纸的技术交底,甲方应在一个工作日内答复。不能答复的技术问题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所有加工产品图纸及技术交底资料由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同样具备合同法律效应)三、质量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加工或有甲方技术交底资料加工。乙方不得擅自改动。不合格加工件由乙方负责。四、加工产品交付地点_。五、加工产品(工程)总价人民币_元整,大写(_元整)。(此金额不含税金及其它费用。如有要求另行协商。)六、付款方式_1、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总价定金 _。2、乙方需要向甲方加工件所需原材料时,乙方向甲方提供材料订购单或能材料订购单据时支付乙方总价 _。3、加工件到达甲方指定地点时支付乙方总价_。4、加工件安装或交付时支付乙方总价_。5、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加工件总额。七、产品质量保修期1、玻璃_2、钢材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