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精选15篇.docx
2022律师委托代理合同精选15篇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委托单位(甲方):受托人(乙方):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第六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承担。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年 月 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2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二、 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10、一般代理;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五、双方的义务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六 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李雨菲乙方:名扬律师所 代理人:娄彦琼签订时间:201 5年9月6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3_(以下简称甲方)因纠纷一案,委托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六、根据司法部制定的律师事务所处收费暂行办法第条第款的规定,甲方应在签订委托合同时向乙方缴纳手续费人民币元,结案后按诉讼标的(实得数额)%交付代理费。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为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行协议。甲方:XXX乙方: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4委托人李雨菲(以下简称甲方)因某跨国集团的厂商侵权一案,委托名扬律师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作为代理人,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娄彦琼律师为甲方该事务的一审代理人。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三。代理权限为下列内容,共9项:1、代为起诉;2、代为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或调解;4、代为反诉;5、代为上诉;6、代为申请执行;7、代为签收法院送达法律文书;8、代为申请财产保全或先予执行;9、有权依法转代理;10、一般代理;四、代理费用的支付方式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计1000元,该费用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若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约定的律师代理费低于法律规定,刚由双方对变更部分的律师代理费另行协商约定,并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鉴定费、公证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以及代委托人支付的其他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或与委托人协商由乙方包干收取。五、双方的义务甲方必须真实的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如因证据不足等甲方自身原因导致案件无法达到甲方满意,不得无理要求乙方退还代理费用。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必须勤勉尽职,忠于职守,认真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无故终止,代理费不予退还。七。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另签代理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李雨菲乙方:名扬律师所代理人:娄彦琼签订时间:20xx年9月6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5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担任委托人 一案第 审(诉讼/仲裁)的代理人。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 到 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参加诉讼(仲裁)。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地保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对甲方的生活隐私必须保守秘密。并按照法院通知的时间出庭参与诉讼。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如实提供本案的证据。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时或坚持显然违法的要求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四、如乙方无故停止履行合同,所收费用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要求撤销委托,所收费用不予退还。五、代理权限:陈述案情、进行辩论、撤回起诉、放弃部分请求、作出和解承诺、代收法律文书以及 (不委托代理的项目应予划除)。六、按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并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缴纳律师服务费人民币 元。七、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须再行协议。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九、本合同有效期限至本案本审终结(判决、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时止。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xx律师事务所年 月 日 年 月 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6委托单位(甲方):受托人(乙方):甲方因与 的 纠纷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 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委托事项包括:第二条 委托代理权限(具体详见授权委托书)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1 甲方应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陈述案情,介绍相关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证据、文件及其他事实材料;主动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2 甲方清楚委托代理事项的诉讼风险,并做出独立的判断或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除非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1 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事前取得甲方认可。2 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3 乙方律师应当根据审理机关的要求,按时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并应甲方要求通报案件进展情况。4 乙方律师不得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5 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6 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妥善保管涉及甲方的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至少每个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并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金额及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各类费用,乙方均应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国家税务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正规发票。第六条 工作费用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相关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差旅费等其他费用由 承担。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以书面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1 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 无正当理由,未按法院或仲裁机构通知参加庭审的;3 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的;4 不胜任委托代理事项的;5 违反第四条第5项规定造成甲方损失的;6 违反第四条第6项规定丢失甲方证据原件(原物)、法律文件原件的。第八条 违约责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因乙方律师故意或严重过失等失职行为而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通过所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执业保险赔偿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但不超过乙方收取的律师代理费总额。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未报销应报销的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应付未付的律师费以及未报销的工作费用。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如因本合同的履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按照提交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与失效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代理事项时止。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本合同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对于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签订日期: 年 月 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7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委托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律师在处理事宜中担任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第二条委托代理权限:第三条乙方的义务l.乙方委派_律师作为甲方的委托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代理律师应取得甲方认可;2.乙方律师应当勤勉、尽责地完成第一条所列委托代理事项;3.在涉及甲方的利益冲突时,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律师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4.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5.乙方对甲方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甲方的原始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第四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和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和代理事项有关的情况,提供与委托代理事项有关的文件及其它事实材料;2.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3.甲方应当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和工作费用;4.甲方指定为乙方律师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文件和资料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通知委托代理人;5.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项作出独立的判断、决策,甲方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作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因乙方律师错误运用法律等失职行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第五条律师代理费l.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向乙方支付律师基本代理费x元人民币(小写)(大写:x万元整)。支付方式为:(1)乙方户名:(2)开户行:(3)帐号:2.本合同终止后或者提前解除的,应当由双方书面确认并结清有关费用。第六条工作费用l.乙方律师办理甲方委托代理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办理本案发生的差旅费、食宿费,翻译费,复印费,资料费,长途通讯费等;(3)征得甲方同意后支出的其它费用。2.甲方按照乙方律师预支、事后实报实销方式报销上述工作费用。第七条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3)甲方逾期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八条违约责任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要求受托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2)在涉及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2.乙方律师因工作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乙方应当通过所其投保的执业保险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3.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4.甲方不得以如下非正当理由要求乙方退费:(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2)乙方完成委托代理事项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的。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第十条通知和送达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以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应当书面通知对方。2.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挂号寄出或者投邮当日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的,自发出时起24小时内视为送达。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该代理事项为止。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代表:_(签字)代表:_(签字)年_月_日年_月_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8甲方:地址:电话:传真:乙方:地址:电话:传真:鉴于:就甲方与货物损失赔偿纠纷一案,甲方现委托乙方作为代理人处理该案,乙方指派律师为案件的经办人。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委托事项1、代表甲方与协商索赔事宜。2、作为甲方的诉讼代理人,向提起索赔诉讼。第二条委托权限乙方的委托代理权限包括:1、代为起诉、应诉;2、代为调查收集证据,查阅有关材料,申请证据保全和证据调查;3、参与一、二审诉讼,并代为承认、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和签订和解协议,参与调解;4、代为对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和(或)裁定提起上诉;5、代为对一审和(或)二审法院作出的任何命令和(或)裁定和(或)判决申请复议和(或)申请再审;6、代为接收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7、代为接受赔款;8、代为处理与诉讼和执行有关的其它事项。第三条甲方义务1、甲方应当保证其提供的资料、文件和相关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因甲方方虚假陈述、疏漏陈述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任何不利后果,乙方对此均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应为乙方律师的工作提供足够的便利和协助。3、甲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足额、及时支付本协议第五条所约定的律师费用。第四条乙方义务1。乙方律师作为甲方聘请的律师和诉讼代理人,秉承良好的职业道德,谨慎、勤勉地为甲方服务,竭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汇报案件处理的进展。3。乙方应恪守职业准则,对于在处理本协议委托事项期间所获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其他方披露。4。乙方接受委托后,应对本协议委托事项全程负责。除非获得甲方许可或有充分、合理的理由,不得解除合同。5。协商和解或诉讼中和解、调解的金额,须经甲方确认,乙方才能与索赔人达成协议。第五条费用及支付1、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费。该费用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后的三天内一次性支付。2、其他案件处理所发生的法院或第三方费用,如诉讼费、检验费、翻译费、公证认证费、证人(检验人)出庭费用等,由甲方承担支付。3。上述约定之律师费用,包括乙方律师在内的差旅费和通讯费用。征得甲方事先同意确认,乙方律师为办案需要前往外出差所发生的实际费用,由甲方另行据实支付。第六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于双方盖章、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传真签发具有同等效力。其它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优先效力。第七条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该委托代理合同所产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双方如协商解决不成,提请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9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执业(或资格)证号:现甲、乙双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之诉达成如下委托协议: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伤残等级维持一个九级、一个十级不变的情况下,甲方应获得的赔偿金和乙方应获得的报酬作如下特别约定:诉讼(含审理、执行程序)终结后甲方应获得赔偿责任方(含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赔付金额内的保底现金人民币玖万元(不含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产生的住院费、检查费、医药费、治疗费等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以及鉴定、评估费用),超过保底金额玖万元人民币之外的部分(应从中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双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师服务费。若赔付总金额(剔除已支付给医疗机构的全部费用及鉴定、评估费用)低于玖万元人民币则按第2条支付同等金额代理费。2、若受害人何女士伤残九级不成立,乙方仅收取甲方诉3、诉讼终结后,付款方式为赔偿方(肇事司机刘奶奶及保险公司)直接支付给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师服务费。4、因本案诉讼产生的费用(含一、二审及再审),包括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查档费、文印费、异地办案差旅费、伙食费、鉴定费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费用由乙方支付负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费用。5、乙方的代理权限为一般代理。6、诉讼期间,因甲方有合理怀疑且不满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甲方可随时终止代理关系,因诉讼已发生的费用概由乙方承担,不得因此向甲方举张任何权利。7、本协议共一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8、本协议内容不得添加、涂改,自双方签字(手印)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_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0委托人姓名:签订时间:承办律师:刑事辩护委托合同( )粤 律刑字第 号 甲方:地址: 邮编:电话: 传真:电邮: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西76号富力盈隆广场十楼1002室 邮编:510623电话:020-220_666 传真:020-220_688 电邮:甲方因 涉嫌 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聘请乙方的律师作为的辩护人。为此,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此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 委托事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在上述案件中担任 的辩护人,进行下述程序的辩护工作(根据约定在“”内打“”或“X”;“”为委托事项,“X”为非委托事项): 侦查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帮助/咨询; 第一审诉讼的辩护; 第二审诉讼的辩护; 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 再审诉讼的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第二条 授权与指派1、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如下(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授权事项,“X”为非授权事项): 调查取证/申请调查取证; 申请鉴定/重新鉴定、勘验/重新勘验 会见与咨询; 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申请解除查封、扣押、冻结; 出庭辩护; 申请回避; 代为进行和解; 代为提起上诉/撤回上诉; 代为控告、申诉; 代为签署、送达、接受法律文书。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委派 律师作为 的辩护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师指派其他律师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但乙方更换辩护律师应取得甲方书面认可。第三条 双方的义务1、甲方的义务(1)如实、客观、全面地向乙方律师介绍案情,为乙方律师办理案件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2)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费或调查取证费用。(3)不得利用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非法活动。2、乙方的义务(1) 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侦查阶段及审查起诉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根据法律规定会见犯罪嫌疑人,依法为其提供法律咨询或其他法律帮助; 如果认为犯罪嫌疑人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 根据犯罪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人民检察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各方面的证据。(2)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一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检察机关向人民法院移送的主要证据复印件和相关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指控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被告人提供的线索,尽可能调查或申请法院调查可能证明其无罪、罪轻等方面的证据。(3)乙方律师接受委托后,在法院第二审阶段应当完成以下工作: 查阅、了解本案的相关卷宗材料; 会见被告人,了解其本人对一审判决的意见及对案情的叙述; 按时出庭,依法为被告人进行辩护并提交书面辩护词,或按照二审法庭书面审理的安排,向二审法院提交书面辩护意见。(4)乙方辩护律师应按时出庭,无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辩护;(5)依法尽职尽责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其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其合法权益;(6) 乙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甲方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承担保密义务;(7)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接受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当事人的委托并为其辩护。(8)乙方律师应及时向甲方口头或书面报告委托法律事务的办理情况(公、检、法机关确定密级的案件材料除外)。(9)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更换已指派的律师。第四条 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1、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律师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2、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根据约定在“ ”内打“”或“X”;“”为选择方式,“X”为非选择方式): 实报实销: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提出报销申请之日起 日内据实报销; 包干:选择该方式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 万 仟 佰 拾 角 分(¥ )整,并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支付。3、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下列工作费用应当由甲方承担:(1)相关行政、司法、鉴定、公证及其他专业顾问等部门收取的费用;(2)征得甲方同意后支付的其它费用。4、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现金、转帐或者支票方式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采用现金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在乙方办公地点将款项直接交付给乙方财会人员;采用支票支付方式的,收款人为“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采用转帐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当将款项付至乙方指定的如下帐号:乙方户名: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乙方开户行:广州市工行黄埔大道支行乙方账号:36020512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及其他工作费用应当直接支付给乙方。任何私人间的支付,乙方不予承认。5、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乙方有权解除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致甲方自行纠正时止,因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甲方逾期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工作费用的,除仍须按约定金额支付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当按迟延支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五条 违约责任1、如果乙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任何理由之一拒绝支付或者要求乙方退回律师费:(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单方面另行委托其他辩护人进行辩护的;(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律师已经开始工作而司法机关撤消案件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擅自单方解除合同的。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违反约定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权依照本合同第四条第5款的规定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费、未支付/未报销的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其他工作费用以及违约金。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已全部完成委托代理事项:1、本合同生效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的;2、本合同生效后,人民检察院不予起诉的;3、本合同生效后,被告人撤回上诉、申诉导致案件终结的;4、本合同生效后,其他非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案件终结的。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委托事项违法,甲方利用乙方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甲方隐瞒事实,或者甲方提出其他不合理要求,致使乙方律师无法正常履行职务的,乙方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提前解除合同,已收律师费、办案差旅费/交通费、工作费用一律不予退还。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律师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诉请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第九条 合同的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壹份存卷。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解除本合同时或终结之日(以本案判决书/裁定书为准)止。第十条 通知和送达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本合同列明的地址、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一方变更送达方式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变更送达方式的一方承担。当面交付文件的,在交付之时视为送达;通过传真方式的,在发出传真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的,投邮当日视为送达。第十一条 未尽事宜的处理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当以书面补充协议的形式另行约定。双方没有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双方仍应当严格按本合同执行。第十二条 其他特别约定:甲方: 乙方:广东同益律师事务所签约代理人: 承办律师:日期: 日期:律师委托代理合同11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代表人:地址:甲方因与诉甲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自愿委托乙方的律师为代理人。根据律师法及律师条例的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第一条代理事项与权限代理事项: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上述案件的代理人,参与该案的法律事务。具体代理权限以甲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为准,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附件。上述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的法律事务,乙方指定律师作为代理人具体操办。如根据案情乙方确实需要转委托其他律师中介机构办理的,乙方须征得甲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如实陈述案情,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及必要的证据材料,并保证上述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合法。2、依照本协议第四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用。第三条乙方的义务1、乙方律师(或律师助理)应当根据本协议第一条规定的代理权限认真负责地办理上述案件的再审代理等法律事宜,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律师执业纪律和怠于履行代理义务等行为;因乙方过错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律师法的规定进行赔偿。3、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在办理委托事项期间及委托事项办理终结后,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其因从事代理行为而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或其他甲方保密事项,并不得在其他场合或其他案件中使用或提及甲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文件。4、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报告案件进展情况及将来的工作计划,如有任何突发事件应随时通报甲方。5、乙方需指派甲方选定的律师构成乙方的一项合同义务。第四条律师费用甲方按商业险保险金额人民币100万元扣减甲方商业险实际赔付金额的余额的20%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代理费不足一般代理的按一般代理费计算。依据本所已与贵司签订的总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的内容,甲、乙双方确认本案一般代理费一审为3500元,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