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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房地产项目合同精选15篇房地产项目合同1立本协议当事人:甲方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开户行: 账号:乙方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开户行: 账号:第一章: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1.3土地竟买;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万元,开发费_万元,建筑安装费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万元,甲方出资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万元,以 作为出资。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项目部的职责: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项目部的议事规则: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综合部的职责:综合部经理的职责: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工程部的职责:工程部经理的职责:2.6 销售部的组成:销售部的职责:销售部经理的职责: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第三章,费用的分担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3.2工程款分配办法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3.8. 销售费用分配办法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6.5 资金收还方式:第七章:土地概况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1. 地块位置:2. 地块总面积:3. 土地用途:4. 土地面积:5. 容积率:6. 建筑密度:7, 绿地率:8. 规划建筑面积: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第八章 工程前期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11、委托质检工作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第九章 工程营造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1,工程总价款采用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第十章, 房屋销售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第十五章,违约责任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房地产项目合同2经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_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的_项目开盘活动提供公关服务的事宜签订本协议。第一条 服务项目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_年_月_日在_饭店举行的_项目开盘仪式提供公关服务。第二条 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公关服务项目:1、前期成立_人的项目组,负责活动前期策划和媒体邀请(如甲方需要可为甲方撰写新闻稿件)。2、现场AV与灯光设备的安装与调试。3、现场所有必须物品的事前准备。4、负责开盘仪式形式的设计与执行。5、活动现场安排_人现场服务:_人负责贵宾,作为嘉宾接待;_人负责媒体接待;_人负责场内AV与灯光设备的正常运转;_人负责会议流程监控、协调各方关系(同时负责揭幕仪式);_人负责摄影;_人负责摄像;_人负责维护会场秩序(同时负责揭幕仪式);_人负责演出的安排和监控,并随时检查场内的布景和装饰。6、八名礼仪小姐的安排提供。7、会后提供会议报告(书面、电子版各一份)。8、提供会议照片集、视频光盘各一套。9、监控媒体发稿情况,及时回收稿件,制作媒体简报。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甲方将及时向乙方提供完成上述工作所需的基本素材以及相关素材的来源;对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及时确认以及根据本协议的第五条,按时向乙方支付活动费用。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委派具有丰富公关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工作人员组成公关活动项目组,依据公关传播方案(另附),提供各项公关服务;对公关服务的质量负责并能及时交付甲方所需的服务;为甲方成立项目组,项目组成员按照甲方的合理指示及时改进传播方案,以确保服务质量。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一)费用_元(人民币_元整)其中有_元礼品费和_元酒店费用由甲方直接支付。(费用清单见附件)(二)付款方式甲方实际付乙方费用人民币_元(人民币_元整)合同签订之后2日内甲方将应付费用的30%暨_元(人民币_整)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活动开始前一天甲方将应付费用的60%暨_元(人民币_整)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其余10%暨_元(人民币_整)甲方在会议结束后3日内以支票形式付给乙方。第六条 知识产权保护以及秘密条款乙方承诺,对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信息履行保密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同任何第三方以及个人泄漏。第七条 违约条款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各项费用,逾期按照每日总费用1%的违约金,支付乙方;如乙方没有依照双方认可的时间进度表按时完成项目工作,以至影响会议进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第八条 附则本协议未尽事宜以及修改,由双方友好协商,以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有效。甲方: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广告有限公司公司地址:_公司地址:_电话:_电话:_时间:_时间:_负责人:_负责人:_公关项目合作协议书附件(费用清单,略)房地产项目合同3委托方:地址:居间方:地址:居间方受委托方委托,双方就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有关居间服务等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居间方向委托方提供与蒙自县文澜镇红寨村委会有关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第二条 居间方义务1、居间方应积极认真地把委托方介绍给土地出让方,并及时沟通情况。2、居间方协助委托方做好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开发的前期投资策划及沟通工作。3、居间方应积极努力做好居间介绍,协调有关矛盾,促成委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该宗土地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合同。居间方应当协助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合同中约定,待到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委托方再以现金补偿或以房产折价补偿方式兑现土地出让金。4、居间方应协助项目当事人做好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促成合作开发项目成功签约,并顺利办理有关该宗土地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手续。第三条 委托方义务委托方承诺一旦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签订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并实际支付土地款项后,委托方即应承担向居间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第四条 居间服务费1、居间服务费的标准:委托方根据居间方与土地出让方协商的该宗土地房地产项目合作金额支付服务费。即: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至 万元之间时,委托方支付居间方每亩 万元服务费。每亩土地合作金额为 万元以下时,每减少 万元,委托方增加 仟元的服务费。2、居间服务费的支付办法:本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预付居间方 万元服务费,其余费用根据居间方的工作进度适时支付。即: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签订合作开发合同后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三十(扣除委托方提前预付的 万元);居间方协助项目当事人办理完毕该宗土地合作开发必需的各项手续后,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该项目进入预售阶段后 个月内,委托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 。第五条 诚信原则1、如果委托方与土地出让方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合作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委托方不应再与该土地出让方进行协商并签订合作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委托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服务费。2、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壹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方与委托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委托方和土地出让方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3、委托期内委托方未能与土地出让方达成协议时,委托方将不再支付居间方任何费用。4、居间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给委托方,如在谈判过程中,委托方发现居间方提供的居间信息中有虚假或不真实的信息时,委托方有权向居间方索取本合同标的物最低成交总金额的居间服务费标准 %的赔偿。第六条 合同成立及修改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合同。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八条 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委托方(盖章):_联系地址:_电话:_居间方:(盖章):_联系地址:_电话: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房地产项目合同4转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开户行:账号:受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开户行:账号: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原则,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就_房地产项目(简称项目)转让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协议。第一条房地产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位于,其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南至,北至。(详见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本转让项目包括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详见附件二)。2、项目使用性质:(_、_、_)3、项目规划条件:(1)占地面积:_平方米;(2)规划容积率:_(3)建筑物总高度:_(4)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5)地上面积:_平方米;(6)地下面积:_平方米;4、规划指标:5、项目投资建设情况:本项目总投资额万元,现转让方已累计投资_万元,达总投资额的_%以上。6、其他情况。第二条项目开发建设现状由甲乙方双方共同确认后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作为本协议的内容(详见附件三)。第三条项目法律手续1、甲方以_方式取得该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号:_;甲方已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全部交清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为_;国有使用权使用期限从_年_月_日计算,为_年;2、该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为:_;3、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为:_;4、该项目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5、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为:_;6、该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立项批准文号为:_;7、该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8、项目建议书:_;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_;10、项目环境影响研究报告:_。第四条法律手续的转移1、项目转让时,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已取得的各项法律手续和许可证件(包括交清土地出让金的凭证)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交付给乙方。乙方自行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转移手续,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或未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提供转交证件所需要的证明文件而导致不能获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甲方有权拒交有关证件。2、甲方保证各项法律手续转移的确定性,如因其中某项手续因甲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乙双方同意按(_)处理:(1)双方共同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补办有关手续,其补办有关手续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补办不成功时,甲、乙双方按(_)处理;(2)协议解除,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乙方已付费用的_%予以赔偿;3、如果因乙方的责任无法确定地转移其中某项手续,而影响项目的转让,甲方双方同意按以下(_)方法处理:(1)协议解除,甲方不退还乙方所交定金,退还乙方其他已付费用。同时,乙方在接手项目后已投入项目资金或其他资产,甲方不再折价返还乙方。(2)协议解除,乙方按已付费用的_%赔偿甲方的损失。第五条项目转让费及其支付与项目转让的间接费用1、项目转让费总额: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协议项目转让费为_万元(小写:¥_元)。2、付款方式:转账支票支付。3、付款期限:乙方须在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定金_万元(小写:¥_元);乙方须在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期转让费_(小写:¥_元);乙方须在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期转让费_万元(小写:¥_元);乙方须在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第三期转让费_万元(小写:¥_元);乙方须在_年_月_日日前将转让费用余额即_元(小写:¥_元)向甲方付清。5、项目转让时发生的房地产税、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的承担依国家税法规定办理。6、项目转让后,项目发生的需向政府有关部门支付的一切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特别约定的除外)全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项目转让后办理法律手续义务乙方按该项目原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城市规划的批准文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批准文件、拆迁批准文件等受让该项目后进行开发建设。确有必要修订有关限制条件的,由乙方在受让项目后自行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法律手续,甲方履行承担协助办理的义务。第六条甲方关于项目工程建设的责任甲方向乙方转让该项目尚需完成工程1、_;2、_;3、_。第七条甲方关于项目开发建设各项未完审批手续有关费用的责任。1、_;2、_;3、_。第八条项目转让后,开发项目甲方与其他第三人签订的协议的处理1、甲方应如实提供该项目所涉及的甲方与他方签订的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方面合同尚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所有合同原件,或经与原件核对一致,除非甲方已解除原签合同;2、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如下(内容详见附件四);(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2)工程监理合同;(3)商品房预售合同,共_份;(4)_。3、甲方应当通知上述协议的协议当事人,与乙方一起协商有关协议继续履行事项,并按以下方式处理原协议事宜。(1)若几方达成协议,应签订对原协议的书面补充协议。(2)若达不成被充协议,甲方应当与原协议当事人负责解除,其引发的协议责任应当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4、上述3款商谈补充协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九条甲方责任1、甲方保证其有资格转让项目,并保证项目符合法定转让条件;2、甲方保证项目不存在为第三人或甲方债务担保的情形;3、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法院查封、扣押等情形。4、甲方保证项目转让时不存在有其他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情形;5、甲方应当如实向乙方提供项目转让时现状情况;6、甲方应按本协议第4条第1款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许可证件和法律文件,并积极协助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转移手续;7、甲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甲方在与乙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乙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8、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乙方保证有资格受让项目,并有能力继续开发建设本协议项目;2、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转让费;3、乙方应当按本协议第五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利润分成;4、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处理项目转让前所签订的协议事宜;5、乙方保证履行甲方已按本协议第八条处理的后由乙方履行的有关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商品房预售等合同;6、乙方应对本协议任何一方有关事宜保密,并不得将乙方在与甲方商谈项目转让的过程中及以后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所获取甲方任何商业秘密(资料)泄露(包括故意或过失)给与本协议无关的任何其它方或个人,除非商业秘密(资料)已正当地为公众所知悉;7、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若没有资格转让项目或项目不符合法定转让条件,而乙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的,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2)甲方未按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按时向乙方转交有关证件的或甲方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1款至第5款的义务(有一款即可)时,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退还乙方全部已付费用,并按项目转让费的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违约金时,超过部分甲方应据实赔偿。(3)甲方没有第(_)款的根本违约情况下,而未按本协议第九条第6款至第8款履行其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若没有法定资质受让项目而甲方不知晓或不可能知晓,而致使本协议无效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项目转让费的_%,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赔偿额时,超过部分乙方应据实赔偿;(2)乙方未按本协议第五条约定按期如数向甲方支付项目转让费,每逾期一日按项目转让费用的万分之_支付违约金。若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罚没定金。同时,乙方再按已付项目转让费的_%向甲方赔偿。若甲方实际损失超过此两项赔偿费用时,超过部分乙方仍须据实赔偿。(3)未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万元(小写:¥_元)。第十二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因国家政策的变动、城市规划的更改等。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直接影响本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条件履行时,应书面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权力机关或公证机构出具。按其对履行需要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需要或部分免除履行需要的责任或延期履行的协议。第十三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因执行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方式解决。1、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第十五条协议文本协议文本采用中方。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由甲乙双方共同报_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第十六条协议生效及其它本协议自甲、乙方双方签、盖章后,经政府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本协议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协议附件附件包括与本协议相关的协议,附图、附表、交接手续等,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附件一:规划拴桩红线图附件二:在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等附件三:项目开发建设现状附件四:项目转让后需由乙方继续履行的协议细目甲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传真:_开户行:_账号:_年_月_日乙方:_住所:_法定代表人:_委托代理人:_电话:_传真:_开户行:_账号:_年_月_日房地产项目合同5委 托 人: (以下简称甲方)地 址:电 话: 传 真:受 托 人: (以下简称乙方)地 址:电 话: 传 真:甲方为“ ”项目之发展商,并同意乙方为本合同约定的标的物业提供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标的物业1.1 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称本项目);1.2 项目位置:位于 。总占地面积: 。项目地块编号为:1.3 项目类型:住宅;1.4 销售策划及销售代理服务范围:标的物业为本项目预售许可证经批准的部分可售住宅,建筑面积共约40000平方米,具体销售服务区域、单位、面积由甲方在项目正式公开发售前书面确定。1.5 甲方可直接向自身关系客户销售标的物业。甲方关系客户购买标的物业可售单位(以下简称“关系成交单位”)的:(1)在不超出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 的范围内,甲方无需就这些关系成交单位(以下简称“免佣成交单位”)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2)在全部标的物业总面积5%以外的关系成交单位,甲方仍需向乙方支付销售代理服务费。甲方应在客户签署认购书的同时或之前,以书面形式确认该成交单位是否为关系成交单位。免佣成交单位的物业面积仅在计算乙方销售率的情况下计入乙方可服务销售之总面积/总套数,不参与代理销售服务费用的结算。乙方须对甲方所有关系客户进行全程接待,不得怠于履行相关客户服务及推售之义务,不得提供低于接待其他客户的服务标准,否则影响甲方销售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1.6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或乙方存在违法、违约行为外,甲方不得采取其他方式自行销售或委托其它公司在本合同销售代理服务期限内为标的物业提供销售代理服务。第二条 本合同服务期限由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