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与管理课件.pptx
随着现代建筑业的迅猛发展随着现代建筑业的迅猛发展,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范围也日益广泛,规模不断扩大。而临时用电设计、施工范围也日益广泛,规模不断扩大。而临时用电设计、施工不规范造成的安全问题、使用问题以及经济问题日益突出,不规范造成的安全问题、使用问题以及经济问题日益突出,造成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严重,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施造成临时用电安全隐患严重,安全事故频发。据统计,施工现场触电事故以上升到工现场触电事故以上升到“五大伤害五大伤害”(高处坠落、触电、(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中的第二位,占到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中的第二位,占到16 %16 %。究究其根源其根源:主要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善、主要是施工企业安全管理不善、投入不足、投入不足、教育教育培训不力、不文明施工培训不力、不文明施工;同时也是因为监理单位现场监理;同时也是因为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特点、临时用电安全认识不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特点、临时用电安全认识不足,对现场临时用电监理管理的监理工作程序不熟悉对现场临时用电监理管理的监理工作程序不熟悉等原因造等原因造成。成。前前 言言 为了使大家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施工用电有一个整体的基本认识,对以后日常的监理工作有所帮助,拟从下面六个方面和大家进行探讨。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 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及审查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及审查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 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防治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防治 六、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后的急救六、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后的急救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特点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对施工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而施工用电的可靠性和安全程度就显得日趋重要了。现代化建筑施工手段日趋自动化和电气化。新型电器设备不断涌现,施工工艺复杂,一旦停电就会造成很大的损失,直接影响施工质量、施工进度、投资控制和人身安全。所以我们首先要了解临时供电的特点,以便能很好的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设计、施工、管理进行有效的控制,使其达到安全可靠的目的,实现监理的管理目标。1 1、临时性强:、临时性强:这是由建筑工期决定的,一般单位建筑工期只有几个月,多则两三年,交工后,临时供电设施马上拆除。2 2、用电量变化大:、用电量变化大:建筑施工在基础施工阶段用电量较小,在主体施工阶段用电量较大,在建筑装修阶段和收尾阶段用电量比较小。3 3、安全条件差:、安全条件差:这是建筑工地施工中发生触电死亡事故的客观原因,建筑施工现场有许多工种交叉作业,到处有水泥沙浆的运输和灌注,建筑材料的垂直运输和水平运输随时有触碰供电线路的可能。尤其是地下室施工,一般都潮湿,视线不清。4 4、供电前端进展快:、供电前端进展快:随着建筑施工进度的发展,工期的要求,供电前端不断的延伸、发展。工地的各个部位随时都有用电的可能。5 5、移动性大:、移动性大:尤其是手持电动工具,随着施工的进展不断移动。供电导线很容易被现场材料、物件缠绕。6 6、引线不牢固:、引线不牢固:电源引线受许多限制,不可能象永久建筑引线那样坚固和安全。7 7、随意性强:、随意性强:这是施工特性决定的,尤其是施工人员随时有可能边变动,新的施工人员不熟悉生产环境。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原则临时用电规范 1总则1.0.1 为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和电气火灾事故发生,促进建设事业发展,特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的设计、安装、维修和拆除1.0.3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的220/380V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2 采用采用TN-STN-S接零保护系统;接零保护系统; 3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三项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一: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基本原则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基本原则三: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基本原则一:必须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 (一)为了对TN-S系统有个正确认识,我们首先要对供电系统的基本方式有所了解。建筑工程供电使用的基本供电系统有三相三线制、三相四线制等,但这些名词术语不是十分严格。1983年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此作了统一的规定,称为TT系统、TN系统、IT系统。其中TN系统又分为TN-C、TN-S、TNC-S系统(二)TN-STN-S系统系统 它是把工作零线它是把工作零线N N和专用保护零线和专用保护零线PEPE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严格分开的供电系统TN-S系统特点: 1、系统正常运行时,专用保护线PE线上没有电流,只是工作零线N上有不平衡电流。专用保护线PE对地没有电压,所以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接零保护是接在专用的保护线PE上的,是安全可靠的。 2、工作零线N只用作单相或三相四线制用电设备。 3、干线上使用漏电保护器时,工作零线N不得重复接地,而专用保护线PE有重复接地,但不经过漏电保护器。 4、专用保护线PE不允许断线,也不得进入漏电保护器。 基本原则二: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所谓三级配电系统是指施工现场从电源进线开始至用电设备中间,经过三级配电装置配送电力,即由总配电箱(一级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开始,依此经分配电箱(二级箱)、开关箱(三级箱)到用电设备。这种分三个层次逐级配送电力的系统就称为三级配电系统。 为了保证所设三级配电系统能够安全、可靠、有效的运行,在实际设置系统时尚应遵守下列原则: (一)、分级分路原则 (二)、动力、照明分设原则 (三)、压缩空间距离原则 (四)、环境安全原则(一)、分级分路原则:所谓分级分路原则可以用以下三个要点说明: 1)从一级总配电箱(配电柜)向二级分配电箱可以分路。即一个总配电箱(配电柜)可以分若干分路向若干分配电箱配电:每一分路也可以分支支接若干分配电箱。 2)从二级分配电箱向三级开关箱配电同样也可以分路。即一个分配电箱也可以分若干个分路向若干开关箱配电,而每一分路也可以支接或链接若干开关箱。 3)从三级开关箱向用电设备配电实行所谓“一机一闸”制,不存在分路问题。即每一开关箱只能控制一台与其相关的用电设备(含插座,包括一组不超过30A负荷的照明器)或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由其独立专用的开关箱。 按照分级分路规则的要求,在三级配电系统中,任何用电设备均不得超级配电,即其电源线不得直接联结于分配电箱或总配电箱;任何配电装置不得挂接其他临时用电设备。否则三级配电系统的结构形式和分级分路规则将被破坏。(二)、动力、照明分设原则所谓动力、照明分设原则可以用以下两个要点说明: 1)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若动力与照明合置于同一配电箱内共箱配电,则动力与照明应分路配电。 2)动力开关箱与照明开关箱必须分箱设置,不存在共箱分路设置问题。(三)、压缩空间距离原则 压缩配电间距规则是指除总配电箱(或配电室的配电柜)外,分配电箱与开关箱之间,开关箱与用电设备之间的空间距离应尽量缩短。按照规范的规定,压缩配电间距原则可以用以下三点说明: 1)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场所; 2)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米; 3)开关箱与其供电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米;(四)、环境安全原则环境安全原则是指配电系统对其装置和运行环境安全因素的要求,环境安全原则可以用以下五个要点说明: 1)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常温; 2)周围无易燃易爆物及腐蚀介质; 3)能避开外物撞击、强烈震动、液体侵溅和热源烘烤; 4)周围无灌木、杂草丛生; 5)周围不堆放器材、杂物;基本原则三:必须采用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一、两级漏电保护和两道防线包括两个内容,即: 一是设置两级漏电保护系统, 二是专用保护零线PE的实施, 二者组合形成了施工现场的防触电的两道防线。 两级漏电保护是指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中,在供电系统的总配电箱(配电柜)和开关箱首末二级配电装置中,设置漏电保护器。总配电箱(配电柜)中的漏电保护器可以设置于总路,也可以设置于分路,但不必重叠设置。 保护零线(PE)的实施是临时用电的第二道安全防线。 在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采用TN-S系统,是在工作零线以外又增加了一条保护零线(PE),是十分必要的。当三相火线用电量不均匀时,工作零线N就容易带电,而PE线始终不带电,那么随着PE线在施工现场的敷设和漏电保护器的使用,就形成一个覆盖整个施工现场防止人身触电的安全保护系统。因此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与两级漏电保护系统一起称之为防触电保护系统的两道防线。 二、漏电保护系统 (一)、漏电 漏电是电气系统的不同带电体之间或带电体与正常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之间,因绝缘损坏而出现的传导性泄露电流的一种非正常现象或故障。 漏电作为一种故障,不仅对用电系统本身的安全运行具有很大的危害,尤其是对使用用电系统的人和财产具有更大的潜在危害。1、漏电对用电系统的危害 漏电对用电系统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使系统运行过程中电压、电流不稳定、电能损耗增加,严重时导致系统局部或全部停电。2、漏电对人身的危害 漏电对人身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当用电系统的设备或线路发生漏电时,程度不同使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带了电,而且是正常不带电部分变为带电部分,同时呈现出对地电压。如果地面上的人无意中接触到这些部分,就会受到触电的伤害,这种触电称为间接触电。第二,电气设备或线路何时何部位漏电,漏电程度如何,人们是无法预知的,也就是说因漏电而对人体造成触电伤害具有很难预测的潜在危险。第三,电气设备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带电的,所以人们在心理上、精神上就很自然的失去因接触它而意外发生触电伤害的警觉。由此可见,这种间接接触触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比人体直接接触到在正常情况下带电的带电体所发生的所谓直接接触触电的危险和危害性更大3、漏电对财产的危害 漏电对财产的危害主要表现在漏电引致电火并烧毁财产的危害,在许多场合电气设备或线路漏电往往伴随着电火花或电弧的产生,如果其周围存在着易燃易爆物,则会被点燃并引致火灾。由此引致的电气火灾无疑会给财产造成损失,甚至对火灾场所的人员也会造成巨大的伤害。(二)、漏电保护系统设置要点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前面已提过不再讲述。 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原则。实行分级、分段漏电保护的具体体现是合理选择总配电箱(配电柜)、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参数,从确保防止人体间接接触触电危害角度出发,对设置开关箱和总配电箱的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参数作出如下规定:1)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 为: 一般场所: 潮湿场所与腐蚀介质场所: 其额定动作时间都为: 2)总配电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其额定动作电流为 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为, 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 乘积 应不超过安全界限值 , 即3)漏电保护器的极数和线数必须与负荷的相数和线数保持一致。4)漏电保护器的电源进线类别(相线或零线)必须与其进线端的标记一一对应,不允许交叉混接,更不允许将PE线当零线N接入漏电保护器。5)漏电保护器必须与用电工程合理的接地系统配合使用,才能形成完备、可靠的防触电保护系统。(三)、人身触电生理机理及采用TNS接地、接零保护系统及两级漏电保护后能确保人身安全的原理 人体触电时,通入人体的电流越大相电流持续的时间越长就越危险。其危险程度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感知摆脱室颤。 感知阶段:由于通入电流很小,人体能有感觉(一般大于0.5mA),此时对人不构成危害; 摆脱阶段:指手握电极触电时,人能摆脱的最大电流值(一般大于10mA),此电流虽有一定危险,但可以自己摆脱,所以基本也构不成致命的危险。当电流增大到一定程度,触电者将因肌肉收缩,发生痉挛导致抓紧带电体,不能自己摆脱。 室颤阶段:随电流加大和触电时间延长(一般大于50mA和ls),将导致发生心室颤动,如果不立即断开电源,将会导致死亡。 由此可以看出,心室颤动是人体触电致死的最主要原因。 所以,对人的保护,常用不引起心室颤动,作为确定电击保护特性的依据。 通过大量的动物试验和研究表明,引起心室颤动不 仅与通过人体的电流(I)有关,而且与电流在人体中持续的时间(t)有关,即由通过人体的安全电量Q=It来确定,一般为50mAs。就是说当电流不大于50mA,电流持续时间在ls以内时,一般不会发生心室颤动。但是,如果按照50mAs控制,当通电时间很短而通人电流较大时(例如500mA0.1s),仍然会有引发心室颤动的危险。虽然低于50mAs不会发生触电致死的后果,但也会导致触电者失去知觉或发生二次伤害事故。 实践证明,用30 mAs作为电击保护装置的动作特性,无论从使用的安全性还是制造方面来说都比较合适,与50 mAs相比较有167倍的安全率(K=50/30=1.67)。 从“30mAs”这个安全限值可以看出,即使电流达到100mA,只要漏电保护器在0.3s之内动作并切断电源,人体尚不会引起致命的危险。故30mAs这个限值也成为漏电保护器产品的选用依据。(1)为了保证人身安全, 国际上公认30 mA 为人体安全电流值;(2)直接接触保护是防止人体直接触及电气设备的带电导体而造成的触电伤亡事故,当人体和带电导体直接接触时,在漏电保护装置动作切断电源之前,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选择无关,它完全由人体触电的电压和人体电阻所决定,漏电保护装置不能限制通过人体的触电电流,所以用于直接接触保护的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具有小于0.1S的快速动作性能,或具有IEC漏电保护装置标准规定的反时限特性。(3)间接接触保护是为了防止用电设备在发生绝缘损坏时,在金属外壳等外露金属部件上呈现危险的接触电压。有保护零线后,当设备漏电、人体一旦接触设备外壳时,则接地电流同时通过接地装置与人体两条通路。因为一般而言,人体电阻(1000欧)比接地体电阻Rd大得多,所以此时通入人体电流很小,绝大部分电流都通过接地体流入大地,如果Rd值很微小,则通过人体电流可以为零,因此只要Rd(10欧)不超过规定的安全值,就可以保证人身安全。 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及审查计的内容及审查 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内容有:1、现场勘测。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5、设计配电系统:设计配电线路,选择导线或电缆;设计配电装置,选择电器;设计接地装置;绘制用电图纸,用电总平面图、配电装置布置图、配电系统接线图、接地装置设计图 6、设计防雷装置。7、确定防护措施。8、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施工单位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现场管理施工单位安全用电组织措施1. 建立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并建立相应的技术档案。2. 建立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定期对专业电工和各类用电人员进行用电安全教育和培训,凡上岗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安监部门核发的特种人员上岗证书,严禁无证上岗。3. 建立技术交底制度。向专业电工、各类用电人员介绍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的总体意图、技术内容和注意事项,并应在技术交底文字资料上履行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注明交底日期。4. 建立安全检测制度。从临时用电工程竣工开始,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进行检测,主要内容是:接地电阻值,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值,漏电保护器动作参数等,以 监视临时用电工程是否安全可靠,并做好检测记录。5. 建立电气维修制度。加强日常和定期维修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并建立维修工作记录,记载维修时间、地点、设备、内容、技术措施、处理结果、维修人员、验收人员等。6. 建立工程拆除制度。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的拆除应有统一的组织和指挥,并须规定拆除时间、人员、程序、方法、注意事项和防护措施等。7. 建立安全检查和评估制度。施工管理部门和企业要按照JGJ59-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定期对现场用电安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8. 建立安全用电责任制,对临时用电工程各部位的操作、监护、维修分片、分块、分机落实到人,并辅以必要的奖惩。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防治五、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通病防治(一)、(一)、用电用电管理管理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存在问题:存在问题:工地无配备专业电工,而是让略懂些用电知识的人员去从事电工作业。无操作证的电工无按规范设置用电线路和保护措施,穿拖鞋操作,甚至带电接线的现象时有出现,造成事故隐患。临时用电工程无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只是由电工凭经验自行布设,无全盘计划,随意性强,无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有的工地编制的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没有负荷 计算 ,无线路图,有的和施工现场实际脱节,根本起不到指导施工用电的作用。正确做法:正确做法: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操作属于特种作业,特种作业由于对操作者本人及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因此需经过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组织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在取得操作证后方准其独立作业。电工作业时应正确穿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二)、(二)、二、三级配电系统二、三级配电系统存在问题:存在问题:配电系统无按“总配电箱(或配电柜)分配电箱开关箱”形成三级配电。一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共用一个开关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之间距离超标,用电设备与其控制的开关箱距离过远。正确做法:施工用电系统必须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即在总配电箱或配电柜以下设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置开关箱,最后从开关箱接线到用电设备。总配电箱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施工现场应按“一机一箱一闸一漏”设置,即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每个开关箱里必须设置有一个闸刀开关和一个漏电保护器。(三三)、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存在问题存在问题 :用电系统设置少于二级的漏电保护。漏电保护器参数不匹配或动作失灵。漏电保护器安装于靠近电源一侧。正确做法:正确做法:二级漏电保护系统是指用电系统至少应设置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和开关箱漏电保护二级保护,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二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形成分级分段保护;漏电保护器应安装在总配电箱和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即用电线路先经过闸刀电源开关,再到漏电保护器,不能反装;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以下要求: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使用于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0.1s;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但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与额定漏电动作时间的乘积不应大于30mA.s;漏电保护器应动作灵敏,不得出现不动作或者误动作的现象。( (四四) )、保护接零、保护接零存在问题:保护零线引出不符合规范,重复接地点不足。无采用专门色标的电线作保护零线,线径过小。保护零线无随所有线路自始至终,无与用电设备外壳相连,起不到保护作用。正确做法: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单独敷设,不作他用;在TN接零保护系统中,通过总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与保护零线之间不得再做电气连接;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保护零线应采用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三相四线制架空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不小于相线截面的50,单相。线路的保护零线截面与相线截面相同,用电线路中的保护零线最小截面为5mm2,配电装置和电动机械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2的绝缘多股铜线。保护零线应从线路始端开始设置,随线路至末端,与电气设备(包括电箱)不带电的外露可导电部分相连。(五五)、电箱设置、电箱设置存在问题:电箱内无隔离开关或设置不规范。使用木制电箱,电箱无标记。电线从电箱箱体侧面、上顶面、后面或箱门进出。电器安装于木板上。电箱安装位置不合理。正确做法: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冷轧钢板或阻燃绝缘材料制作,钢板厚度应为1.22.0mm,其中开关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2mm,配电箱箱体钢板厚度不得小于1.5mm,箱体表面应做防腐处理。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应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进行编号,并标明其名称、用途,配电箱内多路配电应作出标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均应设置电源隔离开关,隔离开关应设置于电源进线端,即为电线进入电箱后的第一个电器。隔离开关应采用分断时具有可见分断点,能同时断开电源所有极的隔离电器,不能用空气开关或者漏电保护器作隔离开关,不得使用石板开关。电线应从电箱箱体的下底面进出,电箱进出线口处应作套管保护。电电箱电器安装板 应用 金属板或非木质阻燃绝缘电器安装板板,若用金属板,则金属板应与箱体作电气连接。电箱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端正、牢固,固定式电箱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1.41.6m,移动式电箱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为0.81.6m;配电箱、开关箱前方不得堆放妨碍 影响 操作、维修的物料,周应有足够2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电箱安装位置应为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受振动、撞击。(六六)、线路敷设存在问题、线路敷设存在问题存在问题:用电架空线路架设在脚手架上,或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采用竹竿或者钢管作为电线杆。架空线路和灯具架设高度过低。电线、电缆沿地面明设。电线外皮老化、破损,绝缘性差。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线代替五芯电缆,两种线路绝缘程度、机械程度、抗腐蚀能力以及载流量不匹配,引发事故。正确做法:施工现场用电线路的敷设应架空或埋地敷设。架空线路严禁沿脚手架、树木或其他设施敷设。架空线路应沿电杆、支架或墙壁敷设,并采用绝缘子固定,绑扎线必须采用绝缘线。室外架空电线最大弧垂与施工现场地面最小距离4m,与机动车道最小距离6m,与建筑物(含外脚手架)最小距离1m.室内配线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电缆沿墙壁敷设时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m.电杆不得采用竹竿,宜采用钢筋混凝土杆或木杆。木杆梢径不应小于40mm.电缆线路严禁穿越脚手架引入在建工程,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上楼层不得与外脚手架相连,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电缆垂直敷设也可穿套管沿外墙敷设,固定点每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埋地敷设埋深不小于0.7m,经过道路等易受损伤场所应加设套管。接零保护系统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电线及电缆应保持外皮完好,绝缘良好。六、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后的急六、施工现场发生触电事故后的急救救 触电是施工现场五大伤害之一,施工现场尤其地下室等潮湿场所,随时存在触电的安全事故,在事故发生时,怎样对触电者进行急救,控制事故的恶化,我认为应注意以下几点: 1、动作要快,尽量缩短触电者的带电时间,缩短触电者心脏停止跳动和呼吸中止的时间。 2、在帮助触电者脱离电源时,要防止触电者摔伤,并防止自己触电和扩大事故影响。 3、运用正确的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旦开始使用这两种方法,就不得轻易中止抢救,即使在将触电者送往医院的途中,也不能终止抢救。 4、不能对触电者轻易注射肾上腺素(强心针),用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抢救才是第一位的,也是最基本的急救方法。肾上腺素虽然有使停止跳动的心脏恢复跳动的作用,但是也可以使心脏的微弱跳动变为心室颤动,并由此导致心脏停止跳动而死亡。因此,只有经过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挤压法无效,且心电图显示心脏确已停止跳动,又备有心脏除颤装置的条件下,才可以注射肾上腺素。 5、对于触电者所受的外伤,应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处理。对不危及生命的轻度外伤,可以在触电急救后处理;对严重的外伤,其处理工作则应与触电急救同时进行。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我们只有掌握了安全急救的基本常识,才会有目的的预防事故的发生,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