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内旅游保险市场发展.docx
浅议国内旅游保险市场发展浅议国内旅游保险市场发展 旅游保险在保障旅游者利益方面有着不行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国内的旅游保险市场却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使得旅游保险的主动作用还没有充分地发挥出来。国内旅游保险市场的问题是个综合性问题,试从宏观角度来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将有助于更好地解决其长远发展。从长远来看,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的利益保障是旅游业能否得到许久发展的确定性因素,而这种保障是通过多种途径实现的,其中旅游保险是必不行少的一个环节。伴随着旅游者的不断发展,旅游者越来越成熟,他们的旅游需求也越来越多样;同时,在一些旅游目的地不断发生的一些自然或社会事务也在提示着旅游者和旅游从业者们,旅游保险在旅游活动中有着不行替代的重要作用。然而,在我国的旅游保险市场中却存在着许多问题,旅游保险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旅游保险市场的完善和发展须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任何一个方面的缺失都会使得旅游保险市场无法从低谷中升起。其中,政府主管部门、保险公司、旅行社以及旅游者是旅游保险市场中的四大主体,旅游保险市场的规范发展须要这四方面主体的协同协作。其中,政府主管部门、保险公司和旅行社应当在这个市场中发挥更为主动主动的作用,因此本文主要从这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从目前旅游保险市场现状来看,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应当主要集中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完善的旅游保险法律制度 毋庸质疑,在我国旅游发展过程中,旅游保险始终占有肯定地位,从早期的关于旅行社接待的海外旅游者在华旅游期间统一实行旅游意外保险的通知到旅行社办理旅游意外保险暂行规定,直到目前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相关的旅游保险立法工作始终在开展。但是,对于目前施行的强制保险,其侧重点在于规避旅行社的经营风险,这种意识虽然对我国旅行社行业的发展有肯定的好处,但是从实际效果和长远发展来看,还是存在许多弊端的。而对于旅游主管部门而言,应当立足于本行业,在充分考虑旅游者、旅行社和旅游保险公司的综合利益前提下,制定更为合理的旅游保险制度规范。比如在强制险施行的同时,应当加强其实施效果的评价和监控,严格年检制度和评优制度;或者可以考虑旅游保险的市场准入机制,也就是通过行政引导来使得旅游强制保险能获得更为集中的投保和赔付。(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扬和说明工作 对于旅游者而言,并非法律专业人士,对于相关法律规范的理解会因人而异,出现不同的偏差。比如有人对旅游意外险和旅游责任险的区分不清晰,有人对旅游责任险的保险标的和范围不清晰等等,这些都会对旅游保险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好的影响。因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法律规范的宣扬,终归对于一部法律而言,要让人们有更为清楚的相识才算是胜利,才能取得更好的实践效果。(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旅游保险常识的宣扬,提高旅游者的旅游保险意识 从实际状况来看,近两年中,我国先后发生了一些在国内国际影响很大的自然灾难和人为事务,这些事务的发生对当地旅游业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同时也使我国的旅游者切身地体会到了旅游中存在的风险,其旅游保险意识已经在加强。此时的主管部门更应当顺时地加强旅游保险的宣扬与推广,使保险意识在旅游者心中占据更为重要和详细的地位。当然,在这种宣扬中,应当站在正面的立场来进行,而不应当拿反面教材来进行对比,因为这样会造成当事人的二次损害。二、而作为保险公司而言,应当相识到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旅游者保险意识的不断加强,旅游保险的大饼将会渐渐被做大,而且由于旅游保险的保险期限通常比较短,保险公司的周转将会比较快,因此旅游保险将是对保险公司整体险种的有益补充 (一)保险公司应当不断开发新的旅游保险险种 目前的保险主要是意外险和责任险,主要都是针对出险之后的赔偿问题,但是对于旅游者的事前救济却还有很大的漏洞;另外,目前的保险主要都是整体保险,而很少依据旅游者不同需求而设置的单项保险,也就是针对某个特别旅游项目(比如漂流、骑马等)而供应的保险服务。(二)从时间上来看,目前许多旅游保险通常都是钢性比较强,而旅游线路和项目的设置却是越来越敏捷多样,这使得旅游者的旅游保险需求不能得到很好的满意 因此,不应当事先设定好固定不变的保险期限,而应当根据详细旅游项目和线路的不同敏捷而定。虽然这会增加保险公司和旅行社的运营成本,却可以更好的满意旅游者的需求,从而带来更为可观的销售收入。另外,随着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跨地域的商务活动将更加的频繁,因此在旅游保险的设计方面可以考虑适当延长保险时间或转变保险购买方式,比如通过年卡的方式来满意那些商务旅游者的需求,使得他们须要的时候通过一个电话就可以进行投保,降低相关的交易成本。(三)在现代的旅游活动中,传统的团队旅游所占的比例正在渐渐下降,而散客旅游却在不断上升,因此保险公司应当依据旅游活动的这种改变来进行销售渠道的变更 在以前,旅行社是保险公司销售旅游保险时的不二选择,但是目前,保险公司应当拓宽销售渠道,以便利那些散客旅游者购买相关旅游保险。比如可以通过旅游饭店、银行、旅游景点甚至邮局、电信、交通部门等来进行旅游保险的销售。当然,在找寻更多的合作伙伴的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强化自身的销售渠道,比如通过自身的网站进行宣扬和销售。(四)由于旅游保险具有地域方面的特别性,也就是说旅游者购买了旅游保险之后,其出险地往往都在异地,这就为保险公司的调查和理赔造成了困难,同时这也成为旅游者购买旅游保险的阻滞因素 因此保险公司应当扩大自己的营业网点或者找寻合适的合作伙伴,努力做到对保险事务的调查和处理,消退旅游者的担忧和不满。(五)充分调动旅行社的主动作用 虽然散客出游的比例上升是一种大的趋势,但是在目前的国内旅游市场中,旅行社依旧是多数旅游者出游的第一选择,因此,国内旅游保险公司应当加强与旅行社的业务联系。通过旅行社这一有效途径加大对旅游保险宣扬力度,使更多的游客越来越相识到购买旅游保险的必要性,主动与旅行社建立顺畅的沟通渠道。在目前的旅行社经营中,其员工在对旅游者进行接待、宣扬等时,往往忽视了旅游保险的说明和推介,甚至在旅游者对旅游产品中的保险进行询问时,将责任险讲成意外险,混淆旅游者的视听。站在市场的角度来讲,旅游保险公司应当通过肯定的利益刺激来提高旅行社销售旅游保险的主动性,比如通过较高的利益分成、适当的实惠返点、派遣优秀的驻店人员等方式来提高旅行社对销售旅游保险的热忱。作为旅行社而言,旅游保险并不应当仅仅被看成是其销售的一种产品,或者是根据相关规定被强制执行的一种行为;事实上,旅游保险对于旅行社自身的经营、形象的建立与维护等都是特别有帮助的。或者说,随着人们出游经验的不断丰富,旅游者对于旅游期望也会越来越全面,而在意外状况下能获得更为优质的照看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因此,旅行社应当发挥好旅游保险销售代理的角色。也就是说旅行社的经营者们应当变更过去的观念,不应当将旅游保险的代理销售看成是可有可无的行为,而应当从中看到更多的对旅行社发展有利的方面。至少,旅游保险的代理销售可以使旅行社能够为旅游者供应更为全面的服务。因此,作为与旅游者接触最多的旅游企业,旅行社应当担当起自己的责任,对自身进行重新定位,努力保障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的利益,主动向旅游者宣扬旅游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除了必需购买的强制型保险以外,还应当努力向旅游者推介其他的旅游保险。另外,旅行社应当提高其旅游保险的服务水平。旅行社是最了解旅游者旅游需求的旅游企业之一,因此旅行社应当依据旅游者不同的旅游需求,依据游客出游天数和出游项目的不同供应不同的保险保障,体现出特性化的服务。当客户特别须要还能供应相应的增值服务,这种完全以客户需求为前提的旅游保险产品带来的不仅仅是公司保险业绩提升,更有可能获得忠诚度极高的客户群,是保险业务发展最珍贵的资源。 第8页 共8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第 8 页 共 8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