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编九篇.docx
2022年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编九篇关于担保合同模板汇编九篇现今许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加,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运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开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驾驭了吗?以下是我为大家收集的担保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担保合同 篇1出质人(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质权人(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鉴于:1、甲方与(下称债权人)于年月日签订合同(附件1,下称主合同,合同编号为:),约定由债权人向甲方供应金额为人民币万元的(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综合授信/保函/其他),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2、乙方与甲方签订托付担保合同(附件2,合同编号为:),并与债权人签订担保合同(附件3,合同编号为),约定由乙方为甲方在主合同项下的债务(下称主债务)向债权人担当担保责任。3、一旦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而甲方不能刚好清偿,乙方需按担保合同约定向债权人担当担保责任,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并依法可向甲方追偿。为担保乙方追偿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以其合法持有的股权质押给乙方为甲方清偿债务供应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反担保相关事宜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担保范围1、乙方代甲方清偿的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息(含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2、乙方依据托付担保合同对甲方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代偿资金占用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3、乙方因行使追偿权及质权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以及质物保管费用。上述担保范围内乙方享有的各项债权或权益统称为乙方债权。二、质押股权1、甲方自愿将其合法拥有的公司%股权(以下简称质押股权)及其派生权益全部质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供应担保的反担保,以确保乙方债权的实现。2、派生权益指质押股权项下应得红利及其它收益,必需解入乙方指定账户,作为乙方债权实现的担保。3、质押股权对应出资额为人民币元。三、甲方承诺甲方就以下事项向乙方进行承诺:1、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持有,并对质押股权拥有完整的全部权和处分权;2、甲方用于质押的股权不存在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禁止转让或设立担保的情形;3、甲方已完成质押股权所对应的全部出资,且不存在出资瑕疵;4、甲方未在质押股权上为任何第三方设立任何形式的担保;5、甲方向乙方披露的公司财务状况真实可信,就质押股权所供应的一切文件、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6、未得到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对质押股权进行任何形式处分(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或部分转让、另行出质或设立其他担保);7、对本合同的签订以及股权质押事项,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甲方已通过相关审批(供应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股权质押的书面决议)。四、质押登记1、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工商部门或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完毕股权质押登记,并将质押登记文件原件交乙方保管。2、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该股权质押事项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并向乙方供应相关证明(加盖公司公章)。五、质权实现条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行使质权:1、乙方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后,甲方未在乙方指定时间内向乙方偿付因代偿而支付的全部费用;2、乙方依据托付担保合同而享有的相关权利未能按合同约定实现;3、甲方违反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实;4、甲方出现歇业、解散、被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宣告破产以及其他严峻影响或者可能严峻影响其偿债实力的情形;5、非因乙方缘由,质押股权价值降低,甲方未按乙方要求供应其他担保;6、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欲对质押股权进行全部或部分转让、再行出质、设立其他担保或进行任何其他形式处分;7、非因乙方缘由,出现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质权实现的情形,甲方不愿或不能供应新的担保。六、质权实现方式乙方可以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或几种以实现质权:1、与甲方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受偿。2、乙方自行或托付第三方将质押股权予以拍卖、变卖,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拍卖、变卖应当参照市场价,甲乙双方对质押股权价值无法达成一样的,应当共同托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对评估机构的选择无法达成一样的,乙方有权自行选择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甲方对此予以认可。3、干脆恳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股权,并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若质权实现发生在乙方为甲方代偿前,质权实现所得价款应当提存,接着担保乙方债权的实现。七、清偿依次甲乙双方一样同意,质权实现所得价款,按以下依次清偿:1、乙方实现债权及质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或证据保全费、执行费、律师费、评估费、拍卖费、鉴定费、差旅费、调查取证费等);2、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乙方代偿金额为基数,自乙方指定的甲方归还代偿资金期限届满次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三计算);3、乙方依托付担保合同而享有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担保费、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4、乙方因代甲方清偿主合同项下债务而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款项。质权实现所得价款在乙方债权全部受偿后仍有剩余的,剩余部分退还甲方。质权实现所得价款不足以实现乙方全部债权的,不足部分接着向甲方追偿。八、特殊约定1、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或进行其他处置。经乙方同意转让或进行其他处置的,应当就转让或处置所得价款向乙方清偿债务或提存。2、质押期间,若第三人供应物的担保,乙方有权确定是否接受。乙方确定接受的,不影响本合同效力。乙方有权确定各担保物权的实现顺位,甲方对此予以认可。3、乙方有权转让其依法对甲方所拥有的债权,转让不需经甲方同意,但需通知甲方。乙方债权转让后,本合同所设立的质权一并转让,甲方对此予以认可。4、主合同、托付担保合同或担保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旧有效。甲方以质押股权对于上述合同无效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甲方或乙方自身需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支出的全部费用)担当担保责任。九、违约责任1、甲方在下列情形出现时即构成违约:(1)甲方违反承诺或承诺内容不实;(2)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对质押股权进行任何形式的处分;(3)因甲方过错,导致质押股权价值降低,甲方不愿或不能供应新的担保;(4)因甲方过错,导致本担保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并影响乙方质权实现;(5)因甲方过错,出现其他情形,并影响乙方质权实现的。2、存在上述情形,甲方应按不低于本合同所担保的债务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需赔偿损失。乙方并有权马上行使质权,并就质权实现所得款项优先受偿或提存。十、质权歼灭本合同所设质权在出现以下情形时歼灭:1、甲方向乙方清偿全部债务;2、第三方代甲方清偿全部债务以歼灭质权;3、质押股权依法被折价或拍卖、变卖以实现质权;4、乙方书面同意放弃质权。前述款1、2、4情形出现导致质权歼灭的,乙方应于质权歼灭后协作甲方解除股权质押登记。十一、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种方式处理:1、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2、提交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十二、其他1、本合同项下的有关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保险、查勘、鉴定、保管、提存、过户等费用均由甲方担当。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时生效(出质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字)。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办理公证或登记,增加相应份数。4、本合同含以下附件1、合同;附件2、托付担保合同;附件3、担保合同。附件内容与本合同内容不一样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本合同未约定事项,适用附件中的相关内容。5、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_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每一条款均进行了探讨分析并有充分理解,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各条款含义相识一样。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担保合同 篇2 依据担保法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5种方式。留置是法定担保方式,即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留置权,无需当事人之间约定。其他4种担保方式需由当事人之间约定,是协议的担保方式。担保方式可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根据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担当责任的行为。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限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是指在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中,债权人依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预先支付另一方肯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回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担保合同 篇3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经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协商一样,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借款金额、种类与用途: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人民币(大写) ,借款种类为 ,借款用途为 。其次条 借款期限:本合同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上述期间和借款额度内,借款人申请用款,双方不再逐笔签订借款合同,每笔借款的金额、期限和利率等以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准,借款凭证、借款凭证传真或双方银行汇款单往来实际发生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条 借款利率:本合同借款利率为每月利率 。第四条 划款方式:借款人要求贷款人将借款金额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第五条 还款、付息方式:本合同约定付息方式为按 季 (月、季或年)付息。第六条 保证方式:保证人自愿为本合同贷款人的债权供应连带责任保证。第七条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贷款人依约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则视同借款期限届满。如贷款展期,保证人接着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后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第八条 保证担保范围:保证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复息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催讨差旅费和其他合理费用。第九条 特殊约定:一、本合同主合同若无效,但保证条款仍有效,且保证人对贷款人在主合同无效状况下的一切债权(权利)仍按本合同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二、若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高了利率,保证人同意对因利率提高而增加的利息仍按本合同保证条款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三、贷款人依法转让债权,保证人仍需按本合同约定担当连带保证责任。四、本合同贷款人债权如另设有人的担保和/或物的担保,无论物的担保是由债务人供应还是由第三人供应的,当贷款人主见债权时,贷款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也可以同时要求保证人和物的担保担当担保责任,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居于同一清偿依次,本合同保证人同意对本合同全部债权担当连带保证责任。五、保证人承诺亲密关注借款人的经营等状况。若借款人进行破产清算,则推定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的破产清算行为,保证人应预先行使追偿权。六、各保证人无论同时或是分别供应保证,均为连带共同保证关系。七、贷款人向任何一个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视同向其他保证人主见保证责任。第十条 借款人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尚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一、未按期偿还本金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不按借款借据特殊约定的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的;二、不按约定的贷款用途运用贷款的;三、不接受或不协作贷款人对其贷款运用状况的查询或监管的;四、未按期向贷款人清偿其他到期债务或未按期清偿其他任何金融机构或第三人到期债务的;五、借款人、借款人之法定代表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参加重大、吸毒等违纪违法行为的;六、财产遭遇哄抢等事务的;七、卷入重大不利诉讼的;八、被行政机关处以重大行政惩罚的;九、因经营不善而停产歇业的;十、隐瞒企业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或抽逃资金(本)的;十一、未征得债权人书面同意而实行承包、托付经营、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一、借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1)未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含展期),从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 50 %的罚息利率计收罚息。(2)未按期偿付贷款利息,按罚息利率计收复息。3)借款人可提前归还贷款,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天数计收利息。二、贷款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未依约向借款人供应贷款的,按违约金额、逾期罚息利率和违约天数向借款人支付违约金。三、保证人违约及其违约责任:贷款人有权停止本合同未发放的贷款、提前收回未到期贷款。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借款人可在借款期限、额度内,可循环往复运用。 第十三条 争议的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发生纠纷,由贷款人、借款人、保证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贷款人居处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 其他: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址:担保合同 篇4甲方(出资方主办人):乙方借款方(被担保企业):甲、乙双方根据担保银行的看法签定协议借款担保合同如下:甲方同意中国省分行和营业部为 有限公司担保人民币亿元整,年利率9,一次性综合操作服务费3.8。担保期限五年,担保时间从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每年月日前为每年支付利息时间。20xx年月日归还本金。如付息还本时间恰逢是法定假日,可顺延支付利息和归还本金时间。详细是:甲方负责 亿元人民币按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指令完整无误到达担保银行指定的帐户上。否则定为甲方违约。乙方(借款方):负责办理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在本合同的预开保函上签章同时供应行长、总经理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甲方核实3天无误,备用金退回。担保企业(乙方)未能按时完整无误供应以上材料,备用金不退。款到乙方帐户五日内,担保银行:中国 省分行和营业部未能在人民币还本付息保函上盖章,定为乙方违约,从签署本合同时间起至本合同终止时间止,每亿元每天按伍仟元计算赔偿给出资方主办人。此外还按银行法泄露存款人较大存款机密条款担当责任。协议借款担保合同、预开保函和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为一体一并执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缺一无效。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借款担保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担保银行和操作方各一份。每份法律效力相同。本合同附后有:1、预开保函;2、人民币还本付息担保函。出资方主办人签字:借款方: 有限公司(公章)法人代表:出资方代表:年月日担保合同 篇5担保人:居处:法定代表人:职务:联系电话:反担保人:居处: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担保人与 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签署的担保协议书,合同编号: (以下简称“担保协议”);鉴于担保人与 银行 分行 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将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保 ,(以下简称“保证合同”),担保人为借款人与贷款人将签订的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借 ,以下简称“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供应担保。在此,反担保人应借款人的恳求,同意并确认以反担保保证人的身份自愿向担保人供应反担保,现与担保人签订以担保人为唯一受益人的无条件的、不行撤销的、连带责任的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 反担保人的陈述与保证1 反担保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保证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供应保证担保。2 反担保人有足够的实力担当保证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力状况的变更、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所担当的保证责任。3 反担保人完全了解借款合同借款人的借款用途,为借款合同借款人供应反担保保证完全出于自愿,反担保人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4 反担保人清晰地知道担保人的经营范围、资信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等状况,并充分知晓担保协议、借款合同保证合同及其相关附属合同的条款。5 反担保人情愿以拥有的全部资产(不分区域)担当连带保证责任。6 反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已经过反担保人公司之董事会或股东会同意,并签署了董事会决议或股东会决议。若反担保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反担保人负责,反担保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合同项下责任的担当。其次条 被保证的债权种类及数额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2 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 (币种) 万元,详细金额以借款合同之约定为准。担保人依据担保协议向借款人收取的担保费用(包括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详细金额以担保协议之约定为准。第三条 保证方式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对借款人应向担保人支付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担当连带保证责任。2 在反担保人担当全额担保之状况下,如还有其他反担保人的,各反担保人担当连带共同保证责任。第四条 保证范围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以及担保人代借款人偿还上述款项所发生的其他费用。第五条 保证期间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1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偿还贷款、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本反担保保证合同2.12项下债权的保证期间:自担保协议约定的支付担保费用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两年。第六条 反担保人的权利和义务1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刚好按借款合同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在担保人代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等款项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向担保人清偿该等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等,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2 反担保人同意并确认,若借款人未能刚好按担保协议向担保人支付担保费用,在收到担保人通知后五天内,反担保人无条件代借款人向担保人清偿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及其它费用,不得有任何异议,该等款项视为反担保人对担保人之欠款。3 依据担保人要求供应相关资料,并保证所供应资料的真实性、 合法性。4 接受担保人每半年对反担保人进行的担保资格审查,以及定期对反担保人有关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监督和检查,并赐予帮助和协作。5 对担保人发出的催收函或其他催收文件,反担保人保证签收并在签收后3日内寄出回执,若反担保人不回复,则视为已签收该等文件。6 反担保人发生下列状况之一,应刚好书面通知担保人:7 反担保人发生隶属关系的变更、主营业务范围的变更、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重大人事变动、合营合同或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重大内部组织机构的调整;8 与反担保人或反担保人的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纪、违法或被索赔事务;9 反担保人经营出现严峻困难或财务状况发生恶化;10 反担保人出现或即将出现被解散、卷入重大诉讼或仲裁、人民法院受理以反担保人为被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及其他法律纠纷;11 其他可能影响反担保人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12 反担保人在发生下列任一状况之前,必需书面通知担保人,并照实提交有关资料。经担保人审查后认为不影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并且书面同意之后,反担保人才能付诸实施:13 反担保人实行承包、租赁、联营、托管;14反担保人实行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分立;15 借款人以任何形式削减注册资本、改组或重组、改制、进行产权或股权转让、重大产权或股权变动和资产、债权、债务转让等事项;16 反担保人自行解散、撤销、转产、清盘、歇业;17 反担保人转让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权利、义务;18 其他须要担保人书面同意的事项。19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不因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删除而受到影响或失效。20 在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贷款人或担保人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21 在担保人与反担保人签定本反担保保证合同之后发生主债权人变更之状况(即贷款人发生变更),只要不增加主债权金额,反担保人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保证责任。22 在反担保保证合同有效期内,反担保人如再向第三方供应任何形式的担保,应征得担保人的书面同意。23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项下的担保是反担保人的连续性义务和责任,其连续性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的影响,也不因借款人是否破产、无力清偿、丢失企业资格、更改组织章程,以及发生任何本质上的变更以及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有任何变更。第七条 违约责任1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第一条“陈述与保证”的约定作出虚假陈述和声明,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其他后果,给担保人造成损失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2 若反担保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超过约定还款时间的,每延长一日还款,反担保人须向担保人支付相当于逾期还款额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3 若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反担保人应负全部赔偿责任,反担保人应向担保人赔偿借款合同项下全部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协议项下全部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 反担保人无担保人主体资格或法律规定不允许反担保人对外供应担保的情形;2 反担保人的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外供应担保;3 其他因反担保人过错造成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无效的状况。4 若反担保人违反本反担保保证合同7项的规定,担保人有权实行相应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诉讼手段)制止反担保人实施相关行为。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1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经反担保人及担保人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在担保协议项下的担保费、滞纳金、逾期保费、其它费用,和其他应付费用全部偿清之日终止。2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独立于保证合同及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或保证合同无效,反担保人仍应按本反担保保证合同担当保证责任。3 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应接着有效,并不得撤销,直至借款人全部缴付和清偿保证合同所担保的全部款项、利息、费用及支出等。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本反担保保证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地方法规,若因本反担保保证合同引起纠纷,须向担保人所在地的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 合同文本本合同一式两份,担保人与反担保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担 保 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反担保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 月 日代理合同书代理记账合同履约类保函担保合同范本担保合同 篇6借款方(乙方):居处地:联系电话:担保方(丙方):居处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样,在同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1.借款金额、期限1.1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大小写不一样,以大写为准,下同)。1.2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1.3 甲方应按1.2条约定一次性提取借款,乙方提前或推迟提款,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违约。2.借款利率、利息 本合同项下月利率为 %,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利率按以下方式支付:3.还款方式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和按期足额支付利息。4.担保4.1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丙方担当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4.2 丙方完全了解乙方的借款用途,为其供应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4.3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含律师费)和全部其他应付费用。4.4 保证期间为本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4.5 若甲方按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款项,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向乙方通知的还款日之次日起两年。4.6 甲方与乙方协议变更本合同,无须经丙方同意,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担当连带保证责任。4.7 甲方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丙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接着担当连带保证责任。4.8 甲方依合同约定,依法解除本合同时,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丙方提前担当保证责任,丙方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日内履行保证责任。4.9 丙方保证责任为独立责任,不因甲、乙方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5.乙方权利、义务5.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提前还款。5.2 自觉接受甲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运用状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5.3 按本合同约定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5.4 变更居处、通讯地址、号码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5.5 如发生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影响的任何事务(包括但不限于离、结婚,对外投资,担当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应当马上书面通知乙方。6.违约责任6.1 甲方应按约定日提取款项,否则甲方有权按合同利率按日计收拖延违约金。6.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前归还款项,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和利率计收利息。6.3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6.3.1 向甲方供应虚假状况或者隐瞒重要事实;6.3.2 不协作、拒绝接受甲方的监督;6.3.3 未经甲方同意,转让、处分其资产;6.3.4 其财产重要部分或全部被其他债权人占有、接管或其财产被扣押、冻结,可能使甲方遭遇严峻损失的;6.3.5 其他任何可能导致甲方实现债权受到威逼或遭遇严峻损失的。7.合同无效、变更、解除、终止7.1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全部其他应付费用偿清之日终止。7.2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合同:7.2.1 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发生不利于甲方债权的改变,且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另行供应担保;7.2.2 其他严峻的违约行为。8.争议解决 各方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在合同签订地所在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9.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各方各持一份。10.合同签订地本合同签订于杭州市 。甲方: 乙方: 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担保合同 篇7履约担保合同甲方:居处: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乙方:居处: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丙方:居处:公民身份号码:联系电话:甲、乙、丙三方在同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依据担保法合同法民法总则等相关法律的规定乙方就甲方与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X合同(合同编号:)供应履约担保,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担保条款: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上述主合同项下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协作甲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不履行主合同约定的义务,丙方违约以致解除合同产生的合同之债。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上述主合同约定丙方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期届满,丙方未将合同所涉房屋转移登记至甲方名下,甲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短信、电话、书面通知)丙方解除合同,自丙方收到通知之日起应当返还购房款并根据主合同约定担当违约责任。三、保证方式乙方担当连带责任担保。四、保证担保范围乙方对解除主合同时丙方应当返还甲方的购房款#元及丙方违约应当支付的违约金、甲方律师代理费担当担保责任。五、保证期限自主合同解除,甲方与丙方债权债务关系确定之日起两年。六、乙方权利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履约担保费壹万元(小写:元),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条。七、其他若因本合同发生争议,三方均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各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乙方:丙方:日期:日期:日期:担保合同 篇8合同编号:_贷款方:_借款方:_担保方:_三方经过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由贷款方供应借款方_贷款_元。借款、还款安排如下: 分 期 借 款 计 划 分期还款安排 日 期 金 额 利 率 用 途 日期 借款本金 其次条 贷款方应按期、按额向借款方供应贷款,否则,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第三条 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现行利率利息。如遇调整,按调整的新利率和计息方法计算。第四条 借款方应按协议运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第五条 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借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第六条 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订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未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第七条 借款方的借款由担保人用_作担保。第八条 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如借款方不按期归还本息时,由担保单位(或担保人)负责为借款方偿还本息和逾期罚息。第九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 补充条款_。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_份,借贷款双方各持正本_份,担保方_份,_公证处一份。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贷款方(公章):_ 借款方(公章):_代表人(签字):_ 代表人(签字):_担保方(公章):_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担保合同 篇9担保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主要是合同所设定的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形式不发生担保效力,担保人还可能担当担保合同以外的其他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担当相应的责任。”担保合同无效后果担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