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融资租赁合同通用15篇.docx
2022年融资租赁合同通用15篇融资租赁合同通用15篇现今许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加,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融资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融资租赁合同1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汽车事宜,签订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执行:一、出租车辆信息 牌汽车 辆,车型: ,车牌号码: 。二、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共 个月。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项下车辆租金共计人民币 元/月(含税),合同期内租金总计人民币 元。租赁车辆在运用过程中发生的过桥费、过路费、停车费、汽油(或柴油)费,由乙方担当,费用票据归乙方全部。本条未列明的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担当。四、支付期限及方式乙方于本合同生效后20日内向甲方支付首月租金,之后每月 日前支付底支付下个月上月租金。甲方应在乙方付款前7日供应相应等额有效发票予乙方。甲方未按约定供应发票的,乙方有权拖延付款。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具有出租车辆的全部权或合法出租权。2、按合同约定按时向乙方供应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平安适用的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3、必需为租赁车辆购买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辆损失险"" 车上人员责任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四项基本保险,以及附加险"车辆盗抢险"及"不计免赔特约险",并担当租赁车辆运用过程中产生的车辆损失、车辆盗抢、车上人员平安、第三者责任的全部风险及责任。全部赔偿属于保险公司保险赔付范围之内的,由甲方负责办理保险理赔,在保险公司赔付之前负责担当实际产生的费用。4、供应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5、负责车辆在运用中出现的故障、损伤修理。6、负责对车辆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年检,甲方需对车辆进行前述维护、保养及年检的,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7、对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其他费用。2、拥有租赁车辆的调度权、运用权,不占有车辆及不担当对车辆的保管、管理责任。3、如需续租车辆,应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通知甲方,并办理续租手续,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七、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供应车辆的,每逾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 %的违约金,逾期 日未供应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的违约金。甲方供应的车辆及相应证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造成乙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甲方应担当赔偿责任。2、在租赁期间,出租车辆出现以下乙方无法运用的情形的,甲方应在 小时内供应同等档次的替换车辆,同时,乙方有权拒付未运用期间的租金;甲方逾期 日未供应替换车辆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接着追偿。2.1甲方供应的车辆及相应证件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2.2因第三人向乙方主见出租车辆全部权或运用权,致使乙方不能对车辆运用、调配的;2.3甲方对车辆进行修理、保养、维护、年检的;2.4租赁车辆被盗、报废或其它形式的灭失的;2.5租赁车辆发生违章、交通事故、手续不全或其他情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扣车、勒令不得上路的;2.6其他因甲方缘由致使乙方无法运用出租车辆的状况。3、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得的乙方信息泄露、透露给任何第三人的,应担当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造成乙方损失的,应担当赔偿责任。4、除本条有特殊约定的情形之外,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应担当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相应经济损失。5、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付租金的 %支付违约金。6、双方如需变更或协商解除本合同应提前 天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支付合同约定月租金 %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依法担当赔偿责任。八、纠纷解决方式双方一样同意约定本合同签订地点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任何因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其它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附件: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车辆保险单(交强险、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含司机与乘客)、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不计免赔特约险)。3、其他: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_年_月_日融资租赁合同2出租方(甲方):地址:_电话:_传真:_银行帐户号:_承租方(乙方):地址:_电话:_传真:_银行帐户号:_甲乙双方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 守: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甲方依据乙方租赁托付书的要求,买进_(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 乙方运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运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 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次条 租赁物件的全部权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全部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 运用权,没有全部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 或实行其它任何侵扰租赁物件全部权的行为。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 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 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终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 件的全部权随时转归乙方。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 价款、国内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 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 合计额。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1.在租赁期内,由于国内价格变动 因素必需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 认这种变更。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 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 承认这种变更。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根据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 分之五的利息。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1.租赁物件乙方指定交货地点,由甲方向乙方交货。因政府法律、不行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 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担当责任。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运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 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3.假如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 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4.假如乙方在验收时发觉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 不良或瑕疵等状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将上述状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依据与卖方签订的购 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帮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 相符。假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 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帮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遇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担当 全部赔偿责任。3.如发生以上任何状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接着执行和效力。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运用、修理、保养和费用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运用。乙方应负责日常修理、保养,使设备保 持良好状态,并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运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遇损失时,由乙方对 此担当全部责任。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运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 负担。第八条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1.乙方担当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 的风险。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 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担当其一切费用:(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运用的状态;(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运用;(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规定 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1.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运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总公司 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难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2.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马上通知甲方和中国人民保险总公 司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供应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人民保险 总公司索赔。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人民币支付,由乙方负担。依据第八条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 项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终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处理。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实行下列措施:(1)要求乙方刚好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乙方托付_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状况乙方未根据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合同法及担保法的 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依据我国合同法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徐州鼓楼区人民法院裁决。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1.租赁合同附表(略);2.租赁托付书及附表(略);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4.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安排书(略)。第十五条 其它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需持一份外,其它须要份数由双方商定。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纳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 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有合同的效力。甲方:_(章) 乙方:_(章)代表:_ 代表:_月 日 月 日融资租赁合同3编号:_本合同由以下三方于_年_月_日签订:1._公司(以下简称“托付人”),一家根据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综合性租赁公司。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2._(以下简称“受托人”),一家根据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有从事融资租赁的资质。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3._(以下简称“承租人”),一家根据我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企业。其注册地址为_,工商登记号_。鉴于:1.托付人为了开展租赁业务,情愿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承租人供应融资租赁服务,并托付受托人代理相关事项。2.受托人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托付人供应融资租赁代理服务并帮助划转租金。受托人有权收取本合同约定的手续费。3.承租人为取得租赁物,情愿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托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经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第一条定义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词语具有下述含义:“融资租赁”:系指托付人依据承租人的要求,根据本合同确定的用途、金额、期限、租金等,由托付人供应资金,并以托付人的名义购进租赁物件,以融资租赁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托人按本合同约定帮助划转租金的经营活动。“工作日”:系指受托人营业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国国家法定假日)。“本合同有效期间”:系指本合同经签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义务履行完毕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手续费”: 系指本合同第八条所述的手续费。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约定外:(a)标题仅为便利而设,并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说明;(b)对某一条、款、项、当事方、附件的提及系指本合同的该条、款、项、当事方、附件;(c)对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对该份文件的修改、变更或补充,但不包括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任何修改、变更或补充;(d)对任何文件当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该方的继任者和被允许的受让人。其次条 融资租赁方式2.1除影响受托人手续费的收取、增加受托人的义务或加重受托人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的难度和负担以及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状况外,托付人、承租人有权变更本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受托人,该变更自变更通知到达受托人时生效。该变更通知亦应作为本合同附件,成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一部分。第三条 先决条件在融资租赁业务实际开展之前,必需符合下述先决条件:3.1托付人必需具备的先决条件:(a)托付人已经履行完毕全部签署本合同及供应融资租赁资金所必需的内部及外部认可程序,并向受托人提交了受托人所需的全部文件资料;(b)托付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并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够的人民币资金。3.2承租人的先决条件:(a)承租人已在受托人处开立了资金帐户,该资金帐户应主要用于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b)承租人应向托付人供应公司最近一次的财务报表影印件,并供应内容与格式均令托付人认可的公司董事会作出的同意签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会决议及其他托付人须要审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完整、有效。在签署本合同时,托付人已经事先审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全部文件,并确认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托付人确认其在每一次签署托付指令之前已尽责地进行了审查,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体资质和经营状况。受托人以托付人的审查结果作为本业务开展的依据,不另作实质性调研和审查,不担当核实的工作和责任。第四条 融资租赁4.1托付人支付租赁物价款购进租赁物件给承租人运用;承租人同意根据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租赁物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运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4.2承租人依据自己的须要,通过调查供应商资信状况,自己选定租赁物和供应商,并对租赁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确定权并担当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4.3托付人同意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并由托付人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的确认函,注明“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选择和要求已经我公司认可”;托付人担当依据承租人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意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承租人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托付人发出付款通知,以使托付人有充分的付款打算。4.4承租人确认托付人购买的标的物即承租人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承租人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4.5在租赁期内租赁物及其附属物及其相关全部文件、资料的全部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协助件的全部权均属于托付人;承租人对租赁物只有运用权,没有全部权。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或实施其他任何侵扰租赁物全部权或增加全部权负担的行为。4.6对租赁物的品质、规格及其他在购买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发生的争议,均由承租人以托付人的名义向供应商提起求偿,包括但不限于起诉、申请仲裁等,其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均由承租人担当。4.7租赁物在本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运用。未经托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变更租赁物的外观、性能、品质等,不得迁移安装运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运用。托付人有权在租赁物上标注全部权标记,托付人(或托付人托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的运用和完好状况,承租人予以全力协作。4.8承租人股东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承租人法人地位的变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均不变更托付人对租赁物的全部权。4.9在任何涉及对本合同项下的标的的说明时,承租人必需声明、说明或说明本设备的全部权状况。4.10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权费(应当说清晰一点)(应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规定的最终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终一期租金向托付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托付人向承租人出具全部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全部权自全部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托付人转移至承租人。4.11托付指令提交受托人后,如托付人和承租人经协商一样,确定撤销或修改托付指令,需以双方名义书面通知受托人,受托人已收取的手续费无须退回,并由托付人和承租人中导致指令变更或撤销的一方担当。如指令变更或撤销是由托付人和承租人双方缘由导致的,手续费由双方分担。4.12受托人根据托付指令载明的划转日期(必需为工作日),将融资租赁资金干脆由托付人资金帐户划转至托付人与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帐户。4.13托付人与承租人确认在共同提交托付指令时双方均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件,并不存在本合同所约定的各种违约状况。4.14本合同的期限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托付人和承租人通过共同向受托人提交托付指令进行融资租赁的金额(即本合同标的)为_万元人民币。第五条 租金5.1本合同项下的融资租赁的租金由托付人和承租人进行协商确定,详见收租表。5.2租金支付见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达托付人在受托人处的帐户日为准。5.3承租人应当将应付租金交存于其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帐户。受托人为托付人代扣代缴应当由托付人担当的营业税和其他任何可能产生的税费,同时把剩余的资金划转至托付人在受托人处的资金帐户。托付人承诺:基于本融资租赁业务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托付人担当。5.4租金支付经托付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支付,承租人假如连续_不支付租金,托付人有权对租赁物进行处置。第六条保证金6.1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的金额和期限,于融资租赁起始日一次性向托付人支付融资租赁合同标的总额_万元的_%的融资租赁保证金,计_万元。6.2租赁保证金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签定日起3日内划入托付人在受托人处开立的资金帐户。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现违约时,托付人有权处置保证金;合同执行顺当的,经协商,保证金可冲抵最终几期租金。6.4保证金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第七条 租金的偿还7.1如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不能按期足额支付租金时,则托付人有权对逾期租金按日利率万分之五加收罚息。7.2受托人根据约定将融资租赁租金或罚息划转至托付人的资金帐户后将通知托付人。托付人接到通知后要根据受托人的要求,立即向受托人出具书面确认函件。第八条 手续费8.1各方商定,融资租赁受托人手续费根据本合同标的总额_万元的_%收取,共计_元,在本合同签订之日由托付人一次性支付给受托人。第九条 风险揭示及风险担当9.1在本合同项下,受托人负有本合同所约定的帮助托付人划转租金的义务。9.2融资租赁期限届满之后,受托人不再担当相应的受托责任(重新签定融资租赁合同的除外)。第十条 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结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终止,要在相应 的安排还款日前10日向托付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取得托付人的书面同意。10.2承租人提前结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赁租金以外,要向托付人支付3个月租金作为提前结付租金补偿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续费不予扣除,受托人已取得的手续费不予退还。第十一条优先受偿如在本合同签订前,承租人曾向托付人或受托人借款,在本合同签订时,借款双方应向第三方书面披露该状况。在同等状况下,承租人应当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双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该状况,并违反本款关于优先偿还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约定,借款双方应赔偿由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第十二条合同提前终止12.1如出现以下状况,托付人有权通知承租人融资租赁马上提前到期,承租人应马上向托付人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根据托付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偿还全部融资租赁租金的.,托付人将根据本合同第7.1的约定计算加收承租人的罚息:(a)承租人被迫或主动停业;(b)承租人出现重大经营失误,导致财务亏损;(c)运用融资租赁的项目安排被取消或无法实施;(d)承租人发生重大违法经营行为受到行政惩罚;(e)承租人出现分立、合并、清算、改组、撤销、被宣告破产、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托付人同意。(f)承租人与其他第三人所签订的其他商业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执行的;(g)本合同所附的有关担保合同的担保人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所供应的担保资料及手续含有虚假成份,担保人被迫或主动停业等;(本款仅在存在担保人的状况下运用)(h)托付人认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赁平安的其他情形;(i)承租人经营状况严峻恶化或丢失商业信誉;(j)承租人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12.2托付人向承租人发出的要求提前还款的通知应当同时提交一份给受托人。承租人应当在托付人指定的时间内将融资租赁全部租金存放于承租人的资金帐户并通知受托人,然后由受托人划转至托付人帐户。第十三条 陈述与保证13.1 承租人在此声明如下:(a)承租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托付租赁活动;(b)承租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全部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反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承租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承租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c)承租人为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而向托付人、受托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d)承租人未隐瞒任何已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使托付人不供应本合同项下融资租赁的下列事务:与承租人或与承租人主要负责人有牵连的重大违法违纪或被索赔事务;未结案的诉讼、仲裁事务;承租人担当的债务、或有债务或向第三人供应的抵押、质押担保;其他可能影响承租人财务状况和偿债实力的状况;承租人在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的合同项下发生的违约事务。13.2 承租人在此保证如下:(a)按约定的用途运用租赁物;(b)按本合同的约定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和有关费用;(c)按托付人的要求每季度供应一次最新财务报表;每年第一季度供应经审计的上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按托付人的要求随时供应包括但不限于承租人的经营状况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报表等文件和资料,并对其真实性、精确性和有效性负责;(d)接受托付人的检查与监督,并赐予足够的帮助和协作;(e)未经托付人的书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削减注册资本;承租人进行重大产权变动和经营方式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资合作合同;撤销、关闭、停产、转产;分立、合并、兼并、被兼并;重组、组建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或商标、专利、专有技术、土地运用权等无形资产入股或投资股份公司或投资公司;以租赁、承包、联营、托管等方式进行产权、经营权交易)需事先征得托付人的书面同意;(f)承租人对第三人供应保证或以自身资产设置抵押、质押担保时应刚好通知托付人,并保证其担保的债务总额不高于其自身净资产;保证不以其他有可能紧急其自身偿债实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g)承租人保证当发生如下事务时将马上通知托付人:在本合同项下及其与受托人的任何部门或分支机构、控股机构、其他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务;承租人发生隶属关系变更、股本结构的变动、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变动、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内部组织机构的重大调整;承租人经营出现严峻困难和财务状况发生恶化;承租人发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引起诉讼、仲裁等事务;承租人将有可能发生的清算、破产、注销、解散等事项。13.3承租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承租人重复作出。承租人同时承认,托付人、受托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13.4托付人在此声明如下:(a)托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并拥有良好声誉,其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资产享有合法的处分权,并能以其自身的名义履行本合同所述的托付租赁活动;(b)托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全部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反托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托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托付人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决议)均已合法地办理完毕并充分有效;(c)托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向受托人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都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13.5托付人的保证如下(a)融资租赁资金系托付人合法全部;(b)在发生承租人不按期偿还托付租赁本金和租金时,自行确定对承租人提起诉讼或通过其他途径追索。13.6托付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托付人重复作出。托付人同时承认,受托人、承租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13.7 受托人在此声明如下:(a)受托人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拥有良好声誉,具备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资质;(b)受托人签署和执行本合同是自愿的,是其真实意思的表示,并经过全部必需的合法授权,上述授权及授权项下的签署和执行未违反受托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对受托人有约束力的法规和合同。(c)受托人为本合同项下租赁而供应的全部文件、资料和凭证等都是精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13.8 受托人的保证如下:(a)自行办理本合同项下的受托业务,不将受托事项转托付;(b)根据本合同约定划转融资租赁的资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赁租金;(c)保证将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托人处账户的租金扣税后划入托付人指定帐户,未经托付人书面许可,不将任何本合同项下的资金挪做它用或主动代托付人清偿债务;(d)在发生承租人不按期偿还融资租赁租金及其他费用时,帮助托付人通过法律及其他途径进行追索;(e)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受托人丢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资格或条件,应刚好通知托付人和承租人并会同托付人和承租人妥当处理本合同项下资金,充分爱护托付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权益;(f)如受托人发生组织形式的改变,包括分立、合并、重组、兼并,受托人将刚好通知托付人和承租人,在变更过程中明示本合同并由变更后的主体接着担当本合同项下受托人的义务。13.9受托人在本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是连续有效的,在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时均视为受托人重复作出。受托人同时承认,托付人、承租人对本合同的签署是建立在对上述声明和保证信任的基础上的。第十四条 违约14.1 发生以下状况时即构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a)承租人供应的租赁申请资料及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第3.2条约定的各项文件)有虚假成份;(b)承租人未按约定的用途运用租赁物;(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托付租赁租金、各种罚息、提前还款租金补偿金、费用以及其他任何应付款项;(d)承租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e)承租人在与受托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担保合同下发生了违约事务,或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务,可能影响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仅在本合同存在担保人的状况下适用);(f)承租人丢失商业信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躲避债务的;(g)承租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任何其他约定的。14.2出现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违约事务,托付人应当在知道后的5日内确定是否分别或合并实行如下措施,并由托付人担当一切后果:(a)要求承租人限期订正违约事务;(b)书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全部托付租赁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根据托付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日期偿还全部托付租赁本息的,托付人将根据本合同第7.1的约定计算加收承租人的罚息;(c)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14.3 发生以下情形时即构成托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a)托付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保证和声明;(b)托付人未能在受托人处的资金帐户中留存足够的租赁资金导致合同无法正常执行的;(c)托付人的资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导致受托人无法正常执行租赁合同的;(d)托付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任何其他约定的。(e)托付人违反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约定的。14.4 发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违约事务,承租人及受托人有权实行以下措施:(a)要求托付人限期订正上述违约事务;(b)书面通知托付人提前解除本合同;(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及要求托付人赔偿。14.5受托人因托付人或承租人违约而遭遇损失的,其向托付人或承租人求偿的范围应以实际损失为依据,受托人已经收取的手续费不予退还且不得用来折抵损失。14.6 发生以下情形时即构成受托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a) 受托人违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条中所作的保证和声明;(b) 托付人存在受托人的资金帐户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资金因受托人过错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而无法运用的;(c) 承租人存入受托人的帐户中用于履行本合同的资金因受托人过错被司法机关/政府部门冻结而无法向托付人划转的;(d) 受托人违反了本合同中有关其义务的其他约定的。14.7 发生本合同第14.6中违约事务,受托人应赔偿因过错给托付人、承租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第十五条 费用15.1因承租人没有按期偿还融资租赁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导致托付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种费用,或托付人作为债权人参与承租人破产、清算、重组等法律程序所发生的各种费用,或托付人预先支付的受托人因帮助托付人追索或帮助托付人参与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送达、鉴定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托付人均有权向承租人追索。15.2托付人托付受托人代缴融资租赁业务所发生的营业税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第十六条 担保本合同采纳担保不实行担保(本条仅在各方选择实行担保的情形下方适用)。在实行担保的情形下:本合同实行如下担保方式:抵押质押保证。16.1承租人应当对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供应担保。如实行抵押或质押方式,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如实行保证方式,应为连带责任保证,由保证人向托付人另行出具担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签署保证合同。16.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内,如遇担保人财务状况恶化或因其他缘由导致偿债实力明显下降时,托付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更换经托付人认可的担保人或供应其他经托付人认可的抵押物、质押物,以担保本合同项下债务。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和法律程序的参与17.1如托付人、受托人、承租人之间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任何争议,三方约定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此事。17.2若承租人发生不按期归还融资租赁租金,受托人在知晓该等情形后通知托付人,托付人在自行知晓该等情形或收到受托人通知后有权自行确定向承租人提起诉讼,受托人亦有义务在托付人的要求下,帮助托付人供应诉讼所必要的文件。17.3对于承租人针对托付人发生的其他违约情形,根据本条17.2的约定执行。第十八条 法律适用和司法管辖18.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依其说明。18.2本合同当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托付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九条 债权债务的转让19.1未经托付人和受托人书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19.2在受托人书面同意的状况下,托付人在通知承租人后可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债权转让给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不得有任何免除。其次十条 合同的补充、变更和说明20.1本合同经托付人、受托人、承租人三方书面同意后可以修改、变更或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