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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八 行为目的税法规与实务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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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八 行为目的税法规与实务课件.pptx

    项目八 行为目的税相关法规与实务印花税印花税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二二一一四四三三目录 Contents五五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31.了解行为目的税及包括的主要税种;2.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概念及特点;3.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政策;4.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的计算;5.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6.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申报及缴纳实务。1知识知识目标目标能使用行为目的税的不同税种做出正确的政策分析,能够诚信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和环境保护税。23技能技能目标目标素质素质目标目标1.会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应纳税额;2.掌握1+X证书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车辆购置税、环境保护税的纳税申报技能。教学目标教学目标4【项目引例】【项目引例】明德公司是位于市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份向税务机关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 40 000元,同时缴纳的消费税为160 000元;向海关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40 000元、消费税30 000 元。3月份该公司受托为N县乙企业加工一批高档化妆品,签订的合同注明由乙企业提供原材料40万元,明德公司提供辅料5万元,取得不含增值税加工费3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12万元。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1)计算该企业2月份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2)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纳印花税。(3)计算明德公司就3月份的该笔业务代收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01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任务引例】【任务引例】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本年的1月份,有80万元的出口产品退还了增值税。思考:该公司是否可以要求同时退还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础知识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础知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概念 城市维护建设税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征收的一种税种,主要目的是筹集城镇设施建设和维护的资金。现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规范是2020年8月11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二)(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特点 1.税款专款专用特点 2.属于附加税 3.根据城镇规模设计税率 4.征收范围较广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含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以及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含外籍个人)。增值税、消费税的扣缴义务人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二)(二)税率税率1.税率的具体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税率。按照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税率分别规定为 7%、5%、1%三个档次。具体规定如下。(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前款所称纳税人所在地,是指纳税人住所地或与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地点,具体 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2.适用税率的确定(1) 由受托方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两税”的单位和个人,其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执行。 (2) 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在经营地缴纳“两税”的,其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缴纳按照经营地适用税率执行。(三)(三)税收优惠税收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主要免税、减税规定如下。(1)城市维护建设税随同增值税、消费税征收、减免。(2)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增值税、消费税时,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3)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对于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不予退(返)还。(5)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特殊产业和群体及重大突发事件应对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实例8-1 多选题】下列属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人的有()。A.某外商投资企业已缴纳增值税B.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自然人C.缴纳增值税的私营企业 D.缴纳消费税的生产企业【实例8-2 多选题】下列各选项中,符合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地点规定的有()。A.纳税人出租不动产,为不动产所在地B.流动经营无固定地点的单位,为单位注册地C.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为其机构所在地D.代收代扣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为代收代扣地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之和,纳税人被税务机关 査补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以及出口货物、劳务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二)计算方法(二)计算方法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和出口货物、劳务或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增值税免抵税额适用税率【实例8-3 计算题】某县城一家外商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内销和出口业务,2020年4月在国内销售产品缴纳增值税40万元、消费税50万元,出口货物免抵說颜4万元。 另外,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17万元,缴纳消费税时超过纳税期限10天,被罚0.25万元。要求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四、四、 征收管理征收管理(一)(一)纳税环节纳税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两税”的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两税”的当日。(二)纳税期限(二)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缴纳“两税”的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月或按季计征。不能按固定期限计征的,可以按次计征。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02【任务引例】【任务引例】某市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纳税,2020年第3季度不含税咨询收入25万元。 要求:请计算该纳税人需缴纳的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额。 一、教育费附加的基础知识一、教育费附加的基础知识 (一)(一)教育费附加概述教育费附加概述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以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以下简称“两税”)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分别与“两税”同时缴纳。其作用是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开始征收教育费附加。(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二)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教育费附加的减免,原则上比照增值税、消费税的减免规定。二、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现行全国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从2010年起统一为2%。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任何地区、部门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教育费附加率。三、三、教育费附加的计算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征收率【实例8-4 计算题】某市区一企业2020年3月实际缴纳增值税35万元、消费税30万元, 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四四、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地方教育附加纳税申报【工作任务】A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月企业申报附加税(城市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链接1+X平台进行操作。印花税03【任务引例】【任务引例】 A企业于2020年5月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份,所载金额80万元;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份,所载金额200万元;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7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2020年5月份应缴纳的印花税额。一、印花税的基础知识一、印花税的基础知识(一)(一)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的概念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在制定过程中,现行的印花税基本规范是1988年8月6日由国务院令第11号发布,并于同年10月1日实施,于2011年1月8日修订并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印花税暂行条例)。(二)印花税的特点(二)印花税的特点印花税具有征税范围广、税率低、税负轻及纳税人自行完税等特点。【实例8-5 多选题】根据印花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 )。A.商品房销售合同 B.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D.工商营业执照( (二二) )税目与税率税目与税率1.税目印花税的税目,指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的应当纳税的项目,它具体划定了印花税的征税范围。现行印花税釆取正列举形式,只对法律规定中列举的凭证征收,未列入税目的不征税。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1)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釆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贸易等合同;出版单位与发行单位之间订立的图书、报纸、期刊和音像制品的应税凭证,如订购单、订数单等;发电厂与电网之间、电网与电网之间签订的购售电合同。但是,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 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2)加工承揽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还包括企业、个人出租门店、柜台等签订的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7)仓储保管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包括仓储、保管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单等。8)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只填开借据并作为合同使用、取得银行借款的借据。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经营的融资租赁业务,是一种以融物方式达到融资目的的业务,实际上是分期偿还的固定资金借款,因此融资租赁合同也属于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保险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财产保险合同,分为企业财产保险、机动车辆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五大类。“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属于家庭财产保险性质,其合同在财产保险合同之列,应照章纳税。10)技术合同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以及作为合同使用的单据。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权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但一般的法律、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技术服务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就解决有关特定技术问题,如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等提出实施方案,实施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培训合同和技术中介合同,但不包括以常规手段或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以及勘察、设计等所书立的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等权利转移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指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并包括个人无偿赠送不动产所签订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当纳税人完税后,税务机关(或其他征收机关)应在纳税人印花税完税凭证上加盖“个人无偿赠与”印章。12)营业账簿营业账簿指单位或个人记载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会计核算账簿。营业账簿按其反映内容的不同,可分为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是指反映生产经营单位资本金数额增减变化的账簿。其他账簿,是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有关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内容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13)权利、许可证照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2.税率印花税的税率设计,遵循税负从轻、共同负担的原则。因此,税率比较低;凭证的当事人,即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就其所持凭证依法纳税。印花税的税率1)比例税率2)定额税率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见教材表8.1所示。( (三三) )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印花税的税收优惠对印花税的减免税优惠主要如下。(1)对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抄本免税。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抄本对外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只是留存备查。但以副本或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2)对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是指我国的各专业银行按照国家金融政策发放的无息贷款,以及由各专业银行发放并按有关规定由财政部门或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贴息的贷款项目所签订的贷款合同。(3)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销售自产 农产品订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税。(4)对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5)特殊货运凭证免征印花税。铁路、公路、航运、水路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 据免征印花税。(6)书、报、刊合同免税。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人之间书立 的凭证,免征印花税。(7)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订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8)社保基金会、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管理的社保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 社保基金会、养老基金投资管理机构管理的养老基金转让非上市公司股权,免征印花税。(9)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 5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1.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1)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列明的价款或报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2)合同中的价款或报酬与增值税税款未分开列明的,按照合计金额确定。具体包括买卖合同和建设工程合同中的支付价款、承揽合同中的支付报酬、租赁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中的租金、运输合同中的运输费用等。3.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营业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4.应税权利、许可证照的计税依据,按件确定。5.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1)一般情况为成交金额。(2)以非集中交易方式转让证券时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收盘 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前一个交易日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6.计税依据的其他规定(1)同一凭证,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如分别列明价款或报酬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列明价款或报酬的,按税率高的计算应纳税额。(2)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价款或报酬的,按照订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的,按照其规定确定;不能按照上述规定的方法确定的,按照实际结算的价款或报酬确定。(3)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订立的,应当按照各自涉及的价款或报酬分别计算应纳税额。(4)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应税合同在签订时纳税义务即已产生,应计算应纳税额并贴花。( (二二) )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额=应税凭证件数单位税额四、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四、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一)(一)印花税征收管理印花税征收管理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如果合同是 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2.纳税地点单位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个人纳税人应当向应税凭证订立、领受地或居住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出让或转让不动产产权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扣缴的税款。3.纳税期限印花税按季、按年或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于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于每周终了之日起5日内申报解缴税款及银行结算的利息。4.印花税的管理1)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印花税应税凭证应按照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的规定保存10年。2)对按期汇总缴纳的管理釆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对纳税人的日常监督、检查。3)对印花税票代售人的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印花税票代售人代售税款的管理。4)核定征收印花税(二)印花税纳税申报(二)印花税纳税申报链接1+X平台进行印花税纳税申报操作。车辆购置税04【任务引例】【任务引例】小明购买了一辆1.6升以下排量的自用小轿车,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163 850元,另支付购置工具件和零配件价款1 356元,车辆装饰费2 034元,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8 000元,支付的各项价款均由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要求: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请计算该公司应纳车辆购置税额。一、车辆购置税的基础知识一、车辆购置税的基础知识( (一一) )车辆购置税的概念车辆购置税的概念车辆购置税是以在中国境内购置规定的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车辆购置税的基本规范是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2000年10月22日国务院颁布并于2001年1月1日起在我国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二)(二)车辆购置税的特点车辆购置税的特点车辆购置税有以下特点:征收范围单一;征收环节单一;税率单一;征收方法单一;征税具有特定目的;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二二、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法律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一)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其中,应税行为是指购买自用行为、进口自用行为、受赠自用行为、自产自用行为、获奖自用行为,以及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二二) )征税范围征税范围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为征税对象,包括以下几类。(1)各类汽车。(2)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3)无轨电车、有轨电车。(4)全挂车、半挂车。(5)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车辆购置税的征税对象不包括下列车辆(财政部、税务总局2019年第71号公告,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1)地铁、轻轨等城市轨道交通车辆,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推土机等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起重机(吊车)、叉车、电动摩托车。(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委托代理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三三) )税率税率车辆购置税釆用统一比例税率,税率为10%。( (四四) )税收优惠税收优惠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车辆。(2)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3)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4)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5)对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实行免税指标管理。(6)回国服务的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一辆自用国产小汽车。(7)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一辆自用小汽车。(8)农用三轮运输车。(9)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10)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11)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实例8-6 多选题】下列车辆属于车辆购置税范围的是( )。A.无轨电车 B.农用四轮运输车C.排量250毫升的摩托车D.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一)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以应税车辆为征收对象,按照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即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由于应税车辆的购置的来源不同,应税行为的发生不同,计税价格的组成也就不同,所以,其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的构成也就不同。(1)购买自用应税车辆计税的依据。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这里的价外费用不包括销售方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计税价格=(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价外费用)(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2)进口自用应税车辆计税的依据。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如下。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或: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4)其他自用应税车辆计税的依据。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依据,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5)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6)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应使用统一货币单位计算。纳税人以外汇结算应税车辆价款的,按照申报纳税之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缴纳税款。( (二二) )计算方法计算方法(1)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价外征收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2)对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或变更登记前缴纳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初次申报时计税价格(l-已使用年限10%)税率【实例8-6 计算题】2020年12月,小敏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买一辆供自己使用的轿 车,支付含增值税的价款为268 940元。已知车辆购置税适用10%的税率,增值税税率为13%。 请计算小敏应当缴纳的车辆购置税。四四、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一)(一)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1.纳税环节车辆购置税是对应税车辆的购置行为课征,征税环节选择在最终消费环节。具体而言,车辆购置税单一环节征收,实行一次课征制度,纳税人在向公安机关等车辆管理机构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前,缴纳车辆购置税。2.纳税地点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应当向车辆登记注册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购置无须办理车 辆登记注册手续的应税车辆,应当向纳税人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车辆登记注册地是指车辆的上牌落籍地或落户地。3.纳税期限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应当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和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当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4.退税制度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的。(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但已征税的。(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二二) )纳税申报纳税申报车辆购置税实行一车一申报制度,免税车辆进行转让或改变用途时还需要再次申报。纳税人填写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表,同时提供车主身份证明、车辆价格证明、车辆合格证明及其他资料到税务机关办理。链接1+X平台完成一般车辆购置税申报及缴款业务。环境保护税05【任务引例】【任务引例】某化工企业2020年11月向大气直接排放二氧化硫、氟化物各100千克,一氧化碳200千克、氯化氢80千克,假设当地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税额1.2元,该企业只一个排放口。对应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单位:千克)分别为0.95、0.87、16.7、10.75。思考:该企业11月的直接排放污染物行为是否应当纳税?纳什么税?应纳税额如何计算? 在哪里纳税?在什么时间内纳税?一、环境保护税的基础知识一、环境保护税的基础知识(一)(一)环境保护税基本概念环境保护税基本概念环境保护税是对在我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 其他生产经营者征收的一种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同时停征排污费。它是我国第一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环境保护税主要征税项目为水、气、声、渣四类重点污染物;纳税人主要是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营者;应税行为必须系直接排放污染物;税额为统一定额税和浮动定额税结合;税收收入全部归地方。(二)环境保护税相关法律规定(二)环境保护税相关法律规定1.纳税人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不包含行政机关、家庭和个人。2.征税对象环境保护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工业)噪声四类应税污染物。3.不征税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不缴纳相应污染物的环境保护税。(1)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向依法设立的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如若集中处理场所超标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应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2)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设施、场所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的。如若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贮存或处置固体废物不符合国家和地方 环境保护标准的,应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3)禽畜养殖场依法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4.税收优惠1)免税(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2)减税(1)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2)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3)纳税人噪声声源一个月内累计昼间超标不足15昼或累计夜间超标不足15夜的,分别减半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任何一个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以及没有排放口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的浓度值,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依法不予减征环保税。二二、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和计税依据(一)(一)税目税率税目税率(1)固体废物和噪声:全国统一定额税。(2)大气和水污染物:浮动定额税一上限为下限的10倍。省级人民政府可在规定税额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环境保护税税目税率表见教材表8.2所示。( (二二) )计税依据计税依据1.应税大气污染物和应税水污染物的计税依据都是污染当量数。2.应税固体废物的计税依据固体废物排放量。3.应税噪声的计税依据是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三、应纳税额的计算(一)(一)大气和水污染物的计税方法大气和水污染物的计税方法每一排放口或没有排放口的应税大气污染物,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税。每一排放口的应税水污染物,区分第一类和其他类,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 类水污染物按前五项征税,对其他类水污染物按前三项征税。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的产生量作为污染物的排放量。(1)未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或未将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2)损毁或擅自移动、改变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3)篡改、伪造污染物监测数据。(4)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稀释排放,以及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方式违法排放应税污染物。(5)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大气和水污染物计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单位税额污染当量数=排放量污染当量值【实例8-8 计算题】某市大气污染物单位税额为20元。该市甲化工厂2020年7月排放一般性粉尘400千克,二氧化硫285千克。一般性粉尘污染当量值8千克,二氧化硫污染当量值0.95 千克,计算应纳税额。( (二二) )固体废物的计税方法固体废物的计税方法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其当期应税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作为固体废物的排放量。(1)非法倾倒应税固体废物。(2)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固体废物计税的计算公式如下。固体废物排放量=产生量-贮存量-处置量-综合利用量( (三三) )工业噪声的计税方法工业噪声的计税方法按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每月税额。(1)一个单位边界上有多处噪声超标,根据最高一处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当沿边界长度超过100米有两处以上噪声超标,按照两个单位计算应纳税额。(2)一个单位有不同地点作业场所的,应当分别计算应纳税额合并计征。(3)昼、夜均超标的环境噪声,昼、夜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累计计征。(4)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5)夜间频繁突发和夜间偶然突发厂界超标噪声,按等效声级和峰值噪声两种指标中超标分贝值高的一项计算应纳税额。(6)一个单位的同一监测点当月有多个监测数据超标的,以最高一次超标声级计算应纳税额。(7)超标分贝不是整数值的,按四舍五入取整。( (四四) )计税依据确定的方法和顺序计税依据确定的方法和顺序(1)纳税人安装使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监测规范的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污染物自动监测数据计算。(2)纳税人未安装使用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的,按照监测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监测规范的监测数据计算。(3)因排放污染物种类多等原因不具备监测条件的,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排污系数、物料衡算方法计算。(4)不能按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方法计算的,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抽样测算的方法核定计算。四、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四、征收管理及纳税申报(一)(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行为发生的当日。(二)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二)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1)直接排放大气、水污染物的应税单位,应向排放口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2)直接排放应税固体废物、噪声的应税单位,应向应税行为产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纳税。(三)纳税期限(三)纳税期限环境保护税的纳税期限为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四)缴库期限(四)缴库期限按季申报缴纳的,自季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税。纳税人按次申报缴纳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税。税务机关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明晰职责,合理分工,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平台和工作配合机制,依法征税,保护生态环境。(五)纳税申报(五)纳税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7号规定,环境保护税纳税申报表分为A类申报表与B类申报表。A类申报表包括1张主表和5张附表,适用于通过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法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纳税人,享受减免税优惠的纳税人还需要填报减免税相关附表进行申报。B类申报表适用于除A类申报之外的其他纳税人,包括按次申报的纳税人。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的纳税人应同时填报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釆集表,包括1张主表和4张附表,用于釆集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纳税人与环境保护税相关的基础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思考与讨论 见课后练习06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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