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汇编十篇.docx
试用期劳动合同汇编十篇试用期劳动合同汇编十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协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我细心整理的试用期劳动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1、首先,了解一下什么是试用期。我国劳动法其次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一九九六年一月十六日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对试用期作出详细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和学徒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和学徒期可以同时约定,但试用期不得超过半年。”这里须要留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将试用期合同与劳动合同分开签订,如只约定三个月或六个月试用期,但不签订劳动合同,甚至试用期后再接着签订试用期合同,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只约定试用期而没有约定合同期的,试用期无效,视为正式劳动合同。2、关于试用期劳动合同的解除。依据劳动法其次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这里须要留意的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给予了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有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力,且该解除权是无条件的。但有的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的附加条件,如约定需提前通知,甚至需担当违约责任等等,事实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该约定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应确认为无效条款。相反,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必需拿出足够的证据证明试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否那么不得解除试用期合同。另外,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再以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而解除劳动合同。3、关于试用期的工资。11015年5月12日劳动部发布的对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5条第2款规定:“学徒工、娴熟工、大中专毕业生在学徒期、娴熟期、见习期、试用期及转正定级后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依据这一规定,单位可以自行确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但是仍应以不违反劳动法为前提。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假设干问题的看法第57条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娴熟、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供应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这里须要留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称试用期属于不娴熟劳动期,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有些合同干脆规定没有工资。这些做法,是违法的。4、关于招、接收费和培训费用。一九九五年十月十日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中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指有支付货币凭证的状况)对职工进展各类技术培训,职工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假如在试用期内,那么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那么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合同期满,职工要求终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假如是由用人单位出资招用的职工,职工在合同期内(包括试用期)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可遵照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方法(劳部发11015223号)第四条第(一)项规定向职工索赔。 ”这里须要留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往往录用之前收取试用者各项培训费、服装费、风险金等等,名目繁多。而事实上,用人单位根本就未对试用者进展培训,也未发生其他费用,有的高达好几千元。但是,未做几个月,用人单位就以各种理由逼迫试用者辞职,并不退还各种费用。这种做法,是变相收取押金,是违法的。5、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上述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劳动用工管理有关问题的请示的复函指出:“关于见习期与试用期。大中专、技校毕业生新安排到用人单位工作的,仍应按原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见习制度,见习期内可以约定不超过半年的试用期。”这里须要留意的是:见习期是一种人事制度。但从性质上看,见习期也是一种试用期。假如用人单位仅仅规定了见习期,那么见习期内的待遇及劳动关系,遵照国家人事部门及高等院校有关见习期的规定执行。假如用人单位既规定了见习期,又规定了试用期,那么在试用期内执行劳动法有关试用期的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2第一,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可见,建立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虽然与转正后的正式劳动关系相比具有敏捷用工的特点,但试用期劳动关系也属于劳动关系的一局部,建立试用期劳动关系,也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法律同时给予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一个月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劳动者的工作实力进展初步快速的考量,经过一个月的考察,对初步确定与用人单位开展不悖向,具有造就潜力的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刚好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对经初步考察明显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应当说明理由后尽快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用人单位应当特殊留意一个月的时间期限,假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约定工资标准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次,劳动合同法还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能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法律并未制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但是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来说百害而无一益。首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试用期期限和劳动权利义务签订的试用期劳动合同,被视为约定短期固定期限的正式劳动合同,不具有用人单位对试用期劳动合同的预期法律后果。其次,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除具有特别法定情形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劳动合同因具有短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此应当计算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占用用人单位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易于形成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增大了用人单位的用工负担。再次,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能成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适用试用期的约定及法律规定,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终止、解除、续订等均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一般规定,执行较试用期用工规定相比更为严格,违反了用人单位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的初衷。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3XX同志系我单位员工,性别,身份证号, 年月日参与工作,年月 日起在我单位工作,已签订试用期劳 动合同现因请选择如下其中一项打“”:1、协商相同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2、协商相同解除(由个人提出)3、劳动者单方解除4、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5、用人单位裁员6、因用人单位违法,由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7、因劳动者违法或紧要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8、因劳动者非过失性缘由,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40条规定)9、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我单位确定从 年月日起与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该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为 元人民币,依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依法支付其经济补偿共计 元人民币,工资发至年月 日,特此证明。员工签名:年月 日用人单位签字:年月 日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4职工询问:用人单位与职工仅约定试用期期限,告知试用期完毕并考核合格后才可以与职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试用期期间单位不负责缴纳社会保险,由个人自己担当社保缴费。试用期的工资将遵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职工询问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正确?答:用人单位的此种做法不正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范围内,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试用期的工资遵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也是不正确的。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5甲方:_乙方:_身份证号:_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经双方同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试用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在试用期间,依据工作须要和乙方实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展调整。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依据甲方工作支配,谨慎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试用期劳动合同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五、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0日左右发放,假设乙方工作缺乏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假设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状况逐日顺延发放。六、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那么,将依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七、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觉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顿试用并予以辞退,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八、在试用期内,乙方紧要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存心或紧要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马上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九、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隐私,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存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展追偿。十、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 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依据实际状况将予以辞退。十一、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定晓甲方的制度并情愿遵守各项事宜。十二、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十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公章乙方:签字日期:日期: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6员工试用期劳动合同书甲 方:_乙 方:_身份证号:_甲方聘用乙方为试用期员工,试用期_个月,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经双方同等协商,现就试用期间的有关事项订立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一、乙方的岗位工种为:_在试用期间,依据工作须要和乙方实力,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岗位进展调整。二、在试用期间,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隐私,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甲方的各项治理规定及制度,并依据甲方工作支配,谨慎履行职责,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三、乙方试用期工资为CNY:_元/月,甲方按月发放。四、乙方在试用期内,考勤均由甲方按实际出勤状况和公司考勤制度执行。五、乙方在试用期内,公司的福利待遇均已包含在试用期工资内。六、乙方每月工资由甲方自上班之日起的次月15日左右发放,假设乙方工作缺乏一个月时,按月工资比例折合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假设工资发放日恰逢周日或假日,甲方结合公司实际状况逐日顺延发放。七、在试用期内,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时,须提前七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那么,将依据公司制度,由公司按制度论处。八、在试用期内,甲方如认为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或发觉乙方应聘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可随时停顿试用并予以辞退,工资按乙方实际考勤或计件工资总额,依据公司制度及本合同相关内容条款结算。九、在试用期内,乙方紧要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治理规章制度的;或者存心或紧要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马上终止试用并予以辞退。乙方应对甲方造成的损失予以全额的赔偿责任。十、在试用期内,因乙方泄露甲方商业隐私,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因乙方的存心或重大过失行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展追偿。十一、试用期满或试用期内工作突出并经考核合格者,将在当月内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依据实际状况将予以辞退。十二、乙方声明,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确定晓甲方的制度并情愿遵守各项事宜。十三、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起生效。十四、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甲方:乙方:公章 签字日期:日期: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720xx年4月23日,小名应征到某公司工作。入职后填写了员工入职书,上面说明白小明的岗位及工资等。20xx年8月29日,刚做满4个来月的小明,收到了公司发出的辞退通知。离开公司后,阿红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公司支付她20xx年5月23日至20xx年8月23日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0600元。小明认为,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仲裁委支持了小明的申请。该公司不服裁决,将小明告上了法院。该公司认为,他们与阿红签订了一份员工入职书,该入职书属于一份不定期的劳动合同。他们不应当再支付双倍工资给阿红。法院认为,员工入职书仅是双方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义务,并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的必要条款,不具备劳动合同的性质,并没有合法的法律效益,并非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阿红在某物流公司工作期间,物流公司未与阿红签订劳动合同。法院判决,某物流公司应向阿红支付双倍工资差额18600元。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8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合同制职工进展思想品德、劳动看法、实际工作实力、身体状况等进展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其期限的长短由企业依据不同工种的实际状况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一方面可以维护用人单位的利益,给企业考察劳动者是否与录用要求相相同的时间,幸免用人单位遭遇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可以维护新招收职工的利益,使被录用的职工有时间考察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劳动酬报等是否符合劳动合同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既是订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同时也为劳动合同其他条款的履行供应了保障。为了更好履行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劳动合同之前,应当照实地介绍各自的状况,答复对方提出的询问。假如在规定的试用期内,当事人双方发觉实际状况与对方介绍的状况不相符,有权在试用期内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不满三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进展了明确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一样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中,除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紧要违纪、医疗期满或不能胜任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实施劳动合同法后,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长短限定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以完成必须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用人单位需先签合同再试用,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该法律实施后,超过规定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要担当赔偿责任。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9甲方:_有限公司乙方: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_有限公司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双方在遵循同等自愿、协商相同、诚恳信用的原那么下,经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一、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劳动合同。二、 甲方接着支付乙方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工资,共 元,于 年 月 日前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三、 甲方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赐予乙方相当于乙方 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共计 元,于 年 月 日一次性打到乙方的工资卡里。四、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办理相关的离职手续,及与甲方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及劳动关系转出手续。五、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不得做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那么甲方除有权停顿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款项外,还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六、 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乙方进展诋毁、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那么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相应的法律责任。七、在乙方离职后两年内,乙方必需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泄露甲方的商业隐私。甲方于 年 月 日一次性付给乙方保密费 元。1、保密内容(1)甲方的交易隐私,包括商品产、供、销渠道,客户名单,买卖意向,成交或商谈的价格,商品性能、质量、数量、交货日期;(2)甲方的经营隐私,包括经营方针,投资决策意向,产品效劳定价,市场分析,广告策略;(3)甲方的管理隐私,包括财务资料、人事资料、工资薪酬资料、物流资料;(4)甲方的技术隐私,包括产品设计、产品图纸、生产模具、作业蓝图、工程设计图、生产制造工艺、制造技术、计算机程序、技术数据、专利技术、科研成果。2、违约责任(1)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按甲方管理制度规定承受相应惩罚。(2)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全部损失,返还保密费并处1200元的罚款。(3)在保密协议期内,乙方违反本协议,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争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的,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八、 补充说明:由于乙方从事本公司_岗位,对本公司经营开展起着特别重要的作用,该岗位假如工作未交接清晰势必会导致公司工程建立等工作出现断层,会给公司带来必须的经济损失和声誉损失,为了保障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正常开展,乙方必需与接替其工作岗位的人交接清晰,让其尽快熟识和了解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并在其能独立主持工作之后再办理离职手续,由双方共同交接完毕签订确认工作交接清单。因为乙方此时此刻还处在试用期内,三天内可以申请离职。九、 甲乙双方没有其他争议。十、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试用期劳动合同 篇10试用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原来比拟普遍,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因为存在不签劳动合同就要支付双倍工资的问题,因此,用人单位对此比拟重视,纷纷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但是实践中,没有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是有许多。许多未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普遍认为既然是试用期,等试用了以后再签也不迟,不试用怎么知道劳动者是否是单位须要聘请的人呢。这种相识和想法是错误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因此,未订立劳动合同,也就不存在试用期。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状况下,给劳动者设定的试用期不成立。以试用期不合格辞退劳动者自然也不成立。法律责任: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