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林地承包合同书3篇最新.docx
2022年林地承包合同书3篇最新 山林土地纠纷在山地多,平地少的桂北山区呈多发性。林地承包合同你了解多少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林地承包合同书1 订立合同双方: _县_乡_村_组,以下简称甲方 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运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整气候、改善环境和供应林产品的作用,依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的林地(山地)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 其次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年_个月,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条 林木收益安排 1.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分成,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幼林实行_:_,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2.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3.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由乙方担当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全部。乙方修枝要严格根据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1.承包期间,乙方必需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供应)。 2.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须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需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托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3.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 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3.乙方必需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退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主动实行灭火措施外,应刚好向甲方报告。 4.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需刚好、合理安排给乙方。 5.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担当_% ,乙方担当_%。 第六条 奖惩 1.承包期内,假如林 2.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的违约金。 3.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任的大小,确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 第七条 不行抗力 如遇不行抗力的自然灾难,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明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情愿接着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同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协商一样签订承包本合同。 第2条 甲方将其队权属全部的位于 一幅土地 第3条 乙方依据本承包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资源不包含在本承包合同的承包范围内。 第4条 本承包合同的承包期年限共 拾年,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止。 第5条 乙 方同意按每年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每年的承包金总共人民币 元(¥ 元)。 第6条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齐字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交付清 年年度的承包金人民币 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定于当年的12月30日前交付清,逾期则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付逾期利息,计至付清当年的承包金之日止;甲方收到乙方交来的年度承包金时,出具收条给乙方;收条为一式两份,甲方一份备存。 第7条 在承包期限内,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被政府依法征用时,政府补偿的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地面上的财产补偿费用归乙方全部,本合同同时终止,乙方与甲方互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8条 因国家政策、法律等不行抗力的缘由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本承包合同自动解除,乙方与甲方互不担当任何责任。 第9条 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进行的林、农业经营活动,必需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规定,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担当,与甲方无关。 第10条 乙方在承包期内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有关费用。 发包给乙方依法经营农、林业;该幅土地的面积 亩。 第11条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转让、转租该土地给第三方经营,否则,甲方单方有权终止本承包合同,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均由乙方担当。 第12条 甲方发包的土地权属无争议,若因土地权属与他方争议,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并因此造成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的,由甲方赔偿乙方合理的经营损失,但最高赔偿数额不得超过甲方依照本承包合同已经收取乙方交付的承包金数额。 第13条 本承包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双方认为须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一样,以达成的书面协议为准。 第14条 本合同承包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第15条 从合同承包期满的其次日起,乙方遗留在原承包土地内的一切财产全部视为无偿归甲方全部,由甲方自行处理。 第16条 本承包合同若发生纠纷,双方友好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合同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7条 本承包合同未约定的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18条 本承包合同从甲方的村民代表、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19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_村委会存档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3 发包人(下称甲方):_ 村民小组 承包人(下称乙方):_(身份证号码:_)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山林地的承包经营事宜达成一样,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地块的概况及要求 1、承包地块位置: 甲方将地处_村民小组(队)有权处理的商品山林地(山名为_下称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乙方将该地块营造成速生丰产林基地(含用材林、按树等),详细林木品种由乙方自行确定。该地块航拍图的林地编号为_。该地块的详细四至位置,根据航拍图测定的范围确定。 2、承包地块的要求: (1)、甲方保证该地块有合法的全部权和运用权。 (2)、在本合同签订的之前甲方未对该地块全部权和运用权作任何处理(包括无转让、无抵押、无租赁、无发包等)。 (3)、该地块符合商品林用地之规划。 (4)、甲方将该地块发包给乙方承包经营,甲方必需办妥法律规定的一切手续(包括村委会发包决议书,村民代表同意发包签名确认书等)。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应当将该地的林权属证书或可证明该地块权属的其他合法有效文件提交给乙方审核,并将该证书或者文件等复印一份,构成本合同之附件(附件一)。无论在何种状况之下,因该地块权属争议而引起的纠纷,都由甲方妥当处理,在处理中所需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担当。若因权属争议或者纠纷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据实赔偿,且对该部分承包林地乙方有权拒付承包费,拒付承包费的期限直至权属争议解决,生产经营转上正常为止。 其次条承包面积 要依据政府林木主管部门的航拍红线图,甲方发包给乙方实际承包经营的地块面积为_亩,并构成本合同之(附件二)。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第三条承包经营期限及期限届满后的处理方法 1、 承包经营期限为_年,即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 2、 承包经营期限届满,甲方将该地块接着对外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承包经营优先权,但双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延长本合同的经营期限,或者重新订立承包经营合同。 3、 承包经营期届满,乙方在承包期内营造的林木生长仍处于中幼林未能砍伐或因砍伐指标限制,不能砍伐时,甲、乙双方同意延长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直至该林地林木砍伐期结束,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轮伐期(五年)。 4、 承包经营期届后60天内,乙方应当将该地块交回甲方,前款另有约定除处。移交时,乙方在承包期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全部,乙方有权拆除并予以处理,乙方在期满后60天内未拆除或处理的,视为无偿归甲方全部,并由甲方予以处理。 第四条 承包地块的移交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在_天内处理完该地块上的树木、竹林及甲方认为有价值的地上物,并将地块移交给乙方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承包地块上的附着物如逾期不处理的,则全部无偿归乙方全部。甲方无权提出异议并不得据此恳求乙方补偿。 第五条承包费及其支付方法 1、 承包款:该地块的承包费为每亩每年壹拾元(¥10元),实际承包经营面积确认是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为准。 2、 承包款支付:签订本合同后两个月内,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一年的山地租金,其次年甲方赐予乙方一年的免租金期作为乙方炼山清山补偿,第三年起先每年8月30日前乙方分年度支付承包费给甲方。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以林业部门航拍红线图的实际面积(附件二)一次性交当年的承包费,共计_元。 甲方在收取承包费后,应当在收款之日开具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合法有效的收款凭证给乙方。除收取承包费之外,甲方无权以任何名目恳求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六条 林道、防火带及其他林业设施 乙方有权无偿运用该地块范围内外的现有马路、林道及甲方移交该地块时未处理的其他设施及道路。同时甲方必需供应从现有镇道路、村道路到该地块的道路给乙方无偿运用,确保乙方的交通运输畅通。承包经营期间,乙方有权在该地块上开筑林道、防火带和构筑承包经营所需的其他基础设施,并拥有因此而产生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及投资收益权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拥有自主经营权、合作、合资经营权、收益权、和经营权的担保或抵押权,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或阻碍。未经乙方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该地块范围内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砍伐林木、采挖矿、开荒垦地)。如发觉某山场地下矿床有开采价值的,甲方应自行办理开采手续,如对乙方经营的林木(青苗)及设施物有影响的,开采人应按实作出补偿,对占用的林地应相应减免林地承包费。如旅游业发展旅游单位须租用或征用乙方承包的部份地块时,在征(占)用地的补偿费中,属土地补偿部份归甲方全部,属地面物补偿部份归乙方全部,并共同签署补充协议确认减免林地承包费事宜。但在乙方已缴交当年度的承包费的,应按实际运用期和运用面积折算林地承包费,并将多交部份的承包款退还给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在该地块上投资经营所得的一切收益归乙方全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 第八条 转包 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可自主确定将该地块转给他人承包,但必需将转包事项通知甲方。转包费由乙方收取,但甲、乙双方仍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同时,乙方还有权以其承包经营权,承包后的林木收益权作价入股或作借款担保抵押,甲方必需无条件帮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 征(占)用地补偿 承包经营期间,该地块因国家建设须要被征(占)用的,在征(占)用单位支付的补偿费中,属于土地补偿费归甲方全部外,其余属乙方投入的一切林木及地块上的附首物等补偿均属乙方全部。 第十条 合同提前解除时,作如下处理 经双方协商同意提前解除的,该林地的设施物和林木按市场价折价给甲方,属国家征(占)用地缘由致合同提前解除的,依照本合同第九条处理。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承包经营期间,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规定的条款,不得单方擅自终止合同,如单方终止合同,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除按本合同承包总款的20%赔偿给守约方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遇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 不行抗力 任何一方如遇到不行抗力的影响,以致使无法履行本合同时,则在此范围内得以免除其责任。但遭受不行抗力事由的一方应刚好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供应合法证明。如未能刚好通知另一方,致使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责赔偿责任。本合同所指不行抗力,是指双方在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开并不能克股、且足以干脆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状况,包括自然灾难,斗争、国家法律法规的变更等。 第十三条 其他 (一)承包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理顺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和其他单位及村民的关系,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建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乙方在支配用工时,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聘用甲方及当地的劳动力,为增加当地就业供应帮助。 (二)为了便于乙方开展生产经营和生产资料及产品的运输,依据乙方的须要,甲方同意乙方运用甲方的水田、旱田开路,补偿参照当地土地的价格执行。 (三)乙方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应敬重甲方所在地原有的祖坟,应维持原有祖坟占用地。 (四)承包经营期间,乙方将在该地块上根据安排支配分批种植、砍伐林木。在每一批(次)林木种植的头两年内,严禁在种植地放牧或者从事其他任何有害于林木正常生长的活动。若乙方的生产遭遇到人畜的破坏,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对侵害行为人进行罚款或补种等妥当处理。 (五)承包经营期间,当乙方种植的林木须要砍伐时,甲言应当无偿为乙方供应相关的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向有关部门办理砍伐手续。 第十四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补充。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合同附件(均为复印件)包括:山林权属证明文件(附件一);土地航拍红线图(附件二);村民集体决议(附件三)。 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 在上述合同附件中,凡涉及京戏当由双方确认的附件,可与本合同同时签署确认。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在条件具备时共同向甲方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办理他项权登记,将该地块之运用权、林木全部权,林木运用权登记于乙方名下。办理前款登记手续以乙方为主,甲方主动主动协作,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担当。 第十七条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计价和结算币种。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共七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一份,副本一份,其中:甲方所在地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存档各一份,其余各份用于办理证件及林木他项权登记手续。 甲方(公章):_乙方(公章):_ 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林地承包合同书3篇最新第14页 共14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第 14 页 共 1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