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关于仓储合同模板汇总六篇.docx
2022关于仓储合同模板汇总六篇仓储合同 篇1存货方: 合同编号:签订地点:保管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存货方和保管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品名、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包装。1.货物品名:2.品种规格:3.数量:4.质量:5.货物包装:第二条 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时间、资料。第三条 货物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第四条 货物入库、出库手续、时间、地点、运输方式。第五条 货物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第六条 计费项目、标准和结算方式。第七条 违约责任。1.保管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元。(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5)其它约定责任。2.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或)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违约金元,或按双方协议办。(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5)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方代运的货物,存货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7)其它约定责任。第八条 保管期限从年月 至年月日止。第九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由于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 货物商检、验收、包装、保险、运输等其它约定事项。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执行。存货方(章):地 址: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保管方(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 : 电 话:仓储合同 篇2合同编号:_保管人:_签订地点:_存货人:_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第一条仓储物品种品名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规格(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保险期限:_;保险人名称:_。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_元。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_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存货人 保管人 鉴(公)证意见:存货人(章): 保管人(章):住所: 住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电话: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鉴(公)证机关(章)账号: 账号: 经办人: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年月日监制部门:印制单位:仓储合同 篇3合同编号:_保管人:_签订地点:_存货人:_签订时间:_第一条仓储物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仓储物名称品种规格性质数量质量包装件数标记仓储费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_。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_。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_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 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_。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_;保险金额:_;保险期限:_;保险人名称:_。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_。第十二条结算方式与时间:_。第十三条储存期间届满,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具体如下:_;提前提取的,不减收仓储费。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存货人违约责任:_。保管人违约责任:_。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一)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_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约定事项:_存货人存货人(章):住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编码:保管人保管人(章):住所: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邮政编码:仓储合同 篇4仓 储 合 同存货方: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保管方:北京圆舜通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合法原则、平等互利等价有偿原则、契约自由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仓储物摩尔多瓦红酒二、保管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博大路(嘉里大通物流公司仓库内)三、保管方法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保管货物。2乙方提供相应的仓储面积及库位供甲方使用。3乙方应当有专门的仓库、设备并配备有专业技术知识的人员负责管理。必要的时候,还应向保管人提供储存、保管、运输等方面的技术资料。乙方负责合同期间甲方货物的储存、卸车、短途运输。四、仓储费用1保管人提供仓库约50平方米的恒温(温度在5-18度之间)仓库给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天每平方米4.5元。2保管费、装卸费、出入库费用由存货方承担。3. 甲方向乙方交纳货值的千分之一保险费,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的一切手续及事宜。4仓储费由甲方按月支付。每月双方进行对账,甲方确认后乙方开具正式仓储发票,甲方应在收到发票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仓储费用。五、保管期限1保管期限自20xx年12月 日至20xx年2月 日止。2保管期限届满,乙方应当将仓储物返还给甲方,甲方应及时取回仓储物,如甲方需要继续使用仓库,合同即可继续有效。六、出入库1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2甲方货物进入仓库时,乙方负责货物的卸车,并对对货物进行清点、检验和接收工作。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品种、规格等对入库货物进清点、验收和接收。验收无误后,向甲方开出仓单。3货物出库要当面交接清楚,并做好记录。七、验收1货物验收由乙方负责,验收的内容、标准包括三个方面:(1)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状况,以及无需开箱拆捆直观可见可辨的质量情况;(2)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外包装或货物上无标记的,以存货人提供的验收资料为准。(3)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规定验收。2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八、权利义务(一)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国家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操作或储存。在保管期间,乙方应按合同议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并定期进行检查,使保管的货物不短缺、不损坏、不污染、不灭失,处于完好状态,乙方发现货物出现异状,应及时通知甲方处理。未经存货人允许,无权委托第三方代管。2甲方交付仓储的货物,乙方应当给付相应的仓单。3乙方对入库仓储物发现有变质或者其他损坏,危及其他仓储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应当催告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作出必要的处置。因情况紧急,乙方可以作出必要的处置,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通知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4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不提取仓储物的,乙方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提取,逾期不提取的,乙方可以提存该物。5储存期间,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6仓储物出现危险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或仓单持有人。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如果第三人对其保管的货物主张权利而起诉或扣押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2)储存的货物发现有变质或其他损坏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二)甲方的权利义务1储存期届满,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应当凭仓单提取仓储物。甲方或者仓单持有人逾期提取的,应当加收仓储费;提前提取的,乙方应减收仓储费。2甲方为了防止货物在储存期间变质或有其他损坏,有权利随时检查仓储物,但在行使检查仓储物的权利时,不得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3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等将货物交付给乙方入库,并在验收期间向保管人提供验收资料,甲方不能全部或部分按照约定入库储存货物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未提供验收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而造成验收差错及其他损失的,由甲方负责。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负责货物的包装,因包装不符合要求而造成货物损坏的,由甲方负责。九、乙方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由乙方按批发价格购买货物对甲方进行赔偿。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蚀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赔偿甲方不能入库货物的往返运费。4由乙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甲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十、甲方的责任1甲方不得未经乙方允许自行存放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2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3甲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由乙方负责赔偿。4按合同规定由乙方代运的货物,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十一、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十、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份,送_留存一份。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中轻昊宇光伏科技(北京)有限公司_法定代表人(签字):_法定代表人(签字):_ 委托代理人(签字):_委托代理人(签字):_ 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 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仓储合同 篇5编号:甲方:长春市亚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仓储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双方责、权、利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 甲方以自有库房、办公室等为乙方提供以下服务项目:1、甲方提供仓库供乙方存储货物,并提供办公室供乙方办公使用。乙方已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现场实地勘察,乙方确认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建筑完好,符合本合同约定,并能够满足乙方使用目的',本合同载明的仓库、办公室面积由双方共同测量。1、地点:宽城区奋进乡邱家村亚奇物流园_;2、库房面积:_ 平方米,分别为 号仓库;办公室 间,分别为: 。3、临时面积:以临时面积确认表为准,提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每年只允许一次增减调整。4、附属设施包括:电、水设施 。5、甲方仓库应具备以下条件:5.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库房应安全、卫生、干燥、整洁;5.2、库区道路和库区外围的主要干道应平整、畅通、便利;5.3、库房高度最低内高空4.5米;5.4、仓库内有足够的库房照明设备;5.5、具备仓储服务所需的库管、装卸、配送服务信息管理设备接口,如:宽带网络接入接口等,但设备接口以仓库现状为准,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投资。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因业务需要增加电话、宽带设施及供电增容时,甲方有义务协助申请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2、 甲方的仓库、办公室存在质量问题造成乙方的财产或人身伤害时,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除外)。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能私自更改仓库,如确需更改必须征求甲方书面同意,具体事项双方协商解决。4、 库房内有足够的照明设施,照明设施的维护、更换由甲方负责。5、 甲方提供仓库、办公室供水、供电服务,负责对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并承担正常的维修费用。乙方发现仓库、办公室及附属设施存在问题的,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双方协商修缮完毕的时间,甲方未在前述协商约定时间内进行修缮,乙方自行修缮后,费用直接在甲方应收款项中扣除。6、 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以及相应服务进行整体运营及管控。第三条 乙方责任和义务1、 乙方有权利用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自行经营,仓库、办公室内财物由乙方自行管理。2、 乙方内部管理制度由乙方自行制定和管理。3、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限内的物流配套业务(如:装卸搬运、短途配送、流通加工),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委托甲方。4、 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损失乙方负责维修、赔偿。5、 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足额支付甲方仓储服务费。6、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要有权要求增加或减少仓储面积,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优先满足乙方的需求。7、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自行负责为其在仓库及办公室内存放的货物购买保险。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货物坍塌、火灾等造成甲方仓库、办公室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受损或其他业户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甲方需向其他业户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的,该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8、乙方使用仓库、办公室等期间,因其自行经营产生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9、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将仓库、办公室全部或部分转租、转借第三人(含与第三方以承包、联营或以其他方式合作经营),不得改变仓库、办公室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经支付的仓储服务费不予返还,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条 有效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当在有效期限届满的1个月前书面通知对方,经对方同意后,双方重新签订合同。第五条 合同的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合同。2、甲、乙双方经营项目调整或无力经营,不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需提前解除本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并按库房面积月仓储服务费的2%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办公室解除,应当提前30日告知对方,按照退还办公室的间数,每间额外支付一个月的房款作为违约金给对方。3、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支付违约金。甲方应向乙方返还乙方已支付尚未履行部分的仓储费用。第六条 费用1、库房费用: 元/平方米/月,房间 元/间/月 ;(此价格含税),其他相关配套设施使用费纳入前述费用一并计算,不另计价。2、结算方式:季度预付。甲方当月月末对乙方开据各项应收费用发票,乙方应于次月15日前向甲方支付(以付款划出日为准,同时乙方将汇款单以传真形式通知甲方)。逾期支付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应缴费用总额的1%/ 日违约金,直至乙方实际支付费用。第七条 保证金1、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元;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充抵违约金、赔偿金等。3、乙方应当保障保证金充足,保证金不足本条第1款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补足,否则,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应缴保证金/日的1%作为违约金。4、本协议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向乙方无息返还保证金或其余额。第八条 不可抗力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只是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话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地级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7日内提供相关证明及不能按约定履行合同的情况说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免责。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违反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2、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拖欠费用、违约金或赔偿金的,甲方有权留置乙方存放于甲方仓库或办公室内的财物,留置期间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使用甲方办公室或库房月费用(除以30天)折合日费用的2倍计算。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 7日乙方仍未向甲方支付前述费用的,甲方可以将留置物拍卖、变卖,甲方就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清偿顺序为留置财物期间违约金、乙方的拖欠赔偿金、违约金、仓储费用,乙方确认对甲方拍卖、变卖留置物并就其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清偿债务无异议。3、除前款约定情况外,本合同提前解除或合同期满终止,乙方应于解除或终止之日搬离,并保障仓库、办公室完好,乙方添设的固定于仓库、办公室的设施设备甲方不予补偿。乙方逾期交还的,视为乙方放弃财产所有权,甲方有权自行处置。4、乙方如需在仓库的本体或周围设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广告审批、制作等事宜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5、合同双方通过下列任何一种方式送达方为有效:(1)对方授权工作人员签收,签收即为送达。甲方负责签收人员:乙方负责签收人员:(2)向本合同载明的对方地址邮寄邮件,邮件寄出三日期满即为送达。载于本合同的甲、乙双方提供的联系人、注册地、通讯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应于 日内通知相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6、合同期内,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办公室、库房及场地内经营作业发生的任何伤亡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第十条 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双方协商一致变更本协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变更协议。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仓储合同 篇6货主单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仓编号: MX0C003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净重: 16407.00KGS集装箱数量: 20* 40*出仓单号码: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等效。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货物出库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日期: 20xx年1月24日日期: 20xx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