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科工作制度(共8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保健科工作制度1、认真执行岗位规范,认真完成工作计划,和各种保健门诊的医疗,保健监测、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地开展全市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搞好妇女、儿童的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3、按规定深入基层、指导业务,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动工作。4、检查监督保健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严肃处理。5、做好孕产妇,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6、及时了解全市妇幼保健工作的开展情况。并主动向院领导汇报、请示。 基层指导科工作制度1、在院长和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完成工作计划,做好基层妇幼保健工作;在科主任领导下,抓好所辖区内妇幼保健工作业务指导。2、开展流行病学的调查研究,抓好教学科研工作。每年基层指导科工作人员下乡不少于120天,掌握基层一手资料。3、建立健全三级妇幼保健网,真正发挥三级妇幼保健功能网作用。4、深入基层进行业务指导,抓好典型、总结经验,并下发母婴保健指导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5、抓好信息统计工作,使信息统计工作真实性、可靠性、为政府提供科学依据。6、抓好“降消”县降消工作,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7、抓好三网监测信息统计工作,做好资料收集汇总和整理工作。8、勤请示、勤汇报、按岗位规范化的要求和本科室工作计划完成工作任务。9、负责辖区内孕产妇死亡评审的监督、指导工作。 儿保科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儿保科工作计划和儿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儿童系统保健工作,搞好儿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和儿童视力、口腔保健工作,宣传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搞好托幼机构的卫生保健管理,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开展。4、检查督促儿保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进行严肃处理。5、做好5岁以下儿童死亡、新生儿死亡资料收集与评审工作,降低5岁以下儿童、新生儿死亡率。6、及时了解所辖地区儿童保健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长请示报告。 妇保科工作制度1、认真履行岗位规范,努力完成妇保科工作计划和妇童保健门诊医疗、教学、科研工作任务。2、认真负责开展辖区内的孕产妇系统保健工作,搞好妇保科常见病、多发病的普查、普治。3、检查督促妇保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并对事故差错进行严肃处理。5、做好孕产妇死亡资料收集与评审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6、及时了解所辖地区妇女保健工作情况,及时向院长请示报告。 儿童口腔保健门诊工作制度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科室的诊疗保健并担任值班工作。2、严格执行口腔科室的技术规程及诊疗常规。3、热情接待就诊、咨询病人,认真准确地记录病历、保健卡及工作日志,处方完整、清洁,用药合理。4、积极指导辖区内集、散居儿童的口腔保健工作。5、定期检查和核对仪器的灵敏度,检验用的器具应即刻清洁、消毒、以防污染,贵重仪器应有专人保管。6、经常打扫室内卫生,保持诊室清洁、整齐。 儿童听力检测工作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戴胸卡,仪表庄重大方,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患。2、检查前做好对受检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明检查方法,目的和注意事项,争取受检者合作。3、对患者进行认真的检查,要准确认真记载病例,做好门诊登记。4、做好儿童听力筛查随访工作。5、保持诊室清洁、整齐,做好健康教育及听力筛查知识宣传工作。 儿童智力测验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要认真、严格按照儿童智力测验的实施细则进行操作、按规程测试。2、在测试过程中要积极鼓励患者做题兴趣、努力程度,但不对答案做评价。3、医务人员做到衣装整洁,与儿童交谈要态度温和,不要给患者提示、注意力集中。4、保持室内清洁、安静、给患者温馨、良好的就医环境。 儿童眼保健门诊工作制度1、科室工作人员衣着整洁,佩戴胸卡,仪表庄重大方,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文明优质服务,礼貌待患。2、检查前做好对受检的宣传解释工作,说明检查方法,目的和注意事项,争取受检者合作。3、对患者进行认真的检查和治疗,要准确认真记载病例,做好门诊登记。4、严格无菌技术操作,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制度。5、检查时应严谨、认真、细致,如有可疑必须反复检查,认真记载,并请上级医生会诊。6、熟练掌握各种器械的性能和原理,并由专人使用与管理,按操作流程进行应用,如有问题立即报告领导或检修,并备案存档。7、保持诊室清洁、整齐,做好健康教育及防病知识宣传。 产前门诊工作制度1、医务人员应遵守医德规范,仪表端庄,衣帽整齐,坚守岗位,佩带标识。2、热情接待,态度和蔼,周到服务,廉洁行医,树立良好的医务人员形象。3、接诊室内清洁卫生,设备仪器摆放整齐,定期紫外线消毒。4、按照产科门诊工作常规进行服务,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帮助孕妇早期建卡建册,规范填写保健卡及手册、门诊登记册及处方等,认真详细检查,核对。5、积极宣传孕期妇女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特点,尽可能解除她们精神和心理上的负担;积极宣传优生优育,母乳喂养等有关科学知识。6、严格操作规程,检查应认真,动作要轻柔,操作要规范;对疑难问题,应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断和处理,认真规范地书写病历。7、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杳,追踪与管理,按期进行高危评分,对高危孕妇在保健卡(病历)上作特殊标记。部门医院之间要相互协作,互通情报。8、筛查出的高危妊娠应转入“高危妊娠门诊”诊治。9、凡属妊娠禁忌者,应尽早动员终止妊娠。10、做好孕期保健及健康教育指导与咨询。11、做好各种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上报工作。计划生育技术门诊工作制度1、在院长领导下,完成本科工作计划,认真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有关政策法规;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负责地开展计划生育宣传咨询、技术指导;正确选择适应症,积极开展计划生育手术,诊治与计划生育有关的疾病。2、按岗位规范的要求,做到接待患者热情,解答问题耐心,缩短候诊时间,提高工作效率。3、书写门诊病志要简明扼要、字迹清楚,主要症状体征明确,诊断及用药正确。遇急症、重症须优先诊治,疑难病人须及时请示上级医生或有关科室会诊。典型病例须由主任或主治医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临床病例讨论。4、对手术和药物流产患者要认真做好术前检查、严格掌握适应症与禁忌症,严格执行手术常规,确保受术者安全。5、对高危手术患者设专案系统管理,对基层转来的患者要认真诊治,转回基层时要提出诊治意见。6、观察室设专人管理,随时巡视、观察和掌握病人病情变化,并详细记录、及时进行分析、总结,不断积累经验。艾滋病咨询室工作制度1、艾滋病自愿咨询室设在单独的场所,提供保密性咨询,有关资料要用保密文件柜保存。2、咨询室环境安静舒适,室内张贴工作制度、保密制度、注意事项等,并备有宣传资料、安全套和有关咨询登记表。3、提供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服务的咨询员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较好的专业素质和良好的交流能力。4、咨询员在从事咨询服务前,须接受艾滋病咨询培训后上岗工作。5、HIV筛查实验室必须是依据全国艾滋病检测工作规范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评定认可的。6、规范管理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资料。 新婚学校管理制 1、新婚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新婚学校日常教学工作。2、新婚学校授课老师掌握新婚临床保健相关知识技能,并参加“市婚检师资培训班”且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者。3、新婚学校设有固定教室,环境整洁优雅,安静舒适,根据宣教人数配备适量桌椅。4、针对新婚夫妇的需求,开设新婚知识培训。内容有婚前保健、优生的相关知识、性保健指导、生育保健指导、新婚节育指导、以及关于婚前保健的法律。5、每次授课后讲师要与新婚夫妇互动,当场解决准新婚夫妇的疑难问题,以便更好地掌握新婚的相关知识。6、为了使新婚夫妇更好地掌握新婚知识,我们定期为新婚夫妇安排试卷答题。 孕妇学校管理制度1、孕妇学校设专人管理,负责孕妇学校日常教学工作。2、孕妇学校授课老师掌握孕产期临床保健相关知识技能,并参加“市孕妇学校师资培训班”且经考核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者。3、孕妇学校设有固定教室,环境整洁优雅,安静舒适,根据宣教人数配备适量桌椅。4、针对妇女妊娠的不同时期,分别开设孕早、中、晚期培训班。内容有(超检各期的最佳时机、孕早、中、晚期保健、高危妊娠孕产期保健、临产先兆及分娩过程、乳房护理、母乳喂养好处、如何使你的宝宝健康、早期教育的重要性、新生儿疾病预防。)5、每次授课后讲师要与准妈妈互动,当场解决准妈妈的疑难问题,以便更好地掌握孕产期的知识。6、为了使准妈妈更好地掌握孕期知识,我们定期为准妈妈安排试卷答题。 高危儿筛查管理制度1、开展高危儿筛查与管理工作,负责高危儿的诊疗、追访工作。2、对于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管理,建立高危儿筛查登记薄。3、对筛查出的高危儿进行视力、听力、新生儿神经行为检查,咨询与治疗指导。4、建立高危儿筛查追访登记薄,定期对高危儿进行预约及追踪随访工作。 出生缺陷报告制度1、凡在鸡西市各医疗保健单位出生或引产的出生缺陷儿实行逐级报告制度。2、各地保健机构认真填写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并将登记卡项目填全,不许漏项,反复核对,无误后将出生缺陷儿登记卡加盖公章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3、填写出生缺陷登记卡一律用钢笔。4、出生日期一律用阳历填写。5、做好出生缺陷儿登记工作。6、农村母婴保健员在每月例会时将出生缺陷上报乡医院,乡医院每月向当地保健机构上报,保健机构每季将当地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向市妇幼保健院上报。 铅污染防治工作制度 1、控制环境铅污染:住宅中尽量禁止使用含铅油漆。2、安排合理膳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给儿童吃含铅较高的食品,如松花蛋、爆米花等。蔬菜水果食用前要洗净,能去皮的去皮,以防残留农药中的铅。3、加强普及健康知识教育:合理膳食、儿童良好卫生习惯的培养、行为习惯的改变、居室清洁卫生、铅中毒有关知识的普及等。4、积极开展儿童铅中毒的防治策略:加强对社区儿童群体产生危害的铅污染治理工作,为儿童创造一个清洁、安全的生存发展空间。 体弱儿管理制度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等。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4、找出营养不良的原因,如饮食不当,就要注意平衡膳食;有寄生虫感染就要及时驱虫;因患病(如慢性腹泻、呼吸道感染等)导致体重下降,则应积极治疗原发病;缺乏微量元素(如缺锌、缺钙等),就要适当补充微量元素。5、调整饮食,补充营养。根据你孩子对事物的耐受能力及消化吸收功能,合理安排饮食,从少到多,循序渐进,不能操之过急。6、每日膳食中要保证足够热量、优质蛋白质及适量脂肪食物,如米面、猪肉、鸡鸭、鱼虾、蛋、内脏、牛奶、豆类及其制品等;7、在进食荤菜的同时,注意荤素搭配,多吃富含维生素和微量元素的蔬菜,尤其是深色蔬菜,如苋菜、黄瓜、青椒、西红柿等,这样有利于营养平衡和吸收;8、食物加工尽量注意做到色香味俱全,以提高幼儿食欲;9、除三餐及幼儿园的两次点心外,可在晚上睡觉前半小时加餐一次,如补充点牛奶和糕饼类或带汤水的点心,如赤豆元宵、八宝粥、小混饨等。10、要少量多餐,愉快进餐,不要强迫孩子进食,以免产生神经性厌食,不利于其生长发育。11、对于严重营养不良的幼儿,可适当选择助消化和促代谢的药物治疗。如胃白酶、胰酶等;当食物中维生素不足时,可添加维生素制剂,如小施尔康、小儿善存等。 托幼机构管理制度一、掌握本辖区内托幼机构园所儿童数,园所性质等基本情况,定期深入园所进行传染病预防、卫生消毒、五官保健等工作的督促与指导。二、了解园所中儿童的定期体检、膳食营养等工作,定期对托幼园所儿童的体格发育和营养状况进行评估。三、做好托幼机构儿童计划免疫接种、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时,及时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四、做好托幼园所信息收集、统计和上报工作。生活管理:合理的生活制度是保证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要根据不同年龄的小儿生理特点,合理地安排他们一天的生活内容。一般可按下表分配时间。7岁以内小儿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分配各园(所)可根据幼儿不同年龄及季节,具体订出一日生活作息制度。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注意动静结合,对儿童一日生活的主要内容如睡眠、进餐、大小便、活动、游戏等每个生活环节的时间、顺序、次数和时间,给予合理的安排。一日生活活动时间安排(参考)年龄饮食室内外活动时间(小时)睡眠次数(正餐+点心)正餐间隔时间(小时)日间次数日间时间(小时/次)夜间(小时)1岁53、543421、52、510121、5岁43、5445122、51036岁43、5456122、5810儿童膳食管理:一、膳食管理(一)托幼机构食堂的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二)托幼机构的食堂必须取得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三)托幼机构的炊事员应定期参加儿童营养的专业知识培训。每个托幼机构至少有1名炊事员具有厨师初级以上技术等级证书。(四)儿童膳食应专人负责,建立伙委会,民主管理。工作人员伙食和儿童伙食要严格分开,儿童伙食费专款专用,账目每月公布,每学期膳食收支盈亏不超过2%。(五)准确掌握儿童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六)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儿童进食量、营养量,每23个月进行一次营养计算,保证儿童各种营养素摄入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80以上。(七)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2030分钟,保证儿童舒适愉快地进餐。二、膳食卫生(一)食堂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厨房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1520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30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二)为儿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三)所有用具及食物必须生熟分开放置。(四)食品进货必须索证验收,食物保证新鲜,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五)禁止加工变质食物,禁止提供隔夜剩饭菜及生冷拌菜。 (六)创设卫生整洁舒适的进餐环境,餐前做好充分准备,按时进餐。保证儿童情绪愉快,培养儿童良好的饮食行为和卫生习惯。(七)相关工作人员做好个人卫生,各项操作符合要求。三、膳食营养(一)根据儿童生理需求,参考“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DRI)制定膳食计划。(二)根据膳食计划制定食谱,每12周更换一次。(三)在主副食的选料、洗涤、切配、烹调的过程中方法应科学合理,减少营养素的损失,符合营养膳食的要求。烹调食物注意色、香、味、形,符合儿童口味。(四)托幼机构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膳食调查。儿童热量和蛋白质平均摄入量全日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80-85%,寄宿制托幼机构应达到“DRI”的9095%。维生素A、B1、B2、C及矿物质钙、铁、锌等应达到“DRI”的80%以上。三大营养素热量占总热量的百分比是蛋白质1215%,脂肪2530%,碳水化合物5060%。全日热量分配:早餐2025%、午餐3540%、点心510%、晚餐2530%。(五)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为贫血、营养不良、食物过敏等儿童提供特殊膳食。不提供正餐的托幼机构,每天至少提供一次点心。体格锻练制度:1、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2、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3、根据儿童的年龄特点安排锻炼方式和运动量。运动量应由小到大,动作由简单到复杂,应循序渐进逐渐提高运动强度。4、锻炼要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予特殊照顾。5、做好运动前的准备工作,注意观察儿童在运动中出汗量、精神状态,以及运动后的食欲、睡眠状况。根据个体差异,对特殊儿童给予重点照顾。6、有条件的托幼机构可进行3-6岁儿童体质测试,了解儿童的体质健康状况,做好体格锻炼后的效果评估,以指导儿童体格锻炼。健康检查制度:一、工作人员健康检查(一)上岗前健康检查1、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检查合格者取得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2、精神病患者或者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二)定期健康检查1、托幼机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2、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还应按照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执行。3、凡患有传染病、淋病、滴虫性阴道炎、阴道念珠菌病、化脓性皮肤病等感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离岗治疗,凭县(区)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出具痊愈证明,方可回园(所)工作。(三)日常健康管理1、在岗工作人员患有精神病者,应立即调离托幼机构。2、在岗工作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感染性疾病的病症时,应立即离岗治疗,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3、食堂工作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治愈后持有托儿所幼儿园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方可上岗工作。二、儿童健康检查(一)入园(所)健康检查1、儿童入园(所)前应经县(区)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2、儿童入园(所)时,托幼机构应查验“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保健手册”、“预防接种证”。(二)定期健康检查1、儿童离开园(所)三个月以上需重新进行健康检查。2、儿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12岁儿童每半年体检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身高、体重、视力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血红蛋白每年检查一次。对有高危因素的儿童应进行听力检查。3、应及时向家长反馈定期健康检查结果,督促其治疗。4、转园儿童持原托幼机构提供的“儿童转园健康证明” 、“儿童保健手册”可直接转园。“儿童转园健康证明”有效期3个月。(三)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1、托幼机构应做好每日晨间检查,晨检内容包括询问儿童在家有无异常情况;观察精神状况、有无发热和皮肤异常;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等,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保教人员应对儿童进行全日健康观察,内容包括饮食、睡眠、大小便、精神状况、情绪行为等,并做好观察及处理记录。3、卫生保健人员每日到班级巡视2次,发现患病儿童应及时与家长联系,尽快到医院诊治。4、患病儿童应在家休息治疗。受家长委托需要喂药时,卫生保健人员或班级老师应与家长做好药品交接和登记,并请家长签字确认。卫生与消毒制度:一、环境卫生(一)要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坚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定期熏蚊,随时灭蝇、鼠、蟑螂等害虫。(二)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按时开窗通风换气。(三)采取湿式清扫方式清洁地面。厕所做到清洁通风、无异味,定时打扫,保持地面干燥。便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四)抹布等卫生洁具各班专用专放并有标记,用后及时清洗干净,晾晒、干燥后存放;拖布清洗后应晾晒或拎干后存放。(五)枕席、凉席每天用温水擦拭,被褥、床垫每月曝晒1-2次,床上用品每月至少清洗一次。(六)保持玩具、图书表面的清洁卫生。二、个人卫生(一)儿童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保持清洁。要求每人一巾一杯一餐具。(二)培养儿童良好卫生习惯。饭前便后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早晚洗脸、饭后漱口,三岁以上儿童早晚刷牙,做到勤洗头洗澡换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装整洁。(三)工作人员应保持仪表整洁,注意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和护理儿童前应用肥皂流动水洗手,上班时不戴戒指,不在园内吸烟。(四)食堂工作人员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要求。 三、预防性消毒(一)卫生保健人员定期接受有关消毒隔离技术知识的培训,负责对托幼机构内消毒隔离工作检查指导。(二)活动室、卧室等开窗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至少1015分钟。在无条件做到开窗通风时,每天应采取其他方法对室内空气消毒2次。(三)儿童餐具每餐使用后应在食堂集中清洗消毒。餐桌每餐使用前消毒。水杯每天清洗消毒,用水杯喝豆浆、牛奶等易附着于杯壁的饮品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四)循环使用的餐巾每餐消毒。擦手毛巾每天消毒1次。抹布、拖布等卫生洁具每次使用后消毒。(五)床围栏、门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每天消毒1次。洗手池、厕所地面每天消毒1次,坐便器清洗后消毒。(六)使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消毒器械和消毒剂。环境和物品的消毒与灭菌方法应符合要求。疾病预防制度:一、常见疾病预防与管理(一)通过健康教育普及卫生知识。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能力。(二)对轻度营养不良、轻度贫血、反复呼吸道感染等儿童进行登记管理。(三)对中重度营养不良、中重度贫血、活动期佝偻病、肥胖、先心病、哮喘、癫痫等儿童进行专案管理,加强日常保育护理工作。(四)定期开展儿童眼、耳、口腔保健,发现屈光不正、听力障碍、龋齿等问题进行登记管理。(五)开展儿童心理卫生保健,对有心理行为问题的儿童可辅助专业人员矫治。(六)对患病儿童应督促家长及时诊治。二、传染病预防与管理(一)督促家长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按免疫程序和要求,完成免疫接种工作。(二)托幼机构应建立传染病管理制度,发现传染病疫情或疑似病例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程序报告。(三)及时设立临时隔离室,对患儿采取有效的隔离控制措施。临时隔离室内环境、物品应便于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控制传染病在园(所)内爆发和续发。(四)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和环境实施随时性消毒与终末消毒。(五)对发生传染病儿童的班级要按要求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间该班不能有任何人员流动,不办理入托和转园手续。(六)患传染病的儿童或工作人员痊愈后凭医院证明方可返回托幼机构。来自疫区或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儿童,检疫期过后方可入园(所)。(七)发生传染病期间加强晨检和全日观察,并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保护易感儿童。(八)加强对家长的宣传工作,告诫家长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儿童到公共场所。五官保健制度:1、做好儿童沙眼、龋齿、中耳炎、鼻炎的保健预防工作。2、定期开展眼保健、口腔保健、听力保健、对有沙眼、过敏史及口腔疾病防治情况有记录。3、注意用眼卫生,保护幼儿视力,养成刷牙、饭后漱口的习惯。安全制度:1、各项活动应以儿童安全为前提,建立安全及检查制度,落实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的各项措施。2、幼儿园(所)的房屋、场地、家具、玩教具、生活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定。3、加强对保教人员、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训练,普及安全知识。4、保教人员应接受儿童意外伤害相关知识的培训,做好儿童安全工作,消除意外伤害隐患,预防软组织损伤、骨折、烧(烫)伤、异物、中毒等意外伤害的发生。5、在儿童活动环境中出现有害气体和物质时,保教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规避措施。6、托幼机构应建立重大意外伤害、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如发生重大意外伤害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健康教育:1、卫生保健人员负责制定全年健康教育计划,并根据不同季节、疾病流行等情况组织实施。2、健康教育的内容包括膳食营养、心理卫生、疾病预防、儿童安全以及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等。3、健康教育的形式包括举办健康教育课堂,发放健康教育资料,开办宣传专栏,组织儿童活动等。4、做好健康教育记录,定期评估健康教育效果。卫生保健登记、统计:1、对各项卫生保健工作应进行常规记录和建立健康档案。2、卫生保健工作记录应包括:儿童出勤、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卫生消毒、儿童常见疾病与矫治、儿童传染病、儿童意外伤害和健康教育等记录。记录应完整、字迹清晰。3、健康档案应包括: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证明、儿童入园(所)健康检查表、儿童定期健康检查记录、疾病专案管理记录等。4、定期对儿童体格发育、膳食营养、常见病、传染病、意外伤害等进行统计分析,掌握儿童健康状况。家长联系:1、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2、经常与家长沟通儿童的生长发育动态健康情况,培养婴幼儿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独立生活的能力。3、与家长配合有计划的进行早期教育和体格锻炼,增进儿童的身心健康和抗病能力。 学前班和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前班和托幼机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 2、针对各类传染病季节性流行特点,及时做好各类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3、定期做好教室、宿舍等公共场所和食堂餐用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加强食堂卫生的管理与监督。 4、严格执行晨检制度和因病缺勤病因追访与登记制度,认真做好晨检工作及相关记录。 5、对各类传染病要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早报告”。 6、对传染病病人实行休学隔离治疗,康复后须持医疗单位痊愈证明复学。 7、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和密切接触的人员实施必要的卫生处理和预防措施。 8、认真落实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蔓延和扩散,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危害。 9、积极配合各级医疗机构做好计划免疫工作,认真开展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登记、补种、补证工作。 托幼园所监测工作制度1、在院长及科长领导下完成科工作计划做好托幼园所的监测工作,搞好所辖地区托幼园所的监督检查工作。2、积极开展托幼园所的卫生保健的督促,检查及指导工作。经常宣传卫生保健知识,协助托幼园所建立健全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3、督促检查托幼园所对传染病的预防管理工作以及做消毒隔离工作,严把入托体检关。4、指导检查托幼园所的晨检,儿童体格锻炼,以及生长发育评价工作,并认真做好托幼园所的各种信息统计工作。5、指导检查托幼园所对小儿口腔、眼、耳、的保健工作的开展,并做到每年检查一次。6、做好托幼园所保健人员的健康体检工作,如体检中发现有传染病患者,应立即调离其工作岗位,以防传染病的扩散和蔓延,从而保护易感人群。 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制度1、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实验及诊疗工作。2、定期组织科室人员进行业务学习,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每年举办一次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3、广泛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动员工作,不断扩大筛查覆盖面和提高筛查率。4、依据“血样采集、保存、递送常规”做好全市血样采集质量管理工作,室内质控及室间质控,要达到合格标准。5、对来筛查中心诊疗的患儿认真负责、服务周到,按医疗保健机构“病历书写”及保存的要求,做好病案管理工作,并定期对查出的患儿进行追踪指导治疗。6、每季度对采集和检测的血样进行统计汇总,将汇总材料上报省新筛中心。7、配合卫生行政主管及卫生监督部门对新生儿疾病筛查采血单位进行业务指导及对全省开展新生儿筛查工作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质量评估。 新生儿疾病筛查收费制度1、分管单位。鸡西市新筛分中心直属有9采血单位,鸡东、密山、虎林3个县级管理分中心。2、收费标准。新筛采血收费标准为55元,医疗接产单位留取10元,市级新筛分中心留取直属采血单位5元,县级管理分中心留取辖区采血单位3元后上交市新筛分中心42元,市新筛分中心留取县级管理分中心2元,最后每例上交40元给省新筛分中心。3、收费方式。转账,收据、发票由医院财务科统一管理。新生儿疾病筛查追访人员责任制度1、依托区域内妇幼保健网络,建立追踪随访网络。2、接到筛查检测机构出具的可疑阳性报告,立即电话或书面等方式通知新生儿监护人,到筛查检测机构进行复查,并提供健康教育。3、敦促并确保可疑阳性患儿在规定时间内(遗传代谢病在7个工作日内、听力障碍按听力筛查技术规范追踪要求)至确诊治疗机构就诊,尽早给予治疗及干预。4、因地址不详或拒绝随访等原因而失访者,须注明原因,并告采血机构及检测机构备案。5、每次通知或访视均须记录,相关资料保存10年。6、按筛查疾病的不同诊治要求,定期访视确诊患儿,给予长期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新生儿疾病筛查资料室工作制度1、资料室应保持环境清洁,物品和资料应摆放整齐并归类存放。2、制定资料接收和下发登记本,对所有接收和下发的物品、资料进行登记,并定期核对。3、血样接收登记时,认真负责,对不合格血样及时反馈给各地区负责人。4、根据需求制定血片和发放采血资料做到准确及时,不拖延,每日应检查资料有无丢失、损坏。5、对存档资料按作用不同分类,要有标签注明,并妥善保存10年。6、资料不足或发放完毕,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准备。7、积极协助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的宣传教育工作,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遵守院内规章制度。 新生儿疾病筛查专科档案管理制度1、管理人员加强对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专科档案材料保管,确保信息完整性、可靠性、准确性。2、新生儿疾病筛查具体工作人员加强责任心,在卡片传递时,确保卡片采集、填写及收集过程中的质量以备存档。3、新生儿疾病筛查各项材料按年份存档。4、每半年(或一季度)对新生儿疾病筛查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现问题及时解决。5、凡是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字迹工整、清晰。 新生儿疾病筛查微机室工作制度1、微机室内禁止吸烟、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仪器清洁、整齐。不准在室内大声喧哗。严禁在工作时间玩游戏及其它游艺活动。2、严禁改动计算机内部及外部设备,不要对其硬盘进行格式化,禁止院外、科外来路不明光盘、软盘带入微机室。3、外科室人员打印文件需要填写“外科人员打印登记本”。4、严格遵守院、科各项规章制度,注意四防安全,离开时要检查电源及安全防火。5、不断进行业务学习与知识更新,掌握先进的计算机科学技术,认真及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新生儿疾病筛查业务学习及培训制度1、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以优质的服务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2、筛查中心设组织业务学习的负责人一名,安排日常的专业学习与疑难问题讨论。3、每周二下午为科室业务学习时间,并按时参加院里组织的业务学习。4、每年召开或举办一次全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会议或培训班,提高专业水平,解决工作中的问题。5、经院领导同意选派专业人员参加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学术会议或培训班,了解掌握国内、外新技术、新知识及发展动态。6、年初提出本科室业务学习及培训的长、短期计划,按计划逐项实施。7、从事新筛的专业人员,要不断提高技术水平,按时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考核,并达到合格要求,获得相关的考核合格证明材料。 新生儿死亡评审制度1、各市、县成立新生儿死亡评审组,新生儿死亡评审专家由卫生行政部门、新生儿科、儿科、产科、妇幼保健科有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应至少由11-15人组成(县级评审至少79人),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2、各市、县卫生局根据要求,组织评审组对辖区内发生的每例新生儿死亡进行评审工作。3、各市、县妇幼保健机构要设专人负责评审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新生儿死亡资料收集的具体工作。4、县(市)级妇幼保健机构每季度一次,或根据辖区内新生儿死亡的数量来确定,写出评审分析报告,县级于每季度中询20日前将材料上报到卫生局和市妇幼保健院。5、市妇幼保健院于每年6月30日和11月25日将材料上报省妇幼保健院评审办公室(包括死亡调查表,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报告,新生儿死亡评审总结报告等)。6、新生儿死亡评审要遵守卫生部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要遵守保密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相关学科参评原则进行评审,评审结论不作为医疗事故鉴定的依据。7、各地在组织评审时,在明确死因(无法明确死因的疑难案例应写出初步意见及可能的死因推断)情况下,经过专家讨论,做出评审结果,即可避免死亡,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等。在评审中要本着认真、实事求是的原则,并注意对医疗事故责任的回避和守秘。 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制度1、各县(市)围产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评审组、评审组成员由卫生行政部门聘请综合医院及妇幼保健机构的妇产科、儿科、内科等有关专家及卫生行政管理人员组成。人数一般5-10人,评审组办公室设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