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有关仓储合同范文5篇.docx
2022有关仓储合同范文5篇仓储合同 篇1(甲方):(乙方):经双方协商,甲方委托乙方代储存,为了加强双方责任,拟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仓库租金计算1为了提高仓库使用率,确保物资安全,经协商,确定乙方提供仓库 平方米由甲方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 元,合计月租金为 元整。(二)货物进出库手续2为加强进、出库管理,甲方应按时通知乙方年度、季度、月份进货计划,以利乙方安排各项劳务计划,及时做好收发工作。3货物入库一律凭甲方规定凭证所列数量、名称,核点无误后,乙方按规定通知甲方及时记账备存。4货物入库前,乙方负责卸车,并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会同有关部门作出货运记录。普通记录交甲方与有关部门处理。5. 凡是货物出库一律凭甲方规定的凭证办法发货,否则不予办理。6货物进、出库过程中,如发生差错、事故,应由责任方负责。如因乙方保管不妥,或装卸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7需要发往外埠的货物,甲方应在铁路规定的时间内,向铁路部门申请车皮计划,然后通知乙方向发站办理请车,并及时办理整车发货事宜,有关铁路运杂费用暂由乙方垫付,然后再向甲方结算。(三)劳务费的结算8凡整车到达乙方专用线装卸(包括上下盘站作业)进库费每吨收 元,出库费每吨收 元(如火车发货仍按 元)。为便于结算应在入库时一次收清,出库不另收费。9凡甲方在乙方专用线上卸车后,组织直发货物,进出库每吨各收 元,直发货物各项手续均由甲方办理,乙方只负责装卸劳务。有关数量、质量、外观由收货人负责。10凡汽车到达货物进、出库每吨收 元(入库前如同第4条办理)。11凡整车到达专用线的重载车辆,每车皮吨按一元计收过轨费,取送调车费每节 元,由乙方垫付,月底向甲方结算。(乙方结算时应将发站、车号、吨位抄写一份送甲方核对)(四)其他事项12甲方如需乙方汽车运输及装卸货物时,其费用标准按 市运输公司规定计算。13甲方需乙方在库内提供劳务时,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供应,乙方提供劳力工,每工日按 元计算。(不足4小时按半工日,超过4小时按一工日)14为确保库存账物相符,每月末双方对账一次,如发现库存不符合应及时查清,以免影响正常收发、储备。15乙方在每月末提出各项费用结算清单,向甲方开户行托收结算。(五)共同责任16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期满双方无异议,本协议继续生效,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两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双方安排调整仓库。终止协议时,双方应从实际情况出发,密切协作,争取尽快出库,最迟在三个月出清。17本协议自 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18本协议一式 份(正本 份,副本 份)。甲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 份。甲方负责人:地址:单位盖章:开户行及账号:电话:乙方负责人:地址:单位盖章:开户行及账号:电话:仓储合同 篇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一、仓储物 编号 包装 货物名称 品种规格 数量 质量 二、仓储费用保管人提供仓库_平方米由存货人使用,仓库租金按月包库制,每月每平方米_元,合计月租金为_元整。三、保管期限保管期限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四、出入库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五、验收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3验收期限: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六、货物的损耗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七、付款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存货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2在保管期满,存货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3保管费用以_(方式)支付。八、保管人的责任1在货物保管期间,未按合同规定的储存条件和保管要求保管货物,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2对于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等未按国家和合同规定的要求操作、储存,造成毁损的,应承担赔偿责任。3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_元。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应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九、存货人的责任1由于存货人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人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_(或_)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人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人偿付违约金_元,或按双方协议办。2易燃、易爆、易渗漏、有毒等危险货物以及易腐、超限等特殊货物,必须在合中注明,并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保管运输技术资料,否则造成的货物毁损、仓库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刑事责任。3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人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承担。4未按国家或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示对储存货物进行必要的包装,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5存货人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人(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人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_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人负责。6按合同规定由保管人代运的货物,存货人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包装材料或未按规定期限变更货物的运输方式、到站、接货人,应承担延期的责任和增加的有关费用。十、声明及保证(一)保管人:1保管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保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保管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保管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保管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二)存货人:1存货人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2存货人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存货人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4存货人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存货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十一、保密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年。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十二、不可抗力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十三、通知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十四、争议的处理(一)本合同受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种方式解决:1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十五、解释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十六、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七、合同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份,送_留存一份。保管人(盖章):_ 存货人(盖章):_授权代表(签字):_ 授权代表(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签订地点:_ 签订地点:_仓储合同 篇3货主单位(甲方):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 出仓编号: MX0C003签订地点: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仓储单位(乙方):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货物仓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对存放在乙方仓库内的以下货物的所有权和应承担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不因签定本协议而转移至乙方;甲方保证下述申报货物与实际货物相符,是真实的、合法的,如发现真实情况与向海关和国检申报内容不符的,由甲方单位承担一切责任,与乙方无涉。因(或如)甲方非宁波保税物流园区企业,需以乙方作为名义上的区内经营单位和收货单位向宁波保税区海关办理各类手续,甲方及其指定代理人对货物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变。二、进仓存放的进境备案保税仓储货物概况见下表(或另见随附清单)船名航次: 提运单号码:货名及规格型号: 钢装备HS编码: 7308900000通关第一计量单位及数量: 16407.00KGS货物总价及币制: USD25757.35毛重和(或)体积: 16827.00 KGS净重: 16407.00KGS集装箱数量: 20* 40*出仓单号码:三、乙方在作业过程中应文明装卸,仔细清点数量,目测外包装质量,如发现数量短缺、外包装破损或湿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根据甲方指示进行下一步业务操作,并做好记录。货物全部进仓后,须将经海关签章并记录了实际验收情况的进仓单凭证联交甲方(或甲方指定代表)作为存货依据。四、甲方要求开具出仓单,必须向乙方交验原进仓单凭证联,并发出指令。乙方仅可按其指令开单,对开单所产生的法律后果,除乙方造成的差错责任外,均由甲方或其指定代理人承担。五、发货时,乙方须核验经海关签章的出仓单,并严格按单发货。六、因受委托方失职造成仓储货物在库内超标准损毁、灭失或者发货差错,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海关提出报告。乙方承担直接损失的赔偿责任,赔付额由乙方保险公司按实际损失额为基础计算赔付每次最高赔偿金额人民币2万元。如有超出部分,由甲方或货主自行负责。但以下三种情形造成的损失,乙方无须承担赔偿责任:A. 海关和检验检疫部门依法查验、取样造成的破损;B. 普通大宗货物在合理范围内的仓库装卸破损(允许标准为0.3%);C. 仓储货物在库内储存期间,因其本身的自然特性等所产生的质量变异或损坏。七、货物的合同存放期限最长为3个月。如合同存放期限届满后,甲方即不将货物提运出库、又不与乙方续签仓储合同的,则视同甲方自动将该批货物的货权无偿转让给乙方,且之前以该批货物为标的物的经济纠纷与乙方无关。如处理该批货物所需费用超出货物本身价值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货物处理的费用。如货物在储存期间发生货权转移的,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并结清所有款项;需继续仓储的,应订立新的仓储合同。八、该批普通货物仓储费用为(共 项),有长期协议的按长期协议,无长期协议的参照以下费率标准:进/出仓费: ;拆/装箱费: ; 上/下车费: ;输单费:停车费:辆.天 ;运输费: ;仓储费: ;其他约定:仓储费用须在货物全部出库前结清;否则,乙方可以对上述仓储货物采取留置等措施(有长期协议的参照长期协议)。九、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园区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等效。十一、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货物出库并结清费用后自动失效。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代表(签章): 乙方代表(签章):宁波佳洋物流有限公司日期: 20xx年1月24日日期: 20xx年1月24日仓储合同 篇4保管人:存货人:签订地点:签订时间:_年_月_日第一条仓储物_。第二条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_;_;_平米。第三条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易受潮第四条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防潮,通风第五条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重量验收;第六条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储存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第八条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按照仓储损耗率;上限为万分之五第九条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第十条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财产险;保险金额:元;保险期限:天;保险人名称:。第十一条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按市场交货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水分、容重;年月号第十二条仓储费(大写):人民币万元整。第十三条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银行转账;年月号第十四条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违约责任:1.存货方的责任:(1)由于存货方的责任造成退仓不能入库时,存货方应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20%的违约金。超议定储存量储存的,存货方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向保管方偿付相当于相应保管费20%的违约金。(2)货物临近失效期或有异状的,在保管方通知后不及时处理,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承担。(3)存货方已通知出库或合同期已到,由于存货方(含用户)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如期出库,存货方除按合同的规定交付保管费外,并应偿付违约金元。由于出库凭证或调拨凭证上的差错所造成的损失,由存货方负责。2.保管方责任:(1)保管人验收仓储物后,在仓储期间发生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规格,型号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赔偿责任。(2)仓储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3)仓储期间,因约定的保管条件发生变化,而未及时通知存货人,造成仓储物的灭失,由保管人承担违约赔偿责任。第十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一)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存货人保管人存货人(章):保管人(章):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XX编码:XX编码:监制部门:印制单位:鉴(公)证意见:鉴(公)证机关(章)经办人:_年_月_日仓储合同 篇5保管人: 存货人:第一条 仓储物合同编号:(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第二条 储存场所、储存物占用仓库位置及面积: 第三条 仓储物(是/否)有瑕疵。瑕疵是:第四条 仓储物(是/否)需要采取特殊保管措施。特殊保管措施是:第五条 仓储物入库检验的方法、时间与地点: 第六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后,保管人应当给付仓单。第七条 储存期限:第八条 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第九条 保管人发现仓储物有变质或损坏的,应及时通知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条 仓储物(是/否)已办理保险,险种名称:;保险 月 日。期限:第十一条 仓储物出库检验的方法与时间: 第十二条 仓储费(大写):第十三条 仓储费结算方式与时间:第十四条 存货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仓储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仓储物。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监制部门: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