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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有关工程承包合同范文合集8篇工程承包合同 篇1目录序言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第四章利润分配及亏损负担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第六章合营各方责任第七章董事会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第十章劳动管理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第十二章纳税第十三章保险第十四章违约责任第十五章不可抗力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第十七章适用法律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序言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共同投资,联合经营公司第一章合营公司的组成·合营各方为: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市街号;法定代表:姓名职务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国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第二章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营业范围: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服务内容: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初步可行性分析··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选择土建施工部门··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技术转让··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第三章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甲方:现金元,专有技术使用费元共 元乙方:现金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他元共 元·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条办理··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第四章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第五章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年为限·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六章合营各方的义务·甲方责任:··按照·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乙方责任··按照·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按照·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免责范围: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第七章董事会·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方委派·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第八章经营管理机构·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方推荐副总经理名由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年·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第九章财务会计制度·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第十章劳动管理·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第十一章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第十二章纳税·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第十三章保险·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第十四章违约责任·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第十五章不可抗力·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第十六章争议的解决·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第十七章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第十八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批准方能生效·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 国公司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年月日工程承包合同 篇2本合同经下述双方签署:1._市_(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代表人:_2.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海外工程部(以下简称乙方);经理_ 先生(_ 年_月_日由_建筑工程承包公司授权)出生地:_(国家)国籍:_(国家)总部:_(国)_市在_国的通讯地址:_信箱鉴于甲方要兴建的_,乙方提交报价已于_年_月_日被_招标委员会接受并已中标。根据_国_部_年_月_日第_号决议,双方缔约于下:(一) 合同内容乙方要完全、准确地按照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工程量表、价格表与合同条款有关的书面协议,在_市对_进行施工。乙方承认自己对合同的正文和附件,已有正确的理解,在此基础上同意缔约,按合同施工。所有上述文件、附件均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二) 合同金额本合同总金额为_。兑美元比例为70%。这个金额是用单价乘实际工程量的方法计算出来的,这是指“概算工程”而言。至于“分段工程”则根据临时报表进行支付,临时报表的书写方法应是双方在合同中一致同意的。对乙方的支付要根据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合同价格是固定的,它包括乙方为施工所承担的所有费用、开支、义务、各种税款,包括因施工不良而支出的工程维修费及在合同期内规定的保修、保养费。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合同价格,如市场物价上涨,货币价格浮动,生活费用提高,工资的基限提高,调整税法、关税及税务,在_国国内或国外新增加赋税。(三) 工期乙方必须根据本合同第_号附件的说明,在自移交场地之日起的_天之内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正式的节假日包括在工期之内。如果乙方由于某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认为不可按期完工的话,可书面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要求增加期限。如果乙方证实这些原因存在,合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四) 移交场地根据甲方向乙方发出的通知,进行工地交接,交接时须签订纪要,双方各持一份。如果乙方或其接收场地的代表在通知中规定的期限内缺席,甲方可照常起草纪要,并将纪要的复印件寄给乙方。起草纪要之日等于乙方接收场地之时。(五) 查看工地乙方承认在签认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土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地质土壤情况、水源、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提供范围等。由这些因素产生的后果均由乙方负责。(六) 履约保证金乙方应自被通知中标的第二天起的30天内,向甲方寄存履约保证金,金额为该合同总额的20%,或在指定期限内将以前寄存的投标保证金补充到上述比例。该合同只有在寄保证金之后才对甲方产生义务。有现金、信用支票,或按合同条件第11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保函作保均可。保函须在合同整个执行期中都有效,真到最后交付工程为止。工程承包合同 篇3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1.3工程地点:项目内。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第四条、工期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第六条、付款方式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乙方银行帐号为:开户银行:银行帐号: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第七条、甲方责任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第八条、乙方责任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条、工程验收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第十一条结算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11.1.6备案表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第十二条、工程保修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第十三条、违约责任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四条、不可抗力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六条、合同生效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第十七条、联系方式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单位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e-mail: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委托方(章):承包方(章):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签约日期:年月工程承包合同 篇4合同编号:_工程名称:_工程编号:_发包方:_承包方:_签订时间:_签订地点: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责任,经比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工程项目一、工程名称:_二、工程地点:_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批准文号: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项目主管单位:_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工附件一: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它:_。五、工程造价:_(万元),其中土建:_(万元),安装:_(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