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有关承揽加工合同合集11篇.docx
2022有关承揽加工合同合集11篇有关承揽加工合同1甲方: (定作方)地址:×××工业城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乙方: (承揽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营业执照证号: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工业城内乙方是为甲方加工 _所需零部件的生产厂家,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一、 本合同所指加工行为是:甲方向乙方下达加工订单,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之加工图纸、技术指标、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及其它约定条件,加工产品并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加工费给乙方的行为。二、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见下表: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单位 单价 备 注1. 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增加上表以外的同类型零部件加工,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2. 本合同所指加工之零部件以下简称“加工零部件”三、 加工零部件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甲方企业物料代码 产品品名 规格 技术标准或要求备 注四、 加工零部件价格及加工费的确定:1. 乙方加工零部件的价格,由双方依据报价核算表确认,该价格自确认之日起生效。因市场价格的变动或其它原因,需要调整价格的,按该程序重新确认,之前仍按原价格执行。2. 为确保甲乙双方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加工零部件必须最具市场竞争力。如乙方销售与加工零部件类似的产品给其它客户,则乙方必须保证加工零部件与这些类似产品相比价格最低;在其它厂家能以比乙方更低的价格提供相同质量的加工零部件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将价格调整到与其它厂家相同或更低。乙方在甲方提出要求之日起15天内不予调整价格也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的履行。3. 加工费计算方法:(1) 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应在核定加工零部件价格基础上,扣除甲方提供之原材料、零部件价格,余额为乙方的加工费。(2)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零部件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程序到甲方指定仓库办理领料手续,领取物料并按照甲方规定之原材料、零部件损耗标准进行加工,超过规定标准,造成甲方原材料、零部件损失的,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加工费中扣除。五、 加工订货:1. 甲方向乙方下达订单,乙方接受:(1) 甲方以传真或电脑下单(下同)的形式向乙方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订货,乙方确认订单的具体要求后回传,该订单作为甲方向乙方订货的依据。(2) 电话通知订货。但订购的货值或甲方提供给乙方加工的材料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同时,甲方必须填写电话通知订货记录,作为电话订货或更改订单的原始记录凭证。2. 因甲方的生产计划变动,要求更改订货时,乙方接受:(1) 甲方向乙方发出加工订单更改通知单或取消原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从新发出委外加工生产通知单,乙方确认后回传。(2) 电话通知更改。但更改的货值必须在5000元人民币以下。3. 如甲方通知取消订单:(1) 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订单取消。(2) 在一个货期段内(非订货当天)通知取消的,乙方在接到通知时应立刻停止该订单的生产,并将己生产数量如实反映甲方,经核实是在乙方生产力范围内的数量,甲方仅负责安排此数量已生产的加工零部件的使用,协助乙方消化为该订单生产的正常备料。4. 乙方需领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于订单下达之日,凭甲方订单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办理领料手续。六、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运输与交货:1. 加工零部件的包装,按甲方企业技术规定执行:_;2. 包装物标识规定:_;3. 如某加工零部件没有甲方的企业技术规定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或采用适宜运输与保证质量的包装。4. 乙方必须按合同及订货单的要求将加工零部件送至甲方指定仓库,运输、装卸费用自负。送货时应包装完整,标识明确,规格统一,并在送货单上注明甲方制订的物料码、名称规格、数量、单位及生产厂的合格证。5. 甲方收到乙方的加工零部件时,经检验合格开具合格检验报告后,开具收料单。6. 甲方负责乙方要求回收的加工零部件包装物的保护并统一地点存放。乙方应在七(7)天内将加工零部件的包装物运走,否则,对包装物的任何问题甲方不负责。七、 双方就合同产品所需模具,约定如下:1. 图纸的设计与提供:乙方进行图纸的设计开发,图纸及技术资料需经甲方确认,费用由乙方承担。2. 模具的制造及其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3. 模具的验收及其标准:由甲方或甲方确认的图纸及零件检验标准确定。4. 模具的使用、维修、保养及费用承担:由乙方承担;5. 模具的知识产权:甲方所有;6. 模具的所有权:甲方所有。八、 知识产权保护1. 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保护协议规定执行,有商标许可的,还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九、 产品技术、质量标准与控制1. 合同生效后 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检验标准及下列文件、资料:2. 产品质量控制:(1) 乙方须先按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首样等要求,制作样品,并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进行小批量生产。小批量产品质量经甲方检测合格确认后,才能进入批量生产。(2) 甲方有权向乙方派驻技术管理人员并对乙方的产品、材料、零部件及生产装配过程随时进行抽检;乙方应予配合,并免费安排住宿。甲方及时将每次抽检、验收结果通报乙方,以帮助乙方解决质量问题。(3) 甲方原则上每年一次派具内审资格人员对乙方的质保体系进行检查评审,并出具由甲方管理者代表签发的审厂报告,乙方有责任按照质保体系要求配合甲方进行工厂审查,并对甲方提出的不合格项目及时进行整改。甲方针对乙方质保体系中的不合格项进行二次评审,如仍未达到要求,则可中止或终止本合同。(4) 乙方同意将加工零部件之主要原材料及关键零配件供应商名单及价格之详细书面资料送甲方备案,乙方更改零配件及其供应商前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并报甲方备案。乙方已通过3C认证的产品品种,零部件不得更改。(5) 一般情况下,乙方可在甲方推荐的供应商范围内选择,也可选择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其它供应商,但应向甲方提供该供应商生产的关键零配件足够检验数量的样品,经甲方检测合格并书面确认、封样交甲方后,方可采购并投入生产。(6) 虽然甲方根据经验或样品检测结果向乙方推荐供应商,或者同意了乙方选定的供应商,或者借甲方名义采购原材料、零配件后向乙方提供,或对加工零部件进行了检验。但是甲方的认可或受托购买行为并不代表乙方进货质量控制责任的免除,由乙方对所采购零配部件的质量承担责任。虽然甲方进行了上述质量检验与控制活动,但甲方不对加工零部件的质量承担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产品质量责任。3. 质量整改(1) 同一型号的加工零部件,乙方若连续出现二次不合格,甲方可发出整改通知书,并可应乙方要求,派出技术检验人员予以帮助,但其费用由乙方支出,经整改仍不合格的,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之间的合同履行。4. 产品技术、质量与控制,不合格品与产品质量事故的处理适用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十、 加工费的结算1. 加工费的结算方式为:每月二十五(25)日前结清截止上月二十五(25)日检验合格的加工零部件之加工费,扣除加工费_作为质量保证金,乙方根据余额开具发票,甲方以三(3)个月承兑汇票的方式支付加工费(乙方如要求将承兑方式改为现汇支付,由乙方不低于月息0.28%贴息给甲方)。2. 质量保证金于双方终止业务来往的 年内结清。第一年结算_%,第二年结算_%,第三年结算_%。十一、 验收方法1. 甲方自合同物料入库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验收标准与手段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的规定或行业通行标准或国家标准执行。双方如对质量问题产生争议的,按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结果为准。十二、 对加工零部件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1.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如果发现加工零部件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应妥为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和检验情况;提出不符合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的处理意见。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2. 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3. 加工零部件在用于甲方生产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甲方负责协助。造成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加工零部件,乙方应负责退、换。由此引起所涉及之加工费无法按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由此造成甲方不能生产或延误的,其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 加工零部件出现售后质量问题的,由甲方将存在问题的产品提交甲方所在地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检测,报告确认属乙方责任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三、 乙方违约责任:1. 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的,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具体如下:(1)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退货的,扣罚当批货值的5%,但不低于500元,不高于5000元;在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做出返工、挑选、重新生产或其它手段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不能在原订单要求的交货期内重新提交合格之加工零部件品的,应及时知会甲方,并按第(4)条接受扣罚。(2) 因质量问题批次检验不合格让步接收的,扣除当批货值的10%;(3) 因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停工、返工或全检的,按未能按期按量交货造成停工处理,按50元/工时累计扣罚,物料损失由乙方负责;(4)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计划调整的,扣罚违约金3000元/次;(5) 未能按期、按量交货或不合格造成出货延误,批次或零星不合格(料废)造成出货延误的,扣罚违约金5000元/次,损失另计;(6) 故意将不合格的加工零部件混放在合格品中,或明知是不合格品却冒充合格品的,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7) 未经确认,私自更换、更改原材料、零部件规格型号或供应厂家,扣罚20000元以上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除罚款外取消供应商资格;(8) 送货实物数量或重量不足,扣除欠货价值10100倍的违约金;2. 乙方所交的加工零部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还必须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3. 乙方因加工零部件的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除按以上进行扣罚,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加工零部件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4. 乙方提前交货的、多交的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加工零部件,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的,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15天内通知乙方,并自动解除乙方未按时完成部份的订购计划。6. 加工零部件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负责应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十四、 甲方的违约责任1. 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利息。2.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当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十五、 合同的变更、解除:1. 合同期内,甲乙任何一方经协商一致均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有合同法第94条规定的解除合同条件的情况出现,均可解除合同。2. 乙方连续或累计二个月未能按时交货的,或生产的合同产品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 合同因任何原因而解除,乙方应在30天内将甲方所有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乙方使用的物品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模具、商标标识、技术资料、供应商名单等,归还甲方。十六、 不可抗力1.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七、 其他1.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加工零部件或其他货物来充抵。2.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有效期自_年_月_日到_年_月_日,或终止于合同完全履行或其他解除事由出现时。3.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4. 双方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业务交往若干问题备忘录、商标使用管理合同、知识产权保护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十八、 其他需约定事项:1. _2. _3. _4. _5. _甲方: 乙方: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日期:_年_月_日 日期:_年_月_日有关承揽加工合同2甲方:_乙方:_代表:_代表:_年_月_日_年_月_日 甲方:中国_公司,地址:_电话:_电传: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乙方:_国_公司,地址:_电话:_电传:_法定代表人:_职务:_国籍:_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加工内容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_(产品)_套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第二条交货乙方在合同期间,每个月向甲方提供_原材料,并负责运至_车站(经_港口)交付甲方;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_个月内将加工后的成品_套负责运至_港 口 交付乙方。第三条来料数量与质量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_%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材料应符合本合同附件一(略)和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乙方特此同意确认。第四条加工数量与质量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第五条加工费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在本合同订立时的_年为每套_币_元;合同订立第二年起的加工费双方另议,但不得低于每套_币_元;该加工费是依据合同订立时中国国内和国外劳务费用而确定的,故在中国国内劳务费用水平有变化时,双方将另行议定。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运交甲方;在甲方向乙方交付本合同产品前1个月,由乙方向甲方开立即期信用证,支付加工费。第七条运输与保险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甲方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第九条仲裁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请中国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适用法律为:1.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的'国际公约、条约;2.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在中国法律无明文规定时,适用国际通行的惯例。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承担。第十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套由甲方加工的成品交付乙方,并收到乙方含加工费在内的全部应付费用时终止。第十一条合同的续订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_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第十二条合同文本与文字本合同正本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以中、_两国文字书就,两国文字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三条其他1.甲方为交付乙方产品而耗用的包装、辅料、运输及保险等项开支,在加工费以外收取,但这些费用不超过每套合同产品的_%.2.甲方收到原材料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不符合标准,或数量不足,在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第十四条合同条款的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_(盖章)乙方:_(盖章)代表:_代表: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有关承揽加工合同3委托方:签订地点:承接方:深圳斯拉欧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订日期:_年_月_日依照合同法、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广告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第一条:广告承揽要求。1、项目(制作):_2、广告及活动内容及有关证件的名称、编号:_3、发布地点或形式:_4、颜色:_5、规格或材料:_6、刊播次数、起止日期及时间:_第二条:费用及支付方法1、费用本次活动总金额为_。(大写_元整)2、结算方式和期限:_第三条:验收方式及时间:_第四条:违约责任1、委托方中途废止合同,向承揽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逾期支付广告费用,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2、承揽方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向委托方偿付未履行部分广告费10%的违约金;不能按期履行合同义务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1%偿付违约金。3、其他违约责任,按加工承揽合同条例执行。第五条:纠纷解决方式发生合同纠纷,双方协商不成,按下列第(2)项规定办理。1、向地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2、向连云港市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六条: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第七条:附则本合同有效期自_年_月_日生效至_年_月_日终止。委托方:连云港之星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承揽方: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地址:地址: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日期:_日期:_有关承揽加工合同4地址:电话: 传真: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 NO:委托方: _X公司 签订地点:受托方: 签订时间:标的、数量、价款:1. 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 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 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 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委 托 方: _X公司 受 托 方: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传 真:电 话:开户银行:帐 号:地 址: 传 真: 电 话: 开户银行: 帐 号: 地 址:有关承揽加工合同5承揽方: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年_月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年_月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第十条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偿付违约金。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的违约金。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的违约金。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_年_月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甲方:_县木具厂(盖章)代表人:(签名)地址:电话:开户银行:_县支行营业所帐号:乙方:_县百货公司代表人:地址:电话:开户银行:_县支行帐号:_年_月_日有关承揽加工合同6甲方(承租方):乙方(出租方):甲方因_需求,租用乙方演出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承揽甲方活动的项目1、舞台搭建和舞美设计布置;2、灯光、音响、视频工程的安装和调试和现场操作;3、活动所需设备和物品的运输、装卸;4、活动现场的录像。第二条 租赁设备概况设备的名称:_。租赁用途:_。使用时间:_年_月_日。安装时间:_年_月_日_时。安装地点:_。拆卸时间:_年_月_日_时。第三条 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操作由乙方承担。第四条 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1、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合法的演出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保质保量完成。2、乙方应根据演出的作息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自负),确保演出正常使用。3、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演出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自负。4、甲方应该积极配合乙方整理场地,提供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如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第五条 安全与治安1、甲方必须确保演出场地周围的安全保卫工作、因打架、斗殴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完全负责(由乙方造成的原因除外)。2、夜间值班,甲方须派数名保安人员协同乙方人员守好演出设备。第六条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1、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整)。2、合同签订当日,甲方支付乙方定金合同总额_,即人民币_元(大写:人民币:_整)。余额演出_个工作日结清。第七条 双方责任1、乙方不能执行甲方规定的演出时间及乙方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等误工,甲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乙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因甲方人员人为因素造成的停演误工设备损坏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甲方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费用。3、本着高度负责,长期合作的精神,乙方保证按合同约定的器材明细表及节目单进行演出并保证舞台坚固安全、音响演出效果。4、乙方如有器材变动,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第八条 其他1、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2、本合同履行中,双方如有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_仲裁委员会仲裁。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甲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签章):_年_月_日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银行账号:委托代理人(签章):_年_月_日有关承揽加工合同7地址:_电话:_传真:_容器类委托加工承揽合同NO:_委托方:_公司签订地点:_受托方:_签订时间:_标的、数量、价款: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委托方:_ 公司受托方:_法人代表:_ 法人代表:_委托代表:_ 委托代表:_传真:_ 传真:_电话:_ 电话:_开户银行:_ 开户银行:_帐号:_ 帐号:_地址:_ 地址:_有关承揽加工合同8承揽方:县木具厂以下简称甲方定作方:县百货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