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能:浙江新能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PDF
公司代码:600032 公司简称:浙江新能 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第一节 重要提示重要提示 1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划,投资者应当到 http:/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性、准确、准确性性、完整完整性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分红人民币 0.045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总股本 2,080,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93,600,000 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57%。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公司基本情况 1 1 公司简介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浙江新能 60003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利 张利 办公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杭州市江干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 电话 0571-86664353 0571-86664353 电子信箱 ZJNEPE ZJNEPE 2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务简介 (一)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主要政策 2021 年 5 月 11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国家能源局关于 2021 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能发新能202125 号) ,通知指出 2021 年,全国风电、光伏发电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 11%左右, 后续逐年提高, 确保 2025 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 20%左右。通知要求强化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引导机制,建立并网多元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存量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户用光伏发电建设与抓紧推进项目储备和建设。 2021 年 6 月 7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 2021 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改价格2021833 号) ,通知明确 2021 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2021 年新建项目上网电价, 按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执行; 新建项目可自愿通过参与市场化交易形成上网电价,以更好体现光伏发电、风电的绿色电力价值。新核准(备案)海上风电项目、光热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由当地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具备条件的可通过竞争性配置方式形成,上网电价高于当地燃煤发电基准价的,基准价以内的部分由电网企业结算。 2021 年 9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 ,方案指出国家继续将能耗强度降低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合理设置能源消费总量指标,并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解下达能耗双控五年目标。其中方案提出鼓励地方增加可再生能源消费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和绿色电力证书交易等情况,对超额完成激励性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地区,超出最低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的消纳量不纳入该地区年度和五年规划当期能源消费总量考核。 (二)可再生能源发电行业整体发展情况 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突破 10 亿千瓦,风电、光伏发电装机均突破 3 亿千瓦,海上风电装机跃居世界第一。截至 2021 年底,全国可再生能源新增装机 1.34 亿千瓦,占全国新增发电装机的 76.1%。其中,水电新增 2,349 万千瓦、风电新增 4,757 万千瓦、光伏发电新增 5,488万千瓦,分别占全国新增装机的 13.3%、27%、和 31.1%。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 10.63 亿千瓦,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 44.8%。其中,水电装机 3.91 亿千瓦(其中抽水蓄能 0.36 亿千瓦) 、风电装机 3.28 亿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3.06 亿千瓦,分别占全国总发电装机容量的 16.5%、13.8%、和 12.9%。 可再生能源发电量稳步增长,2021 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量达 2.48 万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29.8%。其中,水电 13,401 亿千瓦时,同比下降 1.1%;风电 6,52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光伏发电 3,259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25.1%。水电、风电、和光伏发电发电量分别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16.1%、7.9%、和 3.9%。 (国家能源局: 2021 年可再生能源发展再上新台阶 )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水力发电、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公司的主要产品是电力,截至 2021 年底,公司控股企业 74 家,已投产控股装机容量379.41 万千瓦,其中水电 113.22 万千瓦、光伏 177.52 万千瓦、风电 88.67 万千瓦,当年新增投产控股装机容量 110.81 万千瓦。 公司始终秉承“激水、追风、逐光”的产业发展观,以改善能源结构、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为己任,以可再生能源的投资开发、建设营运为核心定位,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3.1 近近 3 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 2020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19年 总资产 41,284,901,546.69 29,772,924,369.04 38.67 24,191,869,030.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7,709,168,254.15 6,565,814,137.95 17.41 6,282,058,506.17 营业收入 2,909,533,795.25 2,346,514,155.75 23.99 2,102,378,361.67 归属于上市公454,958,780.04 283,720,342.37 60.35 407,508,969.97 司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44,947,865.80 243,114,094.75 41.89 386,877,381.1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282,901.76 1,215,341,429.27 -4.61 1,202,722,156.9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2 4.42 增加1.90个百分点 6.8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282 0.1516 50.53 0.217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3.2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 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 月份) 第四季度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481,338,641.01 837,759,673.10 844,106,920.79 746,328,560.3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959,362.16 199,425,243.61 184,610,964.33 46,963,209.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1,418,580.39 193,058,756.75 179,171,186.27 -48,700,657.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198,904.20 242,828,438.20 500,292,500.09 385,963,059.27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4 股东情况股东情况 4.1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143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74,451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持有有限售条质押、标记股东 (全称) 增减 (%) 件的股份数量 或冻结情况 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0 1,440,000,000 69.23 1,440,000,000 无 0 国有法人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0 432,000,000 20.77 432,000,000 无 0 境内非国有法人 刘佳玉 4,373,700 4,373,700 0.21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1,982,900 1,982,900 0.10 0 无 0 其他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1,808,000 1,808,000 0.09 0 无 0 其他 赵贵林 1,562,500 1,562,500 0.08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林燕 920,000 920,000 0.0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顾益 757,459 757,459 0.04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方铭 700,000 700,000 0.03 0 无 0 境内自然人 UBS AG 638,983 638,983 0.03 0 无 0 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浙江新能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是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 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4.24.2 公司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4.3 公司与实际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5 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情况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第三节 重要事项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详见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