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含职业卫生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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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含职业卫生课件.ppt
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备案工作流程图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十三号安全生产法2、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3、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4、鲁安监发201339号 山东省实施细则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7号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修改罚款处罚暂行规定等四部规章的决定6、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危险化学品等领域七部规章的决定7、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1号号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鲁安监发鲁安监发201312号关于做好号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作的指导意见 -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淄安监发淄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淄安监发201344号号 转发省安转发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监局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新建项目新建项目立项(拟建)立项(拟建)安全处备案安全处备案可行性可行性研究报告研究报告项目立项批文项目立项批文负责项目部门负责项目部门负责项目部门负责项目部门项目分类确认备案(待确定)项目分类确认备案(待确定)安全安全预评价预评价安全设施安全设施设计设计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安全审查、专篇审查安全审查、专篇审查自行组织存档自行组织存档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予通过不予通过通过审查通过审查变化变化重新审查重新审查安监局出具安监局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整改后整改后重新申查重新申查职业危害职业危害预评价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设施设计专篇一般一般较重较重严重严重可可行行性性论论证证阶阶段段设设计计阶阶段段一般一般较重较重严重严重类比类比检测检测不予通过不予通过通过审查通过审查变化变化重新审查重新审查安监局出具安监局出具审查意见书审查意见书整改后整改后重新申查重新申查职业卫生职业卫生施工阶段施工阶段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选择相应资质施工单位选择相应资质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工程监理施工方案、记录施工方案、记录设备管道仪表设备管道仪表调试检测吹扫试压调试检测吹扫试压试生产方案编制试生产方案编制试生产方案审查试生产方案审查现场验收现场验收竣工验收竣工验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竣工验收竣工验收不予通过不予通过通过审查通过审查报告修改完善报告修改完善现场整改完毕重新申请现场整改完毕重新申请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控制效果评价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时间应当不少当不少于于30日,日,最长不最长不得超过得超过180日日安安全全设设施施竣竣工工验验收收试试生生产产阶阶段段现场检测现场检测施施工工阶阶段段一般一般较重较重严重严重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单位编制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需材料(红色为工程部或事业部提供)1、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2、园区规划证明、园区规划证明(新设立企业新设立企业)、建设项目备案、建设项目备案(核准核准)批准文件。批准文件。3、危险化学品建设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危险化学品建设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证。5、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电子版)6、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文件、改建、扩建项目相关的其它设计文件7、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系统描述与说明、生产工艺中的安全系统描述与说明8、生产系统中主要设施、设备和工艺数据表、生产系统中主要设施、设备和工艺数据表9、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安全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10、安全专项投资估算、安全投入明细、安全专项投资估算、安全投入明细11、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资料、其它可用于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的资料12、区域位置图、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可研单、区域位置图、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可研单位签字、盖章)位签字、盖章)13、供电、供水、供汽、供天然气等公用工程协仪、供电、供水、供汽、供天然气等公用工程协仪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开始初步设计前,向与本办法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五条规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提交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列文件、资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一)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及文件;(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三)建设项目批准、核准或者备案文件和规划相关文件(复制件);(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制件)。(复制件)。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安建设单位申请安全条件审查的文件、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文件、资书面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收到申请文件、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料之日起即为受理。45号令第十四条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一)删除: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一)删除:安全条件论证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的,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全或者不准确的;的,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全或者不准确的;(二)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二)建设项目与周边场所、设施的距离或者拟建场址自然条件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三)主要技术、工艺未确定,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三)主要技术、工艺未确定,或者不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四)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四)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的;全可靠性论证的;(五)对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五)对安全设施设计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六)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六)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的;(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七)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建设项目未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45号令第15条-重新审查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经通过安全条件审查的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删除: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申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删除: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并申请审查:请审查:(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一)建设项目周边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二)变更建设地址的;(二)变更建设地址的;(三)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三)主要技术、工艺路线、产品方案或者装置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变化的;(四)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四)建设项目在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期限届满后需要开工建设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重新评价 备案 审核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者审核同意后,建设项目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案或者审核手续。45号令第二十一条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第二十一条 已经审查通过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原审查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变更设计的审查:(一)改变安全设施设计且可能降低安全性能的;(二)在施工期间重新设计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所需资料-(红色为工程部或事业部提供)1、上级机关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立项批复)、上级机关对该项目的批复文件(立项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 -技改处、初步设计、技改处、初步设计、 -技改处环评报告(环保技改处环评报告(环保处)处)、安评报告、申请报告、安评报告、申请报告3、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施工设计方案和施工设计图 -技改处技改处4、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生产车间布置图、该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地理位置图、生产车间布置图 -技改处技改处5、该项目的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该项目的工艺流程图及文字说明-技改处技改处6、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化学名称、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主要原材料、辅料、中间品、产品化学名称、用量或产量用量或产量7、使用有毒化学品详细清单、名称、年用量、化学品理化特性及毒、使用有毒化学品详细清单、名称、年用量、化学品理化特性及毒性、储运方式、包装方式性、储运方式、包装方式-技改处技改处8、车间设备布置,岗位设置,各岗位接触化学品的名称和岗位定员、车间设备布置,岗位设置,各岗位接触化学品的名称和岗位定员-技改处技改处9、各岗位有害因素防护设备布局(防尘、防毒、噪声、降温措施)、各岗位有害因素防护设备布局(防尘、防毒、噪声、降温措施)-技改处技改处10、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的文件及其职责、关于成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领导小组)的文件及其职责11、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职业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1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包括以下制度):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其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13、职业健康查体资料、职业健康查体资料诊断资料(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职业病人管理记录等);近诊断资料(包括体检、职业病诊断、职业病人管理记录等);近3年年职业查体报告各职业查体报告各1份(包括本项目上岗前查体)份(包括本项目上岗前查体)查体结果的处理查体结果的处理1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近近3年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年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查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内审,并将内审意见反馈给技术服务机构,修正预评价报告,之后建设单位再聘请职业卫生专家进行评审,并形成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审查意见,协助技术服务机构完善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或者审核的申请建设单位在完成评审后,按照分级、分类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或者审核的申请,提交下列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1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备案)申请书;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预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4、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附件4);5、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审查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附件5);6、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涉及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需提交建设项目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45号令第二十条安全条件审查不予通过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查不予通过:通过:(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一)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二)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三)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四)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未通过的,建设单位经过整改后可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以重新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审查。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 1、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职业病防护设施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情况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 3、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验收;设计专篇内容第十七条 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设计的依据;(二)建设项目概述;(三)建设项目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险程度分析;(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控制性能;(五)辅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情况;(六)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七)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情况的说明;(八)职业病防护设施投资预算;(九)可能出现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十)可以达到的预期效果及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内审-评审(一)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三)建设单位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内审,并将内审意见反馈给设计单位,修正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之后再组织职业卫生专家会同设计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一般、较重(四)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前款评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严重(五)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前款评审后,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提交下列文件、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1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附件2);2、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设计专篇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内审意见(附件4);7、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个人及综合评审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附件6);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9、专篇设计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附件9)。外来施工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资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安装施工资质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安全施工协议;(每个施工项目签订一份)。3、禁带烟火承诺书。(见附件)。 4、外来施工单位人员花名册。(见附件)。5、施工安全交底记录及相关人员培训。(见附件)。 6、施工方案,应急处置方案 注:特种作业人员需随身携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原件或复印件。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专家,研究提出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以下简称试生产使用)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及对策,并按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制定周密的试生产(使用)方案。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日,不超过年。”(一)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二)投料试车方案;(三)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四)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五)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六)人力资源配置情况;(七)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第二十四 条建设单位在采取有效安全生产措施后,方可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生产、储存、使用的主体装置、设施同时进行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试生产(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条件进行确认,对试生产(使用)过程进行技术指导。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第二十八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施工单位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单位以往所承担的建设项目施工情况;(二)施工单位的资质情况(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三)施工依据和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四)施工质量控制情况;(五)施工变更情况,包括建设项目在施工和试生产期间有关安全生产的设施改动情况。安全验收评价 需提供的主要资料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2、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备案、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项目备案(核准核准)证明文件。证明文件。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4、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土地使用证明或土地租赁合同。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安全许可意见书、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管理分类确认书、安全许可意见书(设立、设立、设计设计)、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方案备案延期批复。、试生产方案备案告知书、试生产方案备案延期批复。6、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防雷装置检测防雷装置检测(验收验收)报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职业危害因素检测7、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易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登记证,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8、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资格证书。9、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学历证书、技术、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等。职称证书、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等。10、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电工、焊工、压力容器、锅炉工、起重工等电工、焊工、压力容器、锅炉工、起重工等)证书。证书。11特种设备特种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等锅炉、压力容器等)检测报告、使用证及汇总表;安全附件检测报告、使用证及汇总表;安全附件(安安全阀、压力表等全阀、压力表等)检定、校验报告及检测情况汇总表,常压容器检测报告检定、校验报告及检测情况汇总表,常压容器检测报告12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项目预评价报告、安全设施设计专篇13安全管理机构图、人员名单;安全管理机构任命文件;专职或义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图、人员名单;安全管理机构任命文件;专职或义务消防队名单。队名单。14企业基本情况文字介绍企业基本情况文字介绍(并填表一份见附表并填表一份见附表)。15公司周边环境图公司周边环境图(周边单位村庄生活区居民点公路等及距离周边单位村庄生活区居民点公路等及距离)16公用工程情况介绍公用工程情况介绍(水、电、汽、氮气、压缩空气来源和使用量供应水、电、汽、氮气、压缩空气来源和使用量供应量,污水去向等量,污水去向等)17区域位置图;公司平面图;存储区平面图;防爆区域划分图;消防设施区域位置图;公司平面图;存储区平面图;防爆区域划分图;消防设施布置图;防雷防静电布置图;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布置图;设备布置图;工布置图;防雷防静电布置图;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布置图;设备布置图;工艺流程图等。(图与现场必须一致)艺流程图等。(图与现场必须一致)18设备一览表。注明:型号数量材质等。设备一览表。注明:型号数量材质等。19消防设施器材清单。注明:名称、型号、数量、配置地点等。消防设施器材清单。注明:名称、型号、数量、配置地点等。20原料产品清单及其储存情况一览表。原料产品清单及其储存情况一览表。21、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票证制度等。、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作业票证制度等。2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演练记录;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演练记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23、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重大危险源备案登记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24、劳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器材清单。、劳动卫生、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器材清单。25、仪表自动化控制点清单。、仪表自动化控制点清单。26、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情况表。、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情况表。27、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劳保用品发放明细表。28、安全投入分类明细表。、安全投入分类明细表。29、施工情况报告、试运调试记录及试生产总结。、施工情况报告、试运调试记录及试生产总结。30、竣工交工报告。(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盖章)。、竣工交工报告。(设计、施工、监理、工程、质量监督、建设单位盖章)。31、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成绩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成绩表。32、根据企业行业特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根据企业行业特点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提供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和如提供施工单位的施工资质证明文件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安全生产投入资金情况报告,试生产(使用)试生产(使用)方案及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生产控制分析化验规程、岗位操作方案及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安全技术规程、生产控制分析化验规程、岗位操作法 等法 等 )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不予通过:(一)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的;(二)未按照已经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达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文件要求的;(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施工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后未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检验、检测,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的;(五)未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的;(六)安全设施和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或者未达到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的;(七)安全验收评价报告存在重大缺陷、漏项,包括建设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不正确的;(八)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九)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参加验收人员提供文件、材料,并组织现场检查的。控评所需材料1、项目初步设计(带电子版)2、环评报告、安评报告(带电子版)3、预评价报告4、该项目建设性质、规模(建设规模、投资规模、职业卫生投资情况)按照实际情况填写。5、项目批复文件或备案文件6、项目地理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7、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建设时间、完成时间、试运行时间、建设单位名称、资质情况)8、“三同时”执行情况:9、预评价报告书建议落实情况10、试运行情况:包括试运行时间、达没达到设计规模、试生产工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试运行过程中是否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自测或委托检测)检测报告书、职工是否进行了职业健康查体?查体结果情况(上岗前) 车间人员组成为 从其他车间调入,人员岗中进行了查体。11、项目四周单位情况(包括四周紧邻其他车间情况)直线距离情况。12、竖项布置情况(每个车间分几层布置、每层主要布置生产什么)。13、主要生产设备(名称、规格/参数、型号、数量、产地)、每个车间设备布置情况(最好有车间设备布置图)。14、生产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原辅材料(名称、成分含量、形态、规格/型号、年用量或月用量),不要遗漏。15、生产工艺简述(包括工艺流程见图)16、公用工程主要包括给排水,供配电,供热,采暖通风,压缩空气、氮气,自动控制,消防,贮运设施、检修与化验等17、劳动定员(各岗位劳动定员(男女)、工作制度,每天工作时间、每周工作时间,项目定员人员来源情况(新招多少?其他岗位转来多少?原工作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工龄情况)18、每个车间巡检工巡检路线19、防尘、防毒、防高温、防噪声设施及措施,包括防护设施的具体名称、型号、规格、参数、设置的具体位置及数量等。20、防护设施维修情况、有没有建立台账?21、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置种类、型号、数量及参数,各岗位发放标准、更换情况、维护情况),最好用图表的形式。22、建筑卫生学:包括建筑结构、门窗、地面/墙面、各建筑间距、采光、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等)23、辅助用室:包括车间办公室、生产卫生室(浴室、更衣室),生活室(休息室、食堂、厕所)、妇女卫生室、医务室等。每个车间办公室设置情况、男女浴室(包括淋浴水龙头个数)、食堂设置地点、规模(同时容纳多少人就餐)、厕所设置情况(男女)及每个厕所的蹲位个数等。妇女卫生室的设置情况、医务室的设置情况及人员构成情况。2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情况:有没有单独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几人?具体职责情况等。25、职业卫生管理情况(1)职业病防治计划、实施方案及执行情况;(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及执行情况;(3)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制度(4)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及告知情况;(5)职业卫生培训制度及培训情况(6)职业健康监护制度;(7)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设施及演练情况;(8)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及中文警示说明的设置情况;(9)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及申报情况;(10)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及管理情况;(11)职业病危害防治经费投入及使用情况(投资多少元?)26、提供该项目人员职业健康查体档案(最好2至3年的查体资料),一定是该项目的人员查体资料(按照实际情况提供)。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内审、外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进行内审,并将内审意见反馈给技术服务机构,修正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之后再组织职业卫生专家评审,并形成职业卫生专家对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协助技术服务机构完善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建设单位根据职业卫生专家及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出具书面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提交备案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竣工时,由建设单位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按照分级、分类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并提交下列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1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附件3);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计专篇;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7、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附件4);8、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评审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附件7);9、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卫生专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评审意见;1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现场核查表(附件8);11、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附件9);12、建设单位自行组织对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意见(附件10)。职业病危害较重-提交申请审查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下列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1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附件3);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3、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4、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计专篇;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附件4);9、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评审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附件7);10、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附件9);11、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卫生专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评审意见。职业病危害严重-提交申请审查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分级、分类的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纸质及电子文档刻录的光盘各1份,光盘标签注明文档目录):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附件3); 2、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复印件);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 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中有的,不再重复提供); 6、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 7、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 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内审意见(附件4); 9、建设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个人及综合评审意见(含专家复核意见,附件7); 10、职业病防护设施清单(附件9); 11、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职业卫生专家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评审意见。试运行期间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建设项目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情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建设项目按规定不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建设单位在项目完工后,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