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财政工作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doc
加强基层财政工作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财政工作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财政工作促农村党风廉政建设黄冈市财政局党的十七大以来,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加强了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以此为抓手,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围绕服务“三农”中心工作,着力推进和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和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狠抓村级财务管理、涉农费用征管、落实惠农政策以及基层财政所管理,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各项民生政策落实。一、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为目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完善防控体系针对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财务管理的新情况,以及乡镇机构改革后职能转换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从探索中的“村帐站管”模式,到逐步完善到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尤其是202*年结合十个“全覆盖”,加强了“三资”清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行为。到202*年底,全市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工作全面铺开,全市133个乡镇、街道办都建立了农村财务服务中心,为4233个行政村、街道办建账建制,代管资金近4亿元。各县市区村级会计核算都实行了电算化,实现微机记账和数据网络传输。202*年,我们按照全省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认真扎实开展了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全面完成了“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工作任务,实现了农村“三资”清理和监管代理的全覆盖,为保证农村集体“三资”存量科学使用、保值增值,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各地在“三资”清理的基础上,坚持制度创新、机制创新,进一步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平台,依托财政所相继组建了“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农村“三资”监管代理服务管理制度,使“三资”管理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确保了“三资”委托代理工作的规范运行,取得了明显实效。通过健全机制,长效监管,为实现村级工程建设及资产资源经营处置招投标工作的阳光操作,达到了加强监管,规范村集体财务管理的目的。通过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达到了如下效果:一是村级会计处理规范,帐目清楚。二是促进了村级财务规范运行。各乡镇村级财务服务中心根据本县市区财政局下发的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了一系列更具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在指导村级理财小组工作,加强印鉴管理,内部牵制制度的建立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促进了村级财务管理向规范化方向发展。三进促进了村级财务阳光操作。村级资产资源处置通过招投标等平台运行,重大财务活动村民议决,规范了村级财务管理行为,杜绝了村级组织新债发生,遏止了村级腐败行为产生,从而达到了还村干部一个“清白”、还村民一个“明白”的目的。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党群干群关系和谐。二、以落实惠农政策为目标,探索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的新路子,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202*年,我们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关于加强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我们选取麻城市南湖财政所、英山县石头咀镇财政所作为试点单位,开展乡镇财政资金监管试点。202*年,各县市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结合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实际,制订下发了适合本地实际的资金监管办法、信息通达反馈制度和实施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切实开展了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各地在实施财政资金监管过程中措施过硬,查处违规坚决。浠水县查处虚报种植补贴面积200余亩,追回惠农补贴资金80余万元。罗田县共开展检查活动35次,发现违规资金150万元,责令整改到位120万元,上缴国库和财政专户30万元。在检查时发现匡河乡文斗河村自202*年以来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退耕还林和种粮补贴资金8.9万元,凤山镇杨家垸村村干部自202*年以来冒领种粮补贴1.02万元,202*年截留低保资金0.88万元。英山县查出不合条件的退职村主职干部5人,退休、遗属死亡7人,节约财政支出5.4万元;查出97个村,虚报“两补”面积4676.79亩,冒领补贴资金34.75万元;查出家电下乡补贴不明走向产品662台,补贴16.89万元,已向经销商全部追回。三、以全面落实农村社会保障政策为目标,狠抓新农合和新农保基金征收管理,促进农村基层党政机构转变工作作风为促进新农合、新农保政策惠及更多农民,发挥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效益,各县市财政局督促乡镇财政所,积极争取乡镇政府的支持,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政策宣传、建立征收进度日报制度、加大跟踪督办等举措,积极动员征缴,在扩容扩面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麻城市组织乡镇干部深入到全市700多个村,广泛宣传农村合作医疗政策,在征收过程中,完全采取农民自愿的原则,不垫付、不抵扣,确保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蕲春县担负着新农合基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征收任务。他们坚持主体到位,要求财政所征收人员在征收涉农费用过程中,要深入村组和农户,严格把握政策,确保征收工作的规范。各乡镇机构通过积极参与新农合、新农保的监督和管理,确保了资金的安全运行和合理使用。到年底,各县市均完成了年度征收任务,参合率、参保率稳步提升。四、以强化内部管理为目标,狠抓财政所“两基”建设,促进财政所精神文明建设我市10个县市区共有133个财政所涉及农村事务,干部职工2327人。这些财政所担负着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和各项农村社会保障基金的征收管理任务,处在落实党和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的关键岗位,是联系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广泛的工作岗位,其工作成效,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一直以来,我们十分重视财政所基础工作和基础建设,始终把“两基”建设的目标任务落实在基层,促进财政所干部业务能力提高,工作作风转变,服务水平上台阶。一是紧抓乡镇财政业务工作指导。各县市区财政局年初要求各财政所根据县农村局年度工作要点,制订上报财政所年度工作计划,做到全年工作心中有数,计划安排有序。二是紧抓乡镇财政工作量化考核。各年年初,由农村局牵头制订本年度乡镇财政所量化考核办法,明确乡镇财政工作目标,年终考核,严格兑现考核结果。三是积极组织乡镇财政所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采取送出去学习培训和举办各种业务培训班的形式,不断提高财政所干部的业务素质。培训工作不流于形式,务求实效,让有限的学习时间和学习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四是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增强基层财政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基层财政干部的活力。通过各种形式的管理活动,严加管束基层财政干部的言行,使基层财政干部作风实现了转变,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在这次县乡换届选举中,一大批基层财政所所长被选为所在县市区人大代表或党代表。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狠抓“两基”建设,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扩展阅读:浙江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浙江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挥创新之笔谱特色篇章编者按: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浙江省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探索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路子。特别是近年来,浙江省在农村“三资”管理、农村民主监督、规范农村公共权力运行等诸多方面不断推出创新性举措,使浙江广大农村呈现出“基层组织日趋廉洁,村务财务日渐透明,干部履职日益规范”和“群众意见减少,各类矛盾减少,信访举报减少”的喜人景象,为农村和谐稳定和新农村建设提供了有力保证,得到了中央纪委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在浙江,从202*年开始试点,不到2年时间,全省30032个行政村,村村都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今年7月,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又印发了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该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工作由此迈入了规范化阶段。浙江的这一做法得到了中央领导的肯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今年3月在浙江考察时指出:“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很有推广价值。”事实上,把村级监督组织纳入村级组织建设的内容,实行村务监督全覆盖,这只是浙江省以创新精神扎实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近年来,该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开展农村反腐倡廉教育,积极推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建立健全机制制度,加强村级民主监督,着力强化农村财务管理,严肃查纠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力度,不断探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初步形成了一条具有浙江特色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路子。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基础工程来抓谈及浙江省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思路和举措,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任泽民告诉记者:“浙江省认真按照中央的要求,始终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事关党的建设和基层政权建设、事关农村和谐稳定的基础工程来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据介绍,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把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之中,并将其列为构建惩防体系的重要内容,作为全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检查考核指标,强化领导,落实责任。省、市、县(市、区)三级均建立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按照“县委是关键、乡镇是基础、行政村是主体”的要求,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延伸到农村基层,加强责任目标考核,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从202*年起,浙江省纪委和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都印发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并召开任务分工会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工作内容细化分解,落实到省直有关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责任分工,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参与单位积极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如,组织部门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民政部门围绕保障农民民主权利,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财政、农业部门不断规范乡村财务管理,保障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发放和使用到位;等等。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由此有条不紊地展开全面深化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建立健全财务审批、票据使用、财务公开、责任追究等配套性制度,全省99.5%的乡镇和99.6%的村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制,近三分之二的县建立了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研究制定浙江省村民代表会议工作规则,指导督促各地做好村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全省所有县(市、区)完成村务公开目录编制任务;加强对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一些地方还开发了农村基层事务电子监察系统,将资产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审批服务管理三项功能纳入其中,实现了政务公开网络化、业务管理信息化、监督管理预警化。深入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切实加强对救灾资金、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解决被征地农民和村干部的社会保障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政策落实的专项督查,纠正问题620个,涉及违纪金额1821.23万元;对建设系统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对农民建房的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管;扎实开展乡镇卫生院的民主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农村水利建设项目和水库移民资金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全省农资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伪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组织全省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和村两委干部参加理论培训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三级联创”活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务的民主决策和管理程序。坚持和完善三位一体的工作格局,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早在202*年,浙江省委就制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江省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马光明告诉记者:“省纪委根据省委实施意见的要求,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系统工程来抓,明确了乡镇机关、村级组织和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三位一体、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和具体措施。”坚持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为重点,着力加强乡镇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浙江在全省所有乡镇全面推行“365”便民办事窗口建设,对农民群众的各种审批办证事项实行窗口式办公制度。全省目前有1260个乡镇建立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些经济发达的地方还向村延伸,初步形成了县、乡镇街道、村三级招投标统一平台网络,有效强化了对招投标、工程质量、资金决算及支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和管理。按照乡镇机关职能转变的要求,推动乡镇政务公开工作从有限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向全方位、全过程公开深化。全面推进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特别是乡镇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全省1515个乡镇(街道)共配备专职纪检干部202*名。同时,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制度建设,规范业务工作程序,完善经费保障机制,为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坚持以健全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为抓手,着力加强村级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自202*年以来,浙江省把加强村级民主监督工作作为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加以部署。202*年3月,省委、省政府两办下发浙江省关于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加强村级民主监督试点工作的意见,各地按照“试点先行,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思路,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逐步展开试点推广工作。截至去年11月,全省30032个行政村全部建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全面建立及其作用的充分发挥,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农村的和谐稳定。202*年,浙江省受理农村党员干部信访同比下降近17%,其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信访举报也同比下降6.71%,“村官”腐败的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这一应势而生的村级民主监督组织,浙江省纪委绝不是推动建好了就放任不管,而是密切关注着如何发挥其作用的问题。今年春节刚过,省纪委常委、省农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伟斌就带队到各地调研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情况,听取农民群众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要求和建议。在此基础上,今年3月浙江省纪委起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随后又广泛征求了省直单位、专家学者和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7月,浙江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正式出台。工作规程(试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明确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性质、组织设置,并根据工作实际,总结归纳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三项工作职责、三项权利、四项义务和四项重点监督内容。同时,为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工作规程(试行)还规定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任职条件、回避制度以及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例会、学习培训、报告、考评、台账、申诉救济和保障等七项工作制度,建立了“收集民意调查分析监督落实通报反馈”等四个监督步骤。可以说,工作规程(试行)较为全面地涵盖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方方面面,具有一定的法律基础和实践操作性,是当前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对各地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深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坚持以依法行政、规范运作、优化服务为目标,着力加强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从202*年开始,浙江省每年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暨创建“群众满意站所(办事窗口)”活动。全省3.2万多个基层站所(办事窗口)从党风廉政建设、严格依法行政、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等五个方面开展评创,共整改问题18766个,处理违规违纪人员975人,建立健全各类行风建设长效机制7775个。通过评创活动,促使基层站所职能进一步转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增强,服务水平、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促进了农村的社会和谐和经济发展。发挥典型示范的作用,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创新工程来抓在浙江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看来,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创出各自的特色,培育自己的品牌,其目的不是哗众取宠,而在于探求规律,创造经验,提供示范。纵观近年来浙江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举措,无不体现出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的创新精神。绍兴市开展的“勤廉双优示范乡镇”等创建活动和规范乡镇权力运行等工作,把上级的要求和部署与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杭州的桐庐县抓住农村群众关心的村级财务管理问题,积极探索创新财务公开形式,推行村级财务逐笔公开,促进了农村的和谐稳定。宁波的余姚市规范农村资金、资产、资源的监管,着力维护群众利益。温州市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为契机,不断健全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机制。嘉兴的海盐县加强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公款吃喝问题的查处力度。湖州市针对基层站所私设“小金库”问题,在全市范围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私设“小金库”专项清理。金华的永康市从健全村级组织管人、管钱、管物、管地、管事的制度入手,规范村干部权力。衢州各地推行“五步工作法”,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基层实际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操作方法。台州市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村级“三资”管理混乱问题,一手抓财务管理,一手抓财务监督,取得明显成效。舟山市实行了社区主要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推进基层审计监督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丽水市莲都区建立村干部辞职承诺制度,等等。这些具有创新性的举措,对规范基层党员干部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新昌县开展的“评星晋级”活动。针对有些行政村因基础薄弱,对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缺乏动力的问题,新昌县组织开展了“评星晋级”活动。“评星晋级”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主线,把省里开展“示范村”创建的五项要求量化成24项具体的评定指标,涵盖了村级组织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乡村典章执行、村务公开、村级财务代理、工程项目招投标等七个方面,建立了明确的考评标准,把工作任务转化成实实在在的“硬指标”。在此基础上进行星级评定,工作情况一目了然,优劣立判,既推进了“示范村”的创建,又推动了薄弱村的提高。通过星级评定的结果来体现奖惩机制的导向,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相互促进,也有效提高了农村干部参加创建活动的积极性。通过几年的实践,浙江各地都探索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不少有益经验,省纪委和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编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动态,反映各地的特色工作和经验,积极培育各地的典型。为了把各地创造的典型经验推广到全省,浙江省纪委部署开展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创建活动,以典型带普遍,以先进促后进,形成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202*年6月和11月,浙江省纪委还就全省各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性做法组织召开了两次现场会,总结推广创新经验,推动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全省全面扎实地开展。有效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服务工程来抓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农业和农村面貌发生了历史性的深刻变化,202*年全省农业增加值达到1095亿元,首次突破千亿元;202*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10007元,连续25年列全国第一;202*年全省村级集体经济实现总收入203.3亿元,村均67.7万元。这些成就的取得,是浙江省委、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该省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服务工程来抓的结果。近两年来,浙江省纪委、监察厅和省纠风办每年都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今年上半年各地各单位开展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自查和抽查640次,涉及资金18.9亿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等坑农害农行为810件,涉及金额3130万元;查处涉农“三乱”案件17件,涉及金额345.8万元。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支农惠农资金拨付进度、加强支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强化对支农资金和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一卡通”发放制度,202*年通过“一卡通”发放各类涉农补贴资金10亿余元。浙江省研究制定了浙江省建立预防和控制农民负担反弹体系的意见,以此为指导,认真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按照该“意见”,浙江在全省建立21216个农民负担动态监测点,聘请并培训农民负担监督员,加强社会监督。按照村干部离任必审、有访必审、三年必审的要求,组织“万村审计”活动,202*202*年,全省连续开展农村审计或财务清理,涉及金额2134.31亿元。从中发现违纪违规案件925件,涉及金额6.48亿元,处分434人。浙江还以实现“组织网络化、产权明晰化、制度配套化、管理信息化、监督多元化”为目标,从源头上规范农村“三资”管理,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一是清产核资,集体产权明晰化。县、乡两级普遍成立工作小组,帮助各村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并建立较为完整的工作台账,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二是建章立制,管理制度配套化。近年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的意见、关于加强村级集体资金管理的意见、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建设意见、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制度文件,建立健全账户管理、民主理财、财务公开、审计监督等管理制度。三是加大投入,管理手段信息化。依托电子科技手段,在农村财务计算机监管网络的基础上,开发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管理系统,通过实时查询、扫描记录、预警提醒、程序锁定和纵向链接等五大功能,通过建立多个预警指标,对大额资金支取、款项收缴、“三资”公开、票据核销、收支审核等内容做到了实时预警、实时监管和实时反馈,使“三资”管理工作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四是多管齐下,监督主体多元化。将“三资”运营情况和相关决议、合同事项、经办人、收支凭证等逐笔逐项公开,接受全体村民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不少村做到了“三资”明细账按月逐笔公开。杭州、宁波、绍兴等地还推广电子触摸屏公开,群众只需按动触摸屏,就可查到村里每一张票据反映的收支情况。强化审计监督,落实村干部离任、重点问题村、村两委换届等“三必审”制度,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查纠。通过多种监督渠道,着力构建“村级民主监督、乡级会计监督、县级审计监督、实时网络监督、岗位责任监督”的监管体系。“三资”管理的加强和逐步完善,有力地服务了新农村建设。浙江注重通过解决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维护农村和谐稳定。近年来,省领导深入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社会矛盾比较集中的县(市、区)下访接待信访群众,“往矛盾的窝里钻”,“听民声、解民忧、促和谐”,通过实行领导干部下访、约访和包案制度,及时化解农村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省委还下发关于省委常委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决定等文件,以制度形式规定了领导干部下乡调查研究、下访约访的工作要求。省领导下访活动开展八年来,共有省级领导150人次,到83个县(市、区)公开下访,与市、县领导干部一起接待上访群众2万人次,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省、市、县三级领导干部下访4.1万余人次,累计接待群众12.1万余批次,疏导化解了10.3万件信访事项。由于上下共同努力,使一大批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一大批与百姓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面加强农村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把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提升工程来抓浙江省各地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着力解决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思想、纪律、作风方面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引导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模范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致富奔小康。全省各地认真落实浙江省农村基层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试行)。健全基层干部日常管理制度,实行基层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完善村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信访谈话等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农村,营造良好的崇廉敬廉氛围。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开展对基层站所私设“小金库”、农村党员干部参与赌博、公车私用等问题的专项清理。紧密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切实解决一些基层干部办事不公、作风粗暴、以权谋私等问题。组织明查暗访,认真查纠基层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等问题。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一些地方实行招待费开支“总量包干、超支自负”的办法,实行招待费开支按月报销制度和向镇纪委备案制度,刹住基层干部公款吃喝歪风。该省还创新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的奖惩机制,调动他们干事创业、廉洁奉公的积极性,增强自我约束意识。一方面,建立激励保障机制。以“定职有目标、收入有保障、干好有希望、退后有所养”为主要内容,提高农村干部经济和政治待遇。针对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水平总体偏低、保障机制不健全、部分地区运转困难的现象,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于202*年专门印发了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促进村级组织建设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建立资金稳定、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保障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去年省级财政为村主职干部基本报酬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共转移支付2.2亿余元。另一方面,完善监督惩戒机制。建立完善不称职干部退出机制,在部分地区探索实行了辞职承诺制度,在换届选举时签订辞职承诺书,列出辞职的具体情形,规定如发生有关违纪违规问题,承诺书将自动转为辞职申请。同时,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据统计,202*年共查处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467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61人。实践证明,浙江省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发挥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得到了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先后于202*年、202*年以及今年4月和7月在中央纪委召开的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会议上5次作了经验介绍。其中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探索与实践和加强乡镇纪检组织建设等工作,还引起了众多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调查、新华社新华国内动态清样等20多家新闻媒体都进行了宣传报道。并不满足于已取得的成绩,浙江省纪委、监察厅主要领导表示,接下来要以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以求真务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继续深入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为促进农村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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