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稿版招标文件(修改版)XXXX0104(1)doc-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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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稿版招标文件(修改版)XXXX0104(1)doc-宣.docx
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招 标 文 件项目编号:2010-CGZB-001招 标 项 目: 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 招 标 单 位: 绩溪县烟草专卖局 招标主管部门: 绩溪县建设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 宣城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4日招 标 说 明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已经批准建设,现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具备招标条件,我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三名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投标单位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由于对招标文件的理解发生误差,没有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部资料以及递交缺乏对招标文件诸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而造成投标失误或风险,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包括的内容见目录及各章节。宣城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绩溪县烟草专卖局委托,对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进行招标代理。 招 标 人: 绩溪县烟草专卖局 招标代理机构: 宣城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办 公 地 址: 宣城市叠嶂中路宛溪二村1幢 邮 政 编 码: 242000 传真/电话: 0563-2108822 联 系 电 话: 13013130855 联 系 人: 昝洪亮 日期: 2010 年1 月 4 日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3第二章 空调设备配置要求 13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 18第四章 开标一览表(格式) 24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40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序号条款号内 容11.1 1.21.31.4工程名称: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项目名称及数量:直流变频中央空调系统等。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等图纸全部采购、安装及服务。建设地点:绩溪县烟草专卖局内22.12.1.12.1.22.1.32.1.42.1.52.1.62.1.7投标人资格: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国内空调设备生产商或空调设备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的经销商。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专业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的投标人,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进行。投标人所投产品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同一品牌只允许有一家参加投标。33.13.2投标报价:投标人应结合供货一览表报价。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44.1投标有效期: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55.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66.1投标保证金:2万人民币。77.17.27.37.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0年1月26日 9:00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时间:2010年1月26日9:00 时整开标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88.1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投 标 人 须 知一 总 则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及范围等1.1工程名称: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安装项目。1.2项目名称:直流变频中央空调系统等。1.3招标范围:中央空调系统等图纸全部采购、安装及服务(不含新风系统)。1.4工程概况:本工程为绩溪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共 四 层,总建筑面积为3026.00M2,投资概算约90万元。1.5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如制造商或经销商无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可采用联合体投标,签订联合体协议即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详细见后附表)1.6招标方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1.7设计依据:业主提供的相关原始设计资料和要求,详见设计图纸。2. 投标人资格和义务:2.1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2义务:符合投标人资格的投标人应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3. 投标费用3.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本次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3.2招标代理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3.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人支付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标准执行。3.4中标服务费招标交易服务费标准及收取方式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现金。3.5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上述及工期及付款等各项费用均含在报价范围之内。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技术规范(按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执行);图纸另装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开标一览表(格式);投标文件(格式);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5.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 1月 18 日 17 时前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绩溪县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同时认定其他澄清方式为无效。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 1 月 19 日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传真号码:0563-2108822。5.2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该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3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投标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投标文件编写注意事项6.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的响应。6.2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是指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涉及招标项目的价格、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冷(热)量、售后服务及其它要求、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作出响应。6.3本次招标文件由招标人会同设计人员对空调设备达成以下说明:直流变频系统,须满足楼层的冷、热负荷的技术参数。个别房间的空调设备应同时满足其特殊要求(如计算机房的恒温恒湿等)。室内外设备的尺寸、重量、用电负荷,均不应超出设计预留的范围。6.3采购货物的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配置由评标委员会评定。7.投标的文字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绩溪县烟草专卖局所有来往函件统一使用中文(特别规定除外)。7.2投标文件中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编写的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列内容(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自编目录及页码分别装订成册):8.1.1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开标一览表格式和本须知第10条要求填写);8.1.2投标文件:投标函(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函(格式)要求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按本须知第16条要求提交);投标报价明细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明细表格式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填写);售后服务承诺书(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填写);资格证明文件(按本须知第12条及第13条要求提供);投标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按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填写)。投标企业的产品样册。9.投标文件格式9.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开标一览表、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技术规格偏离表等格式详细完整地填写各项内容。9.2在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报价明细表中,投标人应详细标明所提供的货物及部件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技术参数、配置、产地、生产厂家、数量及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及标准号。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上和投标报价明细表上标明单价和总报价。开标一览表与投标报价明细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报价无效。10.2投标人应就空调配置中的所有货物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 10.3投标报价指货物、服务、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及安装调试验收的各种费用和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所有成本、费用的总和。11. 投标货币11.1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12.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12.1资格证明文件应包含:空调企业或唯一授权经销商及机电安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须通过08年度工商年检);空调设备生产厂商的代理商/销售商资格证书、或制造商对于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采用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指定牵头人。所投产品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资料复印件。13. 货物合格证明文件13.1投标人还应提交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提供证明货物和手续合格性的文件及资料。它们可以是:生产厂家的有关资格和生产许可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证书(实行强制标准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证(以上均为复印件);产品样本、使用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及产品近三年获得的质量获奖荣誉证书(复印件);设备或产品保证供货有效证明;进口产品合法手续有效证明(如有,请提供原件或复印件);产品销售授权书(请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均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14.投标的有效期14.1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日期后30天内有效。14.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5.投标文件的书写及签名、盖章要求15.1投标文件正本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15.2投标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15.3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未按要求填写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被认定为无效的投标。15.4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名、盖章处逐一签名或加盖单位的公章。15.5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共四份。并在文件左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15.6投标文件和合同可以是授权经销商签写,但是必须由厂家专项授权,且厂家起联带责任。16.投标保证金16.1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2万。16.2交款方式:必须由投标企业单位账户汇出,可采用转帐、电汇等形式,不接受现金、银行汇票。投标保证金于2010年 1 月 25 日 17 时前打入下面指定帐户。(以到帐时间为准)账户名称: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户行: 工行绩溪县支行 帐 号:1317096009200043563备注栏注明:XXX项目投标保证金,各投标单位请凭银行汇款凭证到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正式收据。16.3对未按本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将拒绝接收。16.4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16.5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中标的保证金将再签订合同前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中标价的10%收取,具体缴纳帐号另行通知。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正、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在每个文本封面上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副本)”,以及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等内容。17.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一并装入投标文件袋中加以密封,开标一览表(一份)装入开标一览表文件袋中加以密封;投标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文件袋分别密封并在封口处签章(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17.3各文件袋上都应写明: 招标单位:绩溪县烟草专卖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 注明“开标时才能启封”17.4投标文件的密封以投标文件袋无明显缝隙露出袋内文件且封口处有密封签章为合格。18.投标截止时间18.1投标文件的递交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即2010年 1月26 日9:00整。18.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到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地点,安徽省宣城市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华阳派出所隔壁)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将被拒收。19.投标文件的修改及撤回19.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人对所递交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需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出具书面通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9.2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和递交,并在封面上标明“修改”字样。19.3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19.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将将不予退还。五 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1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凭个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签到参加开标会并接受验证,唱标结束后必须在唱标记录上签字。20.2 查验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资质)原件、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原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投标人所投产品获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资料复印件。20.3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或公证机关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折扣、交货期、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20.4招标人和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包含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交货期等)。20.5当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绩溪县招标中心将按有关规定,重新招标。 21. 评标 21.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将由聘请的专家五人单数组成,业主不参与评标。21.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21.3在评标期间,全部出现徇私舞弊,扰乱开标现场或者故意让评委制造困难影响评标的,招标人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招标。21.4评标过程的保密性。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关工作人员及其他知情人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21.5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公正性的活动,可能导致其中标无效。22.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22.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等的内容予以澄清或说明。22.2投标人对要求澄清或说明的内容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该澄清或说明函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名或盖公章。22.3投标人的澄清或说明函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4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澄清或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的实质内容。23.无效投标23.1投标文件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会在评标中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4废标24.1招标采购项目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予废标:截标后整个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2废标后,招标人将把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六 评标结果25.中标公示25.1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将在评标结束后将在绩溪县人民政府网以及公告栏上将中标侯选人公示三个工作日。25.2投标人如对侯选人公告有异议,可以在公示发布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26.中标通知26.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须知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26.2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无义务向未中标的投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和退还其投标文件。27.合同授予标准27.1合同将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评标认为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确定最终中标人27.2中标侯选人如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均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侯选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以此类推。28.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8.1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配备清单中规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29.签订合同29.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9.2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29.3如遇29.2情形,招标人有权从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组织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重招标。30.履约保证金30.1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就本项目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成所中标应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标价10%)。不足的应补缴纳直至足为止。30.2签订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该项目的履约金,质保期也在履约保证范围之内,该项目质保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3在质保金退还日期前,若中标人的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号有变动的,请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招标人,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中标人自负。七、有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规定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第三条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十六条 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成交结果的,或者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第七十九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七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32.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第七十四条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三)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的; (四)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人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 第七十五条 中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不予退还其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一)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的;(二)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第七十六条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本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第七十四条、第七十五条违法行为之一,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3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八 其他事项34.违约等行为公示35.1招标人有权将投标人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在绩溪县招投标中心网上予以公布。35.解释权36.1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及参照国际惯例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人及代理机构。36.通讯地址37.1所有与本招标文件有关的函电请按下列通讯地址联系: 单位全称:宣城市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叠嶂中路宛溪二村1幢; 邮政编码:242000;电 话:2108822;传 真:2108822第二章 空调设备配置要求一、供货一览表及技术参数1招标内容:直流变频多联中央空调系统采购等系统全部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交付业主使用及其相关服务,具体要求如下:11 按照图纸要求机组的制造、采购(不含新风系统)。12 机组的运输、仓储以及进口货物的入关完税等手续。13 机组的调试、验收。14 对业主技术人员的培训。15 负责大楼空调系统的调试。2货物规格及主要参数(详见图纸要求)3设备技术要求31 投标人提供的空调主机应是当今世界先进水平、技术先进、性能优良、结构紧凑、便于安装维护的满足技术条件的全新产品,冷媒选用R410A。32 所提供的设备性能应达到或超过所列的技术指标。33 投标人须提供其执行的有关设计、生产的标准、安装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34 制造商须配备全面、先进的质量检测手段,含全性能检测装置,提供详细的测试装置权威机构认证证书。35 提供易损件清单及价格表。本项目易损件保修期为两年。36冷媒流量的控制应采用变频控制,冷媒应为环保冷媒。37整个空调系统应具备整个控制,单体控制控制系统。38整个空调系统应具有自我维护,故障自动诊断报警及断电时来电恢复等功能,当出现冷媒泄露及系统运转不正常现象时,系统会自动停机,并在控制器显示屏上显示报警信息。投标书中应列出此类功能。39整个空调系统必须满足夏季制冷,冬天制暖有很好效果,要求在-1543气温条件下室外机均正常工作,此外,投标人应设属在宣城地区冬、夏两季极端气温下室外机保证能正常运行。310提供投标产品冷媒配齐安装所能达到的极限长度。311投标报价表应说明空调机的型号、数量、制冷、热量、制造商家全称,制造地点,室内外机的额定功率,额定电流,机组满载电流等。4对测试的要求每台机组在出厂前上测试平台进行全性能测试。41 中标人负责安排3人5天到工厂进行测试监督和设备初步验收,费用含在投标价内。42 测试的结果要与投标文件相同,是验收的主要依据。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5售后服务要求51 免费送货上门,免费调试。52保修期为货物安装调试并最终验收合格后暂定24个月(依合同签定为准)。53保证随时为用户提供所需的技术指导。54为用户设备建立档案,提供终生维保服务。55 在国内(请注明地点:地区/省/市)设有售后服务维修中心,并在附近城市设有厂家办事处或分公司及维修服务中心,并请提供联系方式和地址,维修联络点有充足的备品备件,保证接到故障通知24小时内,紧急故障12小时内到达现场。56 负责免费(含往返交通费,住宿期间的食宿、交通、授课、资料文件等费用)提供4人到厂家培训,并制定有培训计划。57 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修期满后的维护保养方案。按优惠价格提供终身有偿维修、保养服务。58 在保修期内,免费向用户提供设备维修及正常维护保养所需的零部件。59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详细的保修期内维护保养方案及计划。6其他要求61 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检测和鉴定证明。62 提供所投标货物获得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请提供)。63 生产企业宜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须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CCC认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4 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所要求的时间在建设工地现场进行所供空调机组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直至该设备验收合格、交付使用。65投标所购买的风机机组应是品牌的机组,其风阀、静压箱、防火阀、风管及其他的新风机组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及强制性要求,制造以上部件必须要有消防生产许可证,安装结束后必须通过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三、检验、供货等要求7检验标准要求71 所提供的产品在性能和安全上除满足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外,也须符合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并随机提供相关部门的检测报告。8设备供货要求81 设备包括室外机、所有相关附件及有线控制器等。82 设备是全新整套的,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制造,并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技术指标的设备。83 提供备品备件(含必备的易损易耗备件)和专用工具。84 提供随机的文件:841 提供详细的装箱清单一式三份。842 备品、备件、工具、材料等清单一式三份。843提供中文简体产品使用及安装说明书、运行维护手册、电气接线图、设备基础图纸等技术资料一式三套。844 产品合格证书原件。9工期及交货地点91 交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暂定90天内(日历日)完成设备的供货、调试,并交付使用,具体在合同中约定。92 交货地点:绩溪县烟草专卖局内。四、投标设备技术响应情况:10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招标项目要求及图纸技术规格的要求,逐条说明投标货物的技术参数、运行性能以及适用性。11投标人必须提交其所投标货物(工程)和服务确实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并须提供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12技术规格的响应,应对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规格逐条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投标将被拒绝。13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应按不低于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的标准做出响应。第三章 合同基本条款及合同书(格式)合同基本条款一 说 明1.1合同基本条款是指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和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应共同遵守的基本原则,并做为双方签约的依据。对于合同的其他条款,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在谈判中协商解决。1.2评委会将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根据评标得分的情况,取得分由高向低推荐三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 1.2.1甲方将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最终中标人。1.3合同以书面方式签订。二 货物条款2.1甲、乙双方应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委员会确认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日期和售后服务内容等作为本条款的基础。三 技术资料3.1甲方向乙方提供所招标采购的货物、配套设备、所属装置等有关技术资料。3.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四 质量保证4.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4.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货物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项目要求的时间内到达甲方现场。4.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五 验 收5.1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5.2甲方对乙方所交货物依照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标准进行现场验收,性能达到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后果由乙方负责。5.3甲方应在货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验收完毕,并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时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方必须在现场。六 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6.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于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要求的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输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不考虑卸装和就位费用,但是乙方需要提交5%的配套服务费用于土建承包方。6.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等一并附于货物内。6.3 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另收任何费用。6.4货物在交货前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6.5货物在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2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前48小时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七 交货期及交货方式7.1交货时间:按 2009 年 月 日前。7.2交货方式:现场免费调试验收。7.3交货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八 付款方式8.1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价,全部设备进场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全部系统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并调试合格后甲方支付至工程款合同价的 80 %,审计合格后支付至决算价的95% ,余款在竣工后24个月质保期满后内支付完毕(无利息)。8.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该项目的履约保证金,质保期为24个月(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后,甲方如数退还(不计利息)。如中标人不按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履约,则对其全部质保金不予退还,质保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九 违约责任9.1逾期交货或无正当理由拒收的,违约方每天按合同额的1支付违约金。9.2逾期超过10天仍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双方的供货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9.3其它未尽事宜,双方签订合同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议定。十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0.1在合同有效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的根本目的不能实现时,一方可解除合同。10.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十一 仲 裁11.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宣城市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十二 合同生效及其它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2.2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确认后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合 同 书 (格 式)合同名称: 采购合同合同编号: 甲方: (采购人)乙方: (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二) 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合同基本条款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明细表和售后服务承诺等全部投标文件 空调配置清单 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商定确认后的补充协议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3、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内容详见“空调配置清单”表中 项号,名称 数量 所列内容和“合同基本条款”。4、合同金额根据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 (¥ )人民币。5、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甲方支付合同价,全部设备进场时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款的10%,全部系统安装完成竣工验收并调试合格后甲方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