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DOC 41页).docx
东莞理工学院消防设备更新及维护项目 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消防设备更新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454号 采购人:东莞理工学院 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制二一三年六月目 录第一章投标邀请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6第三章用户需求书18第四章合同(样本)31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35一、价格文件(格式)361.附件1 投标函382.附件2 投标一览表393.附件3 报价明细表40二、商务技术文件(格式)411.附件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32.附件2 法人授权委托书443.附件3 承诺书454.附件4投标人一般情况表465.附件5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自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476.附件6 用户需求偏离一览表487.附件7 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498.附件8 货物及设备一览表509.附件9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5110.附件10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5211.附件11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5312.附件12 资格文件5413.附件13 类似项目业绩5514.附件14 投标人受处分或处罚史5615.附件15 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5716.附件16 售后服务计划5817.附件17 实施服务方案5918.附件18 投标人其它资料60第六章附 件:评标文件61一、说明63二、评标须知63三、评标原则64四、评标方法及流程64五、废标处理65六、评分标准和权重65七、定标和授标66八、附表66第一章 投标邀请投标邀请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理工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理工学院消防设备更新及维护项目(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454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标项目概述 1、项目内容:包号采购货物或服务的名称数量包A消防设备及相关改造一项包B消防设备维护一项具体要求或技术参数见用户需求书 2、项目商务需求:包A资格标准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 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内有售后服务点或分支机构。(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质保期 质保期为壹年。(所有货物保质期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起)报价方式报价包含(人民币报价) 采购范围内的所有货物。 货物运输过程以及现场保管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设计图纸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安装、验收、培训费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费等。 应纳的税金。交货完工期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完成(包括供货、安装、培训、验收等工作)。验收 完成交货、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和采购人共同签字验收。付款方法和条件项目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至合同总额的95 ;质保期满一年后15天内支付余下合同总额的5。(如有变更,以合同为准)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包B资格标准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盖公章(有效期内)。维修保养期 一年报价方式报价包含(人民币报价) 招标范围内的所有设备维修保养的相关费用。 应纳的税金。付款方法和条件 按季度付款,每个季度支付合同总价的四分之一。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合同条款 投标人实质响应合同各条款。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1、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自行前往购买。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2)未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注册备案的投标人还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等(现场检查、登记完后立刻退回),并提供以上证件扫描的电子文档(整合成一个PDF文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备案注册。3)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4)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公示时间:2013年 7 月 8 日09:00至2013年 7 月 12 日17:30(北京时间,共五个工作日)。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 7 月 8 日至2013年 7 月 29 日09:00-12:0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4、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702号(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5、获取招标文件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彭小姐 电话:0769-269899086、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 7 月 30 日上午09:0009:30(北京时间)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3年 7 月 30 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3、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二室四、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南城区商业中心二期百安中心B座701-702号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陈先生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769-26989928 传真: 0769-26989928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一三年六月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1. 总体说明1.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1.2. 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的东莞理工学院消防设备更新及维护项目所包含的内容。1.3. 关于定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采购人拒绝接受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1.4. 关于投标人1.4.1. 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4.2. 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注册备案,并在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1.4.3.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1.4.4.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1.4.5. 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1.4.6. 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4.7. 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1.4.8.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同一包组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投标人必须保证在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资料和数据是真实的。1.4.9. 投标人如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联合投标还应符合下列条款的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3)招标文件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如果涉及有资质要求的,由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主办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采购人;(7)联合体的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款的支付;(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也指联合体各方。1.5. 踏勘现场1.5.1. 投标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自理。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时发生的人员伤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他的损失和损害;投标人因上述情形受到的损失和损害所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资料和数据(如有),仅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6. 关于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1.7. 知识产权投标人必须保证,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成果、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8. 定义1.8.1. “采购人/业主单位”系指东莞理工学院。1.8.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8.3.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1.8.4. “甲方”系指采购人。1.8.5. “乙方”系指中标人。1.9. 重要说明1.9.1. 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1.10. 招标文件解释权1.10.1.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异议,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 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3) 用户需求书(4) 合同(样本)(5) 投标文件格式(6) 评标文件2.2. 招标文件的询问(质疑)及澄清2.2.1. 投标人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以及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相关附件)存在疑问,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或质疑。2.2.2. 询问或质疑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则视为接受招标文件所有内容。2.2.3.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将用信函、传真、E-Mail、电话等形式做出答复,采购代理机构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分发给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2.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2.3.1. 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充或修改,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补充或修改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不足15天的,代理机构在征得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意并书面确认后,可不改变投标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将拒绝没有对补充或修改文件予以书面确认的投标人的投标。2.3.2. 招标过程中的一切修改文件或补充文件一旦确认后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2.3.3. 为使潜在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理解招标文件的修改,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3. 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编写3.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3.1.2.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公制单位。3.1.3.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不能手填(除要求签署盖章的部分)并用A4纸规格装订成册,不能采用活页装订。投标文件副本的所有资料都可以用投标文件的正本复印而成,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3.1.4.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和数量乘积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1.5.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3.2. 投标文件的组成3.2.1. 投标人准备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部分:唱标信封:(为方便唱标,单独用一个信封包装)(1) 投标一览表(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 法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盖公章(有银行盖章,非电子章)(5)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价格文件部分:(1) 投标函(2) 投标一览表(3) 报价明细表商务技术文件部分:(1)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2) 法人授权委托书(3) 投标人一般情况表(4) 联合体工作协议(格式自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5) 用户需求偏离一览表(6) 商务条款偏离一览表(7) 货物及设备一览表(8) 投标保证金汇入情况说明(9) 交纳服务费承诺书(10)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的函(11) 资格文件(12) 类似项目业绩(13) 投标人受处分或处罚史(14) 项目负责人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15) 售后服务计划(16) 实施服务方案(17) 投标人其它资料3.2.2. 投标人应编制完整的投标文件,必须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及页码,且每页有投标人授权代表手签及盖公章,否则将作为无效标处理。3.2.3.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3.3. 投标的修改和撤回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4. 投标总则4.1. 投标4.1.1. 投标文件一式8份,正本 1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 1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1份,限光盘或U盘,不留密码,无病毒,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7 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应以正本为准。同时参与多个包(如有)投标的,必须按包分开制作投标文件,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4.1.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任何更改(如有)必须由签署人签字,涉及报价的修改,必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4.1.3.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负责人,任何迟于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4.1.4. 所有投标文件、样品(如有)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在封口上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封装,并在每一信封或包装的封面上写明:正本/副本/唱标信封/样品收件人名称:广州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编号:东采公2013454号包A/包B 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消防设备更新及维护项目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4.1.5.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4.1.6.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4.1.7.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分“价格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两册独立装订,各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并盖骑缝章。4.1.8. 在商务技术部分文件中,不能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投标报价和货物分项报价只能出现在价格部分文件中。4.2. 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90天。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4.3. 投标保证金4.3.1. 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包A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 包B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的投标保证金。4.3.2. 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形式缴交,投标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非投标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4.3.3. 提交保证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银行转账、电汇方式提交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天必须付至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广州威朗)账户上 。收款单位: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广州威朗)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账 号: 44001778808053006267(各投标人在转帐或电汇时须在用途栏上写明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或提交金额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2)采用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提交的,应符合下列规定:由广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实施方案选定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我市政府采购投标担保业务承办机构为东莞市金鼎融资担保公司);投标担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递交投标文件现场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外,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注:(如有)若同一家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两个包或多个包的,保证金一定要分包汇款,不能将两个包或多个包的保证金汇在一起,否则将会被当作无效标处理。投标人在汇出投标保证金时,应在备注或用途中注明本此参加项目的采购编号:东采公2013454号 ,及包号(即包 A/B )等填写完整的收款单位的名称。供应商如在汇投标保证金时汇错账号或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作废标处理。4.3.4. 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将银行进账单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上投标保证金退还说明,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格式)封入“唱标信封”内一并交给采购代理机构。4.3.5.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将作为无效标处理。4.3.6. 投标保证金包括下列条件:(1)如果投标人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保持全部的约束力,直至交付履约保证金及其相关资料,并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2)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撤回其投标,或被通知签约后拒绝签约,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4.3.7. 未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无息退还原汇入的账户。5. 开标、评标、定标5.1. 开标5.1.1. 开标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为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5.1.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5.1.3. 投标人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代表非法定代表人,还需持单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盖公章);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5.1.4.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采购人委托的监督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等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5.1.5.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均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当投标人少于三家时,则招标失败,采购代理机构将重新招标。5.1.6.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5.1.7. 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5.2. 评标5.2.1. 评标委员会(1)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七人或七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一名,其余的评标委员均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2)评标委员会将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响应的依据是招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其它证据。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5.2.2. 评标原则(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2)确定中标人的评标准则是: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3)评标委员会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否决所有投标。5.2.3.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2)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拒绝。5.2.4. 投标文件的澄清(1)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外,从开标后至授予合同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2)为有利评标,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可随时请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某点加以澄清,澄清的内容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以书面形式表达并加盖公章的答复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后,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参与评标。5.2.5. 评标程序及方法(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分两个阶段进行: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各评委首先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将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评审。(一)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1)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函,或投标函的内容与招标文件明显不一致的;5)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盖章的;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打“”的重要条款。(2)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对该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投标文件的报价超出本项目采购预算或明显低于成本,做为无效标处理。3)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a) 投标人没有实质性响应用户需求书(号为必须响应);b)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c) 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d) 投标报价中没有分项报价表、存在严重缺漏项;e) 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被评委会确定为投标文件无效标或废标的,其投标文件即被视为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检查,不得参与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二)详细评审(1)对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2)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技术部分,商务部分,价格部分权重分配及评标评审方法详见评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排定名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第二名。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被取消中标资格,由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中标。5.2.6. 相关注意事项(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的对待所有投标人。(2)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3)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招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过程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将评标情况扩散出与评标无关的人员。(4)评标委员会不直接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5.3. 定标5.3.1. 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书面报告和推荐中标意见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确认的结果发出结果公示。5.3.2. 评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5.3.3. 发出结果公示后3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授权人)身份证和相关资质证明文件、业绩合同等主要证明文件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对(如投标人授权其分支机构进行项目实施或提供售后服务的,需提供投标人与分支机构关系的法律证明材料),经核对无误后才能发出中标通知书。5.3.4. 中标人如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15日内,不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未能按5.3.3要求进行资料原件核对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进行处理。5.3.5.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交相应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4. 履约保证金5.4.1.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十日内须递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5。否则采购人可拒签采购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由其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追究其责任。中标投标人应在汇入履约保证金时在汇款单备注中注明:中标(成交)通知书编号。 5.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应是合法经营的银行机构出具的银行保函,非东莞行政区域内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要附上东莞市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文件。履约保函的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的要求。履约保函应在采购合同有效期满后28天内继续有效。(2)保证金。可采用电汇、银行转帐方式提交,但不可以采用现金方式提交。中标人必须保证资金以中标人的名称(以分公司或子公司汇款无效)在合同约定的日期前到帐(以银行收到为准)。保证金汇入以下履约保证金专用账户:单位名称:东莞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市分行营业部履约保证金账号:440017788080530013875.4.3. 履约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在依法履行完毕采购合同后,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向采购人提交退回履约保证金申请(可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下载:),采购人连同验收报告原件、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加盖采购人公章)和履约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送市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手续。5.4.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1)中标人将本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采购人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在履行采购合同期间,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条款,损害了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法没收其履约保证金。5.5. 签约5.5.1. 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5.5.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5.5.3.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送交到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备案。6. 招标服务费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执行: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3)招标服务费币种与中标通知书的币种相同。(4)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按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交招标服务费。服务类型中标金额(万元)货物招标服务招标工程招标100以下1.51.51.01005001.10.80.750010000.80.450.55100050000.50.250.355000100000.250.10.2100001000000.050.050.05100000以上0.010.010.01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1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合计收费1.54.449.9 (万元)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说明: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提供的参考技术要求其目的仅仅是为了使投标人更加准确地了解招标技术要求,不构成对投标单位所报品牌的任何约束;投标人所投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不低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要求。包A(一)行政楼消防设施设备改造1.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安全出口、其他设施设备。2.消防设施设备改造(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所有设施设备,更换所有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符合消防规范。(2)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维修所有设施设备、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管网油漆,符合消防规范。(3)气体灭火系统:维修所有设施设备、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符合消防规范。(4)灭火器、灭火器箱:维修所有灭火器、灭火器箱。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灭火器、灭火器箱。符合消防规范。(5)应急灯:维修所有应急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应急灯。符合消防规范。(6)安全出口:维修所有安全出口、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安全出口、线路。符合消防规范。(7)其他设施设备:维修所有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其他设施设备、线路。符合消防规范。(8)投标人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其他资料对设施设备进行设计、制作、安装和调试,达到国家现行的建筑消防设计、施工、验收技术规范标准及公安消防监督管理部门相关要求,保证消防设施设备运行完好有效,投标人中标后,应根据现场完成相应的整改工程的设计并经甲方确认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提供相应的竣工图纸,以备留档及日后维护。3.部分设施设备清单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参数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套1烟感探测器及底座个700JTY-GD-JBY-3100手动报警按钮及底座个100J-SAP-JBF-301/p消火栓按钮及底座个100J-SAP-M-VM3332A火灾自动报警主机台12消火栓系统套1消火栓个100消防水带条100消防水枪个100消防泵个2消防稳压泵个2消防水池个13自动喷淋系统套1喷淋头个700喷淋泵个2喷淋稳压泵个24气体灭火系统套1七氟丙烷个35灭火器个1504KG6灭火器箱个752*4KG7应急灯个1008安全出口个509其他设施设备批110线路批1信号线米13000ZR-RVS-2x1.5电源线米13440ZR-BV-2x2.5电源线米1000ZR-BV-2x4电话线米960ZR-HPVV-2x1手动控制线米4000NH-KVV-7x1.5镀锌电线管米35000SC20(二)饭堂(一期、二期)消防设施设备改造1.消防设施设备情况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防火卷帘门系统、灭火器、灭火器箱、应急灯、安全出口、其他设施设备。2.消防设施设备改造(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更换所有设施设备,更换所有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符合消防规范。(2)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维修所有设施设备、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管网油漆,符合消防规范。(3)防火卷帘门系统:维修所有设施设备、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设施设备、线路。系统正常,设施设备联动正常,符合消防规范。(4)灭火器、灭火器箱:维修所有灭火器、灭火器箱,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灭火器、灭火器箱,符合消防规范。(5)应急灯:维修所有应急灯、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应急灯、线路,符合消防规范。(6)安全出口:维修所有安全出口、线路,更换损坏、无法修复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