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监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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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监理招标文件-.docx
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监理招标文件招标项目名称: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招 标 人: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 (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招标文件开始发出日期:2016年8月 2第页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监理)总 目 录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3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一、 投标须知前附表6二、 投标须知11(一) 总则11(二) 招标文件11(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13(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15(五) 开标17(六) 评标17(七) 合同的授予23(八) 其它事项24第三章合同条款 26第一部分 协议书27第二部分委托监理合同通用条件29第三部分 委托监理合同专用条件30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42第五章 招标图纸43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44 第一章 招标邀请函致:福建庆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福建兴宏宇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朗森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拨款 ,招标人为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 进行 邀请 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大溪村及朱山村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位于闽清县东桥镇大溪村和朱山村两个村,分为大溪村房屋修缮工程造价10050989元和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625029元。2.3 招标内容: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2.4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计划施工工期:120(60)日历天;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6 监理服务费: 按施工合同承包价的2%计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4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3.5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6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及签署。3.7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及经验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8投标人的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3.9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8 月 18日至2016 年 8 月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领取招标文件。 4.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缴纳。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仟元。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15时30分,提交地点为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邀请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公告栏 发布。8、联系方式招标人: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地址:闽清县东桥镇,邮编:350800;电话: 0591-22528002 传真: / ;联系人: 吴先生。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华林路338号锦绣福城东区29楼2303室;邮编: 350000 ;电话: 13950348273; 联系人: 小陈 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1.1项目名称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施工监理)21.1建设地点闽清县东桥镇大溪村及朱山村31.1建设规模工程位于闽清县东桥镇大溪村和朱山村,分为大溪村房屋修缮工程造价10050989元和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625029元。41.1招标条件具备招标条件52.1招标范围大溪村房屋修缮及朱山村门楼建设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62.2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72.3监理服务期要求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计划施工工期:120(60)日历天83.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94.1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104.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13.1报价方式按合同承包价的2%计费。注: 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用必须按招标人公布的金额报价,否则,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1215.1投标有效期 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316.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叁仟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在开标前以现金方式缴纳。 备注:未中标单位在评标结束后退还给各投标人,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由招标人统一管理。145.1踏勘现场本招标项目不集中,织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如需查阅勘察资料,则前往招标人处查阅。158.1投标人质疑时间:2016年 8 月 21 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送至福州晋建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1617.1投标文件份数壹份正本,贰份副本。1720.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点: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15时3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登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1823.1开标时间:2016年 8 月 24 日15时30分地点: 闽清县东桥镇人民政府公布内容:投标承诺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投标报价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1930.3评标方法及标准本招标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2034.1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30天内完成合同订立。2135.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履约担保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签订合同前。2237.1监管部门部门或机构名称: / 2337.1.其他37.1.1取消中标资格条件37.1.1.1投标人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不能按照投标须知第33.1条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3)中标人在与业主签订合同时另行加入不合理条件或者更改合同的实质性内容的;(4)中标人在本工程投标过程有违法行为;(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37.1.1.2若发生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由招标人报主管部门批准后依法重新招标或重新评标。37.1.2投标人应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与投标有关的证明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按否决投标处理。37.1.2.1、投标人中标后应及时编制该项目的监理大纲,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日历天内将上述文件提交给招标人。37.1.2.2投标人必须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监理任务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37.1.2.3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将保留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核查的权利,如发现有虚假或隐瞒的行为,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废除。37.1.2.4投标人中标后或已开始履行监理职责,经查实投标时存在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清退出场,已监理部分不予计量,赔偿招标人所有损失,并承担法侓责任。37.1.3、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应与在榕施工(监理)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注:1)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与招标文件其它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本表为准。2)本招标文件所有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工程说明1.1 本招标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第4项;1.2 本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的形式选择具备规定的监理资质的监理单位参加投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2、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2.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 2.2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2.3 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3、资金来源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4、投标人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4.2 投标人其它合格条件详见本须知26条款。5、踏勘现场5.1 本工程由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自行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5.2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6、投标费用6.1 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第五章 招标图纸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7.2 除7.1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7.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澄清要求的须将澄清材料送至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答复与澄清,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8.2本工程的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若有)投标人可于截标前15天到福州晋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领取书面文件。各投标人须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招标人在截标15日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文件和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中文汉语。 10.2 除工程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1、投标文件的组成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文件封面(1)投标函(2)投标申请书;(3)授权委托书(若有);(4)项目监理部人员配备表;(5)主要检测设备仪器表;(6)声明书;(7)项目监理部人员到位承诺书;(8)在榕施工(监理)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若有);(9)资格审查申请材料附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企业工程监理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含年检页);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含有效相关记录)、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核准通知书)复印件;(11)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若有);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13、投标报价 13.1 投标报价应包括对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所述的全部工程进行监理的所有费用。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本合同所需的包含加班费、奖金补贴、劳保费、安全医疗费、旅差费、配合费、管理费、设备费、办公场所费用等一切费用在内的直接费、间接费、税金和利润。13.2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说明、有关规范认真地针对全部工程的概算进行建设监理收费的投标报价,若有漏项,此部分价格将被视为已包含在其它分项中,不再另行补价。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13.4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费为按施工合同承包价的2%计费,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施工监理服务费的均按否决投标处理。13.5投标人提交可选择报价的报价文件将按非响应性报价予以拒绝。14、投标货币14.1本工程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合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15、投标有效期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16、投标保证金1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有关规定提交。16.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5日内予以退还;其它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 日内予以退还。16.3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6.3.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消其投标文件的;16.3.2 投标人之间相互串标、围标及其它利用不法手段参加投标或谋取中标的;16.3.3 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9条规定修正标价; 16.3.4对评标定标施加影响,扰乱正常的开标评标秩序的; 16.3.5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7.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17.3 投标文件应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 “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且由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其他文件按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17.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需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字。(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8.1投标文件要求统一采用白色A4纸装订成册。如有特殊情况需采用较大幅面时,须折成A4幅面。18.2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包装密封在一个包封袋中,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全部包装密封在另一个包封袋中,密封送达招标人。(“正本”和 “副本”应当分别包装,包装封套上加贴封条,并加盖“正本”或“副本”标记。)18.3在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须:18.3.1写明招标人名称;18.3.2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及邮编;18.3.3注明下列识别标志:(1) 招标编号;(2) 工程名称;(3)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述开标日期及时间),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注:在内包封袋还须注明投标文件类别标识。(标明“正本” 或“副本”)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套上须加贴封条,同时在贴封条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8.5投标文件外层包封若未按本须知18.4款要求密封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如果外层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加写标志,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19、投标文件的提交19.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2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20.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20.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20.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21、迟交的投标文件21.1 招标人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7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内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22.4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满之前,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23、开标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或由其委托的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投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的,视为默认开标过程、开标结果,事后提出的异议无效。23.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及应签名报到,并出具授权委托书、身份证。23.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并主持。23.3.1 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23.3.2主持人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参加开标会代表姓名;23.3.3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23.3.4当众检查和宣布投标文件密封的完好情况,并请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23.3.5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23.3.6按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质量、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以及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等内容。公开开标的内容记录在案;23.3.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会议结束;(六)评 标24、评标委员会与评标24.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推荐组成。24.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5、评标过程的保密25.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严格保密。25.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5.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26、投标人的资格审查26.1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要求采用资格后审的,在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是否有能力和条件有效地履行合同义务。如投标人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能力和条件,其投标将被拒绝,不进行评审。26.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否决投标处理。26.3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及要求如下:1)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 4) 投标人企业法人和本项目拟配备的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属于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也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5) 项目监理部所配备的投标人本单位的监理人员应不少于4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中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资格至少满足下表要求:岗 位及专业职称人数要 求备 注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师及以上1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岗位证书均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并经年检合格有效。项目监理部成员均应为本单位人员(以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为准,如有变更应有合法变更记录)。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以执业(注册)证书或岗位书上注明的工作单位为准;专业以执业(注册)证书上的注册专业为准,职称以职称证书上的为准。若证书上有关于年检、有效期内容的,须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的其他监理人员的专业以岗位证书注明的注册专业或职称证书注明的专业为准,岗位证书和职称证书均未注明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一人一岗,各专业人员之间不得兼任。市政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市政施工、市政工程管理、道路、给排水、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工程等专业均满足“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要求。根据榕建招201138号文规定,本次评标,评标委员会仅针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进行评审,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监理项目部其他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给予响应并承诺配备,但不需要提交相应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中标后应安排上述配备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到位并于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日历天内将监理项目部人员配备表及所配备人员的资料证明等文件提交给招标人核查,如有发现弄虚作假或承诺不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有涉及提供人员复印件要求与本款有矛盾的,均按本款规定执行。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企业投标承诺到位的项目管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与在榕建筑施工(监理)企业技术人员信息登记表中的人员一致,如不一致按否决投标处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负责组织实施并发证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证书。安全监理人员/1人具有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相关部门颁布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证或安全监理岗位证,或由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安全监理培训结业证书。监理员/1人具有经设区市以上(含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监理员岗位证或福建省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协会颁发的福建省监理员岗位培训证书。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将被确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拟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未取得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的;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申请资料内容弄虚作假或有缺项的;违反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及福建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管理的通知的;近一年连续发生两起四级或一起三级以上(含三级)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7)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8)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完整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并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及签署。27、投标文件的澄清27.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须知第29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28、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响应性评审28.1评标委员会将评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不造成重大的限制。如果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28.2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按否决投标处理:28.2.1 没有单位盖章的;28.2.2 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28.2.3 代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28.2.4 未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8.2.5 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报价,或者递交两份或者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者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28.2.6 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且未提供有效证明的;28.2.7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28.2.8 反映投标文件个性特征的内容出现明显雷同;28.2.9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的期限(监理服务期)及质量要求;28.2.10投标人所报监理仪器设备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配置要求:序号仪器或设备名称数量1经纬仪一台2回弹仪一架3游标卡尺一把4水准仪一台5电脑一台6照相机一部28.2.11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28.2.12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否决投标的其他情形。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规定界定否决投标后,通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家(不含3家),评标委员会认投标仍具有竞争的,应提出充分理由,并在评标决议中做出说明,可继续评审;若认为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对重大偏差认定出现争议的,由评标委员会采取记名投票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29、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29.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9.1.1如果数字表示的数额和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29.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30、投标文件的评审30.1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30.2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30.3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分阶段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30.3.1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按照本须知第26条的要求和评审标准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审查,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直接视为否决投标,不予继续评审。30.3.2投标文件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按本须知28条规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确定。30.3.3只有通过资格审查、有效性检查和响应性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进入到参加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名单。30.3.3.1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入围中标候选人名单: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评审不合格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取得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近六个月,连续发生两起一般或一起较大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30.3.3.2通过资格文件、商务文件评审均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投标人拟派出总监资格、职称级别高低、用于本招标项目的企业资质等级高低进行排序,级别或等级高的排在前面。若上述条件均相同时,则由评委会采取抽球确定。30.4提交评标报告:评标结束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实际情况和结果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由评委会全体成员签字,评委会成员不得拒绝签字,如评委会个别成员对评标结果持有异议的,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30.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依法重新招标。30.6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根据在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情况推荐中标候选。30.7重新选取中标人的条件:30.7.1、评标委员会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审,且影响中标候选人结果的,推荐的中标人无效,招标人应当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并按规定重新推荐中标人。30.7.2、在选取中标人的过程中如出现由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工作失误且影响公平的,推荐的中标人无效,应当重新选取。30.7.3、因上一次选取所确定的中标人存在以下情形,可以重新推荐中标人,参与重新推荐的名单仍为第一次评审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本招标项目历次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除外):(1)中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2)中标人在公示期间,因被举报或投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查实,确有违法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并被判定为中标无效的。30.8 定标招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之日起15日内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意见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中标人。(七)合同的授予31、合同授予标准 31.1本招标工程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第30条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31.2投标人应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如发现其所提交的资料不真实,招标人将视其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其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2、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权力32.1招标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33、中标通知33.1.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