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所需电缆采购招标文件.docx
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电缆采购 招标文件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电缆采购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HXZB- 2015-47002招 标 人: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2015年9月招标文件目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第六部分 招标物资清单第七部分 招标技术文件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电缆采购进行邀请招标,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为:河北省迁安市; 2、交货期:按照招标人要求; 3、质量要求:国家标准,合格; 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采购方式:本次采购为框架招标采购,只有单价,没有数量,以实际使用为准。6、有效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到2016年3月31日止。7、结算方式:中标厂家与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每3个月或供应物资价值达20万元结算一次。中标厂家与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的招标服务费按照中标厂家与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的每次结算金额的1.5%进行支付。8、送货方式:按照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零库存的需要,根据工程进度对物资的需求随时要求中标厂家送货。 9、报价权重:高压和低压的报价权重根据使用情况设定为6:4。10、中标厂家:本次框架招标确定一个厂家为供应商。二、 招标内容:电缆采购三、物资明细及标段划分:电缆材料表序号名称型号平方备注1高压电缆10KV-YJLV22502高压电缆10KV-YJLV22703高压电缆10KV-YJLV22954高压电缆10KV-YJLV221205高压电缆10KV-YJLV221506高压电缆10KV-YJLV221857高压电缆10KV-YJLV222408高压电缆10KV-YJLV223009高压电缆10KV-YJV225010高压电缆10KV-YJV227011高压电缆10KV-YJV229512高压电缆10KV-YJV2212013高压电缆10KV-YJV2215014高压电缆10KV-YJV2218515高压电缆10KV-YJV2224016高压电缆10KV-YJV223001低压电缆VV702低压电缆VV953低压电缆VV1204低压电缆VV1505低压电缆VV1856低压电缆VV2407低压电缆VV3008低压电缆VV22709低压电缆VV229510低压电缆VV2212011低压电缆VV2215012低压电缆VV2218513低压电缆VV2224014低压电缆VV223001低压电缆VLV702低压电缆VLV953低压电缆VLV1204低压电缆VLV1505低压电缆VLV1856低压电缆VLV2407低压电缆VLV3008低压电缆VLV22709低压电缆VLV229510低压电缆VLV2212011低压电缆VLV2215012低压电缆VLV2218513低压电缆VLV2224014低压电缆VLV223001控制电路KVV4*1.52控制电路KVV4*2.53控制电路KVV4*44控制电路KVV4*65控制电路KVV4*106控制电路KVV6*1.57控制电路KVV6*2.58控制电路KVV6*49控制电路KVV224*1.010控制电路KVV224*1.511控制电路KVV224*2.512控制电路KVV224*413控制电路KVV224*614控制电路KVV226*1.515控制电路KVV226*2.516控制电路KVV226*417控制电路KVV226*6架空导线序号名称型号平方备注高压1钢芯铝绞线LGJ35/62钢芯铝绞线LGJ50/83钢芯铝绞线LGJ70/104钢芯铝绞线LGJ95/155钢芯铝绞线LGJ120/206钢芯铝绞线LGJ150/207钢芯铝绞线LGJ185/308钢芯铝绞线LGJ240/309钢芯铝绞线LGJ300/501铝绞线LJ352铝绞线LJ503铝绞线LJ704铝绞线LJ955铝绞线LJ1206铝绞线LJ1507铝绞线LJ1858铝绞线LJ2409铝绞线LJ3001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35/62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50/83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70/104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95/155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120/206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150/207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185/308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240/309高压架空绝缘线AC10KV-JKLGYJ300/50低压1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35/62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50/83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70/104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95/155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120/206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150/207低压架空绝缘线AC1KV-JKLGYJ240/30以上所有型号电缆为一个标段,四、 资质要求:凡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有以上设备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报名参加。五、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报名并参加投标: 1、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011年至今同类型产品供货合同(至少1份)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简介复印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到河北宏信招标公司唐山办事处报名。 以上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2、潜在投标人可于2015年9月10日-2015年9月16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唐山办事处(地址:唐山市路北区鹭港小区502栋4-1001)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收取成本费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六、定于2015年9月29日9:30在唐山宾馆5层会议室举行开标会,届时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招 标 人: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或地址:迁安市迁安镇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聚鑫街1021号邮 编:064400法定代表人: 刘杰授权代表人:王湘电 话:0315-6756079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石家庄市华西路19号邮编:050051 联系人:王春天电话/传真:15033926331电子邮件:hxzb0315开户名称: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交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131080020010210042421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一、总则1.投标人资格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以上设备或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均可参加。1.2投标人参加投标,必须按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承认并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按规定的内容及格式编写的投标文件提交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地点。1.3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请于2015年9月29日上午9:30(北京时间)递交到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1.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唐山市唐山宾馆5层会议室。2.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服务费。二、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构成3.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设备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七部分组成: 投标邀请函 投标须知 合同主要条款 投标文件格式 评标办法 招标物资清单 招标物资技术文件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事项和条款。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4.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并送至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任何人的口头解释均无效。5.招标文件的修改5.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5.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5.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评标将以修改后的补充文件为准。三、投标文件的编写6投标文件的编写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规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7.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7.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8 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8.1.1投标函8.1.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不能参加开标会时提供)8.1.3投标报价一览表(唱标报告)8.1.4随机提供的备品备件清单、专用工具及仪器仪表清单;8.1.5投标物资说明一览表8.1.6投标商务技术偏离表8.1.7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8.1.8 近3年同类产品供货业绩资料8.1.9投标产品报告8.1.10售后服务措施承诺8.1.11投标资料真实性声明8.1.1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说明的其它资料8.2 投标保证金8.2.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为现金或电汇。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0000元。8.2.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按时、足额交纳。8.2.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招标活动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8.2.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8.2.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8.2.6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每一次结账后,向招标代理单位交纳招标服务费,并从投标保证金中扣除,直到合同履约完成,多退少补。8.2.7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投标人以虚假资料骗取中标;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须知有关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接受对错误的修正。9投标报价9.1 投标人应对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招标物资清单”中所列的全部设备进行投标,只针对部分设备的投标将被拒绝。9.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全部招标设备及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运送到指定地点且落地的一切费用(包括材料费、制作费、包装费、运输费、应缴纳的税金、检测复检等费用)、以及设备验收调试费、相关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并包括由于原材料工本或其它因素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9.2投标人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9.3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9.4投标人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对报价应严格保密。9.5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元为单位。10.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10.1 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60天内有效。10.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11.投标文件的打印及装订要求11.1投标文件应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填写。11.2所有投标文件均应装订成册,不得有散页,开标时如有散页,散页不作为投标文件内容。11.3投标文件的修改处应由投标人签章。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2.1投标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在投标文件封面及正文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12.2除投标人对投标文件错误之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允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个别修改处须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2.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2.4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将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2.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装入密封袋密封,并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另提供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一份。12.6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四、投标13.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13.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装入密封袋内加以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投标人公章。13.2投标文件封面以及投标文件密封袋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设备名称”、“投标人名称”等。13.3 未按本须知要求密封、标记和投递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1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4.1 投标方提交投标文件后可以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招标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正式授权的投标方代表签字。14.2 投标方对投标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2条、第13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销投标”字样。14.3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和撤消投标文件。15. 投标文件的判定1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15.1.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15.1.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1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15.2.1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书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15.2.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15.2.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5.2.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书面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5.2.5 投标资料弄虚作假的;15.2.6 投标人资格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15.2.7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15.2.8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其它行为。五、开标评标16. 开标16.1招标人在招标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由招标人和投标方代表参加,按法定程序进行。16.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者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出席开标仪式。16.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报价一览表”中的有关内容,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并作记录。17. 评标17.1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有关经济和技术方面的专家、招标人的代表等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17.2评标委员会将对所有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17.2.1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方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方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如果确定投标方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2)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竞争地位。(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方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5)错误的修正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a.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b.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时,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7.2.2 投标文件的澄清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或者补正须有授权代理人签字。17.3 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17.4 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18.定标评标委员会依据最终汇总的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19.招标活动的保密要求19.1评标委员会无义务向投标人进行任何有关评标的解释。19.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19.3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招标规定的活动,将被取消中标资格。19.4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20 中标通知20.1中标结果确定后,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投标人和招标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20.2中标通知书是签订合同和组织生产的依据。20.3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招标代理单位会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六、签订合同21. 合同签订2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21.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1.3 如中标人拒签合同,则按违约处理。对违约方收取中标金额2的违约金。21.4 如中标人违约,招标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重新选定中标人、组织供需双方签订经济合同。21.5 招标人在授标时有变更数量的权力在向投标方授予中标通知书时,招标人有权变更招标设备的数量。21.6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为维护国家利益,招标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说明原因。七、其他事项22.本招标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解释权属招标人。23.参加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不正之风,不得串通投标或哄抬标价,不得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24.招标人将严格贯彻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维护招标人和投标方双方利益,欢迎参加投标活动人员对招标工作进行监督。第三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设备买卖合同书买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住所或地址:迁安市迁安镇现代装备制造业产业聚集区聚鑫街1021号邮编:064400法定代表人: 刘杰授权代表人:王湘电话:0315-6756079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迁安明珠支行开户帐号:0403312509300002288税 号:130283598296810卖方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或地址: 邮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帐号:税 号: 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 )设备,经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合同:一、总则1、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本次招标投标文件的规定。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技术协议书;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往来信件和数据电文。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二、合同标的2.1设备名称: 详见清单2.2设备数量: 详见清单2.3设备规格型号和技术标准: 2.4设备原产地: (详见设备清单)2.5设备技术资料: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技术资料清单、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如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立即另行提供。三、包装3.1 本合同项下设备需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种包装应适于长途海运或空运和内陆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现场。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防护不妥而引起的设备锈蚀、损坏、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3.2 每件包装应附有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证书各 套。四、运输和保险 4.1本合同项下设备由乙方以 汽运方式负责运输,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和风险。4.2 乙方应在每一包装箱邻近的四个侧面用不易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印刷字体标明以下各项:收货人合同号发货标记(唛头)设备的名称、品目号、箱号毛重/净重(公斤)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4.3 凡重达两吨或两吨以上的包装,乙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以国内贸易相宜的运输标志标明“重心”和“吊装点”,并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以清晰字样在包装箱上注明“小心轻放”、“勿倒置”、“防潮”等适当的标志,以方便装卸和搬运。4.4 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十日前以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甲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包装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同时,乙方应以挂号信寄给甲方详细交货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每一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和总价、备妥待运日期,以及设备在运输和仓储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4.5 乙方负责运输,办理运输保险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4.6 乙方装运的设备必须符合合同规定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或重量,否则,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4.7 乙方应在设备装运完成24小时内以电报、传真、电传通知甲方合同号、设备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启运日期。乙方应将其重量或尺寸通知甲方。五.质量标准5.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之设备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及招标投标文件约定的标准,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其行业标准,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不一致的,以标准较高的标准的为准。六、价款与支付6.1 合同总价¥ 元,大写 整,包括设备、设计、附属材料、运输保险费、指导安装调试、保险、培训、图纸资料等全部费用(详见价格清单)。6.2 价款支付办法:中标厂家与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每3个月或供应物资价值达20万元结算一次。七.交货7.1 乙方应按照甲方指定的如下时间、地点及方式交付货物: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交货方式:汽运八.安装、调试和检验8.1乙方在发货之前,对合同设备的有关内在和外观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进行准确的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其设备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证书。但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定论。质量保证书应附有写明制造商检验的细节、结果的说明。8.2乙方按约定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设备之日起 日 内,双方共同就设备数量、型号或规格进行开箱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开箱验收单。如发现设备数量、规格型号或外观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作记录并签字,该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8.3乙方应派专业人员于甲方指定时间到达指定现场,指导甲方就本合同项下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特殊设备的安装,由乙方负责。8.4 本合同项下设备自安装、测试完毕之日起 日内,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双方共同签署安装测试验收合格书。8.5 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设备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设备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申请国家和行业认可的合同履行地就近的且具有最高资质等级的技术鉴定机构对该设备进行鉴定,该鉴定结果将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鉴定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二分之一。九. 质量保证9.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合同设备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合同设备寿命期内运转良好。9.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及因设备原因造成的任何侵权纠纷负责。9.3 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安装调试合格甲乙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12个月,质保期内实行三包。9.4 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修复、更换;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问题,乙方也应及时修复和更换,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合同设备在质保期满后,如出现问题,乙方应及时修复、更换,并只收取成本费。9.5 本合同项下设备超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及时、优质且价格优惠的技术服务和备品备件供应。十. 声明和保证10.1甲乙双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缴纳本合同有关费用和税款。 10.2 除合同另有规定或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10.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10.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设备不会受到第三方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10.5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培训等技术服务。十一、违约责任11.1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11.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构成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应付款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11.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向甲方交货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向甲方交货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交货日至实际交货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未交货金额的日万分之二点一计算;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要求乙方返还甲方已付价款并按本条前述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应交货日至合同终止日期间的违约金,乙方并应就甲方由此遭受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11.4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派出专业人员到达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安装或指导安装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立即派员进行安装或指导安装外,乙方专业人员每迟延一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RMB)违约金。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安装失败乙方应负责返工、修理,直至设备正常运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因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就甲方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115如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不符合与本合同约定性能和质量的,且甲方已于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测试期限内或质量保证期内要求乙方采取补救措施的,乙方应按甲方书面索赔通知的期限及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补救:11.5.1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该设备,返还甲方已付价款,并负担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已付款利息、仓储费和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被拒绝设备所需要的其他必要费用。11.5.2根据设备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设备价款。11.5.3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设备的质量保证期。11.6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如乙方未按甲方书面索赔通知约定的期限按本合同第11.5条约定进行补救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第11.2条约定的违约金支付比例向甲方支付补救日至实际补救日期间的违约金。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之日起30天内予以答复的,应视为乙方已接受该索赔;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30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赔偿的权利。11.7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提供的设备造成甲方或甲方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但本约定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如任何第三方因乙方提供的设备质量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而向甲方提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应参加该诉讼或索赔,并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因甲方对设备使用不当造成的除外。11.8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30%违约金;乙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价款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30%的违约金。十二、不可抗力12.1本合同涉及不可抗力指火灾、地震、洪水、暴乱、战争等不能预见、无法避免的客观情况。12.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或部分免责。12.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情形结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提交有关政府就该次不可抗力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12.4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补充协议。十三、争议解决13.1 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订立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4.1 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14.2 乙方对向甲方提供的本合同项下设备享有知识产权的,其知识产权不因设备所有权转移而发生变化。甲方在使用前述设备过程中而产生的后继技术成果之权利归属,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14.3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原则下,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4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5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合同双方各执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乙方(盖章)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2015年月日于迁安签定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有关格式4.1 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迁安中安电力服务有限公司所需电缆采购投 标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