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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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docx
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工程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建设单位:新疆高能时代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周林项目联系人:邬拓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易禾堂项目负责人:张戈平联系电话:152991599882015年7月10日目 录第一卷 总则 2第二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 4第二章 协议书和履约保函 27第三章 合同28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9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36第六章 投标辅助资料40第三卷 技术条款第七章 总则 48第八章 建设条件 . . 48第九章 工程验收标准 . 48第十章 设备选型及供货要求 . 48第十一章 EPC招标评标办法 49第四卷 招标技术要求 54第一卷 总则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它提出有关该工程的EPC总承包要求。招标人在本招标文件中提出了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方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招标文件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和全新可靠的设施及有关服务。对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如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对本招标文件条文提出异议,将认为投标方提供的总承包投标文件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方须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本招标文件、招标澄清书和总承包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投标方所投项目的设备分项报价如高于招标方已知的价格,招标方有权对投标方的报价按招标方与制造厂商定的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总价格将作为合同总价。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因规范、标准、规程等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总承包方应给予修改。第二卷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协议书、履约保函第三章 合同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条款 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合同附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第六章 投标辅助资料 第一章 投标须知项号条款号内 容 规 定111工程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建设地点:阜康市上户沟乡小泉村工程类型:EPC总承包承包方式:EPC总价包干(工程总承包交钥匙工程)要求质量标准:国家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工期:本工程最终投产日具体详见双方会签合同附件招标范围: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合同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33.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441投标人资质条件如下:1、具备环境工程(废固)专项设计甲级资质。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510.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日)611.2标书款: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80万元整。要求至少在投标截至日三天前到达招标代理人帐户,开标前应获得招标代理人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或银行电汇凭证。名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地址:乌市伊宁路318号开户行:中国银行乌鲁木齐奇台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1007105 账号:1076387797077踏勘现场:本项目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815.1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 5份;电子文档(U盘)一套(包含投标文件所有内容,单独密封包装。报价采用提供EXCEL版本;文字为WORD版本;且不得加密,不得为PDF版)。916.4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五楼会议室1016.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7月3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11开标时间2015年7月30日10:00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博格达宾馆五楼会议室12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两步法评标,评标标准详见第十一章评标办法。13备选方案: 本次招标无备选方案。14其他控制价设立:49747.47万元15其他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中设备清单及内容格式必须保持完全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其中技术部分的设备清单不含报价16联合体投标:1、接 受2、不接受17招标人联系人:邬拓 联系电话:1857310151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戈平 联系电话152991599881826.6.2中标服务费:在宣布中标后一周内,招标代理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计价格2003857号、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的作为中标服务费,向中标方收取作为招标代理组织招标活动费用。总则1建设项目名称、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1.1建设项目名称: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1.2招标人:新疆高能时代金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1.3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2.工程概况、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2.1工程概况2.1.1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2.2招标范围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本工程处理对象为工业园区生产的一般工业固废物,工业贮存处置场平均贮存处置规模245万t/a)2.3工程基本要求2.3.1概述 本工程处理对象为工业园区生产的一般工业固废物,工业贮存处置场平均贮存处置规模245万t/a 。 2.3.2施工用临时设施的工程管理要求2.3.2.1承包人应严格遵照发包人标准化工地建设有关规定。2.3.2.2承包人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施工现场要求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标线。2.3.2.3承包人负责其承建施工标段区域周围的标准封闭围挡。标准立面见图:青灰色(604#)彩涂压型板砖墙1800mm 300mm 2.3.2.4承包人施工临时设施采用统一颜色(青灰色604#)BI级防火彩板活动房或集装箱,同时搭建临设必须符合国家规范要求。2.3.2.5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对总平面管理和现场平面管理的要求,现场设施搭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搭建方案实施。严禁擅自乱建或扩大面积。未经批准承包人自行搭建的临时设施,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限期拆除,并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无偿地将所建临时建筑、剩余材料、物资全部拆除撤离现场,做到工完场清。承包人如逾期不迁,发包人有权强制清场,费用由承包人按双倍负责。2.3.2.6承包人在其承建施工现场按必须设立“七牌一图”(施工标志牌、安全措施牌、文明施工牌、入场须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建筑工人维权须知牌和施工平面图)。2.3.2.7承包人承建施工区域的出口由发包人指定。2.3.2.8不允许承包人在发包方施工现场住宿、做饭。2.3.2.9施工现场施工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建设临时办公设施的需要在建设前一周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在项目指挥部安全治安环境组登记备案;书面报告需要说明建设临时办公设施建筑面积、建设材料、使用周期、建设用途,并根据施工现场总图或业主指定的建设位置等相关内容。2.3.2.10施工单位临时办公设施必须为可移动活动形式,建设材料必须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选择达到(常用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要求)。国家B1级防火标准的建设材料并出具建设材料的防火等级合格证方能够施工建设。2.3.2.11办公设施建设要求采用单间独立的建设方式并可随时吊装移动为基本原则。2.3.2.12临时供电和供水设施(由发包人提供场地、水源、电源、气源、汽源)。2.3.2.12.1施工用电(1)电源:发包人送到红线区域内1.5m处,发包人负责变压器及一次侧上桩头进线及以上部分,以下部分由承包人负责。(2)电表电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2.3.2.12.2施工用水(1)施工用水主管由发包人敷设到红线区域内1.5m处。标段区域内用水支管由承包人自行敷设,符合平面审批规定。(2)发包人负责施工用水主干管(预留接口)的维护管理,承包人负责装表开梯水表的费用及维护管理。(3)水表水费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按表计量。2.3.2.12.3施工通讯(1)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发包人协助接入点的协调。2.3.2.12.4施工排水(1)发包人负责提供场地排水汇集点(总排水沟或渗坑)位置,承包人在其标段施工现场设置完善的排水系统,保持施工现场排水畅通。2.3.2.12.5临时道路(1)红线区域外的道路由发包人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施工需要设置。(2)标段施工区域内临时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设置,符合平面审批规定。3、工程投资、资金渠道及工期3.1工程投资及资金渠道 资金渠道为自筹解决。这些资金用于本工程合同项下的合理支付。3.2工期要求根据公司意见以及本项目设计的具体内容,参考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类似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初步安排本项目的实施计划如下: 2015年8月3日开始施工建设, 2016年9月30日投入使用。4、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4.1投标人资格要求*4.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环境工程(废固)专项甲级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防渗)资质;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相关专业的注册执业资格;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所投的投标文件。*4.1.2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4.1.3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必须完成与招标人的交流,并会签相关的合同附件,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4.1.4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审查合格。4.2 投标人应具有较强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实施所投标项目的技术能力、工程经验、施工装备、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力量、质量保证能力和资信等。4.3总承包人必须按照GB/T190012000 idt 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系列标准,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依法承担施工企业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职责。4.4投标人为了证明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应提供招标人要求的证据,用以证明投标人的合法地位和具有足够的能力及充分的资产,能有效地履行合同。为此,所有的投标人都应提供下列资料,作为招标人审查的补充资料:4.4.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银行资信等级证书等文件的复印件,现有组织机构与人员状况。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4.4.2提供近年来从事类似工程的经历和经验;提供目前正在承建的工程履行情况和已签约承担的其他合同的详细情况。4.4.3提供完成本合同投标人所配备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4.4.4提供拟在本工程进行管理和施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主要人员的资格、经验和经历。4.4.5在签订合同之前的任何时候,为了证实投标人的持续合法地位,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进一步的资料或核实以往已提交的资料。4.5不允许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或作为分包人参与其他投标人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4.6投标人的资质文件(包括分包人的资质文件)、财务报表和近三年有关经营的其他资料合订在一起。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4.7.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7.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7.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7.6被责令停业的; 4.7.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7.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4.7.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4.7.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4.7.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4.7.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4.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5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及投标全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负担这些费用。6现场考察与资料6.1招标人欢迎投标人自费进行现场考察。现场考察由招标人负责组织,投标人应对工程施工区及其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考察,以便自负其责地获得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订合同所必需的一切资料。现场考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6.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人的允许并事先作好安排后,才可进入工地现场进行上述考察活动。投标人应免除招标人对由考察而引起的一切责任。投标人应负责自身的安全(包括人身伤害等)和承担自身财产损失、损坏等经济责任。6.3现场考察往返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投标人自理。6.4在招标文件和参考资料中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仅是供投标人能够利用的招标人现有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概不负责。7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7.1本合同的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所有按本投标须知7.4发出的修改文件和所述的补充通知。 投标邀请书第一卷 总则第二卷 商务部分第一章 投标须知第二章 协议书和履约保函第三章 合同条款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投标报价表第六章 投标辅助资料第三卷 技术条款 第七章 总则第八章 建设条件第九章 工程验收标准第十章 设备选型及供货要求第十一章EPC招标评标办法第四卷 招标技术要求 7.2投标人应认真查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报价清单和投标辅助资料的要求以及技术条款、条件、规定和图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对招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做出全面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7.3招标文件的澄清7.3.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按前附表第8项规定的时间、地点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人。招标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和答复,并将不标明澄清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每一投标人。7.3.2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召开标前会议(具体日期另行通知),对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解答并作纪要,纪要作为本招标文件的附件,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4招标文件的修改7.4.1招标人可根据情况(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对招标文件的部分内容和要求进行修改和补充,以招标文件补充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签收)。7.4.2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如有必要,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每一投标人。7.4.3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投标文件的编制8.1投标文件的文字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的凡与投标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各种计量单位及符号统一使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和符号。8.2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8.2.1投标报价书及其附录;8.2.2投标保证金凭证;8.2.3授权委托书;8.2.4分包协议书;8.2.5已标价的报价清单;8.2.6投标辅助资料;8.2.7资格审查资料;8.2.8投标文件技术资料(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及双方会签技术文件等);8.2.9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上述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和投标辅助资料表(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8.3投标报价8.3.1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是指本须知中说明的合同全部工作。8.3.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报价表中所述的所有工程项目。这些价格应包含合同规定的一切费用,其中也包括应得的利润、税金和应承担的风险费用。8.3.3国家法律、法规、条例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向承包人征收的各种税收和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中,招标人将据此对投标人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8.3.4招标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负责采购供应的设备、材料的采购订货、运输、装卸、保管、配套设施及相应检验等全部费用都应包括在投标报价内。8.3.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因人工、设备、材料、工程量、各项税费、政策性调整、市场涨价及其他事务性费用的变化而调整。8.3.6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给定的统一表格报价,表格不能为空,数据必须填写完整,未填数据招标人认为已含在其他报价中。招标人给定的统一表格若有漏项,投标人须在报价表中“其他”一栏内补齐,并注明详细内容。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技术附件要求进行报价,否则按废标处理。9投标与支付费用的货币 投标文件的价格全部用人民币表示。10投标有效期10.1投标文件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算为90天(日历天)。10.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否则按11.7条款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10.3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投标文件在投标有效期满后将被拒绝。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11投标保证金11.1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银行汇票,应由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供,收款人为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本招标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11.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11.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标的发包人免受由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11.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30天。11.5对于那些没有附上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作为不合要求的投标文件而拒绝接受。11.6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本标的合同后予以无息退还。11.7发生下列任何事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1.7.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11.7.2中标人在规定的期间内未能与招标人签订本工程的合同;11.7.3中标人未能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履约保函。12、备选方案报价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13、投标文件施工部分要求投标文件施工部分内容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根据本工程现场施工条件、施工设备状况,提出所采用的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14、投标标前会14.1招标人将组织潜在投标人参加标前会。14.2标前会:详见投标须知第9项。15、 投标文件的格式和签署15.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和第二部分投标文件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投标文件中的双方会签合同附件单独装订成册;其余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和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清单”附于投标文件中。第一部分投标文件中不得包含任何与投标价格有关的内容,第二部分投标文件仅包含与投标价格有关的内容。第一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双方会签合同附件;2授权委托书;3投标文件技术资料(设计方案、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等);4投标辅助资料;5资格审查资料;6投标文件修改材料(若有);7不含价格的报价表,包含除价格外的其他所有信息。8商务条款偏离表;9技术参数偏离表;10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11设备清单与报价统一格式中设备报价明细表的内容(除价格外)必须保持完全一致以上投标文件不含任何投标价格第二部分投标文件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报价书及附表;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报价提供的其他资料和文件;3刻有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投标人应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中一份正本和五份副本,并分别明确写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字样。第一部分投标文件和第二部分投标文件要求分别装订,正本中包括刻有全套投标文件的电子光盘。15.2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和书写,并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授权委托书应以书面委托的方式出具,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有增加和修改的各项,都应由投标人文件签字人签字和盖章证明。15.3 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在后一种情况下,修改书应有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和盖章证明。15.4 投标人应随投标文件提交一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和内容填报,U盘中电子文件的版本为Office 2003 文件(报价为EXCEL版本;文字为WORD版本;且不得加密)。电子文件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为准。16、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内层包封内,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并在内包封上标明“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双方会签合同附件、投标文件的第一部分其余文件、第二部分投标文件应分别密封在三个外层信封中。为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还应将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第一部分投标文件中双方会签的合同附件,应由相关技术负责人签字。16.2内层和外层包封都应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工程名称、招标编号,并注明开标时间以前不得开封。在内层包封上还应标明“正本”和“副本”,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出现逾期送达时间能原封退回。内、外层封包均有: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和开标地址识别标志:阜康市固废综合处置静脉园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加盖公章)16.3 如果内、外层封包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加写标记和招标编号,招标人对不同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6.4 投标人应按第一章投标须知附表中第11项所述单位和地址和第12项所述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如果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当天递交,应送达开标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17、投标截止时间17.1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送交招标人。17.2 招标人可以按本须知规定,在原定投标截止日期前2天,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时间方面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18、迟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并原封退给投标人。19、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19.1 投标人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作修改或撤回,但其修改和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交招标人。19.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提交投标文件的规定那样密封并标出印记和投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标上相应的“修改”和“撤回”的字样。19.3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任何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文件。19.4 如果投标人在截止投标之后直到投标有效期之前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根据本须知11.7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19.5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如有修改报价,必须写明或附有修改报价的项目,评标时招标人将按本规定进行报价调整。对于未注明或未附有修改报价项目的修改报价,招标人将把修改报价部分平均分摊到所投标段的所有项目上。20、开标与评标开标20.1 在由监督部门代表在场的情况下,招标人将于本章前附表明确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和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席。参加开标的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如投标人未参加开标,则由投标人承担法律和所有引起的经济等责任。20.2 除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撤回通知书的投标文件不予开标外,招标人将委托监督部门代表和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以便确定它们是否完整,是否正确签署了文件。20.3开标时,招标人将宣布投标人的名称、工期,以及确认有必要宣布的其他细节。20.4有专人对开标情况逐项详细记录,审查备案。20.5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作为废标:20.5.1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20.5.2投标文件未密封;20.5.3投标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未盖公章。20.5.4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21、评标过程的保密21.1 开标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为止,凡属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和有关签订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与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泄露。21.2 投标人在该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招标人施加任何行为与影响,都将可能导致被取消中标资格。22、投标文件的澄清22.1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与评价过程中,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包括投标辅助资料。有关澄清会议上的要求与答复,应依函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进行。但不允许提出要求更改投标报价和投标实质性内容,但是按照本须知第一条规定,招标人评标时发现的算术错误不在此列。22.2 投标人的上述书面澄清与答复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提交一式6份。如有传真,应补齐正式的书面文件。经招标人同意,投标人上述书面澄清与答复可以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23、投标文件响应性的鉴定23.1 在详细评标之前,招标人将首先审定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对投标响应性的鉴定将基于投标文件的本身内容。23.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偏离和保留。所谓显著偏离和保留是指:23.2.1对双方会签合同及附件的任何修改,或对所投合同工程的范围、质量、和工程实施产生任何影响;或投标人的责任与义务等方面有任何实质性的限制;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利;或与招标文件不符;23.2.2纠正这种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竞争产生不公正的影响。23.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将予以拒绝。也不再允许投标人改正和撤回这些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保留。24、错误的修正24.1 招标人对确定为实质上的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计上的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24.1.1如果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数额为准。24.1.2当单价与计算的合价不一致时,或合同各项目合价与总价不一致,按对招标人有利来考虑。24.2 招标人将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照表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25、评标25.1 招标人将对按照本须知23.2条规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25.2 本次评标将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为基础。并考虑:25.2.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25.2.2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内容完整性与质量;25.2.3设计方案、进度安排和工期的合理性;25.2.4各个程序、配合环节的合理性;25.2.5施工方法技术可靠性及质量控制措施;25.2.6施工设备选型、配套的合理性和保证性;25.2.7保证质量与进度的措施25.2.8主要设备和材料供应的可靠性与保证性25.2.9工艺和技术的合理性、先进性25.2.10单价和总价的合理性25.2.11投标人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履约情况。25.3 在评标时,招标人将按如下原则调整投标文件报价,以确定每个投标文件的评标价格:25.3.1按照24条的规定修改错误。25.3.2适当调整一切可为招标人接受的报价中的变化。25.3.3投标人如有修改报价,未注明修改报价项目时,应对投标项目各部分的原报价按同比例调整价格。25.4 招标人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变化、偏离的权利。25.5 如果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与实施本合同要求需要发生的费用严重不平衡,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将合同的履约保证金提高到足够的程度,使中标人一旦不能履约时,保证发包人免受损失。25.6 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不能接受,招标人有权依照认为可行的方式重新组织招标,或改用邀请其他潜在投标人投标。25.7 属下列情况招标人有权宣布招标无效:各投标人之间串通作弊、哄抬标价。26、授予合同26.1合同授予的标准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招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被评定为合理标价,在工程系统设计、设备、材料选型、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施工管理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先进性和合理性的投标人,该投标人还必须具有有效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包括组织协调、人力、经验、装备、财力与信誉。26.2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投标的权利26.2.1招标人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都有权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并无须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也无须将这样做的理由通知受影响的投标人。26.2.2投标人对授予合同划分:招标人保留调整项目组成的权利。26.2.3招标人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26.2.4对未中标人,按照国家规定,招标人将不作任何解释。26.3中标通知书26.3.1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将中标通知用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确认其投标被接受。中标通知应给出招标人对承包人按合同设计、施工、完工、维护和修补缺陷的合同支付总额(以下为在合同条款中称为“合同价”和“合同价格”)。26.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6.3.3在中标人按照26.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及按规定支付相应的招标报务费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退还其投标保证金。26.4签订合同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的28天内或按中标通知书要求的时间派代表前来最后商定并签订合同。本项目所签合同为EPC总包干价。26.5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后14天内或按双方会签合同附件要求的时间、形式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符合下列规定的银行出具:- - 银行的分行或支行;-招标人认可的银行的分行和支行-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人在招标人同意的上述银行单独开户,没有招标人的书面同意,中标人在履行合同期内不能撤销。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退还。26.6其他26.6.1如果中标人不遵守本须知的规定,招标人就有充分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这种情况下,招标人可与其他合适的投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重新招标。26.6.2通过本次招标,参与投标并最终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服务费使用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招标服务费的计费标准如下:预计合同总价(P)招标服务费费率P100万元的部分1.5%100<P500万元的部分1.1%500<P1000万元的部分0.8%1000<P5000万元的部分0.5%5000<P10000万元的部分0.25%10000<P100000万元的部分0.05%P>100000万元的部分0.01%例如:预计合同价总价为6000万元的项目,招标服务费计算如下:预计合同总价招标服务费费率招标服务费100万元的部分1.5%100万元×1.5%=1.5万元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1.1%400万元×1.1%=4.4万元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0.8%500万元×0.8%=4万元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0.5%4000万元×0.5%=20万元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0.25%3000万元×0.25%=7.5万元合计37.4万元 第二章 协议书、履约保函21合同协议书 详见双方会签的合同附件条款22履约保函 银 行 履 约 保 函_公司:鉴于 (下称“承包人”)已保证履行_公司(下称“发包人”)_工程合同内容。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单位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本银行同意为承包单位出具保函;本银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辨、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