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XXXX年办公家具定点招标文件定稿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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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XXXX年办公家具定点招标文件定稿版.docx
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009号项目名称: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中国·成都二一一年六月目 录第1章投标邀请函4一、供应商入库7二、数字证书办理7三、入库及招投标流程7第2章投标人须知9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2.2. 说明102.2.1. 适用范围102.2.2. 定义102.3. 投标人112.3.1.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12.3.2. 投标费用112.4. 招标文件112.4.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112.4.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22.5. 投标文件的编写132.5.1. 要求132.5.2. 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32.5.3. 投标文件的组成132.5.4.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32.5.5. 投标有效期142.5.6. 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142.6. 投标文件的递交152.6.1. 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和标记152.6.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52.7. 投标保证金152.8. 开标和评标162.8.1. 开标162.8.2. 评标172.8.3. 定标准则192.8.4. 中标通知19第3章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213.1. 总体要求213.2. 技术标准213.2.1. 强制性标准213.2.2. 质量及技术标准213.3. 供货范围233.4. 定点采购实施233.5. 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243.6. 到货的检验243.7. 交货及安装地点243.8. 售后服务24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264.1. 评标办法264.2. 评分标准26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295.1. 投标文件封面格式295.2. *投标函315.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35.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投标文件全部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可不提供该项的内容)345.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355.6.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365.7. 2010年缴纳税收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385.8.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据证明395.9. 经国家认可的省市级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有关品目家具成品的检验、检测报告405.10. 经国家认可的省市级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415.11. 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及环境认证425.12. 企业获得环境标志产品十环认证或CQC认证435.13. 企业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信誉或荣誉证书445.14. 行政事业单位销售明细表455.15. 政府采购领域内所获定点资格材料465.16. 产品明细表475.17.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475.18. 销售服务点情况表475.19. 售后服务承诺计划书475.20. 企业政府采购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介绍475.21. 内部管理规章目录及生产流程控制制度475.22. 投标人企业照片及视频475.23. 商务、技术偏离表47第6章附件486.1. 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项目承诺书496.2. 家具定点采购合同格式526.3. 成都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家具定点供应商管理规定59第1章 投标邀请函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根据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协议、定点品目网上采购管理规程,拟对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的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一、 招标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009号二、 项目名称: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三、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共分二包,投标人可以选择投报:第1包:木制综合类包括的主要产品:班台、班椅、沙发、会议桌椅、茶水柜、书柜、木床、餐桌椅等木制、木制为主及软体家具系列产品。 第2包:钢制综合类包括的主要产品:档案柜、密集架、书柜、书桌、床、贮物柜、保密柜、衣架、等钢制或钢制为主的系列产品;另含其它金属材质家具产品。具体采购范围及所有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全部要求。投标人若有任何理解上无法正确确定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家具制造商;2、投标人注册地不在成都市的,应在成都市设有经工商注册的服务机构,且注册时间在2010年12月31日之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五、 本次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将参加成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及采购中心组织实施的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的家具竞价采购活动。原则上家具竞价活动,采用网上竞价的方式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发起。因此,投标人必须在成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登记注册。供应商资格登记的具体要求请点击查看“成都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注册入库”栏或查阅关于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招标及入库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六、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件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七、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1年 6月24日至2011年7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节假日除外)。八、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售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21室),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U盘。九、 接受投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接受投标时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9:00至 10:00。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1年7月19日上午10:00。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十、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第二开评标室(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202室)十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联系人:徐静、江平洪联系电话及传真:02886690024,86696035地址:成都市少城路25号少城大厦2楼邮编:610015关于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供应商招标及入库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各家具供应商:为保证“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成都市政采招2011009号)的顺利实施,我中心特将本次项目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供应商入库在本年度内,实施具体家具采购项目时,原则上由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在网上发起竞价通知,由本次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网上报价,以确定成交供应商。为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工作的需要,对违规供应商实行禁入制,投标人必须在“成都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登记注册。(一)注册方式:登陆成都政府采购网http:/www.cd-,点击“供应商注册入库”后详细阅读入库需知,进行网上注册,上传资质证明材料(具有相关质量、环保体系及环保产品认证,如ISO认证、CQC质量认证、CEC十环认证的供应商,请务必上传证书图片)。(二)复审材料 采购中心将在两个工作内完成对注册信息的初审,并通知供应商复审时间,请各供应商用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供应商登录”,注意查阅复审信息。复审时请携带以下材料:1、网上打印并签章的入库协议原件2份(无法人代表签字的,须出示法人代表授权证明);2、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1份;3、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1份; 4、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1份;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7、为了建立完整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对其进行分类管理,便于网上竞价等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复审时请各供应商尽可能详尽的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和原件。(具备质量、环保体系及环保产品认证的供应商请务必提供上传证书的原件进行复审)。以上1-6项材料必须提供,2-7项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并骑缝加盖公章。审核通过后,成为采购中心入库供应商,审核未通过的不予入库。二、数字证书办理为确保网上竞价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保证数据传输的安全性,本次入围的定点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数字证书认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CA公司)办理CA证书(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四川CA公司将在采购中心设立临时办理窗口)。如在四川CA中心已经办理了CA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的,则不必再次申请。CA证书的办理、管理、维护和费用收取均在四川CA中心。详见成都政府采购网-信息发布-“数字证书办理事宜”或四川CA有关网址三、入库及招投标流程1、供应商网上注册2、待采购中心初审3、接到复审通知后(网上通知)到采购中心复审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复审后,购买招标文件4、制作投标文件、投标 5、查阅评审结果公告6、领取中标通知书7、办理CA数字证书8、查阅网上询价信息,报价,实施家具定点采购三、信用管理和检查、考核在具体的家具采购项目实施中,采购人将在我中心电子化采购平台内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服务等履约情况进行评价打分,由系统自动记录,折算为企业的信用分并进行公示。第2章 投标人须知2.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项目名称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011-2012年度家具定点采购项目3.项目编号成都市政采招2011009号4.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每包件人民币2万元。交付方式要求:投标保证金应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支票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汇入的银行及帐号:收款单位: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开 户 行:成都银行营业部帐 号:01012010100076800010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65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光盘1张7.投标文件的组成(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5) *投标人情况一览表(6) 2010年缴纳税收相关情况的证明材料(7)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单据证明(8) 经国家认可的省市级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有关品目家具成品的检验、检测报告(9) 经国家认可的省市级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10) 货物质量和服务质量及环境体系认证文件(11) 企业获得环境标志产品十环认证或CQC认证(12) 企业获得政府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荣誉或信誉证书(13) 行政事业单位的销售明细表(14) 政府采购领域内所获定点资格材料(15) 经营产品明细表(16) 主要生产设备明细表(17) 销售服务点情况表(18) 售后服务承诺计划书(19) 企业政府采购服务方案及服务团队介绍(20) 内部管理规章目录及生产流程控制制度(21) 投标人企业照片及视频(22) 商务、技术偏离表投标文件的格式及要求详见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8.电子文档要求*电子光盘的内容应为视频及图片。视频须为media play格式,图片须为.jpg格式,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图片数量不超过30张。视频应包括: 1.厂房概貌(整厂外貌) 2.材料库房 3.成品库房 4.内部质检部门 5.机器设备 6.人员状况 7.规章制度 8.包装、装运 9.展厅 10.家具生产过程 图片应包括:1.厂名、厂貌 2.主要设备 3. 半成品、成品的检验制度9.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同投标邀请函的第九条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同投标邀请函的第十条11.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12.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不允许13.其他(1) 本表规定的带*号标记的文件必须提供,如果投标文件涉及*号标记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不完整,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 采购中心有权组织核查投标供应商所投报资料真伪,并将在开标结束后将其图片、视频资料等予以公布。注:本表内容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本表内容为准。2.2. 说明2.2.1. 适用范围(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叙述的家具定点供应商的确定。(2)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采购中心。2.2.2. 定义(1) “采购人”系指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2) “集中采购机构”系指采购中心,本次招标采购项目活动的组织方。(3) “招标项目”指本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所述采购内容。(4) “服务”指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5) “潜在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6) “投标人”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7) 本招标文件各部分规定的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天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2.3. 投标人2.3.1. 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本招标文件中第1章投标邀请函中“四、合格投标人的条件”。2.3.2.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2.4. 招标文件2.4.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第1章投标邀请函第2章投标人须知第3章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第4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第5章投标文件格式第6章附件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2.4.2. 投标前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1) 投标人的澄清、修改等要求的提交:已登记备案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有澄清和修改要求,该要求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投标邀请函中的联系地址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中心。(2) 采购中心对澄清、修改和质疑要求的处理:采购中心将即时回复投标人的质疑,若采购中心决定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应当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且以当面交接、邮寄、传真、媒体公告等方式,统一向全体潜在投标人发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3) 采购中心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中心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4) 补充文件的发出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的变更:在招标采购的情形下,自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补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所规定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5日,需要为此调整投标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确定,并就变更后的投标截止时间重新发出通知。(5) 采购中心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潜在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中心一旦对招标文件作出了澄清、修改或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中心有关的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的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同时采购中心和投标人的权利及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2.5. 投标文件的编写2.5.1. 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2.5.2. 投标文件语言和计量单位(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2) 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以及由外国人作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可以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以中文翻译文件为准。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者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3) 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4)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投标予以拒绝。2.5.3.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4. 投标内容填写说明(1)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2) 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第5章的要求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3)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中心或评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4) 因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2.5.5. 投标有效期(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2.5.6. 投标文件的印制及签署(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将所有投标的书面材料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的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必须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2)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在招标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公章。注: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笔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2)所有要求盖公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投标人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财务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文件的签署人在旁边签字方有效。(4) 本项目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2.6. 投标文件的递交2.6.1. 投标文件的数量、密封和标记(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封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2) 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应密封封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 密封包装的最外层应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包件号(如有分包),以及“2011年7月19日上午10时00分(开标时间)之前不准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4) 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标记、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2.6.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或“撤回”字样。修改或撤回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2.7. 投标保证金(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金额和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入围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办理退保证金时请提供以下资料:n 开据收款收据(盖公司财务专用章);n 填写摘要时请注明投标项目名称;n 银行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诚信保证金交纳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4) 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n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n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n 无故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的;n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诚信保证金、签订合同的。2.8. 开标和评标2.8.1. 开标(1) 采购中心在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 开标时,应当有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3) 无论何种原因,在开标时没有启封的投标文件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采购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撤回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原封退回投标人。(4)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l 逾期送达的;l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l 投标人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5) 采购中心将做开标记录。2.8.2. 评标2.8.2.1. 评标委员会(1) 采购中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2) 采购中心就招标文件征询过意见的专家,不得作为评标专家参加评标,采购人代表不得以专家身份参与评标,采购中心工作人员不得参加评标。(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2.8.2.2. 投标文件的澄清(1)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发出。(2) 投标人必须按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间做出书面答复,该答复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2.8.2.3. 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1.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文件签署是否完整并及验证保证金。2.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1)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2)重大偏离系指投标内容等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或采购中心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3)重大偏离不允许在开标后修正,但评标委员会将允许修正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地方,这些修正不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2.8.2.4. 评标原则本次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2.8.2.5. 评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以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2.8.2.6. 评标内容2.8.2.6.1. 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8.2.6.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投标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投标处理: 未有效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提交的保证金金额不足的;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装订、签署和盖章的;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有重大偏离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分为评委分别审查和评标委员会集体审查两个阶段进行。2.8.2.6.3. 详细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和评分标准(见第四章)对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和打分。2.8.3. 定标准则本次家具定点采购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并将每包件综合得分排名在前10名的供应商定为该包件的一类家具定点供应商,得分排名在第11及以后的供应商定为二类家具定点供应商。2.8.4. 中标通知1) 中标供应商确定后,由采购中心签发中标通知书,同时在刊登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规定签订项目承诺书和缴纳诚信保证金,采购中心将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第3章 主要技术规范及要求3.1. 总体要求1. 成都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批次采购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足50万元的家具,原则上采取定点采购的方式实施采购。2. 提供的产品应该技术先进,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要求或导向,如优先采用节能、环保、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产品。3. 定点采购期内,购买方在享受政府采购优惠折扣的同时,享受制造厂家实行的其他优惠折扣。4. 交货时间及地点:以具体采购合同为准。5. 本次定点采购期限是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止。3.2. 技术标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家具均应符合以下标准(均应响应截止投标时间的最新版本的相关标准):3.2.1. 强制性标准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 1858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3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GB 18584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3.2.2. 质量及技术标准GB/T3324-2008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5-2008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3326-1997家具 桌、椅、凳类主要尺寸GB/T3327-1997家具 柜类主要尺寸GB/T3328-1997家具 床类主要尺寸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GB 5296.6-2004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6部分: 家具GB/T10357.1-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2-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椅、凳类稳定性GB/T10357.3-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4-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稳定性GB/T10357.5-1989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柜类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6-1992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GB/T10357.7-1995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桌类稳定性GB/T11718-2009中密度纤维板GB/T14531-2008办公家具 阅览桌、椅、凳GB/T14532-2008办公家具 木制柜、架GB/T15105.1-2006模压刨花制品 第1部分:室内用GB/T16799-2008家具用皮革GB 18580-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粘胶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T22792.1-2009办公家具 屏风 第1部分: 尺寸GB/T22792.2-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2部分:安全要求GB/T22792.3-2008办公家具 屏风 第3部分:试验方法GB/T22793.1-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1部分:安全要求GB/T22793.2-2008家具 儿童高椅 第2部分:试验方法GB 24820-2009实验室家具通用技术条件GB/T24821-2009餐桌餐椅QB/T1097-2010钢制文件柜QB/T1951.1-2010木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评定QB/T1951.2-1994金属家具 质量检验及质量证定QB/T1952.1-2003软体家具 沙发QB/T1952.2-2004软体家具 弹簧软床垫QB/T2280-2007办公椅QB/T2601-2003体育场馆公共座椅QB/T2602-2003影剧院公共座椅QB/T2603-2003木制宾馆家具QB/T2741-2005学生公寓多功能家具QB/T4156-2010办公家具电脑桌3.3. 供货范围本次招标的供货范围,除家具外,还应包括配套的辅助设备、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以及家具的运输、安装和相应的技术服务与质量保证。3.4. 定点采购实施采购人在实施具体采购时,从定点供应商中随机选择三家以上的定点供应商,通过成都市政府采购电子化采购平台向供应商发出竞价信息(包含家具的图片、规格、数量、材质和服务等要求),供应商利用CA身份认证证书在系统中应答和报价,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对供应商的应答和报价进行评审后,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系统中生成合同。3.5. 制造中的检验与测试1、 投标人的检验部门在家具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标准和规范,对家具进行各项具体的检验和试验,提出检验报告,并对检验报告的准确性负责,以便采购中心进行监督。2、 家具的制造必须置于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的监督下。采购中心或采购人将组织有关检验机构按国家有关法规或条例以及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在定点采购协议期内对中标人制造的家具进行抽检,抽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3.6. 到货的检验1、 家具到达采购人现场后,采购人有权对家具进行抽样检测,抽检费用由采购人承担。2、 家具以及配件的检验,应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7天内完成。3.7. 交货及安装地点产品交付、检验、安装使用地点在采购人与其签订的具体采购合同中明确。 3.8. 售后服务1、 家具保修期五年,且两年内实行“三包”。时间自家具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在家具保修期内,一旦家具发生质量问题,中标人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修理、更换或退货,费用由中标人负责。2、 投标人应在供货地设有常驻维修服务机构(应有备件),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支持能力。3、 投标人应按其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第4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4.1. 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各位评委得分的算术平均数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标得分(F1F2Fn)/n;F1、F2Fn分别为每个评委的打分;n为评委人数。4.2. 评分标准 (一) 评分因素及分值分配原则评分因素分值分配(序号一) 1.商务部分40分(序号二) 2质量控制及服务部分40分(序号三) 3.企业实力部分(视、图)10分(序号四) 4.地方名优产品10分总分100分1.商务部分序号一评 分 因 素分值(40分)1提供加盖税务部门鲜章的2010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年纳税额150万元,得6分;120万-150万元,得4分;80万-120万元,得3分;80万元以下得2分,未提供有效完税证明的,不得分。6分2提供2010年度依法缴纳社保人员的明细清单,根据参加社保人员的多少综合评定打分,得1-3分;未提供依法缴纳社保证明的,不得分。3分3注册资金:2000万(含)以上 4分2000万注册资金1000万 3分1000万注册资金500万 2分500万以下 1分4分4体系认证:获ISO9000认证 1分获ISO14000认证 1分2分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环保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得2分。2分6企业所获环保产品认证,每有一张证书得0.2分,最多得2分(此项评分不包含十环认证)2分7企业获得政府行政部门颁发的信誉或荣誉证书 每有一张证书得0.5分,最多得4分 4分82010年1月1日-至今(投报包类)产品在行政事业单位销售业绩: 销量3000万(含)以上 11分销量2000(含)万-3000万 8分销量1000(含)万-2000万 5分销量500(含)万-1000万 3分销量500万以下 1分11分9政府采购领域内资质及业绩具有5年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购家具定点资格 4分具有4年及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政府采购家具定点资格 2分 无 0分4分10节能环保举措:有较为完备可行的节能环保举措 2分一般或无相关举措 0分2分2、质量控制及服务部分序号二评 分 因 素分 值(总40分)1原材料质检报告具体分类: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