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x
热分析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SZQH2016003热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 标 文 件招标编号:SZQH2016003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中国 深圳 目 录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第三篇 联合体投标说明第四篇 投标资料表第五篇 合同条款第六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以下简称“招标人”)受用户的委托,为热分析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 SZQH2016003)采购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本项目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采购方式,邀请合格投标人就本项目所需采购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具体事项如下:一、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全部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序号货物名称规格或型号单位数量交货期1热分析系统参数详见招标文件套1签订合同后9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及验收完毕,交付使用二、合格投标人指: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3. 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3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公告之后;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5.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22日。2.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电子档,从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获取。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四、现场报名时提交以下资料: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2) 参与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3)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随身携带备查;特别说明:投标人在现场报名和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上报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予以处罚。五、报名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1.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12月20日 17:30(北京时间)2. 投标文件于2016年12月22日14:00时至14:30时(北京时间)时间段内递交到开标地点。招标人只接受在截标当日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3. 开标时间:2016年12月22日14:30(北京时间)4. 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A415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六、其他事项1. 相关信息请访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网站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2. 本项目接受进口设备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答疑会)、不允许投标备选方案;联 系 人: 宋老师电话: 13265682400地 址: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能源与环境大楼404E - mail: song.huan 第 55 页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目 录一、 总则1 资金来源2 合格的投标人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4 投标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6 招标文件的澄清7 招标文件的修改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10 投标书格式11 投标报价12 投标货币13 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4 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5 投标有效期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9 迟交的投标文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五、 开标与评标21 开标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3 评标委员会24 对投标文件的初审25 投标文件的澄清26 对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27 评标原则及方法六、 授予合同28 授予合同的准则29 资格后审30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1 采购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2 中标通知33 签署合同34 履约保证金35 质疑和投诉一、 总则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 合格的投标人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 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3) 投标人近三年(即至少从2013年12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的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公告之后;4) 投标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5) 本项目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3.1 合同规定的货物和服务指其来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款所规定的货物和服务。3.2 供该条款参考,“原产地”指货物开采、生产或提供辅助服务的地方。所述的货物是指制造、加工或使用重要的和主要的部件装配而成的货物,在商业上公认的产品是指其基本特征、性能或功能与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4 投标费用1234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承担所有与编写和递交投标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不负担这些费用。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的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第三篇 联合体投标说明第四篇 投标资料表第五篇 合同条款第六篇 履约保函格式第七篇 用户需求书第八篇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 评标工作大纲5.2 投标人应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须知、格式、条款和规格。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下划线部分为重点响应的商务内容, *标志的部分为投标人、投标产品必备的条件或重要指示),那么投标人将承担其风险并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5.3 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 “招标人”指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2) “投标人”指参加台式扫描电镜采购项目所需的货物以及有关服务的投标,并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3) “评标委员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规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4) “中标人”指其投标被采购人接受,并与采购人签订专业合同的当事人;(5) “买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6) “卖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实体;(7) “招标文件”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8) “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9) “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文字;包括以通讯形式表现的:电报、传真等,但不包括电子邮件;(10) “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11) “日期”指公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6 招标文件的澄清1234566.1 任何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和招标人。招标机构对其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投标截止期五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已投标人须知7.2所述方式发给每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7 招标文件的修改7.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何故,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澄清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函件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对方应立即以书面函件的形式确认已收到该修改。7.3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文件必须有详细的、含页码编排的目录,商务、技术和经济部分合订成一本投标文件,整个文件尽量双面印刷,版面清晰、整洁,模糊不清者以缺项对待。8 投标使用的文字及度量衡单位12345678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8.2 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的组成99.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34567899.19.1.1 商务部分目录1) 投标函;2) 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明;4)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5)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6) 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原件备查);7) 投标人基本情况;8) 产品授权文件以及产品售后质量保证与技术服务保证的销售和技术服务证明;9) 投标人诚信声明(附企业诚信声明函);10) 投标人整体实力情况;11) 近三年同类项目业绩;12) 本项目组织架构以及主要负责人管理经验和资质;13) 本项目主要技术及管理人员一览表;14) 售后服务措施及承诺;15) 制造商原厂宣传彩页;16)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9.1.2 技术部分目录1) 用户需求书响应文件(按第七章用户需求书逐条响应);2) 技术保障措施;3) 所投产品的质量可靠性和先进性;4) 供货和安装进度计划;5) “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的其他文件。9.1.3 经济部分1) 投标报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 小型微型企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原件备查。9.1.4 唱标信封1) 投标报价表;2) 分类报价明细表;3) 电子文件(含投标文件经济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 电子投标文件采用CDR光盘或U 盘装载,其中经济部分需用MS office的excel格式提供。);4) 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明;5)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明。9.2 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10 投标书格式1010.1 投标人应填写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原产地、数量和价格。11 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分类报价明细表上写明拟提供的合同货物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分项总价或投标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11.2 投标价格表应包括(免税):仪器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11.3 投标人根据第11.2款作出的价格分项仅供评标委员会评标时使用。11.4 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在分类报价明细表上所填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除非另有规定,非固定的投标报价将被评标委员会拒绝。11.5 合同项下,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的费用,如果投标人是另外单独报价的,评分时计入投标报价总价。12 投标货币111212.1 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13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和资格的声明文件13.1 根据第13.2款规定,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3.2 投标人提供的履行合同的资格声明文件应符合:1) 若投标人按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制造或生产的,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就该次投标的正式授权以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提供货物;2)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13.3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14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14.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和辅助服务的合格性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声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4.2 声明文件应包括分类报价明细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声明,并要由装运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14.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产品性能的详细说明以及各货物内部详细配置清单;2) 为使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应提供在保修期结束后持续供应备品备件的能力,以及价格清单和收费标准;3) 货物适用的生产国国家检验标准(中文/英文对照,以中文为准),并着重标明与本项目有关的相应标准;4) 根据第七篇规定的技术和售后服务的要求,逐条对要求的技术规格和服务进行比较,指出自己提供货物和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4.4 为说明第14.3(4)款的规定,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在用户需求书中所指出的工艺、材料的标准和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的参考资料仅系说明并非进行限制。投标人可提出替代标准、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但该替代对象应相当于或优胜于用户需求书中的规定,以使采购人满意。15 投标有效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5.1 投标文件将在开标日期后90天内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可以视为非响应标予以拒绝。15.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合同附件,合同失效时同时失效。15.3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往来。16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1234567891011121314151616.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唱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16.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小签,未曾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16.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6.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和骑缝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16.5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16.6 电子文件用MS OFFICE制作(其中分类报价明细表必须用MS EXCEL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U盘或CD-R光盘储存,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6.7 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16.8 唱标信封须单独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7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7.1 投标人应先将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唱标信封分别单独密封,再一起密封在一个不透明的外层封装中。“电子文件”密封于“唱标信封”内。17.2 内外密封封装均应:1) 内层及外层密封封装表面均应正确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并注明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开封(在封口位置的封条上标注注明),封口位置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 投标文件已密封但不按前述标志封包不作废标处理,但由此而引起的提前开封或错放责任由投标人承担。17.3 如果投标文件的密封封装未按本款规定密封和标记,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提前拆封不负责任。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绝,并退回投标人。17.4 开标前,由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检查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署进行确认。18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8.1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第四篇“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18.2 招标人可按照第7款的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此,业已规定的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将按延期后的投标截止时间履行。19 迟交的投标文件1919.1 根据第18款规定,招标人将拒绝任何晚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交到的投标文件。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0.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招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20.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6款和第17款规定进行准备、密封、标注和递送。20.3 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20.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第15款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投标文件。五、 开标与评标21 开标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1.1 招标人在投标人代表自愿出席的情况下,在第四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地点和时间开标, 出席代表需登记以示出席。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不到开标现场,所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1.2 按照第20款规定,提交了可接受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21.3 开标时,招标人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评标时才能考虑。21.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1.5 招标人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21.3款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2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2.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否则追究有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22.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和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23 评标委员会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3.1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和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为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从招标人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23.2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得出评标结果,并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24 投标文件的初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4.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4.2 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25 投标文件的澄清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5.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 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价2626.1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包括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详细评审。26.2 价格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6.3 技术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6.4 商务的评分详见评标工作大纲。26.5 本次评标的评分权重为:经济部分权重占30%,技术部分权重占60%,商务部分权重占10%。26.6 根据上述技术、商务及价格综合评价的权重分配计算出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27 评标原则及方法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7.1 对所有投标文件的评审,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按步骤先进行初步评审,再进行详细的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27.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27.3 在评标时将根据第26款,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实质响应性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及价格打分,每个投标人的总得分应以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汇总分数确定,排出总得分名次,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六、 授予合同28 授予合同的准则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8.1 采购人将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能承诺履行合同,对采购人最为有利的投标人。28.2 采购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依法确定中标人。28.3 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最终中标。29 资格后审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29.1 招标人可应采购人的要求,组织资格后审,对所选择的提交了响应性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是否有资格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作出资格后审确认。29.2 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和资格后审中认为其他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包括有关验收报告、业绩合同的真实性,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等进行审查。如发现投标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其责任。29.3 如果审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则其投标文件被拒绝。在此情况下,将对下一个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的能力做类似的审查。30 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3030.1 采购人有权在授予合同时按第四篇“投标资料表”规定的幅度内对货物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减,以中标人投标报价的单价进行计算。31 招标人会同采购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的权利3131.1 在授予合同前的任何时候,采购人仍保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无需向受影响的投标人承担任何责任。32 中标通知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2.1 投标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被接受。32.2 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的同时,招标人通知落选的投标人其投标未被接受而不提原因。32.3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33 签署合同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3.1 招标人通知中标人中标时,将向中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格式(包括双方之间的有关协议)。33.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格式后,与采购方协商,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拟定采购合同及补充协议。并在中标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内,委派授权代表前往第四篇“投标资料表”注明的地点签定合同。34 履约保证金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4.1 中标人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采购人(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其格式为招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或其它采购人(买方)接受的格式。若提供银行保函,则须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营业的地级市以上商业银行出具。34.2 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合格30天后,履约保函自动失效。35 质疑和投诉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33343535.1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执行。第三篇 联合体投标说明(该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投标时,应符合以下原则:(1)投标联合体各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对于招标公告对投标人某一资质有要求的,按照联合体各方中最低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的不同资质可优势互补。(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单位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当共同推荐一联合体投标授权代表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有资格代表联合体各方签署投标文件,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政府集中采购机构;(7)参加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也不得以分包商或其它形式参与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联合体、总包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8)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条款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第四篇 投标资料表 投标人须知3项目名称:热分析系统采购招标编号:SZQH2016003招标人: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 投标价格和币别投标人须知11.2投标价格(免税)应包括:仪器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投标人须知12.1币别:投标报价表及分类报价明细表上的价格须以人民币报价,以其它货币标价的投标将予以拒绝。 投标文件的准备与递交投标人须知15.1投标有效期:开标后90天投标人须知16.1投标文件份数:一正五副及电子文档一份(U盘或光盘储存)投标人须知17.3投标文件将递交以下地址:开标地点项目名称:热分析系统采购招标编号:SZQH2016003投标人须知18.1截标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时间:14:3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须知21.1开标日期:2016年12月22日 时间:14:30时(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清华校区A415合同的授予投标人须知30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10%以内增减第五篇 合同条款(样式仅供参考)目 录一、 合同书格式二、 合同条款:1 定义2 适用性3 原产地4 标准和技术规格5 合同文件和资料的使用6 专利权7 履约保证金8 检验和验收9 包装10 装运标记11 交货12 装运通知13 装运费用和单据14 运输装卸15 保证16 售后服务17 索赔18 付款19 价格20 变更指令21 转让22 卖方履约延误23 误期赔偿费24 违约终止合同25 不可抗力26 破产而终止合同27 争端的解决28 合同语言29 适用法律30 通知31 税32 合同生效和其他一、 合同书格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年 月 日,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的招标项目结果(招标编号:SZQH2016003)、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投标文件的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执行:1. 本合同中的词语和术语的含义与合同条款中定义的相同。2. 下述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并与本合同一起阅读和解释:1) 合同补充协议; 2) 合同条款偏离表;3) 合同专用条款(如有);4) 合同条款;5)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分类报价明细表;6) 供货范围(供货清单)及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7) 技术规格和标准(包括图纸);8) 规格和服务偏离表;9) 澄清备忘记录;10) 投标文件;11) 招标文件;12) 中标通知书。3. 合同总金额: ,【包括货物及其附件的设计、采购、制造、检测、试验、运输、保险、现场仓储、税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的全部费用。】详见投标分类报价表。4. 考虑到买方将按照本合同向卖方支付,卖方在此保证全部按照合同规定向买方提供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5. 考虑到卖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并修补缺陷,买方在此保证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或其他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金额。 买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买方代表签字盖章 卖方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卖方代表签字盖章: 合同条款1. 定义1.1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