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磅软件系统及汽车衡招标文件(831).docx
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招标文件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招标招标编号:HXJT-11060-SB 招标人名称: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 山西·长治 2011年8月目 录第一卷 投标须知3前附表41 定义52 工程概况52.1工程依据52.2资金来源52.3工程规模52.4工程地址62.5完成进度要求63 招标范围64 投标人资质:65 招标文件75.1招标文件的组成7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7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76 投标文件76.1投标文件的组成76.2 投标文件的编制96.3 投标报价116.4 投标文件的递交126.5 无效投标127 开标138 评标149 资格审查1410 定标1411 授予合同1511.1 预中标通知15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1511.3 履约保证金1511.4 合同生效1512 纪律与保密1513 招标投标费用1613.1 投标费用1614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16第二卷 合同条款171 定义192 合同标的203 服务及供货范围204 合同价格215 付款216 交货和运输227 包装与标记248 技术服务和联络269 质量检验2710 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2811 保证与索赔3112 保险3313 税费3314 分包与外购33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3416 不可抗力3517 合同争议的解决3518 合同生效3519 其它36第三卷 附 件38附件1 技术规范书39附件2 供货范围41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44附件4 交货进度45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46附件6价格表48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52附件8 分包与外购56附件9 大(部)件情况57附件10差异表58附件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59附件12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59附件13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60附件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61附件15投标人承诺函(格式)62附件16履约保函(格式)63附件1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4第四卷 评分方法及说明6567招标公告招标标题: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招标招标单位: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性质:设备招标招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招标时间:见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1年7月27日 有效期限:2011年8月2日招标内容:招标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市上村镇小南村,我公司现对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公开招标。2、招标内容及相关要求:2.1招标内容:此项目便于销售工作管理,适用于合同量下放,过磅单数据查询统计,电子汽车衡实现买卖双方公平公正,要求数字传感器,具有狂干扰、防雷击,详见招标文件。3 投标人要求:(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法人(2)具有独立开发软件的能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执行合同能力,具备相应的技术开发能力,质量检测手段,并能提供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4、资金安排:企业自筹资金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资格预审与标书发售 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资格证明文件等资料到招标代理单位机构(截至时间2011年8月2日17时,节假日除外),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后可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资格预审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资质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以上证件均为原件的副本及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路途遥远者可先电话告知,然后将上述资料的电子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招标代理单位邮箱进行资格预审,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上述资格预审资料。7、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资格预审合格后以电话或其他形式通知各投标人。8、发售标书地点: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产业路5号科宇创业园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四层 9、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见招标文件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山西省招投标网招标代理单位: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晓方联系电话:0351-7036210 传真:0351-7022832电子邮件:wdnebyz通讯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高新区产业路5号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四层415房间, 邮编:030006第一卷 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内 容说明与要求1工程名称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2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村镇小南村3建设规模年产90万吨4报价方式固定价格5质量标准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及有关部门现行的技术标准验收,验收合格率100%,6招标范围1、该企业对煤炭销售的实时管控以及各部门所需数据的及时汇总和综合统计查询,实现销售业务信息集中、统一、共享;2、提供数字传感器具有抗干扰、防雷击、质量好的电子汽车衡。详见技术要求。7要求进度程序主体框架要求两星期内完成投入使用,所有业务流程完成要求三个月。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9投标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关资质,具有相应产品的运行业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0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投标保证金过磅软件人民币贰万元整;汽车衡人民币伍仟元整。12投标文件份数正本2份,副本3份,电子文档1份(256M移动闪存盘)。13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城西北路35号国瑞宾馆五层会议室时间: 2011年9月 10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4开标地点及时间地点:山西省长治市城西北路35号国瑞宾馆五层会议室时间: 2011年9月 10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15评标方法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6招标代理服务费支付办法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17)向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17踏勘现场投标人在开标前自行踏勘现场。1 定义1.1招标人:即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称为“招标人” 。1. 2投标人:经过资质审查符合本次招标所规定的相应资质要求,可以参加投标竞争的单位。1.3中标候选人:经过评标而选定的进行合同谈判的投标人。1.4中标人: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1.5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而组建的机构,负责领导招标工作。1.6评标委员会:在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聘请专家和有关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具体评标工作。1.7买方: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在招标过程中称为本项目法人。1.8卖方:在招投标阶段称为投标人,在中标以后签订和执行合同阶段称为卖方。1.9监标人:由招标人委托的纪律监察部门、组织或机构,负责开标、评标的监督工作。2 工程概况2.1工程依据据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2009年11月2日下发晋煤重组办发200966号文件“关于长治市和屯留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的批复”,同意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矿井产能由30万t/a增加到90万t/a。2.2资金来源由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自筹。2.3工程规模本项目生产规模:年产原煤90万吨本次招标项目: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招标技术要求:附件1技术标准和要求2.4工程地址山西省屯留县小南村。2.5完成进度要求程序主体框架要求两星期内完成投入使用,所有业务流程完成要求三个月。3 招标范围(1)该企业对煤炭销售的实时管控以及各部门所需数据的及时汇总和综合统计查询,实现销售业务信息集中、统一、共享;(2)提供数字传感器具有抗干扰、防雷击、质量好的电子汽车衡。详见技术要求。4 投标人资质:4.1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4.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效证明投标人法律地位的合法文件复印件(包括营业执照、单位资质等级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所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2对投标人资金要求:具有独立开发软件的能力。4.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1.4必须提供近三年(2009-2011)在山西境内的相同规模及以上,至少两项同类型供货业绩情况。业绩证明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原始供货合同首页和签字页的复印件、质量检验情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4.1.5生产厂家和承揽单位须通过质量、安全、环保管理体系认证,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书。4.1.6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无违约记录。4.1.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4.1.8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经营状况。4.1.9生产厂商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5 招标文件5.1招标文件的组成5.1.l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合同条款、第三卷附件和第四卷评分方法及说明组成。5.1.2项目法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5.2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5.2.1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5.2.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完成。招标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一般在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完成。5.2.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和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授权人签字盖章和日期。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问题应传真或递交至下述地址: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白晓方邮编:030006电话:0351-7036210传真:0351-7036210 5.3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5.3.1 招标方对于所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或答复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将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标书的投标人。5.3.2 招标方在投标截止前3天,不再发布招标补充文件。在此之前发布的招标补充文件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文件间的内容有矛盾时,以日期在后的文件为准。6 投标文件6.1投标文件的组成6.1.1投标文件由三卷组成。格式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具体内容如下:第1卷1. 投标人承诺函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 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 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简介;(4) 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5) 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6) 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7) 银行资信证明;(8) (2009-2011)在山西境内的相同规模及以上,至少两项同类型供货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9) 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10) 专利证或荣誉证或其它文件和资料。4. 投标保函第2卷 合同条款(投标书此部分应注明是否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条款,不需要填写全部内容)1. 定义2. 合同标的3. 供货范围4. 合同价格5. 付款6. 交货与运输7. 包装与标记8. 技术服务与联络9. 质量检验10.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1. 保证与索赔12. 保险13. 税费14. 分包与外购15. 合同的变更、修改、中止和终止16. 不可抗力17. 合同争议的解决18. 合同的生效19. 其它 第3卷 附件附件1 技术规范书附件2 供货范围附件3 技术资料及交付进度附件4 交货进度附件5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附件6价格表附件7 技术服务和设计联络附件8 分包与外购附件9 大(部)件情况附件10差异表附件11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附件12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附件13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附件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件15投标人承诺函(格式)附件16履约保函(格式)附件17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6.1.2 投标人所作的一切有效补充、修改文件,均被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6.2 投标文件的编制6.2.1 一般要求6.2.1.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投标须知和第三卷附件的格式填写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不得更改,字体要工整。若有添字、删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授权代表在添、改处盖章。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卷6.1所规定的格式和第二、三卷的内容要求编制投标文件,逐项逐条回答招标文件,顺序和编号应与招标文件一致。可以增加说明或描述性文字。6.2.1.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附件10的格式统一汇总说明。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未提出异议的条款,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一旦中标即成为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提出附加条件。6.2.1.3 投标人确认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招标人的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投标文件的任何条款与内容。6.2.2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应用中文编写。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设备,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投标人应对中文译文的准确性负责。度量衡采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6.2.3 投标有效期6.2.3.1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60天。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修改招标文件,不得更改或撤回投标文件,中标后不得拖延或拒签合同。6.2.3.2若遇特殊情况,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可于投标有效期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但延长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并及时书面通知各投标人。投标人应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投标保函有效期,此时投标人不能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改;投标人若不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则应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投标人被视为自动退出投标,投标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6.2.4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过磅软件人民币贰万元整;汽车衡人民币伍仟元整。以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电汇或银行汇票方式交纳,并于开标前三天将投标保证金汇到如下开户行、帐号:公司名称:山西和祥建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 太原市建设银行并州北路支行 帐 号: 14001825408050013564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后30天。如果投标人中标,本保证金将在上述期满后相应延长有效期,直至投标人与招标人(买方)签定合同,并按合同要求递交履约保函为止。6.2.4.1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2.4.3.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6.2.4.3.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后对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6.2.4.3.3 投标人被通知预中标后,拒绝按预中标状态签订合同(即不按预中标时规定的技术方案、供货范围和价格等签订合同)。6.2.4.3.4 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后未按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6.2.4.3.5 投标人不接受招标文件第一卷6.3.3的规定。6.2.4.3.6 投标人违反本卷12款规定的投标人纪律中任何一条的。6.2.4.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无息退还。6.2.4.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予以无息退还。6.2.5 投标人建议投标人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招标文件的要求更为合理的建议方案,列于附件11中。同时应说明对技术条件、价格、运行、维护、检修、安装等方面的影响。6.2.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6.2.6.1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两正三副)。投标保证金收条一份和附件6价格表及报价说明四份(两正两副),应分别单独密封提交。注:投标文件无论正本或副本中,应有附件6价格表(格式),但不应出现报价。6.2.6.2投标文件正本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字,报价书均应由投标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6.2.6.3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完整的电子版1套(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两部分),电子版应单独密封递交。6.3 投标报价6.3.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附件6的格式认真填写价格表和各种分项价格表。6.3.2 投标人的中标价为闭口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6.3.3 若单价和总价有差异,则以单价为准,并对总价进行修正;若数字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之间有差异,则以文字金额为准,并对数字作相应的修正。如出现分项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其中较低者为准。6.3.4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相一致。6.3.5由投标人造成的价格模糊与界限不清,概由投标人负责。6.3.6投标报价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如有进口部件,请报CIF美元价(不含进口环节税和增税)和交货地点人民币价(含税价)。投标报价应为含税(17%)的、到交货地点(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的人民币价。6.4 投标文件的递交6.4.1 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6.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应分别密封包装。包装上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地址、“正本”、“副本”字样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包装上应加盖投标人公章。6.4.1.2投标保证金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保证金”和“保密”字样。6.4.1.3报价书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报价书”和“保密”字样。6.4.1.4电子版应用信封单独密封,封面上注明“投标电子版”和“保密”字样。6.4.2 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以前送达指定地点(时间、地点: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切迟到的投标文件都将被拒绝。如因特殊客观原因,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通告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并得到其同意者除外。6.4.3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6.4.3.1 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对业已递交的投标文件提出补充或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设备应密封,由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6.4.3.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6.5 无效投标开标后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投标。6.5.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西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2)投标文件及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无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3)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担保手续的;(4)超过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者;(5)投标文件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的;(6)投标文件承诺的工期、质量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7)投标报价不符合常规的;澄清价高于投标报价的;(8)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9)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同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10)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11)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12)投标文件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13)投标人名称或者组织机构、项目经理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14)投标人无故不参加会议者;(15)投标人未按照技术要求和技术规范提供的投标配置报价者;(16)提供假证明,假资料者;(17)报价表中的报价未用打印方式填写者;(18)不符合投标人资质要求;所有无效标书的确定必须经过评标委员会认定。评标委员会意见不一致时,进行投票表决,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以书面签名确认。6.5.2评标委员会仅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比较。7 开标7.1 开标日期: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开标地点: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开标由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主持,邀请招投标人代表、评标小组成员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参加开标会议的所有代表应签名,以示出席;开标工作人员由拆封、核实、唱标、监督、记录等人员组成;投标人与开标工作人员一起检查投标文件(含补充或修改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验证投标法人委托书、投标保函等投标文件是否齐全,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内容;投标文件正本保存备查,评标使用副本;开标会上允许投标人记录;唱标应由招标代理机构指定专人作记录,并由投标人、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代表签字。监标人将对开标的整个过程进行监督。8 评标8.1 评标对象和依据评标对象为投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评标具体做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配套法规和本次招标的评标办法进行。8.2 评标办法;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将按照有关规定组成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分技术、商务对投标文件分别做出评价及排序,并在技术、商务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价及排序。9 资格审查9.1 招标代理机构会同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9.2 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条件见本卷4款。9.3 投标人应提供下列文件和资料: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局复印件), 生产许可证(特种行业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明;如投标设备为进口的应提供原产地证明;经销商或生产厂商简介;产品生产企业简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近三年经审计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及经营状况(包括销售额);基本帐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业绩及目前正在执行合同情况(包括完成情况和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及改进措施);近三年经济行为受到起诉情况;其它文件和资料。10 定标 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经济综合排序和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情况,提出中标候选人顺序,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与招标人同意后定标。11 授予合同11.1 预中标通知根据定标结果,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候选人发出预中标通知书。11.2 签约与中标通知 中标候选人在接到预中标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派授权代表到指定地点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格式与招标人进行商务谈判,双方谈判有明确结果后草签合同。合同的每一页(包括所有附件)均应校签。经招标人同意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退还所有投标人投标保证金。11.3 履约保证金11.3.1 卖方应于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在买方支付设备预付款前按合同条款5.3.1款和11.14款规定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11.3.2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0,可以是不可撤销的履约保函、支票或银行汇票。履约保函格式见附件16。11.3.3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条款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天内退还;但如果此时存在合同争端并且未能得到解决,那么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延长到上述争端最终解决且所有理赔完毕。11.3.4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并给买方造成损失,那么履约保证金将作为对这一损失的补偿而支付给买方。11.4 合同生效合同草签后,经买卖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12 纪律与保密12.1 从投标截止日期到授予合同时止,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议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等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单位和个人。12.2 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审计和监督。12.3 投标人申报的关于资质、业绩等的文件和设备必须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12.4 投标人不得串通作弊,哄抬标价,致使定标困难或无法定标。12.5 投标不得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它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12.6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听和搜集评标机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或授标工作。12.7 投标人若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被废除。13 招标投标费用13.1 投标费用一切与投标有关的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14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招标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力,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价中标。第二卷 合同条款合同号: 合同签字时间及地点:合同生效日期:合同执行日期: 合同双方: 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买方) (以下简称卖方)买卖双方达成协议,并同意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1 定义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1.1 “买方”是指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2 “卖方”是指(卖方法定名称),包括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继任方和法人的受让方。1.3 “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1.4 “合同价格”是指在本合同4款中规定的部分。1.5 “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18款中所规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1.6 “设备合同执行期”是指在合同生效后,买方通知卖方合同开始执行的日期。1.7 “质量保证期”是指合同系统及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0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1.8 “技术资料”是指与合同设备相关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和技术指导等文件(包括图纸、各种文字说明、标准、各种软件)。1.9 “合同设备”是指卖方根据合同所要供应的设备,如本合同附件1和附件2所列示和规定。1.10 “性能验收试验”是指为检验本合同附件1规定的性能保证值按本合同附件5规定所进行的试验。1.11 “初步验收”是指当性能验收试验的结果表明己达到了合同附件1规定的保证值后,买方对合同系统及设备的验收。1.12 “最终验收”是指买方对合同系统及设备保证期满后的验收。1.13 “日、月、年”是指公历的日、月、年;“天”是指24小时;“周”是指7天。1.14 “煤矿”是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煤矿。1.15 “技术服务”是指由卖方提供的与本合同系统及设备有关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性能验收试验、运行、检修时相应的技术指导、技术配合、技术培训等全过程的服务。1.16 “现场”是指位于长治市上村镇小南村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现场,为买方安装所在地。1.17 “备品备件”是指根据本合同供方应该提供的随机备件及工具。1.18 “试运行”是指整机在调试和煤矿试运行阶段进行的运行。1.19 “书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签名的文件。1.20 “分包商”或“分供货商”是指由卖方将合同供货范围内任何部分的供货分包给其他的法人及该法人的继任方和该法人允许的受让方。1.22 “最后一批交货”是指该批货物交付后,使得合同设备的已交付的货物总价值达到合同设备价格98以上,并且余下未交的设备不影响合同的安装、调试和性能验收试验。1.23 “设备缺陷”是指卖方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原设备、铸锻件、原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质量标准要求的情形。2 合同标的 本合同所订设备将用于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煤矿扩建工程。2.1 名称、数量名称:过磅软件系统及电子汽车衡型式及数量:见技术规范书2.2 凡卖方供应的设备应是全新的、技术先进的并且是成熟可靠的。2.3 设备及软件系统服务的技术规范、技术经济指标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1。2.4 卖方提供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按合同附件2。2.5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按合同附件3。2.6 卖方提供的技术服务按合同附件7。2.7 卖方提供设备的运输及保险。3 服务及供货范围3.1 合同服务及供货范围详见附件1、附件2。3.2 合同供货范围包括了所有设备、技术资料,但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在发货清单中并未列入而且确实是卖方供货范围中应该有的,并且是满足合同附件1对合同设备的性能保证值要求所必须的,均应由卖方负责按买方要求时间将所缺的设备、技术资料等补齐,且不发生费用问题。4 合同价格4.1 本合同价格即合同总价为RMB_万元(大写:_)。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要求服务的范围及设备、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税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随机备品备件费、专用工具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4.2 合同的分项价格详见附件6。4.3 本合同总价在合同有效期内为固定不变的价格。5 付款5.1 本合同使用货币种类为人民币。5.2 付款方式:不设预付款5.3 合同款项的支付:5.3.1 合同生效日期起7天内,卖方向买方提交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和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正式财务收据。5.3.2卖方按交货进度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合同设备运到交货地点,经买方现场代表人开箱验收合格后,并将合同设备的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00)和正式财务收据(金额为合同总价的30%)、供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提供给买方,买方验明无误后30天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安装调试完工后经三个月试运合格后,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0%。5.3.3剩余合同总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合同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完工、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一年。待合同系统设备质保期满没有质量问题,卖方提交下列单据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在1个月内支付给卖方合同总价的10(如有问题,应扣除相应部分):(1) 金额为合同总价10的财务收据。(2) 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的原件二份,复印件一式五份。5.4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于买方与合同分包商和外购设备供货商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故本合同设备的主要分包和外购设备的付款由卖方负责。但如果发生由于个别原因(买方按时向卖方付款而卖方没有按时向分包商或外购设备供货商付款)导致分包和外购设备有可能不被按时交货以至于影响施工进度的情况,买方有权追究卖方法律责任。5.5违约金的扣除与支付5.5.1如果发生卖方的合同履行违约行为,相关款项将由卖方在接到买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后1个月内向买方支付,买方也有权从履约保函和任何一笔付款中扣除;如果属于制造质量问题造成的买方损失,相关款项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上述金额不足扣除部分,买方有权向卖方继续追索,卖方应予支付。5.5.2如果发生买方的合同履行违约,相关款项将由买方在接到卖方的书面通知和此类赔偿的证明文件且由买方认可后1个月内向卖方支付。5.6在买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买方负担,在卖方银行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银行费用由卖方负担。6 交货和运输6.1 本合同设备的交货期及交货顺序应满足扩建工程设备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应保证及时和部套的完整性。分部套交货时间见附件。买方保留随时调整交货日期的权利,如买方要求推迟交货,则卖方应无条件答应并保管好合同设备,若推迟3个月以上交货,买方承担相应仓储费。如卖方的实际交货期迟于买方规定的新的交货期,则卖方按合同11.9款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如买方要求提前交货,要保证卖方的合理生产周期。6.2 交货地点:山西省长治市上村镇小南村山西潞安小南村煤业有限公司现场6.3 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卖方应按照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向买方提供每批货物设备名称、总重量、总体积和交货日期的初步交货计划及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总清单和装箱总清单。在每批货物预计启运15天前,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6.6款中的各项内容通知买方。6.4 每批货物交货日期以到货车站码头的到货通知单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11.9款计算迟交货物违约金时的根据。6.5 卖方须向承运部门办理申请发运设备所需要的运输工具计划,负责合同设备从卖方到现场交货地点的运输。6.6 在每批货物备妥及装运车辆船发出24小时内,卖方应以电报或传真将该批货物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1) 合同号、KKS码;(2) 业主编号;(3) 货物备妥发运日;(4) 货物名称及编号和价格;(5) 货物总毛重;(6) 货物总体积;(7) 总包装件数;(8) 交运车站码头名称、车号船号和运单号;(9) 重量超过二十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