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类招标文件(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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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类招标文件(1).docx
版本号: 2015年12月版深圳市建设工程建筑方案设计类招标文件工程名称: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招标 招 标 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吴文思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招标文件使用说明为规范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及信息化的需要,我局对深圳市工程设计招标投标文件的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本示范文本自发布起实施。一、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使用于采用定性评审法进行评标、定标,并采用电子招标投标及计算机评标的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二、编写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3、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八部委20032号令);4、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设部第82号令);5、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市200863号)6、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改革的若干规定(深府201573号);7、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200210号);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三、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筑方案设计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是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以电子标书编制系统和招标文件备案系统为基础,以“深圳市建设局金建工程”数字证书(以下简称数字证书)为安全保障工具,依托“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实现网上招标、投标、评标的计算机应用系统。1、电子标书编制系统获取方式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中的办事服务下载专区中下载。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是投标人获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文件的唯一合法渠道。投标人需要随时关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确认所投标的项目招标文件是否更新。如有更新,务必下载最新的招标文件用于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否则责任自负。3、招标人注意事项.招标人提交的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SZBJ,这种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电子招标文件必需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招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将不予备案与发布;.招标文件中如有修改,必须重新发布完整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备案时,需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传电子招标文件。4、投标人注意事项.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责任自负;.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有数字证书签名方为合法的投标文件,未对电子文件进行数字证书签名的,责任自负;.建筑方案设计招标项目,投标人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标书需按规定封装;.在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必须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不要在光盘盘面上粘贴标签,应使用记号笔在盘面上标注单位名称;.投标人应密切留意招标文件的更新情况,根据最后一次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如因使用旧版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而造成不利于投标人后果的,责任自负。.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格式为*.STBS,设计文本文件格式为*.STBJ,方案演示文件格式为*.STBY,展示图纸格式为*.STBT,以上文件格式必须是“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网站下载的最新版本的深圳市建筑工程方案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不规范导致投标文件内容无法导入系统的,责任自负。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如果需要粘贴图片,则务必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辨率应小于100dpi。5、关于电子标书的数字签名在电子标书编制系统中,生成电子标书之时,都必须对电子标书进行单位机构数字证书签名。6、技术支持联系方式:网络支持:;QQ咨询:200536600,200571166;电话咨询:40000345887、其他.本招标文件中部分条款为可选条款(示范文本中用“”标识的条款),由招标人自行考虑是否选用。采用勾选“”标识时表明该条款被招标人选用,否则表明该条款未被招标人选用。.本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仅供招标人参考。由于水平和时间有限,难免存在不妥之处,请各编制单位和使用单位在试行过程中,将意见、建议、以及遇到的问题,及时向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书面反映,以便在修订中改正和完善,在此预致谢忱。二0一五年十二月第一章 致投标人一、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根据本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的。招标文件的编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二、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随时查看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招标文件、答疑、补遗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三、投标人应注意的事项:1、投标人应事先在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振华路设计大厦一楼行政服务大厅)办理、投标员指纹采集、企业及其相关人员的数字证书,以及网上电子招投标服务资格申请。有关手续请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的投标员指纹采集指南、电子招投标服务申请办事指南及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2、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办事指南”中勘察设计企业信息登记。3、采用窗口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在截标当日的截止时间前,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携带单位机构数字证书通过系统验证。投标员递交投标文件的须验证投标员指纹,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携带企业信息卡及法人身份证明。4、本工程将采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开标及评标,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使用说明”,若有疑问可通过载明的联系方式要求技术咨询。5、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询)。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规定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招标人:深圳市建筑工务署工程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吴文思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23号202室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88130517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信箱:307422820 电子信箱: 日 期: 日 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序号内 容规 定1工程名称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项目方案设计及建筑专业初步设计招标 2招标范围项目总建筑面积5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36500平方米(包括急救中心用房15030平方米,血液中心用房14160平方米,医学信息中心用房4480平方米)、公共用房1830平方米及应急物资储备仓库1000平方米。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方案设计和建筑专业初步设计、编制方案估算书。3投标补偿标准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入围但不中标的每个投标人 0 万元。未入围的 名投标人 0 万元;未入围的 名投标人 0 万元。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4设计费工程设计费收费基准价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2002年颁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计算: 基准价的 100% % 固定总价 万元(即限额设计) 固定单价 59.85 元/5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时间: 至 集中踏勘集合时间: 集合地点: 6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答疑的期限、方式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交易服务网站发布(截标前15日,不含截标当日;逾期答疑的,截标时间应当相应顺延)投标人提交疑问的方式: 传真至 (传真后请致电确认)。 递送书面文件至 。 其他: 将盖章后扫描件电子版及Word文档发邮件至招标人,并电话确认。 招标人澄清或修改、答疑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交易服务网站发布投标人获取答疑或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的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获取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即在网上办事>网上投标>下载招标资料中下载。7评标入围方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0名)组建定标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淘汰:简单多数。当被淘汰最后一名有并列情况以至超过应淘汰投标人数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采取如下确定方式:抽签入围。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者入围。再次票决入围。逐轮淘汰。集体议事法入围通过抽签方式淘汰。其他:(详细规则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明确)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20名。经淘汰进入后续招标程序的投标人为15至20名(具体数量由计算机随机产生)8评定标方法记名投票法(逐轮淘汰)+票决定标法定标票决方式:直接票决逐轮票决定标票决计算规则:简单多数。当出现并列情况影响投票结果时,对此并列投标人采取如下方式确定:抽签递交投标文件时间靠前者入围再次票决对比胜出9中标候选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定标。推荐 3 (不超过3名)名无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推荐 (不超过3名)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10评标委员会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招标人可委派一名代表参与评标)11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公示评标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12定标委员会组成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从 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 名成员组成。13定标会地点及时间: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会议安排14定标结果公示于定标结束后,在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上公示定标结果。15编制投标文件时间30日提示: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30日。16投标有效期90日(自投标截止日起)17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地点及时间: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会议安排18开标会时间地点及时间:详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会议安排(二)投标文件编制成果及要求序号内 容规 定1商务标采用明标形式编制内容:1、投标函;2、投资估算;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若有,原件扫描件);4、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汇总表;5、拟投入本项目设计人员基本情况表; 6、其他:同类工程业绩(业绩文件): 近五年(2011年6月1号至今,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单位至少承担过一项26500平方米以上的医院建筑设计项目(证明材料:以设计合同为准)。说明:以上注明“业绩文件”内容,请按本表第6条业绩文件要求,单独制作标准格式的文件提交,并在网上“资审及业绩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S。2设计文本文件 采用暗标形式(标书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设计文本文件编制:1、设计说明书2、设计图纸3、投标人提出的建议、工程创新和备选投标方案(若有) 4、其他 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J。设计文本中图片名的命名规则:序号+图名(其中“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例如:001教学楼透视图。3 方案演示文件演示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采用暗标形式(标书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Y。4展示图板 采用暗标形式(图板内容中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或标志) 采用明标形式展示图板不超过 5 块,应表现 等处的立体透视效果。 提交展示图板,展示图板均为 A1 号图; 提交的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设计投标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STBT。5 建筑模型 采用暗标形式。 采用明标形式。比例尺1: 素色模型 彩色模型。采用实物形式。建议单体建筑沙盘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群体建筑沙盘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6业绩文件编制内容:1、业绩一览表;2、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业绩文件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所有业绩证明文件。采用电子文件形式。应使用深圳市建设工程业绩信息文件编制系统制作,文件格式为*.TBYJ。7文件形式及份数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标、设计文本文件、方案演示文件和展示图纸应刻录在同一张光盘中(一式两份)。8投标文件密封要求1、将投标光盘包装在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注明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将纸质设计文本文件包装在密封袋中,密封袋上不得有任何字样。2、投标文件中暗标的编制要求:暗标部分必须隐匿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的名称,不得标注或做任何可以辨认投标人及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3、如果招标人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须单独刻录并密封包装,在密封袋上注明“备选方案”、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的提交形式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在指定地点提交。9其他 1、(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表中第3项“投标补偿标准”修改为:中标人将被授予合同,不作补偿;中标单位向入围未中标的第二、第三名(第二名、第三名由定标会确定)分别支付10万元、8万元(中标单位收到第一笔付款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投标人不作补偿。2、投标单位除按本表格第7项及第8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外,还需提供纸质文件(1)技术标文本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9份;简装;(2)商务标:正本 1 份,副本3份;简装;与投标文件等一同在指定地点提交。3、本项目设计费总价暂定为317.205万元。二、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提示招标人:如果招标文件中澄清、补遗等补充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招标文件,备案后发布。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部分内容是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汇总,否决性条款包括: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和废标条款。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节不一致的,以本节内容为准。(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由招标人负责判定):1、逾期提交投标文件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商务标,且投标人拒绝澄清或修正的;3、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或者资格预审时不一致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4、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6、投标文件中各电子投标文件未加签有效的投标人单位机构数字证书;7、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后无法导入或无法读取的;8、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9、近1年起(从截标之日倒算起)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10、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11、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12、已发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二)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 (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判定):1、采用暗标方式的,投标人在暗标部分投标文件内标注名称、印章、商标等标记符号,使得能够辨认出投标人或其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的;2、设计作品发表过或与其他建筑在造型上雷同的;3、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认为应当废标的其他情形。(四)、招标人修改或补充的废标情形: 三、投标须知特别提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在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进行,投标人应当遵守该中心的相关交易服务规定(规定的详细内容可查询)。投标人违反上述交易服务规定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责任由该投标人自负。(一)招标1.1 资金来源1.1.1 本招标项目已取得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准,资金已落实,且能保证其顺利实施。1.2 招标文件的组成1.2.1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本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 致投标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 合同条款1.2.2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如有残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3 踏勘现场1.3.1 招标人将按照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及周围环境。以便投标人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1.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仅对所提供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但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1.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4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1.4.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若有任何疑问,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投标人质疑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1.4.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招标人答疑截止时间前报主管部门备案,通过“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向所有投标人公示。投标人应随时查看“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中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信息。否则,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1.4.3 招标文件的补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补充文件的内容不一致时,以补充文件为准;当补充文件之间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1.4.4 为确保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招标文件补充文件中予以明确。1.5 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1.5.1 招标人按照前附表要求,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1.6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在招标人。(二)投标2.1 投标人资格要求2.1.1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本招 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且通过合法途径取得招标文件。2.1.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2.1.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2)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的,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2.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单位2.2.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必须用中文书写。2.2.2 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支持文件、印刷文献等若有另一种语言的,必须附中文译文。为便于理解投标文件,以中文译文为准;投标文件中的专业术语,须附中文注释。如投标文件未附中文译文,该资料不予认可,由此导致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负。2.2.3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2.3 投标有效期2.3.1 已完成评标,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可要求中标候选人按规定延长其投标有效期。2.4 投标文件的签署2.4.1 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投标人的机构数字证书进行签名。2.4.2 投标文件编制内容见前附表二投标文件编制成果及要求。2.5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2.5.1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要求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2.6 截标时投标文件的数量要求2.6.1 截标时递交标书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名的,招标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停开标和评标程序。如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不负担因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2.7 投标费用2.7.1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编制与提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三)开标3.1 开标招标人在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自愿参加开标会,未参加开标会的,视为其认可开标程序和结果。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可委派一名代表参加。3.2 开标程序3.2.1 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1)招标人当众宣布开标纪律、参会人员的名单、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2)公布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人名单,并将其投标文件原封不动地退回。(3)招标人负责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情况,在场所有投标人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监管人员共同见证。(4)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人现场导入电子投标文件,同时检查电子签名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宣读投标人名称以及审查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5)招标人应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记录开标全过程,并由招标人代表、投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投标人拒绝在开标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的,视为同意开标程序和结果。(6)开标会结束后,投标文件、开标情况记录表以及其他评标资料一并送交评标委员会。(四)评标4.1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4.1.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4.2 评标程序4.2.1 评标按以下步骤进行:(1)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齐后,推荐一名评标组长,主持评审工作,在每一轮投票中,评标组长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2)评标委员会听取招标人介绍工程相关情况、投标人方案介绍(若有)。(3)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评审。如果有废标提议,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表决,决定是否废标。(4)评标委员会采用逐轮淘汰的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评标委员对投标方案进行点评时需对方案的优缺点进行分析,并提出优化建议。(5)在评标阶段,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对此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进行更改。(6)产生评标结论后,评标委员会撰写、签署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7)评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解散,评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带离评标室。4.3 评标委员会职责4.3.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4.3.2 评标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如须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先征询招标人意见,最终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裁决。4.3.3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汇总”的规定作出不予受理或废标后,使得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应告知招标人,招标人宣布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4.3.4 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均不满足招标要求的,可以不推荐中标候选人,建议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4.3.5 评标讨论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意见不一致时应作进一步的讨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任何一个投标文件的质疑,应当在讨论或现场点评时提出,表决结果确定后才提出的质疑,不可作为改变表决结果的依据。4.3.6 如果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对超出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不予评审,只评审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4.3.7 本次招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已有评标结论,无论随后出现何种情形,招标人在本次招标中不再确定评标结论之外的中标候选人,除非重新组织招标。(五)定标5.1 定标5.1.1 招标人按照前附表规定的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5.2 定标原则5.2.1 如果中标候选人的设计费报价或项目估算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有权作出修正。若中标候选人不接受修正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5.3定标委员会的组成5.3.1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组建,组建要求如下:(1)成员数量要求:定标委员会应由7名及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在定标当日由招标人从2倍以上备选人员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可以从本单位直接指定部分定标委员会成员,但总数不得超过定标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2)成员身份要求: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法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组建。定标委员会成员原则上从招标人、项目业主或者使用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经营管理人员中产生。确有需要的,财政性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本系统上下级主管部门或者系统外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中确定成员;非财政性国有资金投资工程的招标人可以从其母公司、子公司人员中确定成员。(3)定标监督:招标人应同时组建3人及以上的监督小组(成员可包括招标人监事或纪检人员;或招标人上一级主管部门的人员),对定标全过程进行监督。5.4定标程序5.4.1 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之后,应自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进入交易中心召开定标会。定标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遵循以下基本定标程序:(1)定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齐后,推荐一名定标组长,主持定标工作,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参加定标委员会的,由其直接担任定标委员会组长。在定标评选、讨论表决过程中,定标组长与其他成员有同等表决权。(2)定标委员会采用票决定标法进行评选。(3)在定标阶段,定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对此投标人应积极配合不得拒绝。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得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进行更改。(4)产生定标结论后,定标委员会撰写、签署评标报告,确定一名中标人。评标报告由定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定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委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5)定标委员会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即解散,定标过程中使用的文件、表格以及其他资料不得私自带离。5.5 中标资格复核、发出中标通知5.5.1 招标人核对中标候选人的资质证书及其业绩材料,如果实质上不符合规定要求,可以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5.5.2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通过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中标结果,可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5.6 授予合同5.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六)其他6.1 其他6.1.1 若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出现深圳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与公示与处理办法(试行)(深建字2005159号)列明的各种情形的,招标人及评标委员会将提请主管部门对相应投标人作不良行为记录。6.1.2 评标过程中,若评标委员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招标人重新招标,招标人不负担因招标失败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6.1.3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方案和评审结果公开展示。6.1.4 按招标文件规定获得补偿的投标文件,评标后不予退回。6.1.5 除法律法规禁止外,招标人有权在工程建设中根据需要对方案进行调整和优化。6.1.6 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6.1.7为提高招标投标活动效率,本工程招标投标各阶段的投诉处理按“分段限时投诉”原则进行。投诉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10日内未提出书面投诉或超过本规定要求投诉时效的,主管部门可以不受理该投诉。(1)对招标文件内容的投诉时限:招标文件发布后十日内;补遗或答疑文件发出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内。(2)对资格后审结果的投诉时限:对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的,“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内;不进行公示的,开标结束前当场提出。(3)开标结果的投诉时限:开标结束前。(4)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时限:“评标结果”公示时间内。(5)对中标结果的投诉时限:“中标结果”公示时间内。(6)对合同签订过程的投诉时限:合同签订前。投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投诉人不是所投诉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与投诉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的;(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证据的;(3)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未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的;(4)超过投诉时效的;(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6)投诉事项已经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第三章 设计任务书及评标要点一、评审标准评标委员会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进行评审。评委应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科学、独立、实事求是的评标原则。评审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对方案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分析、评价;(二)对方案设计水平、设计质量高低、对招标目标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三)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及环境效益的高低进行分析、评价;(四)对方案结构设计的安全性、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五)对方案投资估算的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六)对方案规划及经济技术指标的准确度进行比较、分析;(七)对保证设计质量、配合工程实施,提供优质服务的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八)对招标文件规定废标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判。设计任务书及评标要点(一) 设计任务书及基础资料1、 设计任务书2、 基础资料:(1)地形图和物探报告(2)可研批复(3)用地方案图(二) 建议评标应关注如下要点设计原则:设计原则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设计任务书目录目录2一、 项目综述2二、 主要编制依据和参考资料3三、 项目概况4四、 目标定位18五、 建筑设计原则18六、 总体规划20七、 建筑装饰标准53八、 公用及辅助设施方案54九、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62十、 规划许可证63一、项目综述1、项目名称深圳市急救血液信息三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 2、使用单位1、深圳市急救中心(以下简称“急救中心”)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3号2、深圳市血液中心(以下简称“血液中心”)单位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泥岗西路梅岗南街2号3、深圳市医学信息中心(以下简称“医学信息中心”)单位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北路2210号3、拟建设地点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安托山片区14-01地块。用地面积17846.96,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二、主要编制依据和参考资料(1)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3)深莞惠医疗卫生紧密合作框架协议;(4)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 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深卫人发201263号;(5)深圳市卫生统计年鉴(2011、2010、2009); (6)急救中心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7)急救中心建筑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2005-6-25);(8)血站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44号);(9)血站基本标准(卫医发2000448号);(10)关于印发广东省医院基本现代化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粤卫200358号);(11)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1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2014_年修订版报批稿);(14)其他相关资料和调研资料。三、项目概况1、项目背景1.1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根据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期间,政府对卫生事业的财政投入不断加大,增加幅度不低于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预期至2015年,卫生总费用占GDP的比重不低于5.5%。到2015年,建立较高水平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好地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医疗卫生需求。“十二五”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