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井河桥招标文件.docx
招标编号:SXLHZB2012-767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招标文件招 标 人:柞水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二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 总则72招标文件83投标文件94投标115开标116评标127合同授予13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139纪律和监督14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4第三章 评标办法15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20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21第二部分 专用合同条款22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28第六章 图 纸30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31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32目 录34一、投标函35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6三、授权委托书37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38五、施工组织设计39六、项目管理机构44七、其他材料45第一章 招标公告一、招标人:柞水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二、项目名称: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三、招标编号:sxlhzb2012-767四、项目批复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已经柞发改发【2012】478 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五、招标内容:新建桥梁一座。上部结构为3*13+1*10空心板,下部结构为桩柱式墩台,桩柱式桥台,桥长56.44米,桥宽:净4.5+2*0.3米。六、资格条件:(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2)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5)近三年内有从事过同等规模及以上的桥梁施工业绩。注: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格证明资料原件(审核)及一套清晰的加盖原色公章的复印件: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相关施工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七、报名时间、地点:时间:2012年12月06日起至2012年12月12日止(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到下午17:00;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四部。八、招标代理机构: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 点: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西部电子A座A区501室联 系 人:李晓东、徐小宁 电 话:029-88228899-641/646传 真:029-88225678 邮 箱:SXLHZB004163.COM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1.1.2招标人名 称:柞水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地 址:柞水县县城 联系人:陈宏芹电话:0914-4322973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联系人:李晓东、徐小宁电话:029-88228899-641/6461.1.4项目名称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1.1.5建设地点柞水县石镇村1.2.1资金来源2012年以工代赈资金1.2.2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到位1.3.1招标范围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涉及的全部内容。1.3.2计划工期开工/竣工时间:以施工合同为准1.3.3质量要求合格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财务要求:三年内无不良资金记录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有从事过同类工程业绩。信誉要求: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近三年无诉讼案件和重大合同纠纷记录。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统一踏勘、各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相关费用及安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时不得扰民,如有疑问请以书面的方式提交给代理公司。1.10投标预备会不召开1.11分包不允许1.12偏离不允许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招标答疑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材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5日14时30分前2.2.2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2月31日14时30分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招标文件澄清发出后24小时以内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招标文件修改发出后24小时以内3.1.1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为有利于投标的材料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收款单位: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西安紫薇支行 帐 号:102016812219转账事由: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投标保证金3.5.2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近三年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投标文件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有效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投标文件商务、技术各正本壹份,副本贰份。4.1.2封套上写明1、招标人名称:柞水县以工代赈领导小组办公室2、投标人名称以及标注“商务标”或“技术标”字样,密封处应加盖单位公章。3、柞水县瓦房口镇街垣村金井河桥工程招标投标文件在2012年12月31日14时30分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12年12月31日14时30分开标地点:陕西龙寰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西安市太白南路181号A座A区501室)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否,推荐中标候选人7.3.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转账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提交时间:发出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并在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办理完成。10中标服务费经协商确认,招标代理报酬按人民币8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该费用分摊考虑在投标报价中。1 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公告,符合要求资质条件的单位。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招标代理机构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安排。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备会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给代理公司。1.11 分包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2 偏离本项目不允许偏离。2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工程量清单;(6)图纸;(7)技术标准和要求;(8)投标文件格式;(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4)施工组织设计;(5)项目管理机构;(6)其他材料。其中:(1)(3)项为商务标内容;(4)、(6)为技术标内容。3.2 投标报价3.2.1 本项目采用固定综合单价总承包,由招标人提供书面工程量清单,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本项目各工程子目的单价、合价和总报价。3.2.2 投标人的投标价,应是完成本工程全部工程的总报价,并以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合价为根据。3.2.3 投标人的总报价均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保险费、招标代理费、公证费和投标单位为完成本工程必须的其它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产生的全部费用。3.2.4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工程量清单中所列的各工程细目的单价、合价。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合价的工程细目,业主将不予支付,并认为该细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细目的单价或和价中。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细目或单价、合价招标人将不予接受,严重者将视为重大偏差,其投标将被拒绝。3.2.5 投标人如果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时,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核查,除非招标人以书面方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3.2.6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招标人不接受调价函。3.3 投标有效期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投标文件商务标、技术标各壹正贰副,应按照商务标、技术标、正本、副本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技术标”或“商务标”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4.1.1 项或第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 条、第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5.1条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通知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2 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持以下证件的原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在开标现场接受审查:(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时只需提供身份证);(2)营业执照;(3)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4)安全生产许可证;(5)项目经理具有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及其安全生产考核证.5.3投标文件的退回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第三章“评标办法”第4.1.1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5.4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l)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由监标人及招标人代表检查本章第5.2条所规定投标人开标时须持的原件,当所持证件原件不齐全或与资审通过时提供的证件原件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5)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6)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7)公布招标最高限价;(8)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6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人来确定中标人。7.2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7.3 履约担保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10%。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7.4 签订合同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足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拒绝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9纪律和监督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0、中标服务费经协商确认,招标代理报酬按人民币8000元计取,由中标人支付。投标人应将该费用分摊考虑在投标报价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1、评标委员会与评标1.1评标委员会依法组建,负责本次工程的评标活动。1.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2、评标过程的保密2.1开标后,直至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属严格保密范围。2.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2.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做出任何解释,亦不退回投标文件。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3、投标文件的澄清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根据本章第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 列。4、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4.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以下条款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1.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得进入评标:(1) 投标文件未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条的要求装订、密封的;(2)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4.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3) 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4)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与招标文件相抵触要求或对招标文件有重大保留,包括重新划定风险范围,改变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满足招标人工期要求,提出不同的质量标准、验收方法、计量方法和纠纷处理办法;(6) 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携带齐全部证件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接受核查或携带的证件原件与资审通过时提供的证件原件不符的;(7) 投标人擅自改变工程量清单数据的;4.1.2招标人将有效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4.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其重大的限制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4.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或投标文件的编制、内容及责任与招标文件的要求有重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2/3以上成员确认后,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投标,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5、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5.1.1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担保金也将被没收;评标工作继续进行。6、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6.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章“评标办法”第4条规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6.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材料。6.3评标委员会依据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6.4评标方法和标准6.4.1本次招标采用百分制评标方法。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工期、质量、安全和合理低价)条件下,评标委员会选择综合得分由最高到低排序前三名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推荐。6.4.2评标原则(1)公平、公正、科学择优;(2)投标质量符合国家各项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投标工期低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要求,施工方案合理可行;(3)投标报价为合理低价,且不低于成本价;本工程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人中标;(4)禁止不正当竞争。6.4.3评分内容及步骤1)评审内容:百分制的评审内容为: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总报价。2)评审步骤:评审技术标;开标时间三天前公布本工程招标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大于招标最高限价时,则视为脱标,不再参与评标。凡投标总价小于招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进入评标阶段。当进入评标阶段的投标人数量少于三家时,重新组织招标。公布投标单位总报价、工期、质量等级。按照招标文件本章“评标办法”第5条规定的办法复核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有算术性计算错误时应予以纠正,并公布纠正结果。若投标人拒绝或不同意纠正结果的,不再参与商务标评标。确定入评单位。(1)入评单位条件投标工期小于或等于招标要求工期;投标工程质量符合招标质量要求;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2)入评单位确定全部符合入评单位条件的投标人才能成为入评单位;未成为入评单位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审商务标。确定中标候选人。3)评标内容和分值,评审总分100分,各分值分配如下:(1) 施工组织设计 20分(2) 投标总报价 80分6.4.4技术标评审办法:6.4.4.1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总分为20分(1)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评审。主要的内容应包括:施工方案和方法,进度计划,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高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能性,质量安全保证体系与措施,现场平面布置和文明施工的合理性、科学性,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的配置,项目管理和技术、管理人员的配备。(2)技术评审规定A、对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审时,按技术标评分分值分配进行打分。B、当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时,则不得参加商务标的评审,不能作为中标候选单位。C、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不完全承诺时,该单位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D、当B、C中被认为不能作为中标候选人时,必须有1/2以上的专家通过。6.4.4.2评分标准技术标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按分项进行评标,若出现缺项或只有标题无内容或内容有严重错误者,该项得0分。除此之外,单项得分最低分为1.5分。项目经理和项目部组成:1.52.0分;施工方案和方法:1.52.0分;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1.52.0分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1.52.0分;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1.52.0分;施工部署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设施临时用地表:1.52.0分;确保文明施工的技术组织措施及环境保护措施:1.52.0分;主要机具、设备和劳动力配备情况:1.52.0分;进度计划和工期目标(投标人提供施工计划网络图和横道图):1.52.0分;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对提供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造价的可行性:1.52.0分。 6.4.5投标总报价评分总分为80分技术标评审合格且投标总报价(T)低于工程上限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商务标的分值计算按以下原则进行:投标总报价得分:技术标评审合格且投标总报价低于工程上限控制价的为有效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基准价G:G= (所有有效报价之和÷有效投标报价的单位个数)×98% 投标报价得分B:当投标单位投标总报价等于G时得满分80分,投标单位报价每高于G的1%扣1分,每低于G 的1%扣0.5分,具体得分按插入法计算。(3)汇总上述投标人各项综合有效得分,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排序推荐中标候选单位。(4)中标人的最终投标总价为中标价,中标价即合同价。6.4.6评标过程中,中间值按插入法计算,数字计算精确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6.4.7若出现综合得分并列第一时,比较投标报价,此项得分高者为第一名。6.4.8评标过程中,若出现本评标办法以外的特殊情况时,将暂停评标,有关情况待评标委员会确定后,再进行评定。6.4.9未尽事宜以现行招标有关规定为准。6.4.10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代理公司所有。7. 投标人计价要求7.1投标人应在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本工程的实际及图纸要求、招标文件对投标报价规定的全部内容及风险范围的情况下自主报价,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2007】第33号公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 /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 /T B06-03-2007)以及2008年7月15日陕西省交通厅定额站发布的陕西省公路工程概算预算新定额及编制办法的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格式计价。7.2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个项目,都需填入单价;对于没有填入单价和总价的项目,其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中填入单价或总价中,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按照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项目。7.3投标函投标报价金额数据应与工程造价汇总表合计栏数字相符,不允许在投标文件中出现两个报价的情况。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详见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第二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本章中提及的通用条款为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配套的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定义发包人:指本项目的合同专用条款中指明的执行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单位,或其指定的负责管理本建设项目的代表机构, 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承包人:指其投标已为业主所接受,并与业主签订了合同协议书,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单位),以及取得该当事人(单位)资格的合法继承人(单位)。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文件、图纸、招标文件及补遗文件、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无) 语言文字。3.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规则。3.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0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B F80/120044、图纸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在合同签订3天内提供一套图纸。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不得外借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5、工程师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施工过程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保护,施工中各种矛盾组织协调工作及全程监理。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重大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发包人指定价的认质认价等在决策之前需经业主同意。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负责施工全过程内、外部关系协调、处理往来文件,对工程进度、质量、造价进行管理。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3、工期延误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执行通用条款13条。乙方工期每提前一天追加合同价款800元/天,但因此发生的赶工措施费不再计取。工期每推迟一天除承担800元/天的违约金外,若影响到发包人使用时,应另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四、质量与验收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分:执行通用条款17条。除按规定进行正常隐蔽工程验收外,中间验收部分:桥梁基础、桥梁下部、桥梁上部、桥面系、人行栏杆等。五、安全施工执行通用条款第五条全部条款和国家、省、市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规定。本工程要求达到市级文明工地。六、合同价款与支付23、合同价款及调整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 方式确定。(1)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社会价格浮动,本合同第39条规定以外发生的自然灾害、停水、停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