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掘队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doc
-
资源ID:12697792
资源大小:18.61KB
全文页数:3页
- 资源格式: DOC
下载积分:5金币
快捷下载
会员登录下载
微信登录下载
三方登录下载:
微信扫一扫登录
友情提示
2、PDF文件下载后,可能会被浏览器默认打开,此种情况可以点击浏览器菜单,保存网页到桌面,就可以正常下载了。
3、本站不支持迅雷下载,请使用电脑自带的IE浏览器,或者360浏览器、谷歌浏览器下载即可。
4、本站资源下载后的文档和图纸-无水印,预览文档经过压缩,下载后原文更清晰。
5、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
|
综掘队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麦地掌煤矿).doc
综掘队副队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综掘队副队长是本区队在安全生产管理活动中的第一责任者,在队长的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副队长必须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取得安全合格证。一、岗位安全责任清单1.在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3.负责本区队隐患排查工作,狠反三违和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4.负责检查落实劳动者按标准佩戴职业病危害防护用品。不定期对现场安全质量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合理安排当班的安全管理工作。5.协助区队党政指导开展好各类安全活动,教育职工遵章守法、按章作业。6.对分管范围内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负责。二、责任追究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副队长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2)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3)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4)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8.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副队长降级直至开除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2)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现场的;(3)阻碍、干涉煤矿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9.未组织制定本区队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或未按规定进行考核的,综掘队副队长负主要责任。10.对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未有效监督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1.未及时根据实际情况分析本区队的安全生产状况,未向队长提出具体建议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2.发现或得知作业地点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以及规定要求,但未及时采取相关措施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3.未按规定要求及时组织安全检查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4.未协助队长指导开展各类安全活动,未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扶教育,使三违现象重复发生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5.外出期间未明确专人代行职权,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6.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本人或授意相关人员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综掘队副队长负直接责任。17.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