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培训》(正式版).pptx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 讲解讲解主要内容1 1、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 2 2、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 3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征 4 4、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核算内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核算内容 5 5、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新旧会计科目转换 1 1.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制定背景1 1、背景目的、背景目的 2 2、执行日期、执行日期1.11.1背景目的背景目的 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为了规范小企业会小企业会计准则指出: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促进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发展,发挥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及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准则。 此次新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此次新准则的出台有三个着眼点:加强小加强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防范小企业内部管理;促进小企业税负公平;防范小企业贷款风险。企业贷款风险。 1.21.2执行日期执行日期 关于印发关于印发 的通知的通知(财会(财会201117201117号)规定:号)规定: 自自20132013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日起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在小企业范围内施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鼓励小企业提前执行。20042004年年4 4月月2727日发布的日发布的小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财会(财会2004220042号)同时号)同时废止。废止。2 2.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1 1、适用企业范围、适用企业范围 2 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3 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4 4、关注税法上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关注税法上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2.12.1适用企业范围适用企业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1 1)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企业。 (2 2)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企业。 (3 3)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企业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企业会计准则则的规定相同。的规定相同。 2.22.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于20112011年年6 6月月1818日印发日印发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分为号)。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中型、小型、微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1616个行业特个行业特点制定。点制定。行 业 小微型企业标准(同时满足)小微型企业标准(同时满足)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 营业收入营业收入 资产总额资产总额 农、林、牧、渔业农、林、牧、渔业 5005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工业工业 3003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20002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建筑业建筑业 60006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50005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批发业批发业 202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50005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零售业零售业 505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5005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交通运输业(不含铁路运输业) 3003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30003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仓储业仓储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10001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邮政业邮政业 3003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20002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住宿业住宿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20002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餐饮业餐饮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20002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网和相关服务)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10001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10001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 10001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50005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物业管理物业管理 3003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10001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80008000万元及以下万元及以下 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100100人及以下人及以下 2.32.3特别规定特别规定 (1 1)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进行处理。 (2 2)执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的相关规定。 (3 3)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因;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应当从次年1 1月月1 1日起转为执行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4 4)已执行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5 5)执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转为执行的企业,转为执行企企业会计准则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企业会计准则第3838号号首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2.42.4关注税法上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关注税法上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 1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第9292条规定:条规定: 工业企业工业企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30 万元万元, , 从业从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 100 100 人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资产总额不超过 3000 3000 万元;万元; 其他企业其他企业, ,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30 30 万元万元, , 从业从业人数不超过人数不超过 80 80 人人, , 资产总额不超过资产总额不超过 1000 1000 万元。万元。 2 2、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知(财税财税20112011117117号号) 3 3、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办小型微利企业认定办法(试行)法(试行)的通知(浙地税函的通知(浙地税函200920098080号号) 4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2011(国家发展和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革委员会第9 9号令)号令) 3 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征、小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征1 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2 2、特征、特征 3.13.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 (一一)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 (二二)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行提供信贷相结合 (三三)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接相结合 (四四)会计要素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会计要素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3.1.13.1.1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遵循基本准则与简化要求相结合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是在遵循基本准则的大前提下,在借鉴大前提下,在借鉴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中小主体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则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简化处理的核心理念基础上,充分考虑了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我国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较为简单、会计基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础工作较为薄弱、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相对单一等实际情况,对小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计量和报告进行了简化处理,减少了会计人员减少了会计人员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职业判断的内容与空间。3.1.23.1.2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与有助于银行提供信贷相结合提供信贷相结合 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并有助于银行等债与我国税法保持协调,并有助于银行等债权人提供信贷。权人提供信贷。3.1.33.1.3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和企业会计准则合理分工与有序衔接相结合相结合 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小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虽适用范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围不同,但适应小企业发展壮大的需要,又要相互衔接。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相互衔接。对于小企业非经常性发生的、甚至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基本不可能发生的交易或事项,一旦发生,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执行。3.1.43.1.4会计要素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会计要素统一采用历史成本计量 在会计计量方面,在会计计量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规定,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选用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本、可变现净值、现值或公允价值等会计计量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属性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而小企业会计准小企业会计准则则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仅要求小企业采用历史成本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行计量。 3.23.2特征特征(一一)资产核算方面)资产核算方面 (二二)负债核算方面)负债核算方面 (三三)所有者权益核算方面)所有者权益核算方面 (四四)收入核算方面)收入核算方面 (五五)利润核算方面)利润核算方面 (六六)外币业务方面)外币业务方面 (七七)财务报表方面)财务报表方面 (八八)在信息披露方面)在信息披露方面 3.2.13.2.1资产核算方面资产核算方面 第一、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第一、对小企业的资产要求按照成本计量,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资产实际损失的确定参照了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中中的有关认定标准。的有关认定标准。 第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第二、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 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在长期债券投资(或持有至到期投资)中的债券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方面,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券利息收入时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而小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规定,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3.2.13.2.1资产核算方面(续资产核算方面(续1 1) 第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第三、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在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方面,企业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准则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规定,长期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根据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存在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分别采用成本法和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而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则要求小企业统一采用成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本法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3.2.13.2.1资产核算方面(续资产核算方面(续2 2) 第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第四、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期限的确定应当考虑税法的规定。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应当根规定,小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并考虑税法的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规定,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残值。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的摊规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销期自其可供使用时开始至停止使用或出售时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止;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可以按照规定或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小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企业不能可靠估计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摊销期不得低于期不得低于1010年年。 3.2.13.2.1资产核算方面(续资产核算方面(续3 3) 第五、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第五、长期待摊费用的内容和摊销期限与税法保持一致。税法保持一致。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对长期待摊费用的核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算内容、摊销期限均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条例的规定完全一致。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规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定,小企业的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长期待摊费用等;摊费用等;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长期待摊费用应当在其摊销期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采用年限平均法进行摊销。 3.2.23.2.2负债核算方面负债核算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小企业借款利息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对小企业借款利息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不再要求按照借款摊余成本和借款实际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而是要求按照借款本金和借款合同利率计算。算。 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小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纳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工的各种形式的报酬纳入应付职工薪酬核算的范围,包括范围,包括:“:“职工工资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奖金、津贴和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职工教育经费经费”、“非货币性福利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辞退福利”等。等。 3.2.33.2.3所有者权益核算方面所有者权益核算方面 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资本公积的核算内容仅为资本溢价(或股仅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本溢价),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是指小企业收到的投资者出资额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3.2.43.2.4收入核算方面收入核算方面 在收入确认方面,在收入确认方面,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不再要求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形式的原则,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而是要求小企业采用发出商品或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者提供劳务交易完成和收到货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利作为标准,减少关于风险与报酬转移的职业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判断,同时就几种常见的销售方式明确规定了收入确认的时点。收入确认的时点。 3.2.53.2.5利润核算方面利润核算方面 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大大简化了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应交所得税等于所得税费应交所得税等于所得税费用用。 3.2.63.2.6外币业务方面外币业务方面 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要求小企业对外币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务报表进行折算时,应当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即期汇率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对外币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量表的所有项目进行折算。这样,小企业既不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会产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也减少了外币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财务报表折算的工作量。 3.2.73.2.7财务报表方面财务报表方面 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考虑到小企业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对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现金流量表进行了适当简化。 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统一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计差错更正进行会计处理。 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简化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和披露。 在附注中增加披露在附注中增加披露“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对已在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利润表中列示项目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异的纳税调整过程”。 3.2.83.2.8在信息披露方面在信息披露方面 增加了税务部门和贷款银行等信息使用者增加了税务部门和贷款银行等信息使用者所关心的信息。所关心的信息。 为便于税务部门掌握小企业纳税调整和税为便于税务部门掌握小企业纳税调整和税金缴纳情况,金缴纳情况,小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小企业要求小企业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在报表附注中详细披露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费项目的说明,以及与税法规定存在项目的说明,以及与税法规定存在差异的纳差异的纳税调整过程税调整过程等。等。 为便于贷款银行客观评价小企业偿债能力,为便于贷款银行客观评价小企业偿债能力,准则要求小企业披露准则要求小企业披露短期投资期末市价、应收短期投资期末市价、应收账款账龄、存货期末市价、利润分配情况、对账款账龄、存货期末市价、利润分配情况、对外担保资产外担保资产以及以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对外提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和对外提供担保供担保等有关情况的说明。等有关情况的说明。 4 4.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核算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核算一一、资产、资产二二、负债、负债三三、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四四、收入、收入五五、费用、费用六六、利润及利润分配、利润及利润分配七七、外币业务、外币业务八八、财务报表、财务报表4.14.1资产核算资产核算 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资产:是指小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成的、由小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小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分类: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分类:小企业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可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 计量: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计量:小企业的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计量,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4.1.14.1.1流动资产流动资产 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小企业的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 1年内年内(含(含1 1年,下同)或超过年,下同)或超过1 1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年的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期内变现、出售或耗用的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1 1、短期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的核算 2 2、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 3 3、存货的核算、存货的核算4.1.1.14.1.1.1短期投资的核算短期投资的核算1 1、概念、概念2 2、取得、取得3 3、确认投资收益、确认投资收益4 4、持有收益的会计处理、持有收益的会计处理5 5、出售、出售4.1.1.1.14.1.1.1.1短期投资的概念短期投资的概念 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是指小企业购入的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间不准备超过1 1年(含年(含1 1年,下同)的投资,如年,下同)的投资,如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小企业以赚取差价为目的从二级市场购入的股票、债券、基金等。票、债券、基金等。 4.1.1.1.24.1.1.1.2短期投资的取得短期投资的取得 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以支付现金取得的短期投资,应当按照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应单购买价款和相关税费作为成本进行计量。应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或应收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的成本。资的成本。 借:短期投资借:短期投资股票(或债券、基金)股票(或债券、基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银行存款(或现金)4.1.1.1.34.1.1.1.3确认短期投资收益确认短期投资收益 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在短期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派的现金股利或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照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息收入,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在约定的付息日在约定的付息日之前不计提利息收入之前不计提利息收入。 4.1.1.1.44.1.1.1.4持有短期收益的会计处理持有短期收益的会计处理 股票投资股票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股利。 借:应收股利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贷:投资收益 债券投资债券投资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分期在债务人应付利息日按分期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付息一次还本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 借:应收利息借: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贷:投资收益 4.1.1.1.54.1.1.1.5出售短期投资出售短期投资 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出售价款扣除其账面余额、相关税费后的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净额,应当计入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短期投资贷:短期投资股票(或债券、基金)股票(或债券、基金)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或,或,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投资收益投资收益 贷:短期投资贷:短期投资股票(或债券、基金股票(或债券、基金4.1.1.24.1.1.2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应收及预付款项的核算1 1、包括范围、包括范围 2 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 3 3、预付账款、预付账款 4 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5 5、坏账损失确认、坏账损失确认 6 6、坏账损失核算、坏账损失核算 7 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525号规定号规定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 4.1.1.2.14.1.1.2.1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包括范围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包括范围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息、其他应收款和预付账款。应收及预付款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应当按照发生额入账。4.1.1.2.24.1.1.2.2应收票据应收票据 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核算小企业因销售商品(产成品或材料)、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提供劳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而收到的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票(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4.1.1.2.34.1.1.2.3预付账款预付账款 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核算小企业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的款项。包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括:根据合同规定预付的购货款、租金、工程工程款款等。等。4.1.1.2.44.1.1.2.4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 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核算小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各种应收的赔款、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等。小企业出口产小企业出口产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品或商品按照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小企业出口产品按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小企业出口产品按税法规定应予退回的增值税款:值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 贷:应交税费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税)4.1.1.2.54.1.1.2.5坏账损失确认坏账损失确认 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小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除可收回的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作为坏账损失:作为坏账损失: 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偿的。 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债务人逾期债务人逾期3 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4.1.1.2.64.1.1.2.6坏账损失核算坏账损失核算 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收及预付款项的坏账损失应当于实际发应当于实际发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生时计入营业外支出,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同时冲减应收及预付款项。项。 借:营业外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收账款贷: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4.1.1.2.74.1.1.2.7国家税务总局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2011年第年第2525号号规定规定 实际资产损失在实际资产损失在实际处置、转让实际处置、转让且其实且其实际发生且际发生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申报扣除;的年度申报扣除; 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法定资产损失应当在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关提供证据资料证明该项资产已符合法定资产损失确认条件,且损失确认条件,且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年度的年度申报扣除。申报扣除。 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的问题解答 (一)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一)准予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 以前年度按原国税发以前年度按原国税发200988200988号文件规定号文件规定不得税前扣除的企业对外借款损失,根据国家不得税前扣除的企业对外借款损失,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总局20112011年第年第252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号公告第六条规定,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税务机关说明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并进行专项申报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失,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五年。属于法定资产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损失,应在申报年度扣除。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1 1) 核定征收企业转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期核定征收企业转为查账征收,核定征收期间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符合资产损失税间发生的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符合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条件的,可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前扣除条件的,可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 企业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损失,根据企业向非关联方提供借款损失,根据20112011年年2525号号公告公告第二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第二条、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的规定扣除。二十四条的规定扣除。 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企业对外提供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担保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的担保可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12011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解答 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2 2) (二)不得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二)不得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 非关联方不收取利息或没有计算利息收入非关联方不收取利息或没有计算利息收入的不能确认为可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的不能确认为可税前扣除的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企业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企业与经营活动有关的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按公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若与经账损失按公告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处理,若与经营活动无关,则不得在税前扣除营活动无关,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12011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关问题的解答 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3 3) (三)专项申报不需提供证据的坏账损失(三)专项申报不需提供证据的坏账损失 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符合国家税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务总局20112011年年2525号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号公告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作为坏账损失处理,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不需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项报告,不需要提供国家税务总局20112011年年2525号号公告二十二条的相关证据。公告二十二条的相关证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4 4) 公告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告第二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单笔金额不超过5 5万万元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账款,元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账款,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会计上已作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对于企业一年中出现数笔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对于企业一年中出现数笔“单笔数额不超过单笔数额不超过5 5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元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汇总金额已超过五万元或企,汇总金额已超过五万元或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只要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只要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元或不超过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会计上元或不超过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适用本条的规定。但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适用本条的规定。但企业将本是一笔的应收账款拆分成数笔将本是一笔的应收账款拆分成数笔“金额不超过五万金额不超过五万元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元或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情况除外。的情况除外。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12011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关问题的解答4.1.1.2.4.1.1.2.8 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5 5) (四)专项申报应提供证据的坏账损失(四)专项申报应提供证据的坏账损失 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凡能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企业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凡能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证明损失确实发生,可以申报扣除,否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证明损失确实发生,可以申报扣除,否则应出具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则应出具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20112011年年2525号公告第二十三条号公告第二十三条“企业逾期三年以上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的应收款项在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企业逾期一年以上,企业逾期一年以上,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单笔数额不超过五万或者不超过企业年度收入总额万分之一的应收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款项,会计上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企业出具的专项报告中应包括向对方进企业出具的专项报告中应包括向对方进行追偿的催收磋商记录等资料。行追偿的催收磋商记录等资料。 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12011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4.1.1.2.84.1.1.2.8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浙江省国地税机关有关坏账损失的问题解答(续的问题解答(续6 6) 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打包转让损应收账款属于货币性资产,应收账款打包转让损失不在公告第九条规定的清单申报的范围,应进失不在公告第九条规定的清单申报的范围,应进行专项申报。行专项申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20112011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年关于所得税、国际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解答关问题的解答 (五)其他规定(五)其他规定 企业因违反经济合同而被没收的定金损失,属违企业因违反经济合同而被没收的定金损失,属违约支出,不需要审批。约支出,不需要审批。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102010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所得税汇算清缴问题解答 25 25号公告第二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号公告第二十二条,应收及预付款项坏账损失不包括不包括“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中企业对外借款损失。企业对中企业对外借款损失。企业对外借款损失应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