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docx
精品学习资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工艺标准5.2.1 材料预备依据图纸设计及相关合同文件要求,预备相应材料,如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火焰探测器、红外光束探测器、复合探测器、缆式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输入模块、掌握模块、切换模块、短路隔离器、搂层显示器、区域报警器、火灾报警掌握器、报警专用电话、插孔、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电线、电缆、桥架线槽、管材、接线端子箱等;5.2.2 技术预备1. 图纸设计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批,取得消防建审看法书;2. 施工前应进行由业主(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由监理单位组织的图纸会审;3. 编制施工方案,并报上一级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前,应具备系统图、设备布置平面图、接线图、安装图、消防设备联动规律说明等必要的技术文件;5. 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方法及质量标准;5.2.3 主要机具1. 操作工具:手电钻、冲击钻、梯子、对讲机、喷机、焊锡锅、电工专用工具等;2. 检测工具:万用表、卷尺、探测仪器试验器、水平尺、小线、先坠、兆欧表、接地电阻测试等;5.2.4 作业条件1. 线缆沟、槽、管、盒施工完毕,预埋管及预留孔符合设计要求;2. 已完成机房、弱电竖井的建筑施工;3. 设备机房的环境、电源及接地安装已完成,具备安装条件;4. 设备、管道安装满意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工程施工要求;5.2.5 施工组织及人员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应配置合理,劳动力已组织进场;专业技术人员和特别工种必需持证上岗, 操作工人应进行岗前培训;5.3 材料和质量掌握要点5.3.1 一般规定1.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应选用合格的产品,即有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检验报告、安装使用说明书、“CCC ”认证标识等;2. 对全部进场的材料设备进行开箱全面检查,全部随机的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运算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3. 消防主机应具有汉化图形显示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4. 进口设备仍应供应原产地证明的商检证明;配套供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检测报告及安 装、使用、爱护说明书等文件资料应为中文文体(或附中文译文),设备安装前,应依据使用说明书进行全部检查,方可使用;5.3.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 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线缆等材料设备的型号、材质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2. 各类火灾探测器、接口模块和配电线路采纳的缆线、电管、桥架等器材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3. 火灾自动报警掌握器的型号、技术性能应符合要求和规范标准的规定,有技术说明书;5.3.3 消防联动掌握系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消防联动设备和掌握装置(包括联动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 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备,通风、空调、防烟、排烟、设备及电动防火阀、排烟阀、正压送风阀等,电梯的掌握装置、非消防电源断电掌握装置、备用发电掌握装置、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消防通信系统、消防警铃、声光报警器、应急照明及疏散指示等)的性能和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及产品技术参数说明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文件要求;5.4 施工工艺5.4.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艺流程布管线缆敷设探测器定位及安装火灾报警掌握器的安装系统调试5.4.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操作工艺1.布管1)管路超过以下长度时,应在便于接线处装设接线盒; a.管子长度每超过 30m、无弯曲时;b. 管子长度每超过20m,有 1 个弯曲时;c. 管子长度每超过 10m,有 2 个弯曲时;d. 管子长度每超过8m,有 3 个弯曲时; 2)从接线盒、线槽等处引到探测器底座盒、掌握设备盒、扬声器的线路,当采纳金属软管爱护时,其长度不应大于2m;3) 金属管子入盒时,盒外侧应套锁母,内侧应装护口,在吊顶内敷设时,盒的内外侧均应套锁母;4) 明敷设各类管路和线槽时,应采纳单独的卡具吊装或支撑物固定;吊装线槽或管路的吊杆钢筋的直径不应小于6mm;5) 线槽辐射时,应依据工程实际情形设置吊点或支点,一般应在以下部位设置; a.线槽始端、终端及接头处,直线段不大于3m 处;b.距接线盒 0.2m 处;c.线槽转角或分支处; 6)线槽接口应平直、严密、槽盖应齐全、平整、无翘角、并列安装时,槽盖应便于开启;7)线管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包括沉降缝、伸缩缝、抗震缝等)处,应实行补偿措施,导线跨过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余量;2.线缆敷设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时,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的规定,对导线的种类、电压等级进行检查;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布线,同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电气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03 )的规定;3) 在管内或线槽沟的穿线,应在建筑抹灰及地面工程终止后进行;在穿线前,应将管内或线槽内的积水及杂物清除洁净;4)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5) 导线在管内或线槽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连接;6) 敷设在多少或潮湿场所管路的管口和管子连接处,均应作密封处理;7) 导线敷设后,应对每回路的导线用500V 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 20M .8同一工程中 ,应依据不同用途选不同颜色的导线加以区分,但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样,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电源线正极为红色 ,负极为蓝色 . 3.各类探测器的定位与安装各类编码探测器在安装前应先进行编码,探测器的安装位置、方向和接线方式应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 ,并应符合以下规定 :1) 点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的适合安装高度见表5.4.2房间高度 hm感烟探测器感温探测器火焰探测器表 5.4.2 典型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一级二级三级12h 20不合适不合适不合适不合适合适8h 12合适不合适不合适不合适合适6h 8合适合适不合适不合适合适4h 6合适合适合适不合适合适h 4合适合适合适合适合适2) 探测器至墙壁、梁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5m.3) 探测器四周 0.5m 内不应有遮挡物 .4) 探测器至空调送风口边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5m,至多孔送风顶棚孔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 0.5m.5) 在宽度小于3m 的内走道顶棚上设置探测器时宜居中布置.感温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 10m, 感烟探测器的安装间距不应超过15m, 探测器距端墙的距离不应大于探测器安装间距的一半 .6) 探测器宜水平安装,如必需倾斜安装时,倾斜角度不应大于45° .7) 探测器的底座应固定牢靠,其导线连接必需牢靠压接或焊接;当采纳焊接时,不得使用带腐蚀性的助焊剂 .8) 探测器的“十”线应为红色,“一”线应为蓝色 ,其余线应依据不同用途采纳其他颜色区分,但同一工程中相同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样.9) 探测器底座的外接导线,应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余量 ,入端处应有明显标志 .10) 探测器底座的穿线孔宜封堵,安装完毕后的探测器底座应实行爱护措施. 11探测器的确认灯 ,应面对便于人员观看的主要入口方向.12 探测器在即将调试时方可安装,在安装前应妥当保管 ,并应实行防尘、防潮、防腐蚀措施. a.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依据被测气体的密度、安装现场的气流方向、湿度等各种条件确定. 如其密度大于或等于空气密度的气体如液化石油气、煤气等, 探测器应安装在探测区域的下部 ,或位于可能显现泄露点的下方,距地面200 300mm的位置;密度小, 比空气轻的气体 如自然气、氢气、甲烷等,探测器应安装在探测区域的上方或探测气体的最高可能集合点上方位置 .b.在室内梁上安装探测器时,探测器与顶棚距离应在200mm 以内 ,在探测器四周应适当留出更换和标定的空间 .c.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位置依据可燃气体比空气重或轻,分别安装在泄露处的上部或下部 ,与非防爆型可燃气体探测器安装相同.14) 线型红外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a.光束轴线至顶棚的垂直距离宜为0.3 1.0m, 在大空间场所安装时 , 光束轴线距地高度不宜超过 20m.b 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距离不宜超过100mc. 相临两组探测器的水平距离不应大于14m,探测器至侧墙水平距离不应大于7m,且不应小于 0.5m.d. 发射器和接收器之间的光路声应无遮挡物或干扰源.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e. 发射器和接收器应安装坚固, 防止位移 .15) 缆式线型感温探测器在电缆桥架、变压器等设备上安装时,宜采纳接触式布置;在各种皮带输送装置上敷设时.宜敷设在装置的过热点邻近.16) 敷设在顶棚下方的空气管式线型差温探测器,至顶棚距离宜为0.1m,相临探测器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宜大于 5m;探测器至墙壁距离宜为1 1.5m.17) 空气采样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 采样管 含支管 长度和采样孔应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要求;b. 不宜安装在顶棚高度大于16m的场所 .18) 点型火焰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a. 探测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其视场角掩盖被爱护区域;b. 探测器与爱护区之间不应有遮挡物;c. 探测器在室外安装时应有防雨措施.19) 手动火灾报警按纽的安装a. 手动火灾报警按纽 , 应安装在明显和便于操作的部位. 当安徽在墙上时 , 其底边距地 楼 面高度宜为 1.3 1.5m, 且应有明显标志;b. 手动火灾报警按纽 , 应安徽坚固 , 并不得有倾斜;c. 手动火灾报警按纽的连接导线, 应留有不小于 150mm的余量 , 且在其端部应有明显标志.4. 手动火灾报警掌握器的安装.1 手动火灾报警掌握器 以下简称掌握器 在墙上安装时, 其底部距地楼 面高度宜为1.3 1.5m, 落地安装时 , 其底宜高出地坪0.1 0.2m.2 掌握器靠近其门轴的侧面距离不应小于0.5m, 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 落地式安徽时 ,柜下面有进出线地沟 .3) 掌握器的正面操作距离, 设备单列布置不应小于1.5m, 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m.4) 掌握器应安装坚固 , 不得倾斜 . 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实行加固措施.5) 配线应整齐 , 防止交叉 , 并应固定坚固 ,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 并与图纸一样 , 字迹清晰不易褪色 .6) 端子的每个接线端 , 接线不得超过两跟.7) 导线应绑扎成束, 其导线、引入线穿线后,在进线管处应封堵.8) 掌握器的住电源引入线应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 .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 .9) 掌握器的接地应坚固 ,并有明显标志 .10) 竖向的传输线路应采纳竖井敷设, 每层竖井分线处应设端子箱,端子箱内的端子宜挑选压接或带锡焊接的端子板,其接线端子上应有相应的标号.11) 消防掌握设备的外线导线,当采纳金属软管作套管时,其长度不宜大于 2m 且应采纳管卡固定,其固定点间距不应大于0.5m. 金属软管与消防掌握设备的接线盒箱应采纳锁母固定,并依据配管规定接地 .12) 消防掌握设备外线导线的端部应有明显标志.13) 消防掌握设备盘 柜内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的类别的端子应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14) 掌握器 柜接线坚固、牢靠 ,接触电阻小 ,二线路绝缘电阻要求保证不小于20M .15) 电缆芯和导线 ,应留有不小于 200mm 的余量 .16) 区域显示器的安装要求与掌握器相同. 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调试1探测器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终止后进行,调试人员必需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持有消防专业上岗证书的人员担任,应职责明确 ,并依据调试程序进行 . 2审核检查调试方案,并供应以下文件 :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a.编有地址码的各种报警组件探测器、手动报警按纽等与实际施工相符的竣工图;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 设计修改通知单等;c.施工记录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d.检验记录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3) 检查构成系统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及备品备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4) 检查系统管线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a.应无不同电压线缆共管的现象;b.各种火警设备接线应正确,接线排列合理 ,接线端子处标牌编号齐全;c.工作接地和爱护接地应争确. 5校验线路打开被校验回路的各个部件与设备接线端子一一查对,探测回路线、通信线存在的错线、短路、开路、虚焊、绝缘电阻小于20M .6对火灾报警设备和装置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开机将带上探测点进行编码硬件编码、软件编码或自适应编址方式编码, 并在平面图上作具体记录 . 对未带上的探测点再逐个检查,假如是管线问题,就在排除线路故障后再开机 测试 ,假如是探测器问题 ,就更换探测器 . 火灾报警掌握系统通电后,应对报警掌握器进行如下功能检查 :A. 、火灾报警设备的自检功能检查: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切断受其掌握的外接设备进行自检 ,将任一个总线回路的火灾探测器以及该总线回路上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等部件相连接后接通电源 ,自检期间如有非自检回路的火灾报警信号输入,应能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b. 消声、复位功能;能直接或间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声信号,并应能手动排除 ,但再次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 ,应能再启动 .c. 故障报警功能;各部件间及打印机连接断线、短路、接地、掌握器故障、主电源欠压等 ,均应能在 100S 内发出与火灾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分的声、光故障信号;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掌握器应在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再使其他掌握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掌握器的再次报警功能;d. 火灾优先功能:当火灾报警掌握器内或由其掌握进行的查询.中断、判定及数据处理等操作时,对于接收火灾报警信号的延时应不超过10s;e. 报警记忆功能:接收火灾报警信号后,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并予保持,声、光信号在火灾报警掌握器复位前,应不能手动排除,并具有显示或记录火灾报警时间的月、日、时、分等信息的计时装置;f. 电源功能检查:电源自动转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检查系统中各种掌握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 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4h,且应满意相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g. 与 BAS 联动功能(自动报警、灭火、消防联动等)检查:应有通信接口,且供应双方通信协议、硬件接口技术资料并获得有关方面确认;h. 屏蔽及接地良好;火灾报警掌握器在场强10V/m 及 1MH z1GHz 频率范畴内的辐射电磁场干扰下,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不行复原的故障信号,且应正常运行;j. 对系统内其他受控部件的调试可按产品生产企业供应的调试方法分别进行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系统性能调试;k. 将全部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的设计的联动规律关系检查系统的关系功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能;全面调试系统的各项功能;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在连续运行120h 无故障后,按本标准附录A 填写调试报告;7) 将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与火灾报警掌握器的相连接,按火灾显示盘通用技术条件( GB17429 )或厂家说明书的有关要求检查其以下功能并记录:a检查显示盘能否在3s 内正确接收和显示火灾报警掌握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b.检查消声、复位功能;c.检查操作级别;d.对于非火灾报警掌握器供电的火灾显示盘仍应检查以下功能:1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2 主电源断电、显示盘与备电源之间连接短路或断路时,显示盘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8) 可燃气体报警掌握器的调试a. 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掌握器的全部外部掌握线,将任一回路(2 只探测器以上)与掌握器相连后,接通电源;b. 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16808 )的有关要求,对掌握器进行以下功能试验并记录;1 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2 掌握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掌握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3 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掌握器应在1min 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录报警时间,在使其他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掌握器的再次报警功能;4 检查消声和复位功能;5 掌握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掌握器应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6 检查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7 检查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8 使至少 4 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 只时,使全部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检查掌握器最大负载功能;9 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测试采 用 专 用 设 备 对 探 测 器 逐 个 进 行 实 验 ( 或 按 火 灾 自 动 报 警 系 统 设 计 规 范 (GB50116 标准抽检),动作应精确无误,编码与图纸相符;手动报警按钮位置符合图纸要求,编码无误;采纳专用的检测仪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逐个检查每只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正确响应;对于不行复原的火灾探测器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能正确响应;对于不行复原的火灾探测器应实行模拟报警方法逐个检查他们的报警功能,当有备用时,可抽样检查他们的报警功能;a 感烟型探测器:采纳烟雾发生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进行测试,探测器上灯亮后5s 内应报警;b. 感温型探测器:采纳温度加热器或模拟火灾的方法进行测试,探测器上灯亮后5s 内应报警;c. 火焰探测器(紫外线型,红外线型):在25m 内用火光进行测试,探测器上灯亮后5s 内应报警;d. 复合型探测器(定温、温差复合型)依据设计所设定的定温及差温数据,采纳温度加热器以设定的最低温度限值进行测试;感烟、感温复合型探测器;先按感烟探测器进行测试后,再按感温探测器进行测试,火灾报警掌握器动作、发出声光信号、指示火灾部位应与图纸编码相同;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e. 手动报警按钮测试:可用工具松动按钮盖(不损坏设备)进行测试,显示编码与位置的设计图纸相符,对可复原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施加适当的推力使每只报警按钮都动作;对不行复原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应采纳模拟动作的方法,使每之报警按钮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当有备用启动零件时,可抽样进行动作试验;f. 可燃气体火灾探测器的现场测试1 依次逐个将可燃气体探测器按产品生产企业供应的调试方法(如用电检模拟法或加入标准样气)使其正常动作;2 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探测器应在30s 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 内复原到正常监视状态;g. 感温火灾探测器的调试不行复原的火灾探测器在每个探测器的终端盒上模拟火灾(有条件时可采纳模拟火灾的方法)和故障;可复原的探测器可采纳模拟火灾的方法使其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并在终端上模拟故障;h. 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 调整探测器的光路调剂装置,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 减光率为 0.9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3 产品生产企业设定减光率(1.0 10.0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4 减光率为 11.5dB 的减光片遮挡光路,探测器应发出故障信号或火灾报警信号;j. 采样式火灾探测器的调试1 采样管最末端(最不利处)采样孔加入适量的烟,探测器或其掌握装置应在1min 内发出火灾报警信号;2 产品说明书,使探测器的采样管气路发生变化,探测器或其掌握装置应在1min 内发出故障信号;5.4.3 消防联动掌握系统工艺流程检查相关专业线缆敷设接口模块安装联动调试5.4.4 消防联动掌握系统施工工艺1.检查相关专业消防联动系统开头施工之前,应对涉及的其他专业如下内容进行检查:1) 土建专业;消防掌握室、消防泵房、消防水池、防火门、卷帘门等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2) 电气专业;火灾报警设备用电(双电源)是否配套到为;防火门、卷帘门电动掌握装置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3) 给排水专业:消防泵、喷淋泵、消火栓、报警阀、水流指示器等的培植位置是否吻合;4) 通风空调专业:防火阀、排烟阀、排烟风机、送风阀、送风机等型号规格是否相匹配;2. 线槽敷设同本章第 5.4.1 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槽敷设要求;3. 接口模块包括输入、输出、切换及各种掌握动作模块以及总线隔离器等;1) 总线隔离器设置应满意:当隔离器动作时,被隔离爱护的输入模块不应超过32 个;2) 在管道井内安装时,可明设在墙上;安装于吊顶内时应有明显的部位指示和检修孔,且不得安装在管道及其支、吊架上,模块应安装坚固,并应实行防潮、防腐等措施;3) 明装时,将模块底盒安装在预埋盒上;暗装时,将模块底盒预埋在墙内或安装在专用装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饰盒上;4. 消防联动调试1)报警掌握系统调试应在建筑内部装修和系统施工终止后进行,调试人员必需由有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持有消防专业上岗证书的人员担任;应职责明确,并依据调试程序工作;2)审核检查调试方案,并供应以下文件:a.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实际施工相符的竣工图; b.设计变更文字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等)c.施工记录及隐藏工程验收记录;d.检验记录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3)检查构成系统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数量及备品备件,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4) 检查系统管线施工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应无不同性质线缆共管的现象;b.各种接口模块接线应正确,接线排列合理,接线端子处标牌号齐全; c.爱护接地应正确;5) 联动功能调试a. 消防联动掌握设备和消防电气掌握设备的调试1 将消防联动掌握设备与火灾报警掌握器、一个回路的输入/输出模块及该回路模块掌握的消防电气掌握设备相连接,切断全部受控现场设备的掌握连线,接通电源;2 按相应的产品标准检查消防电气掌握箱的各项掌握、接收反馈信号(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信号)和显示器3 使消防联动掌握设备的工作状态分别处于自动和手动状态,检查其状态显示,并按消防联动掌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GB16806 )进行以下功能检查并记录: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消防联动掌握设备与各模块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掌握设备能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消防联动掌握设备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消防联动掌握设备应能在100s 内发出故障信号; 检查消声、复位功能;检查隔离(屏蔽)功能;使总线隔离器爱护范畴内的任一点短路,检查总线隔离器的隔离爱护功能;使至少 50 个输入 /输出模块同时处于工作状态(摸卡总数少于50 个时,使全部模块动作),检查消防联动掌握设备的最大负载功能;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第6 项检查;对于直接用火灾探测器作为触发器件的气体灭火掌握器和防火卷帘掌握器,仍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 );4 接通全部启动后可以复原的现场设备;5 使消防联动掌握设备的工作状态处于自动状态,按消防联动掌握设备通用技术条件( GB16806 )和设计的联动规律关系进行以下功能检查并记录;按设计的联动规律关系,逐个使相应的火灾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检查消防联动掌握被接收火灾报警信号情形、发出联动信号情形、模块动作情形、消防电气掌握设备的动作情形、现场设备动作情形、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复原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号)及各显示情形;检查手动插入优先功能;6 使消防联动掌握设备的工作状态处于手动状态,按消防联动掌握设备通用技术条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件( GB16806 )和设计的联动规律关系依次启动相应的受控设备,检查消防联动掌握设备发出联动信号情形、模块动作情形、消防电气掌握设备的动作情形、现场设备动作情 况、接收反馈信号(对于启动后不能复原的受控现场设备,可模拟现场设备启动反馈信 号)及各显示情形;7 依次将其他回路的模块及其掌握的消防电气掌握设备连接至消防联动掌握设备,切断全部受控现场设备的掌握连线,接通电源,重复上述3 6 项检查;b. 消火栓系统1 在消防掌握中心应能掌握消防泵的启、停;试验1 3 次,并能显示工作及故障状态;2 在水泵就地掌握消防泵的启、停及主泵、备泵转换,试验1 3 次,应正常,并在消防水泵掌握箱上能显示泵的工作及故障状态;3 动作消火栓箱内的手动掌握按钮,在任何楼层及部位均能启动消防泵,并可通过输入模块向消防掌握中心报警,以明确报警的位置;c. 自动喷淋灭火系统1 在消防掌握中心应能掌握喷淋泵的启、停;试验1 3 次,并能显示工作及故障状态,显示信号阀及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状态;2 在水泵房就地掌握喷淋泵与备用泵转换运行,试验1 3 次,应正常,3 进行末端放水试验;检查末端的压力表及放水阀,然后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报警阀和压力开关启动喷淋泵的动作应正常,符合要求,在喷淋泵掌握箱上能显示其的工作及故障状态;d. 泡沫及干粉灭火系统1 在消防掌握中心应能对泡沫泵及消防泵的启、停;试验1 3 次,并显示其工作状态;2 对干粉系统掌握启、停,试验1 3 次,应正确,并显示系统工作状态;e. 二氧化碳等气体灭火系统1 应进行人工启动和紧急迫断试验13 次;2 显示系统手动、自动工作状态;3 在报警喷射阶段,应有相应的声、光信号,并能手动切除声响;消防掌握中心应有喷放显示;4 在延时阶段,应有自动关闭防火门窗、空调机及有关部位的防火阀,落下防火幕等动作,试验 1 3 次均正常,并显示其工作状态;5 应抽一个爱护区进行喷放试验(采纳氮气,用量为1 瓶,采纳 CO2 气体,其用量按系统用量的 10以上喷放);f. 火灾应急广播报警装置及通信的检测1 走道或室内的两个相邻的有编码的探测器动作,应掌握着火层及相邻的火灾应急广播或警报装置投入工作;对于与背景音乐共用的扬声器,应作强行切换试验;以手动方式在消防掌握室对全部楼层选层广播,对全部共用扬声器进行强行切换;对括音机和备用括音机进行全负荷试验,应急广播的语言应清晰;对接入联动系统的火灾应急广播系统,按设计的规律关系,检查应急广播的工作情形;2 消防专用电话通信设备应功能正常,语音清晰;消防掌握中心的外接电话与“119”进行1 3 次通话试验;上述功能正常,语音应清晰;6) 检查消防联动掌握设备消防联动掌握设备在接到已确认的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在3s 内发出联动信号,并按有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关规律关系联动一系列相关设备发生动作,最长时间不得超过30s ,联动以下设备应试验1 2 次;a. 切断着火层及相邻层的非消防电源,接通消防电源和受联动掌握器掌握的应急灯及疏散指示等投入工作;b. 当走道或室内的两个相邻的探测器报警时,掌握电梯全部停于首层,接收其反馈信号( 5s )内,并显示其状态;c. 疏散通道上的防火卷帘两侧的任一感温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下降距地(楼) 面 1.8m,当防火卷帘两侧的任一感温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下降究竟;作为防火分隔用的防火卷帘在火灾探测器动作后防火卷帘下降究竟,以上均应接收其反馈信号( 5S 内),并显示其状态;d. 常开防火门的任一侧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常开防火门应自动关闭,接收其反馈信号( 5S 内),并显示其状态;e. 区域内任一火灾探测器报警后,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机,关闭电动防火阀,接收其反馈信号( 5S 内),并显示其状态;f. 走道或室内的两个相邻的有编码的探测器动作后,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排烟风机及排烟阀正压送风口,接收其反馈信号(5S 内),并显示其状态;g. 开启着火层及相邻层的正压送风口,接收其反馈信号,并显示其状态;h. 模拟可燃气体泄露,应牢靠发出报警信号,并自动切断气源,与之相邻的指定装置的电源也应能自动切断;7) 系统调试开通后,对系统功能逐项检查,做好调试记录,编写调试报告;系统运行120h 正常后,可报请消防监督检测机构检验;5.5 质量标准5.5.1 在智能建筑工程中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检测应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 GB50166 )的规定执行;5.5.2 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应是独立的系统;5.5.3 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中规定的各种联动外,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仍与其他系统具备联动关系时,其检测按本标准第1.3.6 条规定拟订检测方案,并按检测方案进行,但检测程序不得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的规定相抵触;5.5.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电磁兼容性防护功能,应符合消防电子产品环境试验方法和严酷等级( GB16838 )的有关规定;5.5.5 检测火灾报警掌握器的汉化图形界面及中文屏幕菜单等功能,并进行操作试验;5.5.6 检测消防掌握室向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传输、显示火灾报警信息的一样性和牢靠性,检测与建筑设备监控系统的接口、建筑设备见空系统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其火灾运行模式, 应采纳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5.5.7 检测消防掌握室与安全防范系统等其他子系统的接口和通信功能;5.5.8 检测智能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性能及安装位置,一般型火灾探测器的数量及安装位置;5.5.9 新型消防设施的设置情形及功能检测应包括: 1.早期烟雾探测火灾报警系统;2. 大空间早期火灾智能检测系统、大空间红外图像矩阵火灾报警及灭火系统;3. 可燃气体泄露报警及联动掌握系统;5.5.10 公共广播与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共用时,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的要求,发生火灾时,强制切换欢迎下载精品学习资源5.5.11 当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与其他系统合用掌握室时,应满意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验收规范(GB50166 )和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 )的相应规定, 消防掌握系统应单独设置,其他系统也应合理布置;5.5.12 安全防范系统中相应的视频安防监控(录象、录音)系统、门禁系统、停车场(库)治理系统等对火灾报警的响应及火灾模式操作等功能的检测,应采纳现场模拟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的方式进行;5.6 成品爱护5.6.1 火灾报警掌握室的门应加锁,未经许可非安装人员不准入内;5.6.2 工程至交工期间需设专人值班5.6.3 室内保持清洁洁净、走道畅通、通风良好、室温保持18 28,相对湿度 30 75,室内严禁烟火;5.6.4 在机房内施工时,必需实行爱护以免碰撞损耗设备;仍必需实行防尘措施;5.6.5 探测器等现场设备应实行防尘措施,并保持清洁;5.7 质量记录5.7.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验收时应供应以下资料:1. 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安装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及认证证书复印件;2. 设备材料进场检验表;3. 隐藏工程验收表;4. 绝缘电阻测试和接地电阻测试检验记录;5. 相关的过程质量记录;6. 系统自检记录;7.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记录;8. 竣工图及文件;欢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