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 .docx
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目录摘要2第一章绪论31.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争辩意义31.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内外进展历程31.2.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外的进展历程31.2.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内的争辩现状41.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进展趋势 目标合同51.3.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的概念51.3.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的产生51.3.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特点6其次章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治理概述82.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型82.1.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概念82.1.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基本框架82.1.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类型92.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特点10第三章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治理过程113.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成立与策划113.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履行123.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担保133.3.1 工程保险的基本概念133.3.2 工程保证担保相关法律133.3.3 履约保证担保中存在的问题143.4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变更153.4.1 工程变更的定义153.4.2 工程变更缘由、目的及内容163.4.3 变更的条件163.4.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163.4.3 工程变更的价款确定173.5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索赔173.5.1 EPC 合同条件下业主索赔的因素173.5.2 承包商向业主提出索赔183.5.2 合同下承包商风险防范203.6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争端解决213.6.1 EPC 合同争议的类型213.6.2 争议解决程序233.7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收尾治理24第四章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244.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的产生25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4.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风险的防范274.2.1 业主风险防范274.2.2 承包商风险防范28第五章 总结30摘要本文先争辩了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治理的意义,之前的进展状况以及今后的进展趋势.接着,系统的介绍了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的合同治理,包括其概念、特点和类型.接着本文着重从承包商的角度,对工程总承包工程工程治理的内容进行了详细介绍,帮忙EPC 总承包商在合同的各个实施阶段对合同的签订、履行、担保、变更索赔、争端解决以及收尾工作进行把握,从而保证工程各方面能搞依据合同商定完成工程.最终分析了 EPC 工程合同风险,从承包商和业主的角度探讨如何削减合同风险,并对本文进行了一系列的总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第一章绪论1.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争辩意义主要突出争辩 EPC 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迫切性,列举因EPC 合同签订的不合理而招致重大缺失的国内外工程 .EPC 合同模式在国际工程承包领域已得到普遍使用.而在中国国内,传统的 “业主设计及完工测量价格 ”工程承包模式仍是主流,但基于以下因素,EPC 合同模式(即 “承包商设计加施工及固定总价 ”)近年来日益流行.1、外资不断进入传统房的产开发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领域,承包商被迫响应外资聘请的律师草拟的 EPC 合同或类 EPC 合同。2、 BOT/PPP 工程中,只有工程建设期和工程建设价格固定,工程发起人和借款人才能有效测算工程成本和收益,因此准备了BOT/PPP 工程中必需接受合同总价固定并工期相对确定的 EPC 合同。3、 EPC 固定总价合同得到饱受低价竞争之苦的有竞争优势的承包商的欢迎,以排斥竞争,猎取更高利润。4、 “业主设计及完工测量价格”模式下的风险支配及价格确定机制,使得承包商普遍接受“低报价、高索赔 ”策略盈利,导致工程在结算时极易产生争议,而使得建筑工程领域纠纷诉讼或仲裁比率特殊高,无论是业主仍是承包商都承担了很重的诉累.特殊遗憾的是,尽管EPC 合同如此重要,但无论是已走出国门多年的中国承包商,仍是国内的承包商,普遍对EPC 合同争辩不足,招致重大缺失的案例时有耳闻:中方无法遵守合同而被业主解除合同,没收保函,并追偿巨额赔偿.其根本缘由在于不熟识EPC 合同模式下的风险支配机制和玩耍规章,贸然签订EPC 合同 .1.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内外进展历程1.2.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外的进展历程1957 年, FIDIC 与国际房屋建筑和公共工程联合会 现在的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 ) 在英国询问工程师联合会(ACE )颁布的土木工程合同文件格式的基础上出版了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国际)(第1 版)(俗称 “红皮书 ”),常称为 FIDIC 条件 .该条件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用合同条件,其次部分为专用合同条件.1963 年,首次出版了适用于业主和承包商的机械与设备供应和安装的电气与机械工程标准合同条件格式即黄皮书.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969 年,红皮书出版了其次版.这版增加了第三部分,疏浚和填筑工程专用条件.1977 年, FIDIC 和欧洲国际建筑联合会(FIEC)联合编写 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Europeenne de la Construction 巴黎,这是红皮书和第三版.1980 年,黄皮书出了其次版.同时出版的仍有黄皮书第三版电气与机械工程合同条件,分为三个独立的部分:序言,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1995 年,出版了橘皮书设计-建造和交钥匙合同条件.以上的红皮书( 1987)、黄皮书( 1987)、橘皮书( 1995 )和土木工程施工合同-分合同条件、蓝皮书(招标程序)、白皮书(顾客/询问工程师模式服务协议)、联合承包协议、询问服务分包协议共同构成FIDIC 彩虹族系列合同文件 .1999 年国际询问工程师联合会(FIDIC )出版了 4 本新的合同标准格式第一版,它们分别是:适用于由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用于电气和(或)机械生产设备供货和建筑或工程的设计与施工的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 适用于以交钥匙方式供应加工或动力设备、工厂或类似设施、基础设施工程或其他类型开发工程的设计选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用于投资较小的建筑或工程工程的简明合同格式 .在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 ,由政府机构出资特殊是国际金融机构的贷款工程,诸如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工程,以业主或其代表工程师设计的建筑或工程工程的施工合同条件为基本合同模式的情形始终占主导位置,这主要是由于此种合同模式被公认为在处理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责任和风险的分担问题时比较平稳.近年来 ,随着国际承包市场的进一步进展,逐步显现了 EPC 合同模式 有时也称为 “EPC交钥匙合同 ”,为此, 1999 年国际询问工程师联合会重新编写并首次推出设计选购施工(EPC) /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它继承了FIDIC 原有合同条件的优点,并依据多年来在实践中取得的体会以及专家、学者和相关各方的看法和建议,作了重大调整 .1.2.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国内的争辩现状自 20 世纪 80 岁月初,在国家政策的推动下,化工、石化等行业的设计、施工企业积极开展 EPC 工程总承包,成效显著.例如: 1984 2000 年,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先后开展了燕山石化公司苯乙烯、长岭炼化总厂聚丙烯、天津石化公司芳烃联合装置等22 个工程的 EPC 工程总承包,总承包合同额达72 亿元.2003 年 3 月,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培育进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工程治理企业的指导看法,明确了工程总承包的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规定凡是具有勘察、设计资质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都可以在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范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此文件的出台,为企业开展工程总承包指明白方向.此后, 2004 年建设部印发工程工程治理试行方法建市2004200 号文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005 年颁布关于加快建筑业改革与进展的如干看法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从今,我国 212 程总承包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进展时期.近几年来工程总承包市场开头形成,行业推广面不断扩大,随着我国加入WTO 和经济建设的快速进展, EPC 总承包从化工、石化行业逐步推广到冶金、电力、纺织、铁道、机械、电子、石油自然气、建材、市政、兵器、轻212、的铁等行业 .EPC 总承包在部分大型建筑业企业所占的比例也越来越大.同时我国境外工程总承包营业额也大幅增长.通过一系列国内外EPC 总承包工程的锤炼,促进了企业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适应了国际承包工程的势势需要,促进了我国工程承包企业不断创新承包模式,积极 向高端市场迈进,大力拓展建筑业上下游产业链业务,打破单一的经营模式,企业得到了快速 进展 .为提高企业工程总承包才能,促进企业做强做大,近年来,在政府的引导下,一部分企业在优势互补的原就下开放了兼并重组活动,如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兼并中国土木工程集团公 司等加快了建筑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提升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进展趋势 目标合同1.3.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的概念目标合同是固定总价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结合和改进形式,即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确定一个目标价格以总价的势式确定 ,最终假如承包商通过设计以及实施方案的优化节约成本 ,就双方依据确定的比例分成,也就是说 ,工程最终合同价格下降,总承包商也能获得工程成本之外的回报。假如成本超支,就双方分担 .因此 ,目标合同能最大限度的促进双方共同努力以节约成本 ,并降低风险 .EPC 总承包目标合同通常规定承包商对工程建成后的使用功能、工程目标总成本或总价格 、目标工期承担责任 .假如工程投产后确定时间内达不到生产才能,或按确定比例扣减合同价 格。假如工期拖延 ,就承包商承担工期拖延违约金.假如承包商对工程技术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 经业主认可后实施 ,使实际成本削减 ,就合同价款总额不予削减,成本节约的部分业主和承包商分 成.这样保证承包商通过技术方案优化获得嘉奖.目标合同能够最大程度的发挥承包商工程治理的积极性,由于大型工程总承包工程在招投标阶段工程范畴很难界定,合同额大 ,特殊适合接受目标合同.1.3.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的产生EPC 总承包工程工程范畴在招标投标阶段经常很难确定,这给业主与承包商双方在商定工 程合同价格带来很大的挑战.目前国内外总承包工程正常接受总价计价模式确定合同价格,由于这类合同形成的较大的合同风险主要有承包商来承担,承包商一般通过提高报价来应对,同时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在 EPC 总承包固定总价合同实施过程中业主失去对工程的把握,因而经常显现合同价大大超支的情形 ,最终导致业主利益受损.这是造成我国目前工程总承包开展的一大障碍.目标合同作为一种较为新型的计价模型,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承包商工程治理的积极性,适用于工程范畴没有完全定界或推测风险较大的情形 .虽然 EPC 总承包中大多数合同条件接受总价合同,但由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ICE 编写的新工程合同 NEC 中的工程施工合同ECC 在计价方式上供应了可以选择的几种计价方式以供选择: 带有分项工作量表的标价合同、带有工程量清单的标价合同、带有分项工作表或工程量清单的目标合同、成本补偿合同、治理合同.ECC 认为目标合同适用于拟建工程范畴没有完全界定或推测的风险较大的情形,如工业工程、争辩和开发工程、军事工程工程中.这些工程工程在国外通常接受工程总承包模式,承包商在工程可行性争辩阶段,甚至在目标设计阶段就介入工程工程 .1.3.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目标合同特点承包商有进行优化的积极性。业主同样有优化的积极性。业主对工程应有较深的干预。承包商报价时更理智 .目前国际工程合同的趋势是促进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公正,鼓励双赢 ,如 ECC 的工作原就就是 :业主、承包商应按合同规定在工作中相互信任、相互合作5. 使用 ECC 合同的一个根本目的是最大限度的削减争议大事的发生.本着这一原就 ,应要求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风险分担.风险分担往往给承发包双方都带来实施合同的积极性.从这一趋势动身 ,目标合同与总价合同相比具有许多优点 .(1) 承包商有进行优化的积极性接受总价合同时 ,承包商没有优化的积极性.由于即使承包商实行了优化,使工程性能更完善 ,成本更低 ,但承包商不行能从中得到收益.所以承包商不行能花费人力物力去优化工程.而接受目标合同后,承包商可以通过优化使得工程成本降低,降低成本的一半 大多情形下 成为其收入 ,这样 ,承包商可以获得更高的效益,承包商会为争取这一更大的收益作积极的努力.大型承包商一般具备这一才能,而且在工程进一步开展后,随着工程范畴的进一步明确,工程的目标定义更加清楚 ,承包商可以充分发挥其长期培育起来的总承包的才能.同时 ,承包商通过工程优化 , 使工程的工艺流程更合理、更现代化,选购性价比更高、功能更先进的设备,以及实施方案与工 期更合理 ,这对总承包合同的完满实施,并得到业主的中意同样有很大的贡献.(2) 业主同样有优化的积极性对于总价合同 ,在工程早期 ,由于工程范畴不确定 ,当承包商报价被确认后,业主往往利用总 价合同对其有利的一面,期望提高工程标准,扩大工程范畴 ,结果导致工程造价的提高.同时 ,总价合同条件承包商承担较大的风险,业主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因而业主对工程实施的干预权较小. 业主不行能要求承包商进行优化,否就 ,就有可能被承包商作为工程变更指令.所以在工程实施过 程中 ,业主对工程技术方案优化的积极性不高.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而接受目标总价合同 ,由于承包商能积极对工程进行优化,往往使得工程总造价降低.即使优化不能使实际成本低于目标成本,但其超出的部分一半由承包商承担.因此 ,业主期望承包商积极优化 ,而且 ,为了把握工程造价 ,把握工程目标 ,业主将积极参与承包商的技术方案的优化.(3) 业主对工程应有较深的干预在总价合同中 ,承包商承担大部分风险,其实施合同的权益较大,相反 ,业主干预工程实施过程的权力较小 ,因而业主对工程实施的干预就少.而接受目标合同时,由于业主需审核承包商的实际账本和各种记录,对由于承包商责任,或发生承包商风险范畴内的大事导致成本增加,或不属于合同规定的成本范畴的开支,业主有权拒付 , 所以业主需要对总承包工程有较深的干预,应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准时审查承包商的成本记录, 审查、批准总承包商的设计、选购、实施等方面的优化方案,以确保工程造价降低 ,工程性能提高,整体效益提高 .(4) 承包商报价时更理智在 EPC 总承包总价合同中,承包商有报高价的倾向.而在接受目标合同时 ,承包商由于考虑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有优化的可能性,承包商有实行降低成本措施的权力,因而报价风险降低 ,所以承包商在投标时往往能提出更合理的报价.从上述目标合同的优势来看,目标合同对于业主与总承包商双方来说比较公正.符合现代工程合同特点.对于目标合同 ,目前国内外实践较少 . 英法海底隧道曾经有这样的实践: 海底隧道掘进EPC 工程总承包 ,所接受的是目标合同 .由于接受这种合同计价方式 ,在掘进过程中 ,没有显现延误和超支的问题,目标合同取得成功.而英法海底隧 道的其他合同没有接受目标合同,如机车合同接受成本加酬金合同,固定设备工程接受总价合同, 合同执行过程中潜伏了分歧、争议和索赔,超支现象严肃 6-8. 国内许多 EPC 工程总承包大多习惯接受总价合同或成本价酬金合同,超支现象屡有发生.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其次章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治理概述2.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概念和类型2.1.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概念EPC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指业主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选购、运输、保险、土建、安装、调试及试运行等一并发包给一个具备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在最终达到中意业主要求后,整体移交业主商业运行的一种建设方式 .近年来,为适应市场进展需求,克服设计、选购,施工等相互脱节的弊病,许多企业大力推行EPC、PC 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集中技术和治理优势,充分发挥设计在工程建设中的主导位置,实施全过程合理、交叉和动态连续的治理,在许多工程建设上,取 得工期短、质量优、投资省和效益好的综合成效,提高了工程工程建设水平.推行 EPC 工程总承包建设模式,必需结合自身实际,不断建立健全内部治理制度,其中加强合同治理是一项重点.在市场竞争日趋猛烈的今日,投资结构多元化等因素使工程建设合同利润逐步削减,而合同风险不断增大,合同条件日趋苛刻.合同治理作为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需将其融合于整个工程治理过程中,将合同治理作为一条主线,促进工程治理系统高效运行,这是猎取经济效益的有效措施之一.2.1.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基本框架业 主 ( 代设计分EPC 承包商包商施设施工计工采分分采分购包包购包商商商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业 主 ( 代图 1-1图 1-2图 1-1 与图 1-2 分别呈现了 EPC 总承包模式与传统承包模式间的合同结构差别,通过比较可以得知, EPC 总承包模式很好的减轻了业主的治理负担,以工程总承包的方式节约了业主的治理费用和治理难度 .在这种模式下,业主只需加强对EPC 承包商的治理,至于相对复杂的技术与施工治理,完全由EPC 承包商自己负责 .基于治理要求, EPC 承包商在工程初期和设计时就必需考虑到设计、选购和施工的影响,防止了设计和选购、施工的冲突,削减了由于设计错误、疏忽引起的变更,可以显著削减工程成本,缩短工期.2.1.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类型国际询问工程师联合会 FIDIC 出版有以下四份合同标准格式:1、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举荐用于由雇主设计的、或由其代表 工程师设计的房屋建筑或工程building or engineering works在这种合同形式下,承包商一般都依据雇主供应的设计施工.但工程中的某些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也可能由承包商设计.2、永久设备和设计 建造合同条件 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Plant and Design-Build举荐用于电力和或机械设备的供应,以及房屋建筑或工程的设计和实施.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般都是由承包商依据雇主的要求设计和供应设备和或其它工程可能包括由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任何组合形式.3、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s适用于在交钥匙的基础上进行的工厂或其它类似设施的加工或能源设备的供应、或基础设施工程和其它类型的开发工程的实施,这种合同条件所适用的工程 i 对最终价格和施工时间的确定性要求较高, ii 承包商完全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雇主基本不参与工作 .在交钥匙工程中,一般情形下由承包商实施全部的设计、选购和建造工作:即在 “交钥匙 ”时,供应一个配备完整、可以运行的设施 .4、合同的简短格式Short Form of Contract举荐用于价值相对较低的建筑或工程.依据工程的类型和详细条件的不同,此格式也适用 于价值较高的工程,特殊是较简洁的、或重复性的、或工期短的工程.在这种合同形式下,一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般都是由承包商依据雇主或其代表工程师供应的设计实施工程,但对于部分或完全由承包商设计的土木、机械、电力、和或建造工程的合同也同样适用 .建议在国际范畴内招标时使用上述格式作为合同基础.在某些国家和的区,特殊是当合同条件用于其国内合同时,可能需要对这些格式进行一些改动.2.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特点1. EPC/Turnkey 的法律性质 .一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二是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法律关系 .( 1)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关系.建筑法其次十四条规定: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设备选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合同法其次百六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 2)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法律关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建筑法其次十九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施工合同准许将部分专业技术工程分包,但是,除总承包合同商定的分包外,必需经建设单位同意 .2. 合同主体的特定性 .在 EPC/Turnkey 模式下,承包商的工作范畴包括设计(Engineering )、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选购(Procurement)以及工程施工(Construction ),直至最终竣工,在交付业主时可以马上使用.因此,该合同主要适用于那些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施工工艺较为复杂、一次性投资较大的建设工程,如承建工厂、发电厂、石油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工程等.3“业主代表 ”取代 “工程师 ”的法律位置,依据“业主要求 ”来界定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的权 利和义务 .该合同项下的工程治理由业主本人或者委派的代表详细执行,替代了在FIDIC 其他版本中是由有相对独立的第三方“工程师 ”行使业主代理、证明人及第一裁决人的职能.而在国内,由于建设工程质量治理条例第十二条明确“一般由国家投资,或由国家担保的外资投资,必需强制实行监理”对. EPC 承包商而言,业主选择监理公司,实际上弱化了EPC 合同中业主代表的作用 .4. 固定总价的交钥匙合同并按里程碑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EPC/Turnkey 通用条款第 14.1 款商定为固定总价合同,即中标合同金额.通用条款第 14.3 款、 14.4 款、 14.6 款、 14.7 款对工程进度款的申请与支付进行了商定.一般情形下,工程进度款的运算方法在通用条款第14.4 款的“支付表 ”中会明确商定 .5. 承包商承担较大风险 .与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相比,承包商承担更大的风险,特殊表达在以下方面:( 1)审核业主供应现场数据的风险:EPC/Turnkey 通用条款第 4.10 款商定承包商应负责审查和说明业主供应的现场数据,业主对此类数据的精确性、充分性和完整性不承担责任(第5.1 款“设计义务一般要求”提出的情形除外) .(2)不行预见的困难:EPC/Turnkey 通用条款第 4.12 款对 “不行预见的困难 ”的商定,承包商必需承担“外部条件 ”的风险,包括气候、的质等在工程实施中特殊简洁显现问题的情形.( 3)业主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 FIDIC 施工合同条件通用条款中第17.3 款“业主的风险 ”中的 “( f)除合同规定以外雇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主使用或者占有的永久工程的任何部分。(g)由雇主人员或雇才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所做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h)不行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体会的承包商已实行适宜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在 EPC/Turnkey 全部由承包商承担 .6. 承包商承担较大质量和工期责任.( 1)质量方面:建立一套质量保证体系(第4.9 款“质量保证 ”)。供应竣工文件(第5.6 款“竣工文件 ”)。供应操作和修理手册(第5.7 款“操作和修理手册 ”)。供应样品(第7.2 款“样品 ”)。业主可随时进入现场检查(第7.3 款“检验”)。实施竣工检验(第9 条“竣工检验 ”)。实施竣工后试验(第12 条“竣工后试验 ”) .(2)工期方面:苛刻的工期顺延条款(第8.4 款 “竣工时间的延长 ”),与 FIDIC 其他版本相比,承包商在 “反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和“在流行病或政府当局缘由导致无法预见的人员或物品的短缺 ”的情形下,不能要求工期顺延和工期索赔.鉴于 EPC 合同条件产生的特定背景,它不适用于如下情形:( 1)承包商在投标阶段没有足够时间或资料以仔细争辩和证明业主的要求,或对设计及将要承担的风险进行评估.( 2)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的下工程,或承包商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3)业主需要对承包商的施工图纸进行严格审核并严密监督或把握承包商的工作进程.( 4)每次期中付款证书的金额要经过类似工程师的中间人审定.第三章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治理过程3.1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成立与策划在投标、承接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前,第一对工程进行信息追踪、选择,对业主资质、工程资金来源等进行仔细调查、分析、明白,弄清工程立项、业主需求、资金给付等工程基本情形 .在此基础上,组织技术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实的考察,对工程所需当的主要材料、劳动力供应数量及价格、社会化协作条件和当的物价水公正做到精确明白,把握.实的考察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就是到当的建设主管部门、税务主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询问,对工程所在的的经济、文化、法规等做到更全面的明白.承接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前,对以上工程基本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是准备是否承接该工程的前提,更是规避、防范企业风险的第一关.之后,对招标方制定的招标文件,特殊是业主针对合同总价风险把握方法、付款方式、结算方式、质保金及保修服务条款等制定的条件进行仔细争辩,由于,这将是投标方下一步是否响应业主招标要求,能否中标及中标后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签订的基础.经分析,一旦准备参与竞争承接工程,以上信息就将成为投标文件编制、工程成本测算的重要依据,同时也基本框定了下一步合同详细条款及合同总价.作为合同治理部门和相关人员,应将此项工作视为合同治理的首要条件来把握,这是总承包合同签署的前提.3.2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履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合同治理与把握是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治理的重要环节.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一旦签订,整个工程建设的总目标就已确定,这个目标经分解后落实到工程部、分包商和全部参与工程建设的人员,就构成了目标体系.分解后的目标是围绕总目标进行的,分解后各个小目标的实现及其落实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总目标的实现,把握这些目标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方案进行,顺当的实现预定的目标.合同评审:可特的成立了合同评审小组对合同进行评审工作,对拟好的合同进行仔细的评审 .各部门从不同角度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的推敲,诸如依据对某个工程前期的调查,及对业主的资金情形的明白,确定款项的收取或者支付比例等,做到既能尽快收到资金,又能准时完成工程工程,大大削减在工程上的资金垫支.这样做的好处主要是让大家明白,一个工程越早完成,就能越早将工程款全部收回,时间拖得越长,资金的成本就会随时间的增加而增加, 资金的时间价值就得不到表达,最终不仅整个工程的盈利不能表达,甚至由于长期收不到工程 尾款而造成呆死坏账,导致工程亏损.在合同评审时应有的放矢,针对各个工程的不同情形详细协商合同条款,从而在很大程度上降低经营风险.仔细研读合同,分解合同责任实行目标治理在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签订后,详细的执行者是工程部人员 .可要求工程部从工程经理到工程各治理人员,都要仔细学习合同条款,对合同进行仔细的分析,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风险做出说明和说明,使工程部全部人员熟识合同中的主要内容、规定及要求,明白作为总承包商的合同责任、工程范畴以及法律责任,并依据合同制订出工程进度节点方案.依据节点方案,工程各部门负责人马上对各自部门人员进行较详细分工,即将公司实行了月审批制度.将下月需要支付的工程工程方案报公司工程治理部审核 .工程治理部按工程的专业分类,实行由专业主管人员初审、主管领导复审的二级审批程序 .专业主管人员对工程工程的完工情形、设备材料的到货及质量情形严格审查.特事特批 .在工程工程预算中设定合理的预留额度,公司进行统筹治理.对于应急的工程工程,严格依据各种应急预案的要求,由主管总经理特批,以确保用最短的时间、最少的费用使其尽快得到解决,投入运行,绝不延误工程进度.严格预算考核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预算得到批准以后,公司将其列入公司与各工程部签订的业绩指标考核责任状,与风险抵押金奖惩挂钩,对工程实施进行严格的考核.公司财务科、工程治理部、总图室等部门依据月份,季度、半年或者实行随机专项检查的方式,对各工程部执行预算的精确率、完成率进行严格的检查与考核,定期通报,并将结果与各工程部的奖金支配紧密挂钩,奖优罚劣,变“事后把握 ”为“事前把握 ”同.时在每年提前对全公司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的完成情形进行总盘点,以防止年终结算集中,不能细审的局面.从而有效的把握了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的费用超支,对未中标的工程坚决不答应施工,确保各个工程处于控制过程中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对超支较大的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年终财务结算后,要对一些重点工程、成本超支较大的工程,列出明细供应应有关部门进行详细分析 .从设计、施工、设备材料选购以及废旧物资回收等治理环节入手,找出治理不到位、效益流失和达不到性能考核指标的问题所在 .3.3 EPC 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的担保在建筑工程工程风险治理中,不仅需要规避风险,以把握风险的发生和排除风险的损失,或者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削减风险的缺失,而且有时仍需要面对风险.但是以上方式仍是会使得业主承担承包商违约所带来的缺失,因此,为适应市场经济的进展,我们必需找到一种能够合理的保证业主的方式,借鉴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工程保证担保做法,在我国逐步推行工程担保制度将是必定的趋势.3.3.1 工程保险的基本概念工程保险指保险人承保中外合资企业、引进技术工程及与外贸有关的各专业工程的综合性危险所致缺失,以及国内建筑和安装工程工程.同时工程保险的对象是具有规模宏大、技术复杂、造价昂贵和风险期限较长等特点的现代工程工程.3.3.2 工程保证担保相关法律工程担保是保证人应合同方债务人或被保证人 的要求,向另一方 债权人 做出书面承诺,当托付人或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以致债权人遭受缺失时,保证人在确定金额、确定期限内代为履行合同或支持债务的一种工程保证机制.工程保证担保制度是一种程序规范,是一种保证体系,是一种经济制约,是一种关系范畴.我国招投标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对履约保证金作了确定程度的规定,但鉴于建筑市场的复杂性及特殊性,法律尚未对工程履约保证金基本信息作出明确而又详细规定,这给实际的操作带来诸多的困难:招投标法第 46 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 从该条文中,我们可以猎取三个信息:1 明确了招标人有收取履约保证金的权益 . 强调履约保证金的收取的前提是需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商定。2招投标法并没有强制性要求收取履约保证金. 依据招标文件要求,有商定就从商定,无商定不得追加,否就就背离了合同实质性内容.3 本条没有对履约保证金的表现形式,提交时间、保证金的收取及监管、金额比例、保证金利息的归 属、保证金退仍等方面进行规定 .招投标法第 60 条规定,“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仍,给招标人造成的缺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仍应当对超过的部分 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缺失承担赔偿责任”. 本条是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招投标法对不履行合同的履约保证金罚就的规定 . 即中标人违约的,招标人有没收履约保证金的权益,中标人承担丢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益和赔偿缺失的责任 .通过 60 条的规定我们可以很明确的明白到履约保证金罚就与定金罚就是有区分的. 所谓的定金罚就依据担保法第 89 条之规定, “当事人可以商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