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共8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一般规定1.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一般规定1.1 总则1.1.1 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附段只出方案设计说明,不出图纸;1.1.2 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建设部制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以下简称“深度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1.1.3 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对于反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编写;1.1.4 设计宜因地制宜地正确地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1.1.5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1.1.6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深度规定”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深度规定”的条款进行合理的取舍。1.2 建筑给排水方案设计说的内容1.2.1 给水设计水源情况简述(包括自备水源及市政给水管网)用水量及耗热量估算: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热水设计小时耗热量,消防水量;给水系统:简述系统供水方式。消防系统:简述消防系统种类,供水方式。热水系统:简述热源,供应范围及供应方式。中水系统:简述设计依据,处理方法。冷却循环水、重复用水及采取的其他节水节能措施。饮用净水系统:简设计依据,处理方法等。1.2.2 排水设计排水体制、污水、废水及雨水的排放出路。估算污水、污水排水量,雨水量及重现期参数等。排水系统说明及综合利用。污水、废水的处理方法。1.2.3 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一般规定2.1 总则2.1.1 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说明和设计图纸;(注:对于简单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阶段一般可不出图)2.1.2 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建设部制定的“深度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2.1.3 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2.1.4 设计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2.1.5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深度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2.1.6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深度规定”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深度规定”的条款进行合理的取舍。2.1.7 本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深度规定“的要求。2.2 建筑给排水初步设计内容的一般要求2.2.1 初步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为满足各部门的审批要求,分别编制给排水设计篇、环保和卫生防疫、节水专篇、消防专篇)、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内部使用并存档)2.2.2 给排水设计说明书的内容2.2.2.1 设计依据摘录设计总说明所列批准文件和依据性资料中与本专业设计有关的内容;本工程采用的主要法规和标准;其他专业提供的工程设计资料,工程可利用的市政条件.2.2.2.2 设计范围根据设计任务书和有关设计资料,说明本专业设计的内容和分工(当有其他单位共同设计时).2.2.2.3 室外给水设计水源:由市政或小区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的方位、接管管径、能提供的水量民水压.当建自备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水温、水文及供水能力,取水方式及净化处理工艺和设备选型等。用水量: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活用水定额及用水量,生产用水水量,其他项目用水定额及用水量(含循环冷却水系统补水量、游泳池和中水系统补水量、洗衣房、锅炉房、水景用水、道路、绿化洒水和不可预计水量等);消防用标准及用水量;总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给水系统:说明生活、生产、消防系统的划分及组合情况,分质分压分区供水的情况。当水量、水压不足时采取的划施,并说明调节设施的容量、材质、位置及加压设备选型。如系扩建工程,还应对现有给水系统加以简介。消防系统:说明各类形式消防设施的设计依据,设计参数,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法等。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并绘制水量平衡图。循环冷却水系统:说明根据用水设备对水量、水质、水温、水压的要求,以及当地的有关气象参数(如室外空气干、湿球温度和大气压力等)来选择采取循环冷却水系统的组成,冷却构筑物、循环水泵的型号及稳定水质措施。当采用重复用水的系统较大时,应根述系统流程,净化工艺并绘制水量平衡图。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2.2.2.4 室外给水设计现有排水条件简介:当排入城市管道或其他外部明沟时应说明管道、明沟的大小、坡度、排入点的标高、位置或检查井编号。当排入水体(江、河、湖、海等)时,还应说明对排放的要求。说明设计采用的排水制度、排水出路。如需要提升,则说明提升位置、规模,提升设备选型及设计数据,构筑物形式,占地面积,紧急排放的措施等。说明或用表格列出生产、生活排水系统的排水量。当污水需要处理时,应分别说明排放量、水质、处理方式、工艺流程、设备选型,构筑物概况以及处理效果等。说明雨水排水采用的暴雨强度公式(或采用的暴雨强度)、重现期、雨水排水量等。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2.2.2.5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说明或用表格列出各种用水量标准,用水单位数,工作时间,小时变化系数,量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给水系统:说明给水系统的划分和给水方式,分区供水要求和采取的措施,计量的方式,水箱和水池的容量、设置位置,材质,设备选型,保温、防结露和防腐蚀等措施。消防系统:遵照各类防炎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对各类消防系统(如消火栓、自喷水、水幕、雨淋喷水、水喷雾、泡沫、气体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和依据,计算标准,系统组成,控制方式,消防水池和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叙述。热水系统:说明采取的热水供应方式,系统选择,水温、水质、热源、加热方式及最大小时用水量和耗热量等。说明设备选型、保温、防腐的技术措施等。当利用余热或太阳能时,尚应说采用的依据,供应能力,系统形式,运行条件及技术措施等。对水质、水温、水压有特殊要求或设置饮用净水、开水系统者,应说明采用特殊技术措施,并列出设计数据及工艺流程、设备选型等。中水系统:说明中水系统设计依据,水质要求,工艺流程,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并绘制水量平衡图。排水系统:说明排水系统选择,生活和生产污(废)水排水量,室外排放条件。有毒有害污水的局部处理工艺流程及设计数据,屋面雨水的排水系统选择及室外排放条件,采用的降雨强度和重现期。管材、接口及敷设方式。2.2.2.6 节水、节能措施:说明高效节水,节能设备及系统设计中采用的技术措施等。2.2.2.7 对有隔振及防曝要求的建(构)筑物,说明给排水设施所采取的技术措施。2.2.2.8 对特殊地区(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冻土地区,软弱地基)的给排水设施,说明所采取的相应技术措施。2.2.2.8 需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2.2.3 设计图纸2.2.3.1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全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平面位置、道路等,并标出主要定位尺寸或坐标、标高,指北针(或风玫瑰图)等;给水、排水管道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流水方向、闸门井、消炎栓井,水表井、检查井、化粪池等和其他给排水松筑物位置。场地内给水、排水管道与城市管道系统连接点的控制标高和位置;消防系统、中水系统、冷却循环水系统、重复用水系统的管道的平面位置,标注出干管的管径。2.2.3.2 给水排水局部总平面图取水构筑物平面布置图。如自建水源的取水构筑物距离较远时,应单独给出取水构筑物平面,包括取水头部(取水口)、取水泵房、转换闸门井、道路平面位置、坐标、标高、方位等,必要时还应给出流程示意图,各构筑物之间的高程关系。水处理厂(站)总平面布置及工艺流程图。如工程设计项目有净化处理厂(站)时(包括给水、污水、中水),应单独给出水处理构筑物总平面布置图及流程标高示意图。各构筑物是否要绘制单线条的平、剖面图,可视工程的复杂程度而定。在上述图中,还应列出建(构)筑物一览表,表中内容包括建(构)筑物的平面尺寸、结构形式等。2.2.3.3 建筑给排水平面图绘制给排水底层、标准层、管道和设备复杂层的平面布置图,标出室内外接管位置、管径等。绘制机房(水池、水泵房、热交换间、水箱间、水处理间、游泳池、水景、冷却塔等)平面布置图(在上款中已表示清楚者,可不另出图)。绘制给水系统、排水系统、各类消防系统、循环水系统、热水系统、中水系统等系统原理图,标注干管管径,设备设置标高,建筑楼层编号及层面标高。绘制水处理流程图(或方框图)。2.2.3.4 主要设备表按子项分别列出主要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参数)、数量。2.2.3.5 计算书(内部使用)各类用水量和排水量计算。有关的水力计算及热力计算。设备选型和构筑物尺寸计算。3.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一般规定3.1 总则3.1.1 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满足建设部制定的“深度规定“适用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注:工业项目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根据工程性质执行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3.1.2 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3.1.3 设计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应用图集的名称。3.1.4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3.1.5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深度规定”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深度规定”的条款进行合理的取舍。3.1.6 本专业的某项设计内容可由其他专业承担设计,但设计文件的深度应符合“深度规定”的要求。3.2 建筑给排水施工图设计内容的一般要求3.2.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给水排水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施工图设计说明、设计图纸、主要设备表、计算书(内部使用并存档)。3.2.2 图纸目录:先列新绘制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或重复利用图。3.2.3 设计总说明3.2.3.1 设计总说明设计依据简述。给排水系统概况,主要的技林指标(如最高日用水量,最大时用水量,最高日排水量,最大时热水用水量、耗热量,循环冷却水量,各消防系统的设计参数及消防总用水量等),控制方法;有大型的净化处理厂(站)或复杂的工艺流程时,还应有运转和操作说明;凡不能用图示表达的施工要求,均以设计说明表述。有特殊需要说明的可分别列在有关图纸上。3.2.3.2 图例3.2.3.3 给水排水总平面图绘出各建筑物的外形,名称、位置、标高、指北标(或风玫瑰图)。绘出全部给排水管网及构筑物的位置(或坐标)、距离、检查井、化烘池型号及详图索引号。对较复杂工程,应将给水、排水(雨水、污废水)总平面图分开绘制,以便于施工(简单工程可以绘在一张图上)。给水管注明管径、埋设深度或敷设的标高,宜标注管道长度,并绘制阀门组合节点图,注明节点结构、阀门井尺寸、编号及引用标准图号(一般工程给水管线可不绘节点图)。排水管标注检查井编号和水流坡向,标注管道接口处市政管网的位置、标高、管径、水流坡向。3.2.3.4 排水管道高程表和纵断面图排水管道绘制高程表,将排水管道的检查井编号、井距、管径、坡度、地面设计标高、管内底标高等写在表内。简单的工程,可将上述内容直接标注在平面图上,不列表。对地形复杂的排水管道以及管道交叉较多的给排水管道,应绘制管道纵断面图,图中应表示出设计地面标高、管道标高(给水管道注管中心,排水管道注管内底)、管径、坡度、井距、井号、井深,并标出交叉管的管径、位置、标高;纵断面图比例宜为竖向1:100(或1:50。1:200),横向1:500(或与总平面图的比例一致)。3.2.3.5 建筑给水排水图纸(1)平面图绘出与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布置有关各层的平面图,内容包括主要轴线编号,房间名称、用水点位置,注明各种管道系统编号(或图例)。绘出给水排水、消防给水管道平面布置、立管位置及编号。当采用展开系统原理图时,应标注管道管径、标高(给水管安装高度变化处,应在变化处用符号表示清楚,并分别标出标高(排水横管应标注管道终点标高)管道密集处应在该平面图中画横断面图将管道布置定位表示清楚。底层平面应注明引入管、排出管、水泵接合器等与建筑物的定位尺寸、穿建筑外墙管道的标高,防水套管形式等,还应给出指北针。标出各楼层建筑平面标高(如卫生设备间平面标高有不同时,应另加注),灭火器放置地点。若管道种类较多,在一张图纸上表示不清楚时,可分别绘制给排水平面图和消防给水平面图。对于给排水设备及管道较多处,如泵房、水池、水箱间、热交换器站、饮水间、卫生间、水处理间、报警阀门、气体消防贮瓶间等,当上述平面不能交待清楚时,应绘出局部放大平面图。(2)系统图系统轴侧图。对于给水排水系统和消防给水系统,一般宜按比例分别绘出各种管道系统轴侧图。图中标明管道走向、管径、仪表及阀门、控制点标高和管道坡度(设计说明中已交代者,图中可不标注管道坡度),各系统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艺用水设备的连接点位置。如各层(或某几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系统轴侧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他各层注明同该层即可。复杂的连接点应局部放大绘制。在系统轴侧图上,应注明建筑楼层标高、层数、室内处建筑平面标高差,卫生间管道应绘制轴侧图。展开系统原理图。对于用展开系统原理图将设计内容表达清楚的,可绘制展开系统原理图。图中标明立管和横管的管径、立管编号、楼层标高、层数、仪表及阀门、各系统编号、各楼层卫生设备和工艺用水设备的连接,排水管标立管检查口、通帽等距地(板)高度等。如各层(或某层)卫生设备及用水点接管(分支管段)情况完全相同时,在展开系统原理图上可只绘一个有代表性楼层的接管图,其他各层注明同该层即可。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平面图中已将管道管径、标高、喷头间距和位置标注清楚时,可简化表示从水流指示器至末端试水装置(试水阀)等阀件之间的管道和喷头。简单管段在平面上注明管径、坡度、走向、进出水管位置及标高,可不绘制系统图。(3)局部设施当建筑物内有提升、调节或小型局部给排水处理设施时,可绘出其平面图、剖面图(或轴测图),或注明引用的详图、标准图号。(4)详图特殊管件无定型产品又无标准图可利用时,应绘制详图。(5)主要设备材料表主要设备、器具、仪表及管道附件、配件可在首页或相关图上列表表示。(6)计算书(内部使用)根据初步设计审批意见进行施工图阶段设计计算。(7)当为合作设计时,应依据主设计方审批的初步设计文件,按所分工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