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设备检验(共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制冷设备检验0检验依据: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下简称固容规)TSG R7001-2013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简称容检规)我院制冷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细则文件号JX13.051固定式压力容器1.1定义:固定式压力容器是指安装在固定位置使用的压力容器(以下简称压力容器)。1.2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1)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注1-2);(2)工作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 (注1-3);(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以及介质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 (注1-4)。注1-2:工作压力,是指压力容器在正常工作情况下,其顶部可能达到的最高压力(表压力)。注1-3:容积,是指压力容器的几何容积,即由设计图样标注的尺寸计算(不考虑制造公差)并且圆整。一般需要扣除永久连接在压力容器内部的内件的体积。注1-4:容器内介质为最高工作温度低于其标准沸点的液体时,如果气相空间的容积与工作压力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时,也属于本规程的适用范围。1.3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适用范围(专项特殊规定)本专项要求适用于以氨为制冷剂,单台贮氨器容积不大干5m3且总容积不大于10m3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采用其他制冷剂的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应当考虑制冷剂的特性,参照本附件执行。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主要包括冷凝器、贮氨器、低压循环贮氨器、氨液分离器、中间冷却器、集油器、油分离器等氨的基本性质:氨(NH4)是应用广泛的冷冻剂,单位容积的制冷能力高。常温下为无色有刺激性气味的气体,有腐蚀性;毒性为中度危害;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1625%(最易引燃浓度17%)遇明火会燃烧和爆炸。2检验周期压力容器一般于投用后3年内进行首次定期检验。以后的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根据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按照以下要求确定:(一) 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一般每6年检验一次; (二)安全状况等级为3级的,一般每3年至6年检验一次; (三)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由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间,使用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监控措施; (四)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 应用基于风险的检验(RBI)技术的压力容器,按照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 7.8.3的要求确定检验周期。 本规则附件或者其他安全技术规范对检验周期有特殊规定。根据检规附件C小型制冷装置中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专项要求检验周期:(1)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可以继续使用,一般每3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2)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应当监控使用,其检验周期南检验机构确定,累计监控使用时间不得超过3年,在监控使用期满前,使用单位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提高其安全状况等级,否则不得继续使用;(3) 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应当对缺陷进行处理,否则不得继续使用。3检验前的准备工作3.1制定检验方案 根据容器的概况和所用制冷剂的类别确定检验项目、部位及比例,提出检测方法以及进行检验所必要的检验准备工作。检验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批准后的检验方案进行。3.2审查资料对设计、制造、安装、运行、检验、修理及使用登记等技术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对于氨制冷装置中的压力容器,应审查氨液充装时间及氨液成分检查记录。 (1)使用管理资料,包括使用登记证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以及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运行条件变化情况以及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2)检验、检查资料,包括定期检验周期内的年度检查报告和上次的定期检验报告。资料审查发现使用单位没有按照要求对压力容器进行年度检查,以及发生使用单位变更、更名使压力容器的现时状况与使用登记表内容不符,而没有按照压力容器使用管理规则 (TSG R5002)要求办理变更的,检验机构应当向使用登记机关反映。3.3使用单位和相关的辅助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做好停机后的技术性处理和检验前的安全检查,确认现场条件符合检验工作要求,做好有关的准备工作。检验前,现场至少具备以下条件: (一)影响检验的附属部件或者其他物体,按照检验要求进行清理或者拆除; (二)为检验而搭设的脚手架、轻便梯等设施安全牢固(对离地面2m以上的脚手架设置安全护栏); (三)需要进行检验的表面,特别是腐蚀部位和可能产生裂纹缺陷的部位,彻底清理干净,露出金属本体;进行无损检测的表面达到JB/T 4730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的有关要求; (四)需要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将内部介质排放、清理干净,用盲板隔断所有液体、气体或者蒸汽的来源,同时设置明显的隔离标志,禁止用关闭阀门代替肓板隔断;(五)需要进入盛装易燃、易爆、助燃、毒性或者窒息性介质的压力容器内部进行检验,必须进行置换、中和、消毒、清洗,取样分析,分析结果达到有关规范、标准规定;取样分析的间隔时间应当符合使用单位的有关规定;盛装易燃、易爆、助燃介质的,严禁用空气置换;(六)人孔和检查孔打开后,必须清除可能滞留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和液体,压力容器内部空间的气体含氧量在18%至23%(体积比)之间;必要时,还需要配备通风、安全救护等设施;(七)高温或者低温条件下运行的压力容器,按照操作规程的要求缓慢地降温或者升温,使之达到可以进行检验工作的程度,防止造成伤害;(八)切断与压力容器有关的电源,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检验照明用电电压不得超过24V,引入压力容器内的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接地可靠;根据需要部分或者全部拆除压力容器外隔热层:(一)隔热层有破损、失效的;(二)隔热层下容器壳体存在腐蚀或者外表面开裂可能性的;(三)无法进行压力容器内部检验,需要外壁检验或者从外壁进行内部检测的;(四)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4定期检验项目与方法4.1宏观检验采用目视方法(必要时利用内窥镜、放大镜或者其他辅助仪器设备)检查压力容器本体结构、几何尺寸、表面情况(如裂纹、腐蚀、变形等)以及焊缝、隔热层等是否满足压力容器安全使用的要求。结构和几何尺寸等检验项目在首次定期检验时进行;4.1.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包括铭牌和标志,内外表面的腐蚀,裂纹、泄漏、鼓包、变形、机械接触损伤、过热,工卡具焊迹、电弧灼伤,法兰、密封面及其紧固螺栓,支承、支座或者基础的下沉、倾斜、开裂,地脚螺栓,排放(疏水、排污)装置和泄漏信号指示孔的堵塞、腐蚀、沉积物等;4.1.2.结构检查应重点检查容器的封头型式,封头与筒体的连接,开孔位置及补强,纵/(环)焊缝的布置及型式,支承或支座的布置及型式,排放(疏水、排污)装置的设置各主要零部件选型及结构、开孔位置及补强、焊接结构及焊接缝布置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4.1.3.几何尺寸根据原始资料审查情况,检验员应重点检查筒体同一断面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纵/环焊缝最大对口错边量,纵/环焊缝最大棱角度,纵/环焊缝最大咬边,纵/环焊缝最大余高等。4.1.4.保温层、隔热层当存在隔热层有破损、失效的,有隔热层下腐蚀和外表面开裂可能性的,无法进行压力容器内部检查需要外壁检查或者从外壁进行内部检测的或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情况时,应当根据需要部分或者全部拆除压力容器外隔热层:重点检验隔热层破损、脱落、潮湿及层下腐蚀、裂纹。4.2壁厚测定测定位置应有代表性,并有足够的测定点数,注意汽液相界面,测定后应标图记录,对腐蚀严重以及异常减薄部位应标明位置。4.3表面无损检测4.3.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对容器表面对接焊缝进行不小于20%的表面探伤(小型制冷压力容器除外):a)碳钢低合金钢低温压力容器;b)存在环境开裂倾向或者机械损伤现象的;c)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Rm540MP的低合金钢制压力容器;d)首次定期检验的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6MPa的类压力容器。4.3.2 小型制冷压力容器按以下要求执行:a)高压侧压力容器的外表面的无损检测。b)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低压侧压力容器,应当进行声发射检测或外表面无损检测抽查:1)使用年限超过设计寿命或20年(含20年)以上;2)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NB/T4701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的要求;3)宏观检验有异常情况,检验人员认有必要。4.4焊缝埋藏缺陷检查4.4.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一般应进行射线检测或超声波检测(包括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TOFD)、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和不可记录的脉冲反射法超声检测)抽查,必要时相互复验(小型制冷压力容器除外)。亦可采用声发射判断缺陷的活动性。 a)使用过程中补焊过的部位;b)检验时发现焊缝表面裂纹,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的部位;c)错边量和棱角度有超标的焊缝部位;d)使用中出现焊缝泄漏的部位及其两端延长部位;e)承受交变载荷设备的焊接接头和其他应力集中部位;f)用户要求或检验员认为有必要的部位。已进行过此项检测,再次检验时,如无异常情况,一般可不再进行检测。4.4.2有对于小型制冷压力容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超声波检测方法进行埋藏缺陷检测,必要时开罐检查:1)宏观检查或表面无损检测发现有缺陷的压力容器,认为需要进行焊缝埋藏缺陷检查; 2) 氨液成分分析不符合NB/T47012制冷装置用压力容器的要求;3) NB/T 47013.9-2012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9部分:声发射检测需要对声发射源进行复验;4)检验人员认为有必要的。4.4.3检验方法和抽查数量,由检验员根据具体情况确定.4.5材质4.5.1材质不明者,主要受压元件材质的种类和牌号一般应查明;对于无特殊要求的钢制压力容器按同类材料的最低强度值进行强度校核。4.5.2主要受压元件材质是否劣化,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化学分析、硬度测定、光谱分析或金相检验等予以确定。4.6制冷压力容器通常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应采用可靠检测技术(如:内窥镜、声发射、超声检测等从外部检测内表面缺陷。4.7紧固件检查对M36以上(含M36)主螺栓逐个检查其损伤和裂纹情况,必要时应进行表面无损探伤,应重点检查螺纹及过渡部位有无环向裂纹。4.8强度校核4.8.1强度校核应按容检规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执行。强度校核后,再次检验时,如实测壁厚达到上次强度校核计算所得所需最小壁厚要求时,一般可不再重复校核。4.8.2对于小型制冷装置压力容器:a)主要受压元件材质不明的,应查明材质;对于低压侧压力容器,也可按Q235A进行强度校核;b)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进行强度校核:1)均匀腐蚀深度超过腐蚀裕量;2)检验员对强度有怀疑的;4.9安全附件检查压力表、安全阀、爆破片、紧急切断装置等安全附件检验的主要内容应按容检规第三十二条有关规定进行。4.10泄漏性试验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制冷装置,应进行泄漏性试验。按容检规三十四条有关规定进行。试验方法的选择,按照压力容器设计图样的要求执行。4.11耐压试验4.11.1检验人员对容器的安全状况有怀疑时,可按容检规第三十三条进行耐压试验。对于超二十年或设计使用寿命的容器检验时宜重点考虑耐压试验。4.11.2不宜在露天下雨时和晚上光线不足时进行耐压试验,以免影响观察效果。4.12安全状况等级评定4.12.1安全状况等级根据压力容器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为评定等级。需要改造或者维修的压力容器,按照改造或者维修结果进行安全状况等级评定。安全附件检验不合格的压力容器不允许投入使用。4.12.2综合评定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至3级的,检验结论为符合要求,可以继续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检验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有条件的监控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本规则附件中对检验结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