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机电矿长(科长)培训考试题库(共7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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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矿长(科长)培训考试题库(共70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煤矿机电矿长(机电科长)培训考试题库一.判断题:1.在煤矿井下,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对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当任一回路停止供电时,其余回路应能担负全部负荷。( )3.井下供电的“四有”指的是有密封圈和挡板.有螺栓和弹簧垫.有接地装置.有过流和漏电保护。()4.井下供电的三专、两闭锁是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5.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标高应高出其出口标高的 0.5m。()6.在机械提升的进风的倾斜井巷(不包括输送机上、下山)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中敷设电缆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 )7.井下巷道内列车通过的风门,必须设有当列车通过时能够发出在风门两侧都能接收到声光信号的装置。 ( )8.立井井筒中所用的电缆中间不得有接头;因井筒太深需设接头时,应将接头设在中间水平巷道内。 ( )9.在总回风巷和专用回风巷中可以敷设电缆。 ( × )10.每一提升装置,必须装有从井底信号工发给井口信号工和从井口信号工发给绞车司机的信号装置。( )11.井下蓄电池充电室内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测定电压时,可使用普通型电压表,但必须在揭开电池盖10min 以后进行。 ( )12.保护接地可有效防止因设备外壳带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 )13.在煤矿井下36V 及以上电气设备必须设保护接地。( × )14.集中性漏电是因淋水、潮湿导致电网中某段线路或某些设备绝缘下降至危险值而形成的漏电。 ( × )15.设置过电流保护的目的,就是当线路或电气设备发生过电流故障时,能及时切断电源,防止过电流故障引发电气火灾或烧毁设备。 ( )16.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井下场所,电气短路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 )17.矿用电气设备的失爆主要是由于安装、检修质量不符合标准及使用、维护不当造成的。( )18.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 )19.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维护和调整,必须由采区电钳工进行。( × )20.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继续使用。( × )21.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 )22.矿用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他用。( )23.井下电气设备的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电气设备就近潮湿处。( )24.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包括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和局部接地装置,应与主接地极连接成1 个总接地网。 ( )25.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26.井下巷道内的电缆,不同型电缆之间可以直接连接。 ( × )27.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包括通信、信号电缆)必须与瓦斯抽放管路分挂在巷道两侧。 ( )28.井下用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 ( )29.井下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中严禁敷设电缆。 ( )30.井下机电设备硐室内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扑灭电气火灾的灭火器材。( )31.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防雷电装置。 ( )32.经由地面架空线路引入井下的供电线路和电机车架线,必须在入井处装设防雷电装置。 ( )33.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应装设自动重合闸。 ( × )34.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35.井下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36.井下低压电动机的控制设备,应具备短路、过负荷、单相断线、漏电闭锁保护装置及远程控制装置。 ( )37.井下由采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应装设短路、过负荷和漏电保护装置。 ( )38.井下高压电动机、动力变压器的高压控制设备,应具有短路、过负荷、接地和欠压释放保护。 ( )39.煤矿井下硐室外可以使用油浸式低压电气设备。 ( × )40.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时,必须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 )41.井下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 )42.在煤矿井下,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 )43.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井底车场的主泵房内,可使用矿用增安型电动机。( )44.瓦斯矿井总回风巷、主要回风巷、采区回风巷、工作面和工作面进回风巷可选用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和矿用一般型电气设备。 ( × )45.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 ( × )46.10 kV 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 )47.装设保护接地可防止设备或电缆漏电引起的人身触电事故。( )48.煤矿井下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须关门加锁,并有值班人员巡回检查。( )49.漏电电流不会引起瓦斯、煤尘爆炸。 ( × )50.煤矿井下电缆主线芯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过负荷的要求。( × )51.电网过电流是引起电气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 ( )52.提升绞车升降人员的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0.18 m2。( )53.提升绞车的保险闸必须能自动发生制动作用。( )54.空气压缩机必须装设温度保护装置,在超温时能自动切断电源。( )55.空气压缩机上的安全阀的动作压力,应整定为额定压力的1.1 倍。( )56.规程规定使用中的矿井主要提升装置,必须每3 年进行1 次测试。 ()57.斜井提升容器,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不得超过0.75 m/s2。( × )58.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可以系在滚筒轴上。 ( × )59.倾斜井巷运输用的矿车连接装置,必须至少每年进行1 次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试验。( )60.倾斜井巷运输使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绳时必须用2 倍于其最大静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61.在倾斜井巷中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捻距的5 倍。( × )62.立井提升时,可以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63.钢丝绳的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可以系在滚筒轴上。 (×)64.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正常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 年。( )61.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在用提升钢丝绳的定期检验,可以只做每根钢丝的拉断和弯曲两种试验。 ( )65.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提升机司机发送提人信号。 ( × )66.立井提升钢丝绳,每天必须由专职人员检查一次。 ( )67.倾斜井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 )68.罐门或罐帘下部边缘至罐底的距离不得超过200 mm。( × )69.用吊桶升降人员时,应当采用不旋转的钢丝绳。 ( )70.禁止在同一层罐笼内,人员与物料混合提升。 ( )71.井下矿用防爆型蓄电池电机车的电气设备需要检修时,可就地进行。( × )72.为防止电机车架空线悬垂,架空线悬挂点的间距在直线段应在4m 之内。( × )73.井下架线电机车使用的直流电压,不得超过600 V。 ( )74.架线电机车运行的轨道上,在所有钢轨接缝处,必须用导线或采用轨缝焊接工艺加以连接。( )75.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必须有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76.矿井轨道铺设质量要求,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 mm。 ( )77.矿井轨道(道岔除外)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 )78.井下用机车运送爆破材料时,列车的行驶速度不得超过2 m/s。( )79.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80.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静止松绳落闸试验。( × )81.对使用中的斜井人车防坠器,应每天进行一次手动落闸试验。( × )82.在提升速度大于3 m/s 的立井提升系统中,必须设防撞梁和托罐装置。( )83.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最大速度不得超过12 ms。( )84.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0.5/s2。( × )85.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 )86.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阻车器。 ( )87.提升装置的最大载重量和最大载重差,应在井口公布,严禁超载和超载重差运行。 ( )88.架线电机车的架线高度自轨面算起,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段的高度不小于2m。 ( × )89.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或单独机车都必须前有照明、后有红灯。( )90.倾斜井巷运送人员的人车必须有跟车人,跟车人必须坐在设有手动防坠器把手或制动器把手的位置上。( )91.掘进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断开电气控制开关和掘进机上的隔离开关。( )92.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的总能力,应能在20 h 内排出矿井24 h 的最大涌水量。 ( )93.采用机车运输时,列车的制动距离每年至少测定一次,运送物料时不得超过40 m。( )94.巷道内轨道运输坡度大于7时,严禁使用人力推车。( )95.倾斜井巷串车提升时,阻车器一般设在上部车场入口处,平时应处在打开状态,往倾斜井巷内推车时方准关闭,以免误操作发生跑车事故。( × )96.井底车场的信号工可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 ( )97.巷道内轨道运输,需人力推车时,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 ( )98.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8 个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 个月检验一次。( × )99.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应进行一次重载全速脱钩试验。( )100.使用中的立井罐笼防坠器每年必须进行一次不脱钩检查性试验。( × )10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使用中的立井提升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和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 )102.提升用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也可用作升降人员,但必须加强检查维护。( × )103.使用滚筒式采煤机采煤时,为保证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的安全使用,采煤机上必须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的闭锁装置。( )104.使用耙装机在拐弯巷道装(岩)煤时,为了保证安全,在拐弯处钢丝绳内侧必须设专人指挥。( × )105.倾斜井巷内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在倾斜井巷内安设能够将运行中断绳、脱钩的车辆阻止住的跑车防护装置。( )106.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可以不使用阻燃输送带。( × )107.立井使用罐笼提升时,井口安全门必须与罐位和提升信号联锁。( )108.在每次更换立井提升钢丝绳时,必须对连接装置的主要受力部件进行探伤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109.不可以用刮板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但可以用带式输送机运输爆炸材料。( × )110.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事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 )111.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不采取措施造成事故的,领导者不负领导责任。( × )112.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机械设备、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备造成事故的人员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113.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的不同特性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4.煤矿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115.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 )116.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117.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 万t 以上的煤矿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118.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年产6 万t 以上的煤矿单回路供电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119.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采区内电气设备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 )120.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1.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2.根据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之规定,未按规定制定主要采掘设备、提升运输设备检修计划或者未按计划检修的,属于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123.根据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煤矿首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的,岗位从业人员可以直接上岗作业。( × )124.厂房、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工艺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是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之一。( )125.使用耙装机作业时视情况使用照明。 ( × )126.突出事故发生后,切断灾区和受影响区的电源,但必须在近距离断电,防止产生电火花引起爆炸。 (×)127.在有瓦斯抽放管路的巷道内,电缆可以与瓦斯抽放管路同侧敷设。(×)128.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发电机可以直接向井下供电。(×)129.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其中一条电源线路上可以分接其他负荷。(×)130.井下班组长、区队长、瓦检人员、井下电钳工都可以操作井下电气设备。(×)131.更换摩擦提升装置的提升钢丝绳时,可以只更换破坏的钢丝绳,不必同时更换全部钢丝绳。(×)132.倾斜井巷串车提升的各车场必须设有信号硐室,可以不设躲避硐。(×)133.立井井筒中悬挂水管、风管、安全梯和电缆的钢丝绳,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134.立井在用提升钢丝绳的检验必须对每根钢丝做拉断、弯曲和扭转试验。(×)135.立井单绳缠绕式提升装置的用于升降人员和物料的钢丝绳,对于升降人员的,悬挂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7.5。(×)136.水平巷道和倾斜巷道内即使有可靠的信号装置,也不可用钢丝绳牵引的车辆运送爆炸材料。(×)137.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乘坐间距不得小于5m。( )138.运输爆炸材料的汽车车厢必须用栏杆加高。(×)139.杂散电流不会引爆电雷管。(×)140.主要绞车道也可以兼作人行道。(×)141.煤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指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排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 (×)142.用架空乘人装置运送人员时,运行速度不得超过1.5 m/s。 (×)143.井下高压电气设备的修理和调整工作,应有工作票和施工措施。()144.井下严禁用电机车架空线作照明电源。()145.井下机电硐室内严禁用灯泡取暖,硐室内要存放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146.年产6 万t 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147.井下40kW 及以上的电动机,应采用真空电磁起动器控制。 ()148.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149.井下变(配)电所含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采区变(配)电所、主排水泵房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 的供电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150.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15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7t 及其以上机车或3t 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30kg/m 的钢轨。()152.掘进的岩石巷道中,可使用矿用防爆特殊型蓄电池电机车。 ()153.井下采用机车运输时,正常情况下机车必须在列车前端。 ()154.雷雨天气禁止倒闸操作。 ()155.检修掘进机时,严禁其他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156.立井箕斗提升的上井口煤仓仓满时,满仓保护装置能报警和触动断电。()157.井下使用架线电机车运送人员时,人员上下车地点应有照明,架空线必须安设分段开关或自动停送电开关,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切断该区段架空线电源。()158.倾斜井巷使用串车提升时,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159.当提升装置的深度指示器失效时,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能自动断电并使保险闸发生作用。 ()160.提升装置中,平衡钢丝绳使用圆形钢丝绳时,必须有避免平衡钢丝绳扭结的装置。()161.机车在运行中,司机必须经常注意前方,严禁闯红灯。 ( )162.在人行道宽度不够的巷道里行走,在车辆接近时,要立即进入躲避硐暂避,等车辆通过后再行走。 ( )163.平巷人车跟车工,必须坐在列车的最后一辆车的前排座位上。( × )164.运送火工品入井时,应使用专用车辆,预先制定安全措施,规定具体时间和运行路线,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施。运送路线不应有任何车辆和人员作业。( )165.立井提升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钢丝绳。()166.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2 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 年,如果钢丝绳的断丝、直径缩小和锈蚀程度不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可继续使用,但不得超过1 年。 ()167.在立井提升系统的过卷高度或过放距离内,应安设性能可靠的缓冲装置。()168.立井提升时,井底车场的所有信号必须经由井口信号工转发,不得越过井口信号工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但特殊情况可以例外,如发送紧急停车信号。()169.立井提升装置除了有常用的信号装置外,还必须有备用的信号装置。()170.立井井口信号装置必须与绞车的控制回路相闭锁,只有在井口信号工发出信号后,绞车才能启动。()171.日常用的润滑油、油脂和油枪应存放于工作场所。 ( × )172.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的单绳提升罐笼,必须装设可靠的防坠器。()173.升降人员的罐笼的乘人层顶部应设置可以打开的铁盖或铁门,两侧装设扶手,罐底必须满铺钢板。()174.井下用滚筒驱动的带式输送机必须使用阻燃输送带。()175.改变矿井主要通风机转数或叶片角度时,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176.矿井主要排水设备中,配电设备应同工作、备用以及检修水泵相适应,并能够满足同时开动工作和备用水泵的需要。()177.立井井架上设置的防撞梁必须能够挡住过卷后上升的容器或平衡锤。()178.立井用多层罐笼升降人员或物料时,井上、下各层出车平台都必须设有信号工。()179.井上、下敷设的瓦斯管路,不得与带电物体接触并应有防止砸坏管路的措施。()180.地面抽放瓦斯泵房及周围20 m 范围内,禁止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181.因检修、停电或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必须制定停风措施。()182.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必须撤出掘进工作面的所有人员,并切断电源。()183.所有矿井采区避灾路线上均应敷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间隔不大于200 m。()184.矿车掉道时,禁止用绞车硬拉复位。( )185.提升机用半自动方式进行操作具有停车点自动停车功能,但中途停车后必须改为手动方式,且使最大速度为3ms。()186.乘车人员严禁在列车未停稳前上下车和在车内站立。( )187.单独的电机车头不必要挂红尾灯。( × )188.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的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189.严禁司机在车外开车。在特殊情况下,可准许不松闸开车。( × )190.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井下电气、井下爆破、安全监测监控、瓦斯检查、安全检查、提升机操作、采煤机(掘进机)操作、瓦斯抽采、防突和探放水作业的人员。()191.电源短路时,外电路的电阻可视为零。()192.电容元件电路中,电流在相位上比电压超前90°。()193.在使用电流互感器时,副绕组电路是不允许断开的。()194.电气的连锁控制包括自锁和互锁。()195.三相异步电动机的起动控制包括直接起动和降压起动。()196.按发生谐振电路的不同,谐振现象可分为串联谐振和并联谐振。()197.220V60W 灯泡,若安在110V 电源上使用,它的实际功率只有30W。(×)198.集成运算放大器的电路常可分为输入级、中间级、输出级和偏置电路四个基本组成部分。()199.电阻、电流和电压都是电路中的基本物理量。(×)200.电压是产生电流的根本原因。因此电路中有电压必有电流。(×)201.理想电流源输出恒定的电流,其输出端电压由内电阻决定。(×)202.绝缘体两端的电压无论再高,都不可能通过电流。(×)203.电感元件的正弦交流电路中,消耗的有功功率等于零。 ()204.负载作星形联接时,必有线电流等于相电流。()205.当电路处于通路状态时,外电路电阻上的电压等于电源电动势。(×)206.单相桥式全控整流电路,按电阻性负载或电感性负载晶闸管均在电源电压过零时关断。(×)207.采用多地控制时,起动按钮应串联在一起,停止按钮应并联在一起。(×)208.三相异步电动机在满载和空载下起动时,起动电流是一样的。(×)209.电压源和电流源对外电路来说可以等效但并不保证电源内部的等效。()210.软磁材料的磁导率很大,适合做永久磁体。 (×)211.要使用电动机反转,将通入电动机的三根电源线中的任意两根对调即可。()212.热继电器的保护动作在过载后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执行。 ()213.熔断器是一种控制电器,当电路发生短路或过载时能自动切断电路。(×)214.可编程控制器实际上就是一个小规模的电子计算机。()215.在感性负载两端并联适当的电容器后,可使通过感性负载的电流量减小,使电路的功率因数得到改善。(×)216.因为自感电动势的方向总是企图阻止原电流的变化,所以自感电动势的方向总是和原电流的方向相反。(×)217.双速三相异步电动机调速时,将定子绕组由原来的接法改成YY 接法,可使电动机的极对数减少一半,使转速增加一倍。调速方法适合于拖动恒功率性质的负载。 ()218.在用兆欧表测试前,必须使设备带电,这样测试结果才准确。(×)219.空心线圈电感元件的电感是一个常数,称为线性电感元件。 ()220.额定功率一定的异步电动机,其负载增加时,转差率就增大。()221.晶体二极管的反向伏安特性表明,反向电压在一定范围内,电流基本上维持不变。()222.在中性点不接地系统中,人身触电电流的大小,只与电网电压和绝缘电阻有关,与电网对地电容无关。(×)223.用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可以不切断电流。 (×)224.电网的绝缘电阻值在对称下降和不对称下降时,检漏继电器的动作电阻也下降。(×)225.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装置和局部接地装置,都应同主接地极连成一个总接地网。 ()226.采煤机喷雾装置不能正常喷雾,无水或喷雾装置损坏时短时间不喷雾没关系。 (×)227.在井下如果矿灯不亮,可以在进风巷道拧开盖检查是不是接触不良。(×)228.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229.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和启动信号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m。()230.高瓦斯区域、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域煤巷掘进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231.井下爆炸材料库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矿用增安型除外)的照明设备,照明线必须使用阻燃电缆,电压不得超过127V。严禁在贮存爆炸材料的硐室或壁槽内装灯。()232.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233.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运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234.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的位置和空间必须能满足设备检修和巷道运输、矿车通过及其他设备安装的要求,并用不燃性材料支护。()235.所有煤矿生产建设的参与者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信念。()236.国家对煤矿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职能,企业无须建立自己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37.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238.长期工作的从业人员不需要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39.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的防爆外壳要有足够的张力。(×)240.短路就是供电系统中不同电位的导体相互连接。()241.电气间隙是指不同电压的裸导体间的最小空气距离。()242.企业安全管理基本制度体系的核心是安全生产责任制。()243.井下变电硐室必须有向外合格的防火门和密封铁门。(×)244.螺旋式接线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10 扣。(×)245.接线嘴压紧要有余量,余量不小于1mm,否则为失爆。()246.失爆是指电器设备的隔爆外壳失去了耐爆性或隔爆性。()247.液压支架的工作阻力决定于泵站的工作压力。(×)248.煤矿企业不得安排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从事生产作业活动。()249.液压支架的初撑力越大越好。(×)250.液压支架所用介质必须符合要求,必须保证乳化液浓度达到13%。(×)251.液压支架安全阀出现卸载情况后,不必进行更换,可再次使用。(×)252.各矿井完好的的矿灯总数应和经常使用矿灯的总人数量一样。(×)253.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 小时,否则严禁发放使用。()254.采煤机更换截齿时,必须打开采煤机隔离开关和离合器,对工作面输送机实行闭锁。()255.综采工作面只要瓦检员在现场,采煤机不必装设机载瓦斯断电仪。(×)256.掘进机紧急停止按钮就设在司机处并应动作可靠,其它处可以不设。(×)257.带式输送机的安装顺序取决于巷道的布置情况,一般都是由外向里逐台安装。(×)258.带式输送机运行中,输送带跑偏忽左忽右,方向不定时,说明输送带过松,可适度拉紧输送带以消除跑偏。()259.电动机过载能力是电动机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260.不同类型的电缆可以直接连接。 (×)261.电气设备绝缘的测量,主要是对地绝缘,而不是相间绝缘。 (×)262.发生电火灾时,应尽快用水、黄沙、干粉灭火器等迅速灭火。(×)263.矿井电力系统中不能装重合闸和负荷定量器。 ()264.机电设备硐室从防火门起5m 巷道内必须砌碹或用不燃材料支护。 ()265.检漏继电器应装设在馈电开关的电源侧。(×)266.煤炭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267.发现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汇报,然后切断电源。( × )268.在矿井主扇发生故障时,可采用局部通风机或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使用。(×)269.机电事故按其性质,造成损失程度及影响生产和施工的时间,分为一般机电事故、重大机电事故、特大机电事故和重特大机电事故四类。(×)270.地面工厂制造车间供电中断14 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 分钟,乘人罐笼卡罐1 小时以上等情况,属于一般机电事故。()271.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地面瓦斯抽采泵站停止运行20 分钟以上及1 小时以下,属于重大机电事故。()272.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开掘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停风20 分钟及以上,属于特大机电事故。(×)273.不能用水去扑灭油类火灾。()274.对煤矿提升运输系统各类安全保护或信号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 × )275.瓦斯发电站停运2 小时以上8 小时以下,属重大机电事故。()276.基建施工企业造成全部矿井工程停工8 小时以上,属特大机电事故。()277.主要通风机停止供风30 分钟以上,属特大机电事故。()278.瓦斯发电站停运8 小时以上,属重大机电事故。(×)279.矿井发生一般机电事故时,矿机电科应立即向集团公司机电管理考核领导组汇报。(×)280.地面各35KV 及以上变电站实行双系统并列运行,主变不得冷备用。(×)281.各矿主要通风机等重要负荷可带在同一母线段上,配齐消弧线圈接地补偿装置、接地选线保护装置、无功补偿装置,防止公用部分、二次控制保护部分相互影响。(×)282.双系统分列运行的变电站、开闭所,发生一个系统保护跳闸停电事故时,不得强行启动主变或立即合上母联开关,必须确认故障点,断开故障开关并形成明显断开点后方可合上母联开关。()283.地面变电站、重要开闭所及配电室必须具备不少于两种不同的通讯方式,其中一路必须是由上级调度直通且有录音功能,停送电可不使用录音电话。(×)284.供电线路新建时一档线路内不能跨同一变电站和风机房的双电源线路。()285.35KV 及以上变电站、重要开闭所、风机房必须配置容量足够、可靠的直流操作电源,操作电源可以采用:110KV 变电站控制保护电源“三分开”,35KV 变电站“双分开”,开闭所“一分开”。()286.井下硐室外配电点可安装6KV(10KV)高压开关。(×)287.入井高压电网应每年测试单相接地电容电流。()288.井下高压供电系统停、送电工作要严格执行“两票”制度。()289.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经医师鉴定,无妨碍工作的病症(体格检查约两年一次)。()290.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电气知识,且按其职务和工作性质,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部分,并经考试合格。()29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 ()292.电气工作人员对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学习,只要考试通过,终生不需再考。(×)293.因故间断电气工作6 个月以上者,必须重新温习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恢复工作。(×)294.防止触电、灼伤、坠落、摔跌等事故,保障工作人员安全的各种专用工具和器具,称为安全用具。安全用具不包括带电作业工器具。()295.对煤矿使用磨损、锈蚀断丝超限的钢丝绳或不格的连接装置的,一律责令停产停建整顿。 ( × )296.钳形电流表只能测量交流电。(×)297.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操作应使用合格的绝缘工具,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298.停送电必须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并装拆短路接地线,挂停电作业警示牌,有反送电可能的刀闸不必加绝缘隔板。(×)299.在变压器上操作时,应先拉开低压开关,后停高压熔断器,恢复时顺序相反;停分支熔断器时,应取下熔断器熔体。()300.在变压器台上测量低压电源时,可使用钳形电流表。应注意可以触及其他带电部分,不用防止相间短路。(×)301.测量带电线路导线的驰度、交叉跨越距离时,应使用测量仪或抛挂绝缘绳的方法测量。也可以使用皮尺、线尺测量。(×)302.凡登杆进行的倒闸操作,操作人员可以不戴安全帽,必须使用安全带。(×)303.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可以自行更改操作票,不必向值班调度员或工区值班员报告。(×)304.如发生严重危及人身安全情况时,可不等待命令即行断开电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领导。()305.对特种作业人员要经考试合格,未领取操作证也可独立上岗工作。(×)306.由于条件限制,必要时可以约时停、送电。(×)307.三相电力线路,验电时可以只验一相,就能说明线路带不带电。(×)308.电气、起重、锅炉、压力容器、瓦斯检验、电焊工等都是特种作业工种。()309. 装接地线时, 应先装三相线路端, 然后装拉地端; 拆时相反。(×)310.交流电流表和电压表所指示的都是有效值。()311.主要生产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取得操作证后,才能独立操作。()312.交接班制度不属于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内容。(×)313.当线路导线截面一定时,负载(线路电流)越重,线路的电压降越小,负载端电压越高。(×)314.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版模拟操作,无误后经值班长审核签字后再执行实际操作。()315.巡回检查是操作工按照编制的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定时、定点、定项的周期性检查。()316.巡回检查一般检查设备是否存在异常情况。(×)317.定期检查必须停机进行。(×)318.设备定期检查周期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设计和说明书,结合生产实践综合确定。()319.设备防腐材料不应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溶剂。(×)320.设备防腐施工现场采用一般电气设备。(×)321.变压器母线套管油位应正常,外部无破损裂纹、无严重油污、无放电痕迹及其他异常现象。()322.设备、管道、阀门、仪表、电气设备应实行统一着色。()323.电气设备的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