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守册规章制度(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深圳宏业科技有限公司SHEN ZHEN LI YANG HONG YE KE JI YOU XIAN GONG SI规章 管理制度2012年7月1日规章制度 为了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生产和经营得以有序地进行并附以有效的安全保障以及每位职员工有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前 言3第一章 总则 3第二章 员工守则3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4第四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4第五章 人事制度4第六章 消防制度8 初次拟定: 廖彩梅 经理批准: 总经理批准: 2012年7月1日前 言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本厂每位人员和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第二条 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人事行政部共同批核。第三条 凡属本公司职工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第四条 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工,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按程序公正处理。第五条 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第六条 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第七条 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第八条 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第九条 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第十条 本章程于二零一貮年七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第二章 员工守则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工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第二条 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有用之才。第三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第四条 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第五条 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第六条 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第七条 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第八条 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第九条 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败坏行为。第十条 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上班时间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看报纸杂志、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 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置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经主管检查合格后方可下班。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第十九条 本厂所有职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第二十条 任何职工在其上下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 本厂职工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第二十一条 违反本章第五、九、十、二十条有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能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等歧视行为。第二十三条 本厂不可干涉职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政治需要的权利。第二十四条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第一条 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需晚上加班的依生产需要而定。第二条 本厂员工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工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需1天扣3天工资.第三条 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每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超过15天。第四条 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第四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第一条 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第二条 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第三条 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第四条 出入各公共场所自觉依次排队,礼让步先,禁止喧哗哄挤,并接受当值人员检查。第五条 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第六条 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第七条 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第八条 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第九条 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第十条 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相关规定处理。第五章 人事制度第一节 员工的招聘第一条 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申请并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主管核定生产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甄选事宜。第二条 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第三条 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由人事部进行初试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第四条 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第五条 凡来应聘人员所提供的相关证件以及填写的个人简历表必须真实,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第二节 员工的录用第一条 凡被我厂聘请的员工经面试、体检合格后,必须持有本人的如下相关证件: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 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3. 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4. 1寸免冠照片2张。注: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制度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须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后方可上班。第二条 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10天,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按双方约定,并签订试用合同。第三条 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第五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有严重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试用不合格者,本公司可实时辞退。员工之违章(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保留追究之权力。第六条 被公司开除的职工,未得到公司总经理的特许,一律不准重新录用。第七条 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从本厂辞工次数达两次及两次以上者一律不得录用。附: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健康证的原件审查后交还本人,复印件留档,不得使用(假证件、借他人证件等),一经发现,即使已录用也立即解雇,一切损失由个人承担。第三节 劳动合同第一条 本公司依法与被聘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各执一份,员工领取已签合同时应办理签收手续。第二条 被聘员工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厂方与被聘员工约定。第三条 履行合同期内,本公司负责向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场所,并对部分特殊工种人员采取相应的劳动保护措施,同时不以强迫、威胁、语言凌辱、体罚等任何违法方式强制员工劳动。第四条 合同期满后,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关系的,则在合同期满前30日内续签劳动合同。第五条 在合同期内,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四节 员工培训第一条 凡经录用的员工,统一由人事部发放此规章制度。第二条 各部门必须根据情况对刚上班的员工进行岗位责任、安全规程、产品质量基础知识进行严格的岗上辅导培训,造就一支技术过硬、工人纪律观念强的职工队伍。第三条 在职员工必须按人事要求,参加各种培训,促进企业管理不断升级进步。第四条 在职员工表现良好者,申请参加本厂技术工程培训的(如:电焊工)等,经厂方批准后,在厂方提供带薪培训条件下,必须双方签订技术培训、服务合同。第五节 人员调动第五条 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第六条 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第七条 跨部门调动,必须填写人员调动申请表,经双方部门负责人同意,再报公司领导批准,呈人事部办理调动手续。第六节 考勤打卡规则第一条 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打卡时间必须在上下班时间的30分钟以内才有效,否则视无效卡处理。第二条 上班时间因公或因私外出的,要写外出申请单并注明离开时间和事由,并有部门主管的签名同意,主管人员外出由考勤员签名确认。第三条 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第四条 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提供的上下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的情况,发现违反厂有关考勤机使用规定以及厂的考勤制度应如实记录在考勤表上,并经主管或领导签名,才能交至办公室。如有意或无意将矛盾上交,不在本部门考勤表上记录的违纪情况,由办公室或其它部门发现的每次则以双倍扣罚当事人。第五条 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时间,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则轻者视为忘记打卡处理,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处理。第六条 漏打卡最迟于次日以书面形式交补卡申请,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人事部调整,否则按缺勤处理。(本部门自报签卡扣5元/次,抽查发现扣10元/次)。第七条 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均按相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补卡事宜一律需由签卡部门或部门主管送人事部专职办理,禁止任何非职能部门和个人代签,违者除将代签卡作废外,人事部应对违章部门有关人员进行处罚。第九条 员工迟到或早退者按相关规定处罚,迟到或早退30分钟(包括30分钟)以内的扣10元/次、30分钟(不包括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天处理。第十条 凡无故旷工者,旷工一次扣旷工工时底薪工资的3倍工资,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三天以上或一年以内累积旷工10天,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提供相关证明。第十一条 在职人员当月迟到、早退不超过三次、无旷工,无工伤假,无请事假,请病假不超过一天者均可获得全勤奖50元,新入职当月考勤不满一个月的不享有全勤。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第七节 工作时间之补充说明(怀孕女员工) 第一条 为减少怀孕女员工在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健康,公司补充以下规定:第二条 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加班(包括平时加班、假日加班及法定假日加班),每天工作8小时更不得从事夜班工作。 第三条 女员工获知自己怀孕后应实时通知部门主管,再由主管实时通知人事行政部。第八节 请、休假规则第一条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 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三天以上者,需提前三天以书形式申请,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第二条 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批准,办理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第三条 职工因私人事务必须亲自处理时,可以申请事假,一个月内请事假不得15天,特殊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第四条 员工请病假,未能提前请假的应电话请假或让人代请,第二天必须补请假单,特殊情况的第二天可补假,超过一天的病假须持医生证明补假,所有病假一天以上必须提供正规医院的相关证明,否则按事假处理,(注:病假一天以内的可享有全勤奖,超过一天无全勤奖).第五条 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转正后方可请婚假,符合法定婚龄的员工可享受婚假3天,符合法定晚婚年龄的员工可增加婚假10天(注:10天为连续计算,包括双休日及法定假日),必须提供结婚证原证与复印件一份才可享有带薪婚假,否则视为事假处理。第六条 在厂工作满一年的所有女性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女员工,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难产者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和准生证,否则按事假处理。第七条 男员工给予陪产假10天,必须提供出生证明和准生证,否则按事假处理。第八条 在厂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可享有3天带薪丧假,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如:死亡证书)才能享有带薪假,否则按事假处理。第九条 在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期间如遇法定假期或公众假日的,不再增加休假时间。第十条 有关工伤假1、发生工伤事故,主管人员应实时报告人事行政部,说明事件经过及伤病人员的状况,人事行政部安排专人负责跟踪处理事后责任部门应按规定在24小时内填写工伤事故报告,以便人事部及时向社保部门申报工伤。2、申请工伤假时,员工须向公司提供社保指定的公立医院医生之证明,经判定后出具工伤休假证明,交人事部批准后方可休假。3、是否属工伤,须由社保部门最终裁定。若遇上当时不能判定是否属工伤时,主管亦应立即报人事行政部,由专人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第七条 请假期间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工者,必须经部门主管同意并由部门主管代理续假手续并及时送交人事部,事后请假人于请(休)假条上补签名。第十一条 若提前结束假期,应向部门主管申请提前结束假期,经批准后再由部门主管交到人事部消假。第十二条 法定假日: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均予以放假:元旦,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国家规定的其它假日参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九节 员工投诉规则第一条 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第二条 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第三条 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第四条 对滥用职权、损害公司集体利益、徇私儛弊、盗窃公司和他人财物事件的举报者,一经调查证明举报属实,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给予举报人奖励。第五条 接诉部门必须为投诉人进行保密,泄密的有关人员将由人事部或公司从严处理。第十节 奖励种类1、书面通报表扬 2、颁发奖品、奖金 3、提级提薪第十一节 惩罚种类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十三节 奖惩处理程序第一条 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事项进行调查审核。第二条 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可由人事部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第十四节 辞职、辞退制度第一条 试用期员工辞工需提前七天,已过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30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生效,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才能结算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第二条 试用期不合格者,由部门主管填写辞退申请书,经部门经理批准后交到人事部。第三条 试用期内辞职与辞退的办理完离职手续后3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已过试用期的按本厂发薪日发放。第二条 即辞即走的扣除底薪工资的20%,已批准辞工而未到辞工期需要提前离厂者,按未到辞工期的实际天数扣除工资的20%,以作补偿公司损失。第三条 如违反厂规厂纪与规章制度的职工,人事部可直接辞退。第四条 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第十二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二条 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15日向全体职工说明情况,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公司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第三条 在聘用期间,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经公司教育无效的,作辞退或开除处理:1、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公司工作安排及拒不执行公司命令的;2、行为不检,而该行为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影响其它员工工作、生活的;经书面警告后,仍未见改善者;3、违反公司所制定的厂规、厂纪屡教不改的;4、未事先得到公司批准而连续旷工达三天的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5天,一年内累计旷工10天;5、违反安全操作及防火安全,非操作人员或非本机操作人员擅自操作机器设备;下班时未关闭机器、切断电源并收拾、整理好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配件及其它违规操作给公司造成损失的;6、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7、其它违规行为。8、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9、员工如受到相关规定的制度被开除或辞退的,由部门组长上报部门主管审批呈交人事部办理离职手续,违反规定需处罚的在结算工资时将一次性处罚。第十三节 员工福利待遇第一条 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餐补10元/天。第二条 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企业员工保险(工伤、医疗、养老).第三条 法定假日公司放假。第十二章 消防制度第一条 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第二条 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第三条 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第四条 严格管理和规范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人员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第五条 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在宿舍、车间、货仓、易燃品存放点及其它作业场所的重点防火区域内私接电源、生火、吸烟。第六条 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第七条 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第八条 自觉爱护消防设施,在非火警时,严禁非管理人员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和使用消防用水。第九条 各部门须严格按照安全消防作业规定使用电器设备,并经常检查本部门的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及时更换已破损、老化的线路和电源开关。第十条 在吸烟区(宿舍区及办公楼规定的吸烟区)吸完烟后,须将烟头熄灭后丢入垃圾桶内。第十一条 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深圳宏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2年7月1日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