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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刑诉冲刺试题(共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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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刑诉冲刺试题(共22页).docx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1、在刑事诉讼中,遇到下列特殊情形,各个司法机关处理方法,正确的是()A、某县检察院在侦查该县环保局负责人施某环境监管失职案中,发现施某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遂作出不起诉的处理B、某区检察院对王某涉嫌行贿案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王某没有犯罪事实,该检察院审查起诉部分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C、某县检察院对刘某诈骗秦某一案提起公诉,县法院在庭前审查时,发现刘某的行为仅构成侵占罪,秦某没有告诉,该县法院遂决定不予受理D、某县法院对赵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进行法庭审理后,合议庭评议认为,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和认定的证据材料,能够确认赵某不构成犯罪,但在作出判决前,赵某突发心脏病身亡。县法院宣告赵某无罪【参考答案】D【解析】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A应做撤销案件的处理。依据高检规则第402条的规定,B项,应当退回本院侦查部门,建议作出撤销案件的处理。依据高法解释第181条的规定,故C应退回人民检察院,并告知被害人有权提起自诉。2、以下关于鉴定、鉴定人、鉴定意见以及鉴定机构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鉴定活动解决的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B、鉴定意见属于言词证据,而非实物证据C、侦查机关可以根据需要设立鉴定机构,但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D、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但是,其就专门性问题出具的意见也可以视为鉴定意见【参考答案】D【解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4条规定,因故意犯罪或者过失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受过开除公职处分的,以及被撤销鉴定人登记的人员,不得从事司法鉴定业务。故D错误,当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7条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新郑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故C正确。3、下列属于间接证据和原始证据的是()A、犯罪嫌疑人的无罪辩解笔录复印件B、公安机关组织辨认的时候,被害人指认某甲抢夺自己的手机C、鉴定人关于尸体系自杀而死的鉴定意见D、目击证人关于肇事车辆牌号的证言【参考答案】D【解析】A属于直接证据、传来证据;B属于直接证据、原始证据;C属于直接证据、原始证据。4、下列关于证明责任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仅有公诉方承担,辩护方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B、在公诉案件中,辩护方对己举的证据承担证明责任C、由于我国的法官有权进行庭外审查,法官调取来的证据由法官承担一定程度的证明责任D、由法官调取来的证据的证明责任分配要看证据的性质,如果属于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由辩护方承担证明责任,如果属于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则由公诉人承担证明责任【参考答案】BCD【解析】在公诉案件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明责任仅有公诉人承担,辩护方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证明责任,其举证是一种辩护权利而非义务。A正确、B错误;法官对自己调取的证据不承担任何证明责任,也无需控辩双方承担,CD错误。5、刘某欲担任犯罪嫌疑人张某 保证人,刘某依法应当符合哪些条件:A、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B、品行端正C、与本案无牵连D、人身自由未受限制【参考答案】ACD 【解析】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 2、有能力履行保证任务 3、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4、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可见没有B。6、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检法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哪一规定:A、不得与他人会见或者通信B、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C、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D、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参考答案】B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69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1、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2、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3、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4、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故B当选7、以下关于逮捕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美国人杰克涉嫌间谍罪,甲方检察院认为其需要逮捕,应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B、英国人约翰涉嫌抢劫罪,乙县检察院认为其需要逮捕,应当在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后48小时内上报上一级检察院备案,同时向同级政府外事部门通报C、法院认为被逮捕的被告人马某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应当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或者释放D、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监所检察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参考答案】B 【解析】高检规则第312条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案件或者涉及国与国之间政治、外交关系的案件以及在适用法律上确有疑难的案件,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按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二十条的规定,分别由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并提出意见,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经征求外交部的意见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批复,依法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层报过程中,上级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批复,报送的人民检察院根据批复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基层人民检察院或者分、州、市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不需要逮捕的,可以直接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涉嫌本条第一款规定外的其他犯罪案件,决定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后四十八小时以内上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备案,同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外事部门通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对备案材料经审查发现错误的,应当依法及时纠正。故A错误,B正确。高法解释第133条规定,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变更强制措施: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的扶养人 故C错误。高检规则第617条规定,侦查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侦查监督部门负责;审判阶段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由公诉部门负责。监所检察部门在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可以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故D错误。8、下列关于逮捕的说法正确的是:A、田某涉嫌抢劫罪,侦查机关有证据证明田某的抢劫事实,认为田某可能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田某被抓获后多次试图自杀未果并声称被侦查机关刑讯逼供,对田某应当采取逮捕措施B、边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侦查机关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但边某违反被取保候审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情节严重,应当予以逮捕C、冯某涉嫌盗窃罪,检察机关在审查批准逮捕过程中,冯某要求面见检察官,检察人员应当同意冯某的要求并讯问冯某D、在C中,若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冯某,公安机关认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检察机关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冯某立即释放【参考答案】AC 【解析】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的规定。应当予以逮捕。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可见A正确;在B中,不是应当而是可以逮捕,B错误。侦查监督部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1、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2、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3、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4、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的5、犯罪嫌疑人系未成年人的6、犯罪嫌疑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可见C正确。 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拘留的人立即释放。而不能到复议出结果后再释放,D错误。9、某故意伤害案件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B、法院准许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C、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检察院作出赔偿D、被害人在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二审期间提起的,二审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参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158条规定,刑事被告人以外的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附带民事部分可以缺席判决。故A错误。高法解释第160条规定,人民法院准许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公诉案件,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调解;不宜调解或者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告知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可以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故B错误。高法解释第15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判令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直接向遭受损失的单位作出赔偿;遭受损失的单位已经终止,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继受人作出赔偿;没有权利义务继受人的,应当判令其向人民检察院交出赔偿款,由人民检察院上缴国库。故C错误。高法解释第161条规定,第一审期间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在第二审期间提起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可以在刑事判决、裁定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故D正确。10、张某故意伤害王某,致使王某轻伤,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王某的哥哥有权为王某的利益提起附带民事诉讼B、王某在侦查阶段向张某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调解后达成调解协议,在审判阶段,王某又向张某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原则上不予受理C、王某可以用口头或者书面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D、在审判阶段,法官告知王某可以提出附带民事诉讼,王某若称放弃提起,法官应当审查王某放弃起诉是否自愿【参考答案】ABCD 【解析】刑诉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中,被害人没有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其哥哥不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A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八条,侦查、审查起诉期间,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提出赔偿要求,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调解,当事人双方已经达成协议并全部履行,被害人或者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又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有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在B中,必须在达成协议后还要执行完毕。故B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七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后及时提起。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应当提交民事起诉状。C错误;高法解释第一百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刑事案件后,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和本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可以告知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放弃诉讼权利的,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在D中,法院无需审查自愿性,D错误。11、下列关于立案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侦查部门负责人对举报中心移送的线索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的,可以决定进行初查B、对于检察院自侦案件,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冻结、勘验、检察、鉴定等措施,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C、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区县级与分、州、市级检察院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报上一级检察院决定D、对于检察院的自侦案件,若侦查监督部门发现反贪局对甲涉嫌的贪污案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应当建议反贪局立案。若建议不被采纳,侦查监督部门应当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予以纠正【参考答案】ABCD【解析】初查需要检察长或者监察委员会决定,A错误;高检规则第一百七十二条 初查一般应当秘密进行,不得擅自接触初查对象。公开进行初查或者接触初查对象,应当经检察长批准。高检规则第一百七十三条,在初查过程中,可以采取询问、查询、勘验、检查、鉴定、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初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不得对初查对象采取强制措施,不得查封、扣押、冻结初查对象的财产,不得采取技术侦查措施。B错误。高检规则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制作立案报告书,经检察长批准后予以立案。在决定立案之日起三日以内,将立案备案登记表、提请立案报告和立案决定书一并报送给上一级检察院备案。C错误。 高检规则第五百六十三条,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发现本院侦查部门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不报请立案侦查或者对不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的,应当建议侦查部门报请立案侦查或者撤销案件;建议不被采纳的,应当报请检察长决定,D错误。12、以下关于侦查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A、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对李某的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B、庄某涉嫌诈骗罪,公安机关扣押了其一辆小轿车,庄某的辩护人姚某认为该小轿车与案件无关,姚某有权向公安机关申诉或控告,公安机关对姚某的申请予以驳回,姚某可以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C、常某涉嫌受贿罪,检察院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常某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扣押、冻结期间只需经权利人申请,即可在判决生效前依法出售或者变现D、周某涉嫌故意杀人案,公安机关组织对被害人的尸体、现场进行辨认,被辨认的尸体、现场的数量不得少于7个【参考答案】ABCD 【解析】刑诉法第117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故A错误。刑诉法第115条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三)对于本案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故B错误。六机关规定第36条,对于被扣押、冻结的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在扣押、冻结期间权利人申请出售,经扣押。冻结机关审查,不损害国家利益、被害人利益,不影响诉讼正常进行的,以及扣押、冻结的汇票、本票、支票的有效期即将届满的,可以在判决生效前依法出售或者变现,所得价款由扣押、冻结机关保管,并及时告知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故C错误。公安部规定第251条规定,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七人;对犯罪嫌疑人照片进行辨认的,不得少于十人的照片;辨认物品时,混杂的同类物品不得少于五件。对场所、尸体等特定辨认对象进行辨认,或者辨认人能够准确描述物品独有特征的,陪衬物不受数量的限制。故D错误。13、下列关于审查起诉后的处理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A、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没有犯罪事实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B、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并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建议公安机关补充侦查C、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D、省级以下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参考答案】ACD【解析】高检规则第401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需要重新侦查的,应当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书面说明理由,将案卷材料退回公安机关并建议公安机关重新侦查。故正确,B错误。高检规则第403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二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经过一次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且没有退回补充侦查必要的,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故C正确。高检规则第407条规定,省级以下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应当报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故D正确。14、下列哪些属于集中审理原则的体现?A、法官赵某审理某盗窃案中,要求证人出庭作证B、法官钱某审理某故意伤害案中,要求控辩双方对量刑问题充分辩论C、法官孙某审理某抢劫案中,不应随意停止庭审D、法官李某审理某故意杀人案中,要求证据调查与辩论应在法庭内集中完成【参考答案】CD 【解析】A属于直接言词原则的体现。B属于辩论原则的体现。15、一下关于人民陪审员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人民陪审员一般随机抽取确定,但是,特殊案件若需要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应当由法院指定B、某甲系司法局工作人员,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某乙被开除公职,经法院院长批准,其可以担任人民陪审员C、合议庭评议案件时,人民陪审员最后发表意见,且只能对事实认定发表意见D、人民陪审员有权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参考答案】ABCD【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特殊案件需要具有特定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民陪审员范围内随机抽取。故A错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5条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和执业律师等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6条规定,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故B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7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评议案件时,有权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并独立行使表决权。人民陪审员评议案件时应当围绕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先由承办法官介绍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审查判断证据的有关规则,后由人民陪审员及合议庭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故C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第9条规定,人民陪审员同合议庭其他组成人员意见分歧,要求合议庭将案件提请院长决定是否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人民陪审员提出的要求以及理由应当写入评议笔录。故D错误。16、以下哪些诉讼制度或者程序在二类自诉案件中均可适用?A、反诉制度B、调解制度C、和解制度D、简易程序【参考答案】CD 【解析】刑诉法第206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204条第3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故B不当选,C当选。高法解释第277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故A不当选。17、关于自诉案件审理程序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A、自诉人申请撤诉的,法院应当准许;自诉人是二人以上,其中部分人撤诉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B、法院裁定准许自诉人撤诉的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予以变更C、自诉人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应当决定按自诉人撤诉处理D、第二审法院查明第一审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法院立案受理【参考答案】ABCD 【解析】高法解释第272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故A错误。高法解释第273条规定,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故B错误。高法解释第274条规定,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照撤诉处理。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故C错误。高法解释第265条规定,自诉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不予受理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立案受理;查明第一审人民法院驳回起诉裁定有错误的,应当在撤销原裁定的同时,指令第一审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故D错误。18、王某因盗窃李某的财物被某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李某5000元,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A、王某若不服一审判决,有权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上诉B、李某对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数额不满,但无权提出抗诉,只能请求某县检察院提出抗诉C、若某县检察院认为对王某的量刑偏轻,应当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D、王某若上诉,在上诉期满后主动撤回上诉,二审法院可以不予准许【参考答案】ABC 【解析】根据刑诉法219条的规定,上诉抗诉期限从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算。A错误。李某无权对刑事部分提出抗诉,但可以对附带民事部分上诉,无需请求检察院抗诉。B错误。某县检察院如果认为对王某的量刑偏轻,应当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但抗诉书应当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再由原审人民法院提交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高法解释305条的规定,上诉人在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的,二审法院应当审查,对于事实、法律、量刑没有问题的,应当裁定准许。但如果认为原判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无罪判有罪,轻罪重判等情形,应当不予准许。D正确。19、下列关于二审开庭的表述,正确的有:A、被告人若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而上诉,二审法院有条件的,应当开庭审理B、二审法院若认为一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开庭审理C、二审法院若开庭审理上诉案件,可以在二审法院所在地、被告人居住地或者原审法院所在地进行D、二审法院开庭审理的,在法庭调查阶段,如果是抗诉案件,应当先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参考答案】A 【解析】高法解释第三百一十七条第三款 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A正确。 高法解释第三百一十八条,对上诉抗诉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具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法定诉讼程序情形的,需要发回重新审判的,可以不开庭审理。B错误。 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三款 第二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可以到案件发生地或者原审人民法院所在地进行。C错误,没有被告人居住地。 高法解释第三百二十二条,开庭审理上诉、抗诉案件,除参照适用第一审程序的有关规定外,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法庭调查阶段,审判人员宣读第一审判决书、裁定书后,上诉案件由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先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诉上诉理由,抗诉案件由检察员先宣读抗诉书;既有上诉又有抗诉的案件,先由检察员宣读抗诉书,再由上诉人或者辩护人宣读上诉状或者陈诉上诉理由。故D错误。20、以下关于第二审程序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期限确定B、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第二审法院应当审查。经审查,认为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C、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抗诉案件,都应当开庭审理D、第二审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法院一律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参考答案】ABCD【解析】高法解释第301条规定,对附带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应当按照刑事部分的上诉抗诉期限确定。附带民事部分另行审判的,上诉期限也应当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期限确定。故A错误。高法解释第305条规定,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出上诉,在第二审开庭后宣告裁判前申请撤回上诉的,应当不予准许,继续按照上诉案件审理。故B错误。高法解释第317条规定,下列案件,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开庭审理:1、被告人、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认定的事实、证据提出异议,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上诉案件2、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上诉案件3、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上诉案件4、应当开庭审理的其他案件。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没有上诉,同案的其他被告人上诉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上诉案件,虽不属于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有条件的,也应当开庭审理。故C错误。刑诉法226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原审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故D错误。21、甲和乙因共同杀害丙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甲不服上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二审并维持原判,案件随后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A、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若认为原判认定甲犯罪行为的一项事实存在瑕疵,应当裁定不予核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B、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若认为甲的犯罪事实没有问题,但没有提出上诉的乙的故意杀人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可以依法改判,并对甲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C、最高人民法院若不核准甲乙故意杀人案并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应当将案件发回某省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D、最高人民法院在复核死刑期间,辩护律师要求当面反映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合议庭应当同意【参考答案】ABC 【解析】高法解释第三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1、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应当裁定核准2、原判认定的某一具体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存在瑕疵,但判处被告人死刑并无不当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的判决裁定;3、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4、复核期间出现新的影响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5、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6、原审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高法解释351条对一人有两罪以上被判处死刑的数罪并罚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犯罪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被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高法解释352条,对有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对全案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认为其中部分被告人的死刑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可以改判,并对其他应当判处死刑的被告人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高法解释353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发回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应当开庭审理。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查清事实、核实证据或者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高法解释354条,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依照第二审程序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法解释355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但本解释第350条第4项,第5项规定的案件除外。根据上述条文,A中有瑕疵,可以纠正后核准,故错误。B中,部分犯罪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当全案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故错误;在C中,最高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情况决定将案件发回第二审法院或者第一审法院,故错误。D项正确。22、唐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某市中院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唐某未上诉,检察院未抗诉。某市中院逐级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此案,以下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该案的程序的说法,正确的是:A、应当讯问唐某B、应当听取唐某的辩护律师的意见C、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D、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给最高人民检察院【参考答案】AD 【解析】刑诉法240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故AD正确。23、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选项不正确的是:A、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法院或者检察院提出申诉,被告人的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申诉,此期间,判决裁定停止执行B、甲因盗窃罪被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甲上诉,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了原判。随后,某县人民法院发现对甲的判决在认定事实上确有错误,院长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再审C、在B中,若某省人民检察院发现甲盗窃案系错案,有权向某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开庭审理,不得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D、在B中,若甲不服生效判决,既可以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也可以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两级人民法院都有权审查处理【参考答案】ABCD 【解析】刑诉法241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故,A错误。刑诉法243条第1款,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B错误,因为生效判决是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而非基层法院。刑诉法243条第4款,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故C错误。最高法解释373条第1款 申诉由终审法院审查处理。但是,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准许撤回上诉的案件,申诉人对第1审判决提出申诉的,可以由第一审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故D错误。24、下列关于审判监督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乙共同抢劫被某县法院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和5年,判决生效后,某市检察院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抗诉,认为对甲的量刑偏轻,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进行再审B、在A中,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某县法院再审,乙应当参加法庭调查,并可以参加法庭辩论C、在B中,若某县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对乙的量刑也畸轻,但一般不得加重对乙的刑罚D、某县法院再审案件,必要时,应当对原判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全面审查【参考答案】D【解析】高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二条 对决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再审决定书。再审期间不停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但被告人可能经再审改判无罪,或者可能经再审减轻原判刑罚而致刑期届满的,可以决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必要时,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故,A错误;高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五条:开庭审理的再审案件,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不出庭不影响审理的,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故,B错误;高法解释第三百八十六条:除人民检察院抗诉的以外,再审一般不得加重原审被告人的刑罚。再审决定书或者抗诉书只针对部分原审被告人的,不得加重其他同案原审被告人的刑罚。C错误;高法解释第三百八十三条: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重点针对申诉、抗诉和决定再审的理由进行审理。必要时,应当对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D正确。25、下列关于刑罚执行机关的表述,正确的有:A 缓刑由公安机关执行B 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但余刑在六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C 剥夺政治权利由公安机关执行D 管制由社区矫正机构执行【参考答案】CD【解析】刑诉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刑诉法第二百五十八条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或者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26、下列关于执行死刑的表述,不正确的有:A 死刑只能在刑场执行B 死刑只能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C 执行死刑前,罪犯申请会见近亲属的,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D甲乙共同杀人被判处死刑,在对甲执行死刑时,发现乙被暂停执行死刑,执行法院应当对甲也暂停执行死刑【参考答案】ABCD 【解析】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A错误;死刑由第一审法院执行,而非中级法院,B错误;高法解释第四百二十三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应当告知罪犯有权会见其近亲属。罪犯申请会见并提供具体联系方式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近亲属。罪犯近亲属申请会见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及时安排会见。C错误;高法解释第四百一十八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执行前,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暂停执行,并立即将请求停止执行死刑的报告和相关材料层报最高人民法院:(一)罪犯可能有其他犯罪的;(二)共同犯罪的其他犯罪嫌疑人到案,可能影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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