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共13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1. 会计法律制度: 会计法律:会计法(1985年修订2000年执行)和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行政性法规:总会计师条例(1990年12月31日)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2001年1月1日) 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1月1日) 会计规章: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2001年2月20日) 代理记帐管理办法(2005年3月1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年7月1日,旧的2005年1月22日)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2007年7月1日) 会计规范性文件: 企业会计制度(2007年1月1日) 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地方性会计法规:各省市颁布文件2. 会计凭证: 原始凭证: 按来源分为外来和自治 按手续和内容不同分为一次,累计和汇总凭证 按格式分为通用和专用凭证 记帐凭证: 反映内容不同分为收款,付款和转账凭证 填列方式分为复式和单式凭证3,会计帐簿: 总帐:订本式和活页式 明细帐:订本式,活页式,三栏式,多栏式和数量金额式 日记账:订本式 注:对帐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结账分为月结,季结和年结 4. 会计档案范围: 会计凭证类:原始,记帐汇总和其他凭证 会计帐簿类:总帐,明细账,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财务会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会计报告)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 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注:年度终了档案可由会计部门保管一年.会计保管不得由出纳担任.需要重新整理的应同会计部门和原经办人共同拆封重整. 5.会计档案保管期限:3年 月季度财务报告,电子产品停用后5年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固定资产报废后,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10年 有关涉税资料或文件15年 原始,记帐和汇总凭证,总帐,明细帐,日记帐(除银行和现金日记帐)和辅助帐簿,会计移交清册,预算管理的采购文件25年 现金日记帐和银行存款日记帐永久 年度财务报告(决算),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6. 会计监督(和会计核算是基本职能) 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单位内部的监督,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政府监督是无偿和强制的,社会监督是独立和有偿的) 财政部门监督的主要内容:对单位依法设置帐簿的检查 对单位会计资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检查 对单位会计核算情况的检查 对单位会计人员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的检查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程序和内容的检查 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范围: 检查企业出具的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 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 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 其他合法业务 注:会计回避制度7.代理记帐业务范围: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原始凭证和其他资料,按照国家 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包括审核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登记会计帐簿,编制财务报告) 对外提供财务会计报告 向税务机关提供税务资料 委托人委托的其他业务8.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五年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注:离岗备案,调转登记,上岗注册的时间分别为90天日和六个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特点:针对性,适用性,灵活性 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审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券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9. 会计人员的工作交接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覆辙监督交接。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监交 注: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月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10. 违反会计制度规定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受到的处罚 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 私设会计账簿 为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填制,取得的凭证不符合规定 以未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 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 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 未按规定使用会计纪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行为 未按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损毁,灭失 未按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监督制度 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相关会计法规定 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处以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直接人员处以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1. 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处罚 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单位处5千以上10万以下罚款,直接负责人处以3千元5万元以下罚款 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单位处以5千元以上10万元一箱的罚款,直接负责人处以3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授意,指使,强令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隐匿,虚假报告等行为的可以处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注:犯打击报复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受打击报复的会计人员应当恢复其名誉和原有职务,原有级别 第二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 票据和结算凭证的金额,出票或签发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修改,更改的票据无效,更正的结算凭证银行不予受理。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有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2. 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之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 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面加壹 注:票据日期使用小写填写的银行不予受理,大写日期为按要求规范填写的,银行可以受理,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出票人自行承担3.现金使用范围 职工工资,津贴 个人劳务报酬 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各种劳保,福利费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规定的其他支出 注:不得坐支,要日清月结,做到帐款相符4. 个体工商帐户纳入单位银行结算账户,邮政储蓄开立帐户纳入个人银行结算帐户。 注: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应5个工作日通知开户银行2个工作日处理,撤销5个工作日通知开户行,2个工作日处理,3个工作日撤销其他帐户 开户一年内未发生首府活动且未欠款的应自通知之日起30日内办理销户手续,逾期视同资销销户,未划 转款列入久悬未取帐户处理5. 专用存款账户: 不得支取现金:财政预算外资金,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交易保证金和信托基金户 可以支取现金:基本建设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政策性房地产开发资金,金融机构存放同行业资金账户 只收不付,不得支取现金:收入汇缴帐户 只付不收,可支取现金:业务支出帐户 注:临时存款账户只能用两年(临时机构,异地建筑施工及安装单位,异地临时经营,境外从事临时经营,注册验资,增资验资)6.违反银行账户的处罚 (1)存款人开立违反:违反规定开立帐户 伪造,变造证明文件 违反规定不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给予警告,经营性处5千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处1千元罚款 (2)银行开立违反:为存款人多头开立帐户 明知单位款存入个人账户 给予警告,处5万元以上30万元的罚款 (3)存款人使用违反:单位款转入个人帐户 违反规定支取现金 利用账户逃避银行债务 出出借银行账户 不按规定转帐存入 给予警告,经营性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非经营性处1千元罚款 (4)银行使用违反:提供虚假资料欺骗中国银行 未按规定开立或撤销单位银行账户 违反规定办理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转帐结算 为储蓄账户办理转帐结算 违反规定为存款人支付现金或办理现金存入 超过期限未向人民银行报送帐户开立,变更,撤销等资料 给予警告,处5千元以上3万元的罚款 注:单位卡不得用于10万元以上商品交易,每卡累计每日提现限额2000元(ATM5000元),透支最长期限为60天,日透支利息为0.05%。 宾馆,餐饮,娱乐,旅游手续费为金额2%,其他行业为1% 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1.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的特征 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中央税:关税和消费税 所得税:企业所得和个人所得 地方税:土地增值税,屠宰税和筵席税 财产税:房产税,车船税 中央地方共享:增值税和资源税 资源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注:比例税率 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单一,差别,幅度税率) 定额税率 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 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2. 计税依据:从价计征,从量计征(黄酒啤酒按吨,汽油柴油按升),复合税率(卷烟和白酒) 注: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日300500元 3. 中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执行,纳税人为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的企业和行政单位等 工业企业年应税额不低于50万,商业企业不低于80万 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小规模为3%) 农产品按13%扣除,运输费按7%扣除4. 增值税征收管理: 销售货物为收款或受到凭证当天(直接收款,赊销分期付款,托收和委收) 进口为报关当天 预收的为货物发出当天5. 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为3% 服务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金融保险业为5% 娱乐业为5%20%6. 企业所得税:基本税率(25%),低税率(20%) 不征税收入:财政拨款 依法收取的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 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非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 准予扣除项目: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 不得扣除项目:向投资者支付利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 企业所得税款 税收滞纳金 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损失 超出规定捐赠 赞助支出 未经核定的准备金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用,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利息 注:企业弥补亏损最长不应超过五年7. 个人所得税: 工资薪金所得为3%45% 个体工商户,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为5%35% 稿酬所得为14% 劳务报酬所得为20% 特许权所得,利息红利股息,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为20%8. 税收的征收:开业,变更注销登记一般为30天(在同一地超过180天的在营业地办理纳税登记) 注销的其他情况:不需要到工商注销的(15天) 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变更而更换税务机关的(迁达地30天) 被工商机关依法吊销的(15天) 注:发票基本联次(发票,抵扣和记账联),受理三日进行税种登记,5日发给发票9.纳税申报方式: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简易申报 税款征收方式:查账申报 会计制度健全,能认真纳税的单位 查定征收 账册不够健全,能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单位 查验征收 经营品种单一,经营时间地点来源不固定的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 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单位 代扣代缴 对零星税源实行控管 委托征收 零星税款 注:税务代理的特点(中介性,法定性,自愿性和公正性) 税务处罚的种类: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财产,收缴为用发票和停止供应发票,停止出口退税权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1。国家预算标志原则:公开性,可靠性,完整性,统一性和年度性 国家预算的作用:财力保证作用,是国家实施各项社会经济政策的有效保证 调节制约作用,使国家实行宏观调控的主要手段和依据 反映监督作用,反映国民经济发展规模和经济效益的水平 注:我国预算分为五级分别为中央,省,市,县和乡五级2. 人民代表大会对预算的职权:审查中央和地方的预算草案和执行情况 批准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改变或者撤销中央和地方关于预算的不适当的决议3. 各级财政部门(中央)关于预算的职权:具体编制中央(各级)预算决算草案 具体组织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 提出中央预算预备费动用方案 具体编制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 定期向国务院报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4. 预算草案的编制依据:法律法规规定 国民经济的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中长期计划及有关财政经济政策 本级政府的预算管理职权和财政管理体制确定的预算收支范围 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上级政府对编制本年度预算的指示和要求 注:本级政府财政部应自批准日期20日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各部门自接到批复日起15日内批复个单位预算。县级以上政府自人大常委会批准本级决算日起20日内报上级政府备案。5.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1月1日起执行,原则包括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平竞争是核心公开透明是体现公正和诚实信用是保障。6. 政府采购的功能:介于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强化宏观调控 活跃市场经济 推进反腐倡廉 保护民族产业 注:采购执行模式有集中采购(国家规定项目)和分散采购7. 政府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主要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供应商处采购,公开招标费用占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废标情况:符合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出现影响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报价超过蔡国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竞争性谈判 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没有合格的抑或重新招标表未能成立的,不能确定详细的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招标所采用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遵循程序: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单一来源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发生啦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取得的,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配套要求,继续从原供应商增添的,且增添金额总数不超过原有合同金额总数10%的 询价 成立询价小组且专家人数bede 少于成员总数的2/3,确定的询价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注:预算采购不包括国有的企业单位8. 国库集中首府制度国库单一帐户体系包括:国库单一帐户 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零月帐户(财政授权支付和国库单一帐户清算) 财政专户(用于非税收入资金的日常收支清算) 特设专户(特殊专项支出活动,并于国库单一帐户清算)第五章会计执业道德爱岗敬业(首要前提) 爱岗敬业,热爱工作,任劳任怨,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尽职尽责诚实守信 做老实人,保守秘密,执业谨慎,信誉至上廉洁自律(灵魂) 依法办事,实事求是,不偏不倚,保持独立性坚持准则 熟悉准则,遵循准则,坚持准则提高技能 培养和提高会计执业能力参与管理 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业务技能,熟悉相关财经法规和相关制度强化服务 树立服务意识,质量上乘 注: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是出票人,收款人和付款人 本票的基本当事人是出票人和收款人 进本当事人欠缺票据无效基本存款帐户 日常状长结算,工资奖金和现金支取 只能一个一般存款帐户 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首付 无限制专用存款帐户 特定用途资金管理 临时存款帐户 临时机构,异地经营和注册验资,可支取现金,验资只收不付(2年)注:发票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行业发票:零售统一发票,专用发票:广告费专用发票和商品房销售发票),专业发票(全是国有企业单位)税务机关有权核定纳税额的情形有: 依法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依法应设置帐簿而未设置的 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难以查帐的 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 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经营的纳税人 注: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公允价值变动经收益+投资收益-其他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应收帐款=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损失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累计摊销-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收帐款=明细帐借方+预收帐款明细帐借方-坏帐准备预付帐款=明细帐借方+应付帐款明细帐借方应付帐款=明细帐贷方+预付帐款明细帐贷方预付帐款=明细帐贷方+应收帐款明细帐贷方(一) 欠税及其处罚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欠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及其处罚1.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2.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三)偷税及其处罚1.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骗税及其处罚1.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2.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除没收其违法所得外,可以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倍以下的罚款。(五)抗税及其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是抗税,除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未构成犯罪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拒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六)编造虚假计税依据及其处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七)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及其处罚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增值税: 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11%和6%两档低税率。租赁有形动产等适用17%税率,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适用11%税率,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3% ;出口货物:适用零税率。(农产品按13%扣除率,运输费按7%扣除率) 营业税: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讯业,文化体育业 3% 金融保险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5% 娱乐业 5%20%城市维护建设税 7%教育费附加税 3%企业所得税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和一致,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 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