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共5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探析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摘要:行政执法监督不仅是依法行政的重要环节,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行政执法监督有其必要的意义,是保障公民权利与发展人权的需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根据自身的国情,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多层次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但是总体而言我国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仍然不够完善,依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关键词: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监督主体;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是指各类监督主体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的行政行为实行监察、督促、督导活动。1它不仅是依法行政的主要环节,也是依法行政的重要保障。在我国,行政执法是行使国家行政权的重要形式,如果缺少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就可能偏离法治轨道,这样的后果只能是导致专横、滋生腐败等一系列不良后果的产生,从而行政管理的目标也难于实现,公民的合法权益也就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目前我国虽然初步建立了较为系统的多层次行政执法监督体制,但在实践中,行政执法监督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采取措施进一步改革,加强对行政活动的监督控制。一、行政执法监督的意义(一)行政执法监督是依法行政的需要依法治国要求各个国家机关严格依法行使其权力,依法处理国家事务,治理国家。而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的是行政机关,因此,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将从总体上决定我国能否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的关键是依法行政,而能否依法行政的关键又在于能否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当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新旧体制转换尚未完成,监督、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还很多,这些都给以权谋利,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以可乘之机。因此,要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必须加强对行政权的有效制约和有力监督。(二)行政执法监督是保障公民权利与发展人权的需要宪法作为一国之母法,其基本内容由公民权利和国家权力两部分组成,而公民权利又是国家权力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可见,保障公民权利,促进和发展人权是人类追求的目标。而行政权力作为一种国家权力,它有行使范围广泛,手段多样,形式灵活,行政自由裁量权等特点,使得它与公民权的关系更加紧密。因此,若行政权行使的合法适当,则非常有利于公民权利的保护和发展;若违法行使行政权或其行使失当,则对公民权利的侵害远远超过其他国家权力。基于此,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一定的监督就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促进行政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也可以更好地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2二、我国目前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一)监督主体权限不充分,缺乏独立性目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效果并不理想,其主要原因在于行政执法主体缺乏必要的独立性和应有的权威性,监督机关和行政机关缺乏合理的制约机制。其主要表现为专门监督机构受制于监督客体。在我国专门监督机构的设置,不是独立的和监督客体并列的关系,而是受同级行政机关和上级业务部门的双重领导;其负责人不是由党政领导人兼任,就是由党政机关实质性任命。监督机构附属型的隶属关系体制,使监督主体在人事、财政等方面受制于监督客体,使监督人员往往受制于长官意志,严重削弱了行政监督的权威性。3(二)国家权力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严重弱化权力机关的监督,是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人大的监督相对于其他监督而言,是最具权威性、效力最高的监督。宪法、法律对人大监督的基本职权的规定是明确的,但对监督的内容、程序没有做出明确、详细的规定。因此,在一些地方,本应由人大决定的一些重大问题,往往未交人大讨论决定即交付执行,本应由人大进行监督的问题领域人大也未能及时介入,人大的监督疲软乏力。人大监督疲软乏力主要是源自监督立法不完备和政府管理体制中的制约。(三)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监督较薄弱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是指司法机关对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的监督,包括人民法院的监督和人民检察院的监督。司法监督的优越性在于其严格、公开的司法程序,使监督具有权威性。因此,司法监督也是最有效的监督方式之一。但是,目前我国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的监督还是显得比较薄弱。4首先,人民法院不能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监督,而且还要以行政机关指定的规范性文件作为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与否的依据,这就制约了司法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依据的监督;其次,对于我国专门执法监督机关的检察院来讲,因其单一的事后监督形式,使它对行政执法监督范围窄、权力小,难以实现其监督权。(四)社会监督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环节,它包括各种社会团体、群众组织和公民个人以建议、批评、检举、申诉和控告等方式对行政执法实施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也是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环节,在现代社会中,人民把新闻舆论监督列在与立法、执法、司法并驾齐驱的地位,称之为社会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四大支柱之一。随着人民群众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的增强,以及行政执法公开性、透明度的提高,社会监督的作用会越来越强,但目前我国对行政执法的社会监督不尽如人意。主要表现为:群众监督难以受到重视,因而逐渐丧失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舆论监督的独立性差,相应的安全保障不够,对重大监督案件只能避重就轻地作滞后报道;社会组织的监督分散和乏力等。(五)行政执法监督程序不完备目前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程序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即使国家权力机关、检察机关实施监督的具体程序也没有详细具体的规定,这样就造成了这些机关无法真正实施其实体权力。其他监督主体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不仅监督权限空泛,而且缺乏应有的程序规定,其监督权更是无法实施。因此,必须完善监督程序,使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权力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三、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对策(一)健全和完善人大的监督首先要坚持人大在对行政执法监督职权中的统一性,其次是要提高权力机关监督的权威性。需从如下几方面做工作:第一、要深刻意识人大监督是最权威的监督,别的监督都从属于人大监督。第二、改善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的关系。党对人大的领导属政治、组织、思想的领导。人大监督是最高监督,故而人大绝对可以对党的成员进行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并不是从属关系,而是交叉关系。第三、加强人大监督的监督力度。首先要认真全面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其次人大应充分运用质询和询问,时刻监督政府在行政执法中的违法和不合法行为,使行政执法行为公布于众。第四、尽快制定一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法,以制度化的方式把人大监督的内容、方式、程序等以明文形式公诸于众,使人大的监督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使之有效的运行。第五、完善人大各组成部门。(二)拓展司法监督范围,规范行政权的使用在现代纠纷解决机制中,司法具有中心和终局的地位。因此要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应当把抽象行政行为纳入司法审查的内容当中,规定对行政行为不仅要审查其合法性也应审查其合理性。另外,要剔除行政机关对部分事项的处理具有终局性处分权的规定,把行政行为的引入到司法审查中,从而真正实现司法解决纠纷的终局性地位。5(三)健全法律制度,加强社会监督通过制定新闻法、舆论监督法等法律,加强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社会公众监督的法律体系,保障行政执法权的合理利用,实现依法行政。首先,实行行政公开,增强公众对行政执法的参与,建立一种有效的事中监督途径;其次,要加强新闻舆论的监督,新闻舆论监督是行政执法外部监督体系中的一个环节。新闻舆论不仅是民意的反应,而且对民意还具有强烈的导向作用,而且新闻监督本身就起着重要的作用,它的效果的发挥,既有赖于政府机关的支持和保护,也有赖于人民群众的信赖和配合;第三,要加强群众的监督,群众监督是行政执法监督的基础,只有将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发动起来,才能更好地发起主要的监督作用。(四)加强行政监督立法,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保障。因此,行政执法监督本身也必须有法律的调整和保障。所以应从立法上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将实施监督的主体、方式、程序以及监督的效力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为行政执法监督提供法律依据和手段,以提高行政执法监督的权威性,防止行政执法监督的随意性。6总之,实现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实现依法行政作为重点,而要实现依法行政,必须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而行政执法监督现在仍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个十分薄弱的环节,未能充分发挥对行政执法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因此我们既要正视问题,又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尽快解决这些问题,以保障行政执法工作健康发展。从而,为推进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的进程,起到推动的作用。参考文献:1武文燕试论我国行政执法监督机制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62王佳洁,阎桂芳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完善J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123陈媛探析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J学术探讨,2011,84李文兰,薄江华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制度之审视与完善J魅力中原,2009,25王乐,李人达我国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探究J法制与社会,2010,26苏煋岚完善我国行政执法监督的建议J科技信息,2007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