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共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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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工作制度(共9页).doc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一、会议会务制度二、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三、行政规章制度四、失职追究制度五、安全制度一、会议会务制度(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由主任或副主任组织召开,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开展批评或自我批评,整顿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纪律,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和上级会议精神,总结半年或年终工作情况, 布置工作任务。(二)院周会: 1.每周一次,由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各职能科室主任、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及党总支部书记参加。2.院周会由办公室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 3.院周会主要内容有: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指示或通知;传达院办公会等会议决定;通报中心本周大事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要求;总结本周工作,安排布置下周工作;结合中心近期工作的具体情况,进行专题讲评。4.各职能部门在院周会上传达有关内容时,应简明概要,抓住重点,时间不宜过长;传达上级文件时,原则上不进行全文宣读,由各职能部门领会文件精神后,挑选其中的重点、要点以及需要执行的内容进行传达。5.院周会实行会前签到制,以此作为考核依据,参会者应严格遵守,绝对不允许请其他人员进行代请假。6.凡因故不参加院周会者,应严格履行请假手续,要求有文字性的请假证明,并经主管主任批准同意;因公外出开会、学习等原因不能参加院周会,须持有关会议通知或中心主任批示,到办公室进行登记。7.院周会出勤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每月公布一次,对未按时参会业未来想请假手续者,将进行相应的处罚,直接与其所在科室的奖金挂钩。8.会议决定的事项,主任组织人员负责检查督促,各科室必须坚持执行,抓紧办理,并将办理情况按规定时限向主任、副主任和有关科室报告。(三)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干部职工会议,传达贯彻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确保上情下达,政令畅通。(四)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议,广泛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研究新情况, 解决新问题,不断改进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五)各科室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和安排本科室工作任务。(六)中心领导班子临时决定召开的其他会议,干部职工必须按时参加。(七)开会迟到(5-10分钟)1次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后记1次旷工,并扣当月全部工资及所有福利待遇。二、财务管理与监督制度(一)公物管理制度1.本中心的公共财产由后勤保障科统一管理,办公用品的发放必须办理领用手续,否则,不予报销。2.所需办公用品,原则上由财务室按需统一购买分发,特殊情况需自行购买的,应报主任同意,方能购买,并将物品连同发票拿到财务室核准办理领用手续。3.本中心的公物管理范围和物品分为三类。第一、房屋即办公室、会议室等业务用房及房内其它设备;第二、专用设备,即影像科、功能科设备,妇产科设备,交通设备,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照相机等;第三、一般设备类,即办公室桌椅、文件拒、档案拒、电风扇、计算器、桶盆及其它公物。4.各科室人员领用的公用物品,应妥善保管,尽量延长使用寿命。(二)借用公款制度1.凡因公、私出差困难借用公款的,一律由主任批准。2.干部职工因公事借用公款,必须填写财务室的借款凭据,同时书写书面赔款计划。经主任批准签名后即可向财务室领取所借款额。未经批准的,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借款。3.集体出差需借款的,不论人数多少,由其中一人统一借款。4.因公出差所借款额按财务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出差回来后一周内应与财务室按时结清账务,结不清帐务的,财务人员有权拒付工资及其他绩效待遇。5.凡第一次借款未赔还的,一律不予审批再借款。(三)票证管理制度1.本中心的各种发票由财务室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票证的领发、核算、注销工作。2.发票填写要规范,做到字迹清楚,曰期准确,计算无误,金额大小写相符。3.严禁收费不开收据或开白条收据。三、行政规章制度(一)值班制度1.坚守岗位,提高警惕,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脱离岗位一次扣当日工资的3倍及当日所有福利待遇,记旷工一个。造成重大事故者,由县委、县政府、县卫计局、相关法律部门追究其全部责任。2.保安人员应经常对院内进行巡视,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置并报告后勤保障科长和公安部门。3.发现可疑人员或可疑情况应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4.遵守值班规定,不得在值班时间饮酒、打牌、干私活等与值班无关的活动。5.遇到特殊情况要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二)上班工作制度为建立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作息秩序,保证正常上下班,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规定如下:1.依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条例的规定,本中心干部职工有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利,也有忠于职守、遵守工作时间的义务。2.各科室根据本科室实际,合理安排工作、休息时间,工作时间不得低于国家统一的每周五天、每天八小时的规定时数。3.上班时间要优质、高效地开展业务工作, 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卫生业务知识,能认真履行本职工作职责。4.工作时间做到:不缺勤、不早退、不吃零点、不带小孩、不做私活、不串室闲聊、不溜班逛街。5.各科室、各医护人员必须遵照各级责任目标书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自己负责的工作。若因自己工作失职或工作效率低、完成情况差而达不到目标书要求,影响单位整体成绩,单位被通报批评或处罚款者,罚款由其本人全部承担,且当事人不得享受当年单位的任何福利,个人当年或次年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6.不服从中心安排工作者,中心有权利报县卫计局要求调离本中心,或自行写出书面辞职或调离申请交县卫计局。7.医护人员配戴医疗执业证、工作证上岗,工作衣帽整洁,发现不穿工作服、不配戴医疗执业证、工作证或穿拖鞋、高跟鞋、半节裤上岗者,一次扣10元。8.医护人员态度生、冷、硬,和病人发生争吵,经投诉办公室核实准确,1次扣100元,因此而损坏医院公物者由医护人员全部赔偿。9.临床科室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和首诊负责制度,做到为患者“24小时时时开诊,365天天天服务”;首诊医生要对患者全程负责,包括对病人病情评估、诊治、抢救、转诊工作,直到病人出院或转院成功。对于危重症患者,要向科主任报告,科室主任向分管的中心副主任报告,组织中心会诊,举全中心之力抢救病人;对于确实需要转诊的病人在转诊时要做好以下工作:是要先与接收的医疗机构联系咨询,并报告病人病情,使收治机构掌握病人情况,提前做好相关抢救准备;是要按要求完整填写“双向转诊单”并随转诊病人一起送达收治机构,使接收单位掌握病人病情,了解本中心诊治情况,以便及时进行救治;是转出方式为用我中心救护车护送,并有医务人员陪同,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行转诊;是我中心不得推诿或拒绝收治前来就诊的病人,包括其他医疗保健机构转来的病人。对于违反上述4条之一者,一经发现,追究值班医生、科室主任及分管的中心副主任责任,并处罚值班医生、科室主任各500元的绩效工资;屡教不改,仍有再犯者第二次处罚值班医生、科室主任各1000元的绩效工资。10.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首次检查,已确诊怀孕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责任医生交工作责任追究款各20元/例:未纳入孕产妇管理或建册;未进行高危孕产妇评分筛查;高危孕产妇未按要求报告本中心基层科,造成高危孕产妇漏管的。如发生死亡者,分管的中心副主任交工作责任追究款300元/例;科室负责人交工作责任追究款400元/例;责任医生交工作责任追究款500元/例。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若出现交接班工作混乱、不能衔接者,记当事人各一个旷工,扣交班人员200元,接班人员100元,造成医疗纠纷或差错事故者由卫计局、相关法律部门追究交班人员全部责任。12.按时按质完成医疗文书的书写,及时、详细地记录医疗文书中的每一项内容,少一项未记录或未签名的一次扣10元。住院病人24 小时内无完整病历者,每病人次扣50元,不及时记录病程记录一次扣10元。13.保持病房、办公室的整洁。病人输液结束,安排护工或保洁员打扫干净病房,将被子、床单折叠收放整齐,被子、床单未折叠,发现1 次扣科室100元。严格执行消毒制度,无菌操作制度,医疗器械、无菌物品过期,发现1次扣科室200元。14.药房、药库人员,在盘点结算时,若出现短款现象,自行赔补交清,情节严重者, 交纪检部门和主管部门处理。15.及时记录药房台帐及所缺药品,做好出入库及领用登记,及时发现、清除过期、变质药品。少一项记录不及时或不全者扣10元,发现有过期、变质药品摆放,每样药品扣200元。16.未经主任同意,不得用处方到其他药店购买所缺药品。一经发现,1次扣200元并报县卫计局。17.医护人员有销毁处方、病历、检查单据或出现收费而不开处方、检查单据者,除上交所收费用外,按所收费用的2倍进行扣发绩效工资并上报县卫计局。18.基层科医生每周必须到所管辖的片区乡镇、村委会下乡督导1次,内容主要是基本公共管卫生服务项目(妇幼保健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及“降消”项目工作、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危急孕产妇转诊及管理等关爱妇女儿童健康行动工作;各项工作督导检查后,针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写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加盖乡镇村卫生院(室)的公章交单位备查,督促乡镇(村)两级限时作出整改。19.基层科接到各医疗保健机构高危孕产妇报告,未及时反馈到所在乡镇、或未按职责管理高危孕产妇的,责任人交工作责任追究款100元/例。如发生死亡者分管的中心副主任交工作责任追究款300元/例;科室负责人交工作责任追究款400元/例;责任人交工作责任追究款500元/例。20.各科室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一经发现每次扣本室200元。(三)干部职工考勤制度1.全院干部职工必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 坚持每天8小时工作制,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旷工、迟到、早退。2.凡超过上班时间5分钟才到岗上班的, 记迟到一次扣30元;离下班时间还差5分钟, 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归的,记早退一次扣30元;依次类推,10分钟以后1次扣60 元;一个工作日中,无故缺席时间在半个工作日(三个小时)以上的记旷工一个,旷工当曰工资及绩效扣发。3.凡迟到、早退累计7次即记旷工一天; 凡连续旷工达15日,年内旷工累计达30天的,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法规定作辞退处理,旷工当日工资及绩效扣发。其他未尽事项, 按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暂行条例有关规定执行。4.考勤表由办公室及投诉室监督统一签到,每月统计公布一次。(四)干部职工请假制度1.干部职工请假1天由科主任批准;2天由科主任及分管的副主任批准;3天以上必须有所在科室主任、分管的副主任和主任批准。2.中层领导离开富宁必须有分管的副主任批准,以便有临时工作安排或突发事件应急。3.有特殊情况,来不及写请假条的,须电话告知科主任,不允许请霸王假,违者,1 次扣100元。四、失职追究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实行层层负责制、干部职工各自负责制,谁表态谁负责制,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1.玩忽职守,貽误工作的。2.对抗上级决议和命令的。3.压制批评,打击报复的。4.弄虚作假,欺骗领导和群众的5.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或者利用职权为自己和他人谋取私利的。6.挥霍公款,浪费国家资财的。7.滥用职权,侵犯群众利益、损害机关和人民群众关系的。8.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9.在外事活动中有损国家荣誉和利益的。10.参与或支持色情、吸毒、迷信、赌博等活动的。11.违反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2.因工作失误或失职,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13.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不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14.不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15.在行政执法中违反法律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16.其它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追究过错责任的。以上过错责任大小分别由过错人承担,二人以上共同导致过错的,依其责任大小分别承担;因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使用法律、法规错误或故意违法,导致的过错由责任人承担;因主管人员干预导致过错的,由主管人员承担;因领导集体决定导致过错的,除由领导集体承担责任外,还应追究直接主管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五、安全制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1.认真学习国家法纪知识,不得参与赌博盗窃,看黄色书籍、录象,卖淫嫘娼,吸毒, 酗酒闹事等违法违纪活动,违者,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元。构成治安案件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2.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尊老爱幼,和睦相处,同事、邻里之间不准滋事、闹事。3.干部职工在单位治安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的监督下,各人做好本户的安全预防工作。4.发现违法犯罪人员时,应及时向治安领导小组或公安机关报告,不得窝藏违法犯罪人员。5.干部职工对亲友到家里住宿过夜的,应加强教育、管理,使之共同遵守机关治安管理规定。凡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户主承担一切责任。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规章制度(修订版)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从2016年09月01曰起施行,以往的富宁县妇幼保健院规范管理制度实施方案同时废止。凡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未涉及的其他方面,按其他有关规定或以会议记录或院办通知执行。 富宁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2016年08月04日专心-专注-专业